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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就这么把自己贱卖了

鉴于之前“最佳员工”在我还是兔子的时候,把我弄秃过,我对他完全不想有好脸色。瞧着估计要去成初那个狼窝,不得不吃饱一点,不然进去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上饭。

这“最佳员工”在我吃饭的时候,似乎也没有闲着,眼神正东张西望。

“你在找什么。”终于填完我的五脏六腑,这才发现“最佳员工”眼神可是一刻都没有在我身上停留,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处于搜索状。

“兔子,李姐姐,您在公子房里,可有看到一直肥大的兔子。毛色脏脏的,头顶还有点秃”“最佳员工”说着,忽然瞥了我头顶一眼,默默低下头。

我挑了下眉毛,感觉头顶顿时凉风阵阵。

作为标准柯南迷,通晓上百种密室谋杀,我抬眸上下打量“最佳员工”,到底选哪个好呢。

兴许是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最佳员工”身体微微颤抖,脖子一所,一双小眼睛立刻对上了我的眸,一副小媳妇欲说还休的模样。

我心虚的轻咳一声,摆出一副大家闺秀的笑容,掩盖杀气:“公子房里并未见到任何宠物,许是送人了吧。你问着作甚”

“哦。公子那只兔子甚通人性,之前把这只兔子弄得有点秃毛,也不知如今这毛长回去了没有。”“最佳员工”说着,脸上还露出几分羞涩,搓着小手指道。

“呵呵”我微微一笑,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你自己也知道把爷弄秃了。

“这个是我从别人那里打听过来的生发偏方,我想用在兔子上,应该也是适用的。”“最佳员工”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药瓶,递给我:“李姐姐,你要瞧见那只兔子,能不能帮我把药膏抹它上面。一只兔子秃着毛,怪可怜的。”

“呵”我打开药瓶,立刻闻到一股作呕的味道传来,挑眉看向“最佳员工”,这货确定这个是生发的药膏,别不是什么硫酸之类的强腐蚀性物体吧。

“味道是奇怪了点,不过效果是真的好”“最佳员工”见我一脸狐疑,立刻拍着xiong部保证道:“李姐姐,你可一定要帮我的忙。你就当时帮公子那只兔子的忙”

“啊”

“你看这只兔子一直秃着毛,你让别的兔子怎么看它,你让它怎么在别的兔子面前立足”

这位小哥,你的脑洞不要开得太大了。

“既是如此,那我便替那只兔子收下了。如果有碰见,一定给这只兔子抹上这个膏药。”我将膏药收了起来,对“最佳员工”点了点头,提醒他道:“这快到晌午了,公子怕是该等着急了。”

“最佳员工”经我这么一提醒,连忙在前面领路。

余香阁的风格,就像是扩大版的苏州园林,亭台楼阁听雨轩,池桥假山样样全。虽然穿越到了古代,很是突然,可是心境却因为这样的精致,着急不起来了。

长廊两边湖水环绕,池塘里头荷花满园,水中锦鲤游动。微风吹来,竟夹杂着片片花瓣,真是舒服极了。

当初参观拙政园时候,就在想若是能在这样的园林住上段时日,倒是做个扫地的丫鬟,也是值得的。如今这个算是升级版,可算是了却了心愿。

大约走了半柱香的功夫,已到了长廊的尽头,一间水阁坐落在湖水上。水阁和长廊间用石头堆砌出了一座精致的小石桥。做了小石桥,走了几步石阶,便到了水阁的门前。

水阁的牌匾上用草书写了三个大字:听雨轩。大门敞开着,能够瞧见红木的楼梯蜿蜒而上。“最佳员工”将我领到这里,便止了步,示意我自己上去。

我与他客套了几句,便提着裙摆,上了阁楼。这阁楼虽然建在湖水之上,倒是一点潮湿的腐朽气都没有,反而空气中能够闻到淡淡的清香。

我上

了楼,便瞧见成初坐在案几前,楼上的摆设倒是像现代的榻榻米。一个小矮茶几,铺上舒适的地垫,上面放着蒲团。一旁有个煮水的红炉,上头水壶烧得微红,正冒着热气,那股清香就是从那里飘散过来的。

“过来,坐下。”成初头也不抬,手上拿着一个竹制的勺子,从烧红的水壶手勺起热水倒到案上的紫砂壶里头。

“这是陈年普洱”我闻了闻茶香,普洱的茶香比绿茶淡很多,却是珍藏了几十年的上好普洱,就是搁在现代也是金贵的。我连忙坐了过去,眼巴巴的看着成初。

“你倒是懂得享受。”成初抬眼,唇角弯起,修长的手端起一杯泡好的普洱,放到我的跟前:“看在你昨夜辛苦看账的份上,这杯赏你了。”

“多谢公子。”

好茶就是好茶,一杯下肚,唇齿留香。不过,这厮我可是最清楚,哪有如此好心,瞧着书房两侧就像何伯说的,果然堆着两堆账册。看来,这算是鸿门宴。

果然这茶喝到第三杯,就听成初打了个哈欠,慢悠悠道。

“好了,这茶也喝过了,瞧着精神头挺足的,给你一个时辰的时间,把这些账册全过一遍,把有问题的挑出来。本公子乏了,在这小眯一会儿,你做完这些,再把我叫醒。“

他说着,果然从一旁扯了毯子,准备躺下去会周公。

“等下”我见状,立刻一把扯住他的袖子,这一扯,倒是把他的衣领扯开一角,露出麦色的肌肤。这货居然还有胸肌,看着那么瘦的人,不科学啊

我正暗道,忽然额头一疼,立刻捂住无辜的额头,怒目看着某位肇事者:“公子,你干嘛打我“

“不知道非礼勿视么,李姑娘”成初眨了眨那双天然无害的眼眸,暗示着袖子上那双咸猪手。

“咳”我尴尬收手,轻咳了一声,正色道:“公子,这工钱还未谈好,这么冒冒失失的开工,可不是本小姐的风格。”

“哦”成初听我一言,眼睛一眯,露出八颗小白牙,竟来了兴致:“倒是本公子的作风,说,你要多少月钱。”

好在之前看了不少账本,对这个时空的物价有一定的了解。为了能够愉快的在古代生活,我可得好好谋划。这会计在古代可算得上是稀缺工种,特别是我这种高级别会计,要价一定不能低。

“三十两,包吃包住。”鉴于某位领导真的很抠,第一份工作,就还是保守点,先摸清这个世界的套路,再说也不迟。

“三十两啊”某货慢悠悠拉长音道,目光可谓意味深长,看得直让人毛骨悚然。

“要不二十五两也行年底记得给花红就好。“

某人干脆半躺下来,单手支额,保持着八颗牙的微笑,一言不发的看着我。

“”硬着头皮,被盯了一炷香,我终于受不了:“一口价二十两,包吃包住,年底花红,这已经是底线了”

“成交”成初闻言,顿时露出爽朗的微笑。

题外话

第一次写第一人称的文,果然比第三人称更磨功底,但愿别写崩了

笑笑:前几日被六一儿童节霸屏了,为什么大家都热衷怀旧,很少人畅谈未来呢

成初:因为回忆的细胞还在,而想象的翅膀,已在童年被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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