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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没有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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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雪不愿意让方义成拿钱出来给她们买吃的,她把身上所有的零花钱拿了出来,到学校的小食堂里为方义成和余瑶二人买了一大桌子的饭菜,炒豆角、炒土豆丝、一条红烧鱼、红烧肉,另外还有一瓶汤沟白酒。方义成说出自己开车之后,周晓雪责怪道“你就少喝一点,今天是星期五,下午我跟老师请假,和你们一起去转一转。”

“你课程不紧张吗”余瑶笑着问。

“还行吧,不紧张,下午的时候是一个新生动员大会,我们高二的学生要为高一的学生动员打气,其实就是一个程序而已,我跟班主任请假就好了,放心吧,我不会耽误学习的,再说了,义成不喝酒,你也可以喝一点呀。”

余瑶笑了笑,并未拒绝。

县一中的小食堂是老师家属开的,方便学生们“开小灶”,价格要比外面的饭店稍微贵一点,胜在饭菜都还很和口味,有些老师会特别照顾某些学生,单独做一些饭,但需要从饭卡里扣钱。

其实小食堂的存在就是老师为了赚一些外快而增加的服务,饭菜比大食堂里的口味要好很多,吃起来满嘴都是油。很多学生都希望到小食堂里吃一顿,碍于每个家庭的条件不一样,长期在小食堂里吃下来也是一笔巨大的费用,所有去小食堂吃饭也成了学生们“身份尊贵”的象征。

互相攀比并不可取,所以周晓雪从来不会到小食堂里去吃,今天若不是方义成和余瑶来了,她万万舍不得花钱到小食堂里吃饭。可今天她把身上的零花钱全都用光了,除了饭卡里还足够一个星期的伙食费之外,其余的钱全都让她买了饭菜。

她害怕方义成吃不饱。现在义成的饭量可大着哩,一顿能吃三大碗米饭,刚干完活之后甚至吃得更多。他是要用力气的人,不像她在学校里除了学习之外什么事情都不用做。男人就是要有力气,才能撑得起一片天来。

其实,方义成哪能吃得了那么多,他好不容易吃了一大半,还是没有把饭菜吃完。方义成要把饭菜全都打包带回去,周晓雪却说“好了,义成,你放在这吧,我让人打包带回宿舍去。”

“都凉了,也不能吃”余瑶提醒道,“女孩子,凉的东西还是要少吃,不然将来会受罪”

周晓雪心领神会,只要把那些饭菜都扔了。方义成有点心疼,但又不能退,也就只能扔了,为此他心疼了好大一会儿。那可都是钱买来的粮食,现在浪费粮食,将来一定会挨饿的。

下午的时候,县一中的确召开了一次动员大会。其实就是一年一度的迎新生大会,通常都在九月中旬举行。方义成来得算是巧的了。

请完了假,周晓雪便和方义成及余瑶三人一起出去转了转。这也是余瑶第一次和方义成“两口子”出来逛街,多多少少有点别扭,可是过了那个心坎之后,也就没了什么。她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尽管深爱着方义成,可她也知道她和方义成之间,还存在着许多不可能。

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她也不会放弃。

“你现在是长身子的时候,一天一个变化,等会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衣服,买几身给你。义成你自己去转转,我们去女性专用的地方看看,你就别来了。”余瑶提醒着方义成。

方义成没有多想,便自己一个人找了个地方抽烟去了。

余瑶为周晓雪挑选了几身合适的,都是成套的。“女人呐,要照顾好自己,贴身的衣服要选好一点的,将来才不会有那么多的麻烦。以后你要照顾他,就得先照顾好自己。”

周晓雪点头道“余瑶姐,那你呢,听义成说,在苏州的时候多亏你照顾他,要不然,他可能都在苏州要饭了。”

“那有你说得那么严重”余瑶淡淡的笑着,一边帮周晓雪整理,一边调侃道,“那也是他信任我,要不然我哪有那个机会照顾他再说了,我比他大十几岁,当他的姐姐绰绰有余,我不照顾他,你指望门卫大爷照顾他呀”

周晓雪挽着余瑶的胳膊,“那也是你照顾他了,谢谢你。”

余瑶摸着周晓雪白皙的肌肤,忍不住叹道“年轻就是好”

周晓雪笑道“你也不差”

余瑶知道周晓雪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周晓雪胜在年轻,胜在和方义成朝夕相处,胜在她经历了方义成所有的童年及青年时期,而余瑶只是在方义成落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在方义成的心里留下了一些好的印象,并未和方义成共患难过,没有共患难,不见真感情。

上一次方义成的蚕房失火的时候,余瑶的第一个反应便是让方义放弃苏北的一切来苏南发展,可她也知道就算让方义成放弃蚕业制造厂,他也舍不下那片土地上的人。

两个人买完,随后又买了几件外套,这才找到方义成,见方义成竟然靠在人家的椅子上睡着了,周晓雪心疼不已,上前要喊他回去,余瑶则是说道“让他多睡会吧,我再带你去转转,反正我们就在这家商场里转,他醒了之后让服务员告诉他我们还在这里面就行了。”

一下午的时间,周晓雪和余瑶都在商场里转着,买了许多衣服和日用品,周晓雪的钱都在中午的时候给他们两个人买了饭菜,幸好逛街的时候方义成又给了她几百元。

“他对你真好。”余瑶说道,“换作是我,我一定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周晓雪的嘴角轻微浮起,露出浅浅的笑容,红唇上带着无比的幸福,她拿过一件男士灰色外套,伸出手仔细的看了看,才说道“他受过很多委屈的,其实我不说你也应该知道。在苏州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受了很多委屈,换作我,我受不了那么大的委屈,我肯定会寻思觅活的。事实证明那天我走丢的时候,就萌生过自杀的念头,若不是心里挂念着他,我早死了,他就是我的命。”

“这美好的日子都是他换来的,用汗水用命换来的,我们村子里的人几乎人人都记得他的好,很少有人说他的坏,也就是翁德胜兄妹二人和他做对,那也是因为我红颜祸水,说的便是如此吧”

“其实,本就没有什么红颜祸水,有的只是强忍不了的欢颜和摆脱不去的纠缠,真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有点和缺点,因为即拥有缺点又拥有优点的人才是完整的,也是最长久的。”

“其实并不是我生长在幸福之中,而是有人把烦恼都解决了,只留给我幸福。”

两个人逛完了街,回到方义成身边的时候,他早就醒了,并且买了冰淇淋在等她们。周晓雪和余瑶吃着冰淇淋,听方义成问“你们逛了一下午,难道就不累吗”

“不累,并且我们为你买了许多衣裳。”二人异口同声的说。说完了,她们才意识到,她们所买的衣服,大部分都是为方义成买的。

余瑶回苏州的时候并没有通知方义成和周晓雪,她独自一人开车离开。其实方义成知道余瑶离开的时间,只是他没想到她走得那么急。余瑶回到苏州之后才给方义成打来电话报了平安。

正如方义成所想的那样,翁德胜在这段时间里的精神状态的确不好。他不敢出门,而且不敢到蚕业制造厂里面去,究其原因,谁也说不出里。他好像是在畏惧什么,翁增寿能看得出来。他询问了翁德胜,但是翁德胜什么都没有说。像是害怕见到鬼一样。

谁都不了解翁德胜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都在好奇他是不是中了邪的时候,只有方义成心里最清楚他是在害怕他心里的魔鬼。

这个魔鬼是他自己亲手种在心里的,谁都无法抹去,只有靠他自己才行。但是他却在不断地培养着这只魔鬼令其逐渐长大。他本来可以将魔鬼打败,可是随着时间推移魔鬼越发强壮,逐渐占据了他的心智,让他逐渐控制不住了自己,加上翁慧兰的煽风点火,翁德胜走火入魔了。

翁德胜不怕爷爷翁增福,翁增福从翁德胜出生的那一刻便把他捧在手心当中,多少年来一直未变。从小的娇生惯养让翁德胜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坏毛病。翁德胜也不怕他的父亲翁家高,翁家高在教育子女方面的表现连翁增福都不如。

翁德胜不怕任何人,唯独惧怕鬼神。其实,他惧怕的是他内心中的自己。所以,当那个声音出现之后,他在心里的自己无论如何都走不出那条死胡同,只能在原地打转,最终怀疑自己,怀疑人生,他开始憎恨自己。

他把心魔逐渐放大,随后闯入了可怕的心里迷宫,曾经过失在一点点的被重新捡起。终于,他承受不住心理的巨大压力,崩溃了。

方义成在一个夜晚对翁增寿说“一根稻草能救一人,也能压死一个人。”红色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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