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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鹰眼

一转眼南宫来叫我吃饭,我点点头丢掉手里的香烟,心里还有一些期待,很久都没有尝到南宫做的菜,不知道和白粥比起来有什么不同。

刚出门我就看到一脸黑线的阿雨,还有一脸憋屈的南风,他们目光幽怨的盯着客厅餐桌,餐桌上摆着几道小食,南宫就站在餐桌旁边,恭恭敬敬脸上挂着无害的笑意。

说实话一看到南宫穿着和服的样子,我就忍不住想起曾经在上海虹口的那段时间,她是女人极致的代表,能够做到一切男人所想要的。

“你们起的这么早,一起过来吃饭吧。”我招呼了一句,可没想到他们两个一个激灵,连忙摆了摆手。

看南风和阿雨一脸忌讳莫深的样子我就明白了,我笑了笑没再说什么,看来他们还是忌惮南宫,也许能够享受这种待遇的男人,只有我一个了。

只是不知道南宫结婚找的男人是什么好样子的,不知道会不会有这样的待遇,我想谁娶了她都是福气,但仅限于她温柔时候的样子。

简单吃了点东西,还是曾经的口味,不知道是她有意为之还是怎么样,味道没有一点点变化,恍惚也让人回到了曾经一样。

“南哥,吃过饭有什么打算吗?”南宫小声问了一句,恭敬的样子让我还真有些不太习惯。

“出去看看,去太子帮的场子看看,也好做到心中有数。”我淡淡的说道,心里已经做好了一切打算,从下定决心开始的一刻起,就注定没有回头路。

“知道了。”

不知道南宫去干什么,刚刚离开南风和阿雨两个家伙就凑了过来,二话不说就是一顿风卷残云,就连筷子都没用,完全没有刚才不感兴趣的样子。

“你们两个干什么这是,都是有身份的人了,这么做会让人看笑话的。”我笑着调侃了一句,其实知道他们还是忌惮南宫。

“南哥少说风凉话,我们可没有你这个待遇,跟着沾沾光就不错了,反正比出去买要好的多。”阿雨随口说了一句,几块糕点直接塞进嘴里。

“就算让我们有这个待遇,我们也不敢啊!都说什么人玩什么鸟,南宫这种女人还是留给你自己吧。”南风调侃了一句,脸上带着贼兮兮的笑容。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对于他们这两个家伙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不过我也一直都没闹明白,要说长相,南风比我帅几十倍,要说男子汉气概,阿雨也比我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可南宫当年怎么就认准了我的呢?

想不通,怎么想都想不明白,我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手没有身手,可她偏偏就挑上了我,难道只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比较保守?

“你们两个怎么就这么怕她,她虽然脾气暴点,可我记得也没有对你们怎么样的。”我随口问了一句。

“拉倒吧,南哥你是没见过,南宫发起飙来根本就不是母老虎,是母霸王龙!”南风煞有其事的说道,还不忘贼溜溜的打量一眼,看看她有没有过来。

“对对,不要被她的表面迷惑,虹口黑蛇可不是白叫的,难道你忘了,想当年在虹口……”阿雨话到一半戛然而止,二话不说低着头就开溜。

我回头一看是南宫来了,手里拿着一件米色男士外套,脸色平静眼中精光四射,目光扫过甚至都能让人感觉到一丝冰冷。

她换下了身上的和服换上了黑色皮夹克,黑色紧身皮裤勾勒出双腿的曲线,脚上一双黑色高跟鞋,一头长发披散下来显得很随意,但却带着一股别样的韵味,如同不会融化的冰山。

“南哥穿这个吧。”

“好。”

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听她话里的语气就知道已经改变了,这个时候的南宫是雷厉风行的,也是最精明的女人,她不会给我选择的余地。

如果我拒绝了,那她会有一百种理由说服我,最终还是无法改变什么,我也已经习惯她的做事风格,但是不得不说,她的安排的确是最好的,让人挑不出任何问题。

在穿上米色外套之后我发现了不对劲,因为这件衣服的款式和尺码,熟悉又合适,仔细想想竟然是我曾经穿过的,只不过这一件是全新的……

“南宫,这个……”一时间我百感交集,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滋味,只是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让我的内心产生了巨大的震动。

几年之前我穿过的衣服现在还能穿到全新的,没想到她会一直都留着,我以为她能忘记,可现在看来是我太天真了。

老话说这个世界上任何偷来的东西都能还回去,可唯独只有女人的心还不回去,这一刻我算是有了深刻的体会,我也能想到那年我不辞而别之后,她的心里一定不好过。

“没什么,南哥你过来一下,我帮你化化妆。”南宫说完转身就走向卧室,根本就没有给我留下任何拒绝的余地,其实我知道这是为了我好。

“我们呢,我们俩还用不用……”

“可以一起过来。”南宫狠狠瞪了南风一眼,顿时他就焉了。

站起身跟着南宫走进卧室,其实就算南宫不说我也不会就这个样子出现的,太子帮的人都认识我的样子,想要踩点就必须要改变自己的样子,最起码不能让人一眼认出来。

卧室里已经准备好了化妆用的东西,不得不说南宫很仔细,任何事情她都能够想得到,这也是她的特点,跟她在一起做事很轻松。

没有任何言语,南宫认真的帮我伪装了一番,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变了一个样子,不同于以往自己的伪装,女人的伪装总是要细腻很多,眉梢眼角这些地方都做了处理。

不过南宫给我的样子让我有些哭笑不得,怎么看都比原来的样子帅一些,也要更加年轻一些,还给了我一副金丝眼镜,配合上米色的外套显得格外精神。

“现在看起来顺眼多了,南哥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里吗?”南宫打量着我问了一句,眼神就像是在打量她的作品一样。

“老实说我真不知道。”我耸了耸肩做出一个无奈的样子,其实我心里也很想知道,她究竟是看上我哪里了。

“我喜欢你的眼睛,锐利有神却没有侵略感,总能在你的眼睛里感觉到睿智,还有令人着迷的沧桑。”

南宫一番话说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其实我最得意的就是自己的眼睛,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什么可以拿得出手。

“现在除了这双眼睛之外,我也没有其他的什么了。”我叹了口气说道,心里不免有些低落。

“没什么,走吧,让那些家伙付出代价!”

南宫帮我整理了一下领口没有继续说什么,但我能从她眼睛里看到冰冷和愤怒,还有隐藏的关切。

虽然我现在失去了双手不能出千,但我还有眼睛,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我会让所有人知道,我最可怕的不是双手与千术,而是我的眼睛!

南风是一身黑色的风衣,皮鞋擦的锃亮,给人第一感觉就是风流潇洒的有钱公子哥,阿雨穿T恤牛仔裤,脚上一双puma运动鞋,眼睛里时时刻刻都透露出一股子邪气。

收拾一番我们四个人出了门,现在还不到中午十二点,按照道理来说一般场子都还没有开门,不过我明白南宫为什么要这么做。

原本几辆黑色越野车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辆本地牌照的黑色奥迪A6L,还有几个穿西装的家伙在另一辆丰田皇冠里坐着,旁边还有一辆丰田艾尔法。

我知道这些车都是租来的,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做事,最好的办法就是租车,一般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就算出了事也查不到什么线索。

“我说南宫,咱们去踩点这些人就不用带了吧,人多还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南风随口说了一句,在楼下我没有看到他的人,也不知道他带了多少人过来。

不过我知道在广州太子帮的地头上,带多少人过来也没用,在这里不是要和别人硬拼的,而是要讲究头脑,兵不刃血的达到目的才是上策。

“让他们在后边跟着,有什么情况也好有个照应。”南宫冷冷的说了句,转过身比划了一个手势,南风无奈的耸了耸肩。

南风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很快周围出现几辆黑色越野车,牌照都是本地的,看样子他们都做好了准备,虽然我明知道带人来没有多少用处,可心里很踏实。

“走吧,有你们就足够了。”我笑着说道,能够召集以前的朋友过来做事,也要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是一般人想要请老千过来做事,必须要拿出足够的保证金,也要在本地有担保人,不然是没有人会过来做事的,因为做局坑老千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也是规矩。

想请老千做事第一个条件就是有钱,最起码请人过来做事吃喝拉撒都要全包,假如老千到了可水鱼不赌,这些天的时间总不能让老千自己掏钱,更不可能因为目标水鱼有钱就想请人做事。

车子开动了,我冷眼看着街道上的一切,我知道平凡曾经触手可及,但现在距离我已经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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