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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切夫之痛

主意已定,于大海借助与对手之间,有一道密集的野山枣林带作掩护,立即展开行动。

他避开对方的视线,沿着山枣林带外沿,向西南方向迂回移动,悄无声息地隐身在一块岩石后面。

这时,地包杨刚好穿过一条小路,来到三岔口附近,他四处张望一下,想利用路口右边的一块岩石做掩体,却被已经埋伏在岩石后面,等待伏击他的于大海逮了个正着。

于大海用枪顶住地包杨的脑袋,厉声地说:

“地包杨,我知道你的手上有三条人命,今天,你只要敢反抗,老子就敢崩了你,你相信吗”

“你”

“你什么你少说废话。”

于大海不容对方多想,马上打开枪的保险,借扳机的声音威胁对方,同时用一副满不在乎地语气说:“地包杨,我打死你,无非是受一个小处分,但你可是一命呜呼,死翘翘。”

“于大队长”

“对,就是我,我就是于大海,咱们已经打过几次交道,你了解我的脾气,对吧”

“了解又怎样”地包杨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

于大海马上用枪敲击对方的脑袋,轻描淡写地:“不怎样,打死你,是我的枪走火,你信不信你不信,我信。”

然后,于大海靠近地包杨的耳朵,模仿枪声,突然发出“啪”的一声,吓得对方全身一哆嗦,顿时僵在那里。

“慢慢地回头,说,你看到了什么”

地包杨按着于大海的话,慢慢扭动自己的脑袋,看到于大海脸上的伤疤,正在不时抽搐跳动,他猛地想起江湖上的传言:当疤脸哥的伤疤冲着你跳动的时候,也是他想拼命的档口。

地包杨马上心惊胆战地点头称是,说:“是、是、是,于大队,你小心一点,别让枪走火,我一切都听你的。”

“很好,算你这个兔崽子聪明。”

于大海趁机缴走对方的枪,拿出手铐,让他把自己铐上。等这一切完成之后,这才开始观察鬼手的动态。

远处,鬼手继续躲在那片松树林里,正在朝这边探头探脑地张望,似乎等待地包杨给他发出行动的信号。

于大海不慌不忙,在确定鬼手没有发现地包杨已被自己逮住后,这才厉声命令道:

“记住,地包杨,你如果不老老实实听从我的命令,可别怪我脾气暴躁,一枪崩了你,听明白吗,你”

地包杨无可奈何地点点头,说:“算你狠。”

“对,明白我狠就好。走,往后退,弯腰,再低点,慢慢退,下去,走左边。”

大约十分钟后,于大海把地包杨悄悄押到进山北口,把他反铐在一棵碗口粗的松树上,交给于坚看押,他再次返回现场,准备借着陡坡上一条沟渠的斜面,迂回到松树林背后,去偷袭鬼手。

可惜,在他马上就要越过陡坡时,一块山石滚下去,惊到鬼手,被他发现,于是,两人发生枪战。

大约二十分钟左右,于大海分别把鬼手的左臂和右腿打伤,将他制服,押着他,一瘸一拐回到进山口,准备与于坚会合。

但令于大海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搭档于坚莫名其妙地被人枪杀,地包杨已经不见踪影。

于大海情绪激动,愤怒不已,他一脚把鬼手踹倒,用枪顶着他的头,逼问他另一个同伙是谁。

鬼手看到于大海脸上不停跳动的伤疤,还有他那双喷着怒火的眼睛,惊慌不安地说:“于大队,这不关我的事,我是被你看押着过来的。”

就在这时,特警队和刑警们,在支队长安有道的带领下,赶到现场。

看到于大海用枪顶住鬼手的脑袋,安有道急忙喊道:“老师,冷静,我们不必为了这个混蛋,把自己搭进去。”

说着,他慢慢走上前,把于大海手中的枪拿了过来。

刑警队二大队队长宋勇走到于坚身前,蹲下来,伸手摸摸他颈部的脉搏,回头对安有道摇摇头,表示于坚已经牺牲。

于大海无力地瘫坐在地上,茫然看着眼前的一切,大脑却在机械地回忆刚才发生的一切。

于大海清楚地记得,为了安全起见,自己特意把地包杨反铐在这颗松树上。

而现在的现场却是:手铐丢在树下,地包杨已经跑掉。

于坚被人以处决的方式,打死在松树下。

他的配枪被凶手,或者地包杨拿走

随后,副局长刘仲伟赶到现场。当他看到于坚的尸体后,顿时暴跳如雷,不由分说地大声指责于大海,骂道:

“都是你这个混蛋,争强好胜,自以为是,只想着自己扮英雄,却拿战友的生命当儿戏

你从来不听我的指令,每次都是自作主张,今天终于害死自己搭档,于大海,你知道吗是你杀死于坚的,你就是凶手”

分管局长刘仲伟的激情指责,虽然事后,他向于大海道歉,说因为当时看到于坚的死相过去诡异,控制不住,一时冲动,以及战友们的沉默以对,这都让于大海痛苦不已,陷于深深的自责之中。

第二天上午,已经冷静下来的于大海,独自一人回到现场,开始寻找线索。

凶杀现场,除了警方勘察时留下几处标识痕迹外,一切又归于平静,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在进山口的树林中,于大海发现林业部门为专控防火安装的监控镜头。它的位置比较隐秘。站在它的下面,和其辐射二十米区域内,很难发现。

如果严谨客观一点讲,这个监控镜头,被挡在茂密的枝叶之中。它能拍到下面的情况,几乎为零。

虽然如此,于大海还是带着侥幸心理,赶紧与林业公安局联系,要求查看当天的监控录像。

等他赶到监控室之后,方才得知,在案发当天上午,大约九点半钟左右,相当于警方勘察现场的同时,即有同事前来以破案之需,取走近三天的全部录像磁盘。

于大海立即与刑侦支队长安有道联系,但他说支队没有派人去取录像带。或者说,至今只对那边没人发现林业部门为防火安装的监控设施。

于大海马上警觉起来,在经过详细询问之后,根据监控室工作人员对来人相貌的回忆描述,取走证据的,正是地包杨本人。

为了证明他们的清白,值班人员再三强调,对方出示的,是正规的公安证件。

因为林业公安局也是同行,于大海相信这两位中年值班员,完全有经验分辨出对方所持公安证件的真假。

于大海心想:不仅自己是有心人,怀有侥幸心理,希望在监控系统中获取证据,目前看来还有另一个有心人,以防万一,担心留下证据,提前取走录像磁盘。

可见这位有心人的缜密思维,高于自己。

当然这样说,不算公平:假如当时,于大海不是因为自己涉入案中,还因为于坚的死扰乱他的心绪,他一定会在案发当时,发现这个监控镜头的。

同时这是一个证据,证明有人在暗地里为地包杨撑腰,并且为他办理一副正规的公安证件,让他如此大胆妄为,明目张胆地取走磁盘。

如果从有能力为地包杨办理公安证件这件事上分析,这个背后之人,绝非等闲之辈,最起码他与市局领导有关。

于大海想:有没有可能,他就是大人物

在此之后几天,于大海一直在现场四处查看。

有一天,他坐在一块岩石上,远远地看着那颗曾经铐过地包杨的松树,想象着躺在地上已死的于坚,在自己的大脑中,重建现场,对案发中不合理又诡异现象分析,出于职业习惯,他对自己提出几个疑点:

第一,假设是地包杨的人,在于大海离开后,偷袭于坚。

但做为多年出生入死的搭档,他非常了解于坚的工作习惯,因为常年与犯罪分子打交道的原因,于坚已经养成高度警惕的习惯,特别是在执行抓捕行动,或者,独自执行看押罪犯任务时,除非是自己的战友,否则,任何人都休想靠近他。

这一次,是他独自一人看押案犯,更不可能让陌生人走近自己。

所以,这次事故不可能在不发生枪战,又没有发生搏斗的情况下,凶手及其同伙,能轻而易举地靠近于坚,夺下配枪,将他打死。

根据弹道检测证实,打死于坚的,正是他自己的配枪。

于大海回忆当时现场,为了安全,他们把地包杨以背式反拷在松树上。

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他们选择的是一棵,约有三十厘米粗的成年松树。

为了等待特警,方便集合支援队伍,两人特意选择一块比较空旷地带,以这棵松树为中心,周围大约有十二、三米间距空场,因此视线良好,属于完全可控视环境。

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于坚被人悄无声息地缴械处死。

法医已经证明:松树下,就是杀人第一现场。

第二,这是于大海自己比较主张的判断,凶手一定认识于坚。而且,是一个让他非常信任的人

因为这个人,可以让于坚在毫不防备,又没发生搏斗的情况下,轻易取走他的配枪。

于大海因此认定这一切,是隐藏在警队中的内奸所为。

直白一点说吧,杀死于坚的,正是我们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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