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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奥莉薇娅·兰叶

圣卡尔公历1358年4月21日,星期四,多云。

不,应该是晴。

蒙特罗的春天还真是潮湿到了骨子里,光靠空气的湿度还真是难以猜测今日的天气。

趁着纠结起床的念头尚未出现前,我和往常一样伸了个懒腰,起床叠被,梳洗上妆,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

啊~~~~~~

但我还是觉得好困。

都怪昨晚的红月足够圆满,害我欣赏了好久。

不过对我来说,这是一段令人沉醉的时光,我可以在天台上喝着热茶欣赏红月,不受邻居们的打扰,远离世俗的喧嚣。

八点半。

在穿上黑裙,戴上在普洛斯太太那新定做的纱帽时,我习惯性看向被我圈圈画画的日历本。

喔,对了,明天就是卡洛斯回家的日子了,我得以最好的状态去见他。

我赶紧换下那顶纱帽,将它放置在它该呆的地方后,便带着一些低级幼稚的历史书出了门。

今天也是我兼职辅导历史的最后一天,希望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

希望吧

蒙特罗的晴天还真是像个婴儿般喜怒无常,水汽和阳光同时出现时,只会让人感觉湿热无比。

在去往西蒙斯先生家的公共马车站点,我等了约七分钟,对,七分零四秒,这是个很精确的数字。

我如愿上了公共马车,还没坐下,身后的两位先生就开始对我的长相窃窃私语。

这种事几乎天天发生,他们也不伪装一下,真不知道男人是何种肤浅的生物。

外表的美只能取悦眼睛,内心的美才能取悦灵魂。

当然,除了卡洛斯,他是个高贵的男人,他懂得红月、欣赏和哲理。

我趁着他们还没来得及和我搭讪,便匆忙下了车,在故意绕了一条街后,我终于抵达了西蒙斯先生的家里。

西蒙斯的儿子很喜欢我,即使我非常不想和他讲话,可我还是兢兢业业地给他解答了约一小时的问题。

对,一小时十三分钟,直至蒙特罗大钟响起。

我似乎爱上了这个时刻,只有尝尽了痛苦,希望才会变得弥足珍贵。

终于结束了

在小西蒙斯恋恋不舍的眼神中,我正准备离开,但他的父亲却叫住了我。

好吧,我恨他。

他把我带到了一间书房,拜他所赐,他接下来说的话如同肮脏的狗吠,破坏了我一天的好心情。

不过,他还是给了我一点惊喜,因为他并不是要给我报酬,而是想要我做他的情妇。

呵,不得不说,男人真是种肤浅的生物

当西蒙斯关上房门并反锁,正准备脱去上衣和裤子时,我仔细算了算警察到场的时间以及调查出凶手的几率。

大约半小时多九分钟,额,几率的话

算了,他们也抓不住我,计算这个无济于事。

于是,我表现出一幅不知所措的样子,低着头,一只手守着衣领,一只手拉住裙摆,颤抖着挪到一处角落,并真诚说道:

“对不起,请放了我,我有未婚夫了”

可他像没听到似的,拿着一根皮带便冲了过来,眼里尽是隐藏不住的贪婪与好色。

因为怕砸坏了珍贵的书本,没办法,我只好捏碎他的脊柱,将皮带从他嘴里穿进去,又从后面穿出来,最后像一串钥匙般打了个结。

另外,我还将他肮脏的灵魂抽了出来,像吃甜品般一口一口品尝干净。

离开时,我还带走了两本感兴趣的历史书,愉快地朝着吓疯的小西蒙斯招手告别。

之后在半小时多九分钟的时间里,我坐在对面的咖啡馆中翻阅着这两本历史书籍,远远看着冲出来的警察们一个个呕吐不止,完全忘记了要保护现场的原则。

不过不管怎么说,终于能回家好好休息一下了,下午我得好好收拾一下卡洛斯的房间。

另外。

“西蒙斯先生,谢谢款待”

我铭记一位女士应有的礼仪,朝着西蒙斯尸体的方向微微点头,轻柔地擦嘴后,离开了咖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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