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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桂花糖芋苗

杜喵喵和杜汪汪,叶夭忍住没有笑出声。

杜妙华看看杜望,马上意识到了这句话的歧义,心里在扶额,自己估计是脑子抽了!她赶紧道歉:“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介意啊。”

杜望赶紧摇头:“不介意,不介意。”

实际上,他心里高兴得要死,没想到杜妙华还记得自己。

叶夭看了看杜望,觉得不能指望这傻孩子,主动问道:“现在没养了吗?”

“没有。”杜妙华叹了口气,眼神中有着惆怅和一丝难过:“那是我小时候的事情了,过去好多年了。不过我现在都还记得它。”

她陷入到回忆中。

四岁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从外面抱过来一只小小的狗狗,它有着黑葡萄一样亮闪闪的眼睛,和浅金色柔软的毛发。当她惊喜的从爸爸手上接过它的时候,它伸出小舌头舔了一口她的手,湿漉漉的。

“它在舔我!”

妈妈笑道:“那是它喜欢你。妙妙,你可以给它起个名字,让它陪你长大,好不好?”

当时,她几乎是不假思索的:“我叫妙妙,那他就叫汪汪吧。妈妈,它姓什么呢?它的爸爸妈妈姓什么呢?”

妈妈愣了一下:“呃,你可以让它跟着你姓。”

“好的,那你以后就叫杜汪汪了。”小女孩开心的摸着怀中小金毛的头。

叶夭不动声色的引导着她说出故事:“听上去你和它的感情很好,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杜妙华从回忆中醒过来,而一旁的杜望有些紧张。

她脸上闪过自责:“这件事其实都怪我。在我七岁的时候,我妈又怀孕了。当时我爸带着我们一起回他的老家,。本来是打算把汪汪寄养在宠物店的,但我怕汪汪自己会害怕,就极力说服了我爸妈带着汪汪一起去。”她苦笑:“结果没想到,我奶奶,哎,她就是那种很固执的人。非得说我妈怀孕了,家里不能养宠物,让我们把汪汪给扔掉。”

她当时气愤不已,和奶奶大吵了一架。

叶夭皱眉:“你们就把它给扔掉了?”

杜望的脸色也有些发白。

杜妙华赶紧反驳:“当然没有。”但她的声音又迅速的低落了下去:“是我奶奶,她见我和爸妈都不答应,就自己抱着汪汪坐了很久的车,扔到深山里去了。”

说起这个的时候,她心里还有着无尽的悔恨。如果不是她非要把汪汪带到爸爸老家让奶奶看到,如果她当时能把汪汪看紧一点......

“原来是这样。”杜望喃喃自语。

他在化为人形,拥有了智慧,并且熟悉了人类社会的运转规则之后,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一只大多出现在城市中的金毛会昏迷在深山老林中?按照当时捡到他的联络官说,那个地方离人烟聚集地还很远。

叶夭轻轻哼了一声,这老太婆还挺能跑的,倒是杜小望因祸得福。不过她听杜妙华的语气,对她奶奶也是淡淡的,不是没有怨气。

“我当时哭了好久,和爸妈一起逼着奶奶说出了地点,然后去找了很久,可是都没有找到。从那儿以后,我就再也不敢养宠物了。”杜妙华看向花园,语气中终于又出现了了一点欢欣:“我小时候,楼下就是一个公园,我最爱的事情就是带着汪汪去那边的草地上面玩扔盘子。”

叶夭噗嗤一笑,杜望现在还爱玩这个。

“对不起,我好像说得有些多。”杜妙华收回眼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可能是因为叶夭和杜望帮助了她,所以连这种家里的事她都愿意和他们说。她看了看四周:“咦,他人呢?”

叶夭感觉到后院传来一阵灵力波动,她不动声色的道:“他刚走了,下午有很多事情要忙。对了,我家也养了金毛,你要不要看?”

杜妙华本来还在嘀咕那个小帅哥怎么走得那么匆忙都不打个招呼,但她立刻被叶夭后半句给吸引了注意力,整个脸庞都亮了起来:

“姐姐家里也养了金毛了吗?”

“对。”叶夭点点头,神色自然,“你等会儿,我去叫它过来。”

她走到后院,发现果然有一只大金毛已经蹲在那里等她——为了怕吓到杜妙华,杜望不得不把自己的原身给缩小了一点,但看上去依然比常见的成年金毛寻回犬要更大一点,但好歹已经处在了正常范围内。

看到叶夭过去,它有点讨好的舔了舔她的手。

叶夭揉揉他的头,带着它走到前院。

杜妙华认为叶夭是一位非常有着魅力的大美女,如果在人群中绝对是第一眼就被注意到的对象。但在此刻,看到她牵着一只大金毛从后院走过来,她却丝毫注意不到叶夭,而是把所有的心神都放在了她脚边的那只大狗狗身上。

它绝对是自己见过的最漂亮的金毛犬!

飘逸的泛着光泽的金色毛发,像是被太阳吻过的绸缎一般顺滑,它还有着健壮的四肢和高大的身体,但与此同时,它看上去乖顺又温和,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它是能够让人信任的靠谱的陪伴者和同伴。

杜妙华双手捂住嘴巴,堵住自己想要发出的尖叫:“我可以和它玩一会儿吗?”

“当然。”叶夭微笑,指了指花园,朝她眨眨眼:“它也喜欢玩扔盘子。”

最后,杜妙华和杜望在花园玩了半天的扔盘子,一直玩到太阳逐渐的接近山尖,阳光的颜色从白金变为金红。叶夭就不明白,这个游戏到底有什么好玩的?

而对于杜望来说,今天所获知的一切,让他终于把自己遗失的那一块拼图给找到了,这让它感到踏实了很多——这就像和人类总是在无谓的思索自己从哪儿来,将往哪儿去一样。妖在开了灵智之后,对于这样的哲学问题也有着自己的思索——而且对于自己并不是被遗弃的这一点,他很是高兴。

杜妙华走的时候还依依不舍,叶夭带着杜望(金毛形式)送她到门口。

“多谢姐姐。”杜妙华有点遗憾没有看到那位金发小帅哥,只能让叶夭代为传达:“也替我多谢他。”她蹲下来摸摸金毛的脑袋:“我要走啦,下次再来和你玩哦。”

叶夭问她:“现在还会打算搬到随城来吗?”

杜妙华漾起笑容:“现在还不一定。如果到时候来了,一定会再来打扰姐姐的。”

在昨天的时候她曾经对随城充满了迁怒,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再来这座城市,但经过今天后,不仅被骗的愤怒和失恋的伤心都被奇迹般的安抚了,还忽然觉得随城的确是一座值得留恋的城市。

有那么好吃的夜宵摊,还有和杜汪汪那么相像的大金毛。

或许,她会认真考虑的。

看着杜妙华蹦蹦跳跳挥着手离开的身影,叶夭对杜望说:“没关系,以后你也可以去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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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妙华离开随城后,十一的长假也宣告结束。叶夭赶紧宣布夜宵摊需要歇业几天休息一下,这大长假的人流量实在是太可怕了。

在家躺着的时候,一阵幽香传来,她这才发现花园角落里的那株老桂花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挂满了一簇簇的小花朵,看似低调但实则高调的在宣告着自己的存在感。

这才真的感觉,秋色已浓。

于是在忍受了夜宵摊休业几天后的食客们,在恢复开业的那一天忽然发现,夜宵摊来了个形象大改变。原本的形象是清爽的白色中加入了一点点红色的元素点缀,但现在,所有的料理台和纯为了好看的户外伞以及桌椅都变成了浓郁的带着点焦糖的橘红,配上温柔的象牙白,就像是现在秋天给人的感觉,温暖又宁静。

就连厨具都换成了漂亮的、除了贵之外没有别的缺点的橘色珐琅系列!有喜欢收集厨具的对着那个有着精致金色盖柄的南瓜造型橘色焖锅流口水。

“哇,老板也太有心了吧。简直不惜代价!”

“果然,这真的是只有这家夜宵摊能干得出来的事情,还换装,哈哈。”

“这真的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一家夜宵摊!”

即使是再不注重颜值和环境的大老粗也不禁发出这样的赞叹,更何况是颜控严重的年轻人。毕竟,如果有得选择,谁不喜欢在更加舒适和漂亮的环境里用餐呢?

然后他们随即就发现,菜单也有了些许的改变。原本最受欢迎的小龙虾早已经下架,换成了现在正当季的大闸蟹系列,而据老板说牛肝菌炒饭和黄油煎松茸可以持续到月底再下架,因此也还在。还有的,就是一直都在的常规系列,比如炒粉拌面毛豆等,但是——

“怎么没有绿豆沙了!”有食客惊恐的发现。

杜望正准备写上新品,闻言笑道:“老板说现在这个季节喝绿豆沙已经有点不合时宜了。”

绿豆沙只适合夏天燥热的时候,喝上一碗,感受那透心凉的沁爽滋味。但到了天气转冷的时候,再来感受心凉似乎就有点不对了,而温热的绿豆沙明显不如冰绿豆沙的风味来得强烈。叶夭想了又想,最终还是把这个给夜宵摊带来第一波流量的功臣从菜单上去掉了。

我们明年再见。

“十月新品:桂花糖芋苗,35元/份。”杜望在小黑板上写上代替绿豆沙的新品。

食客们讨论道:“现在这天气喝绿豆沙会觉得有些凉,对肠胃不好。”

“嗯,桂花的确是正当季。”

当然,也有绿豆沙的死忠有些不甘心,一直在和杜望确定是不是今年就不卖绿豆沙了,听到杜望肯定的回答后,其脸上的绝望简直一秒就能让人感同身受。

“没关系,明年会有的。”杜望安慰他:“你可以尝尝这个桂花糖芋苗嘛,也很不错的。”

于医生今天不用轮夜班,也没有来临时的客人,可以准点的下班。他立刻的就过来夜宵摊打算和自己的最爱绿豆沙来一次邂逅,没想到,绿豆沙却被宣布下架了!

简直是晴天霹雳!

绿豆沙对于他来说,并不单单只是绿豆沙!而是精力的来源、加班熬夜仍然可以保持头不秃的秘诀!

难道从现在开始,又要面对头秃的危机了吗?他悲哀的想。

“那就来一份吧。”既然没法改变既定的事实,于医生也只能失魂落魄的要了一份新品。来都来了,总不能浪费自己好不容易排在前面的机会。

杜望从橘红色的大搪瓷深桶里舀出一份糖芋苗,再打开旁边的小罐子,用黄铜小勺子舀了一小勺晒干的桂花撒上去。当他打开罐子的时候,一股幽香透了出来,所有人都吸了一下鼻子。这样的香,和松茸被油脂煎过之后的香味不同,它是纯粹的来自自然的未被加工过的香气,仿佛秋日洒在树上的阳光,明亮又温暖。

于医生看着自己眼前的桂花糖芋苗,暖红色的晶莹的汤汁里,浸着一颗颗小小的白色芋头,再配着最顶上那金黄色的星星点点的干桂花,很漂亮。

看上去还不错。

他尝了一口。首先的感觉是带着一点Q弹的滑溜溜,淡淡的甜,很温柔,然后就是被煮得已经入口即化的小芋头,软嫩中稍微带着点粉糯,而这整个过程都伴随着桂花的香味。清淡但又幽远,让人回味无穷。

如果于医生懂得品鉴的话,就会知道整体的暖红色并不是像外面的商家一样用了大量的红糖来煮,而是采用的古法用小苏打和小芋头煮出来的自然的颜色,前者快,后者慢但不会齁甜齁甜;而那滑溜溜的口感来自于后期加的一点点藕粉,让汤汁变得粘稠有点类似于液体果冻。

显然,于医生并不懂得品鉴,除了好喝之外,他的重点放在了另外一件事上——

“居然和绿豆沙给人的感觉是一样的!”他惊喜的发现,虽然味道不同,但这份桂花糖芋苗给他的感觉和绿豆沙是一样的!喝下去温热,暖暖的,但却依然给他一种沁人心脾的清爽。

“以后看来还是得多来排排队!”于医生觉得自己的头发又有望保持了!

和他拼桌在吃炒粉并且同样叫了一份桂花糖芋苗的张娇娇看到他忽然伤心忽然又惊喜的表情,有点奇怪的看了看他,默默的把自己的位置往外稍微移了移。

其实叶夭并没有和做绿豆沙一样在糖芋苗中加灵珠水,这份糖芋苗中流动着的极淡的灵气,完全来自于最后撒上去的那一点点干桂花。这些桂花来自于叶宅花园角落的那颗桂花树,在灵力阵里滋养了这么久之后,它开出来的花自带一点点灵气,虽然对于叶夭和杜望小幽这样的超凡生物来说简直不值一提,但对于普通人类来说却是惊喜。

叶夭在它的树下架了一个纱网,用来收集自然掉落的桂花,然后拿来晒干。不需要做成糖桂花,这些自然的干桂花就足以提供足够的香气与清甜度。

不过,被谢三看到了之后,他强烈要求珍玉楼也推出一款时令的桂花产品。

“油松茸已经早就下架了,油鸡枞也只能卖到这个月了,我们已经没有时令产品了。我建议我们每个月都可以推出时令产品,也作为珍玉楼这个品牌的风格和特色。”

于是叶夭又做了一个桂花蜜露的方子给他,做好后可以单独泡水喝,用来在甜品里加一点儿也有很出色的风味表现。当然,量产的话把自己家的这株树上开的所有的桂花都给薅下来那也不够,只能去市场上收购现成的桂花来做。

用鲜花做蜜露,听着似乎风雅简单,但实际做起来的工序很复杂,光是鲜花的清洗工作就很繁重,更何况是桂花这样细小的花朵。好在那家工厂由于运转良好,并且他们资金回笼极快,谢三已经又招了一批工人。只是,由于桂花蜜露需要时间来发酵,想如谢三说的那样在桂花飘香的季节上架已经是不可能了,最起码要等到两个月后品质才能勉强符合叶夭的标准。另外,她还留了一批,准备自然的放到隔年,充分发酵,到明年的这个时候再来发售。

对于大自然来说,这正好是一个四季的轮回。

桂花糖芋苗的推出,让对绿豆沙下架有些怨念的食客们没有心思再来叨叨——他们现在已经赶着每天来抢糖芋苗了,它也代替了绿豆沙成为了每天第一个售罄的东西。

而在把夜宵摊所有的装饰都换新之后,叶夭觉得自己连开工的兴致都浓了不少。只是,之前胡安意味深长说的说的那位故人,以比她想象中更快的速度来到了她的面前——

那天半夜一点,提前收工的几人准备回家。

叶宅在青阳巷尾,从夜宵摊回去需要从一条小巷子拐进青阳巷,这边的小巷子早已经通过市政工程翻修了一遍,路灯通明。但这天晚上,即使是路灯开着,却不知为何亮度似乎低了很多,整条巷子被笼罩在隐隐的幽暗之中。

叶夭一开始没在意,只是在叶宅门口想要进去的时候,她忽然一回头,声音凌厉:

“谁?”

“啪”的一声,一簇橘色的小小的火焰从角落里亮了起来,一道慵懒而沙哑的声音于黑暗处响起来,与之同时出现在几人面前的是一张俊美如同大理石雕就的男士脸孔:

“才不过一年不到的时间,就闻不出我的气息了吗?看来女人果然是这个地球上最无情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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