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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三章 书院

昨晚余饶一晚上都没有睡好,原因很简单,鸠占鹊巢,也就是殷落落把他那小的可怜的房间给占了,余饶只好跑到厨房里去睡。

家徒四壁的屋子,何况厨房了,四处漏风,余饶半夜冷得直打哆嗦,恨不得管他三七二十一,直接冲进屋子,搂着殷落落睡觉了。他听宋美玉说过,女人的身子如同暖炉,自带温度。

可是他刚刚走出了厨房门,站在大门口,就看到了殷落落手里的那柄长剑挂在的窗户上,一阵微风飘过,还在轻轻地摇曳着。

余饶可不想成为这剑下的亡魂,因此悻悻地退了回来,躲在炉灶边,抱着膝盖。

这时候反正都睡不着了,他就任凭自己的思绪像蒲公英一般乱飞。

这个家里,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女人了,殷落落绝对算得上第一位。不知道为什么,余饶很容易把殷落落和母亲联想到了一起,若真要追究缘由,可能他们都是女人的缘故。也说明和余饶有过关系的女人实在太少了。

余饶心想自己的母亲如果像殷落落那样,是位不折不扣的小魔女,也把父亲赶到屋子外面睡觉,他倒是能理解父亲为什么对母亲没有感情了。倘若自己娶了小魔女这个倒霉的玩意,害的自己一年四季只能睡厨房,那么恐怕自己也对她爱不起来了。

然而宋美玉一年到头换上个十七八个丫头,轮流陪着他睡觉,也不见得他有多么爱一个人。因此余饶总结出来了,爱一个人绝对不看睡不睡觉。

那看什么呢?以现在余饶的经历,很难回答各位。

大清早,余饶就打着哈欠,满脸困倦的样子。

殷落落见了,又说余饶像一条狗,这一次说他像死狗。耸拉着脸皮,一点没有精神。

直到余饶把昨晚自己冷得半死的事情给殷落落说了一通,殷落落才又笑了出来,说余饶果然是条傻狗。绕来绕去,终于从死狗变成了傻狗。

等到两人准备去问道书院了,殷落落才发现余饶的老爹余枭还在呼啦啦地睡着觉。原本她是注意不到的,可是余枭的呼噜声实在太大了,就像锯木头的声音,“呼啦啦呼啦啦……”

殷落落见过不负责任的老爹,却还没有见过像余枭这样不负责任的老爹。对比起自己严厉的父亲,殷落落忽然觉得,自己的老爹和余枭这家伙比起来简直要好一百万倍。

当然,殷落落在挨打的时候就不会这么想了。

魔族的大业。

这是殷落落潜入平阳城的时候,他的父亲殷衡再三嘱咐他的话,说魔族的大业,就全靠你了。

这句话,明显是句谎话,因为殷落落打小时候起,就听到父亲对每一个单独执行任务的人都说过,“魔族的大业就全靠你了。”

结果那些人一个都没有回来,魔族的大业却照常继续着……

作为父亲的女儿,殷落落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魔族的大业究竟是什么,甚至她连魔族都没有搞清楚是什么。有着同样相同的肌肤,一鼻一口的五官,为什么自己就被称为魔族人呢?

魔族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吊死平阳城里的人,平阳城里的人,也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死魔族人。

一天,殷落落看到一位七八岁的孩子被魔族人拴着脖子,慢慢挂在了腐败的枯木上,喉咙一紧,两腿直弹,一会就没有了生机。

殷落落问父亲,“父亲,为什么要吊死他?”

殷衡说:“因为他是平阳城里的人,该死的武国人。”

那时候起,殷落落杀人也不再问为什么,而是判断他是什么人。武国人在魔族人的眼里就好像有了天大的罪,同理,魔族人在武国人眼里也好像有了天大的罪。然而滑稽之处在于,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罪。

殷落落来到平阳城,是父亲告诉他说,平阳城里藏着天大的秘密,藏着秘密的准确地点,就在问道书院。问道书院,绝对不是一座普通书院。

这点,殷落落相信,整个平阳城的人都相信,因为风不平实在太强了,试问,如果问道书院当真只是一座地处偏远小城的普通书院,那么院长怎么可能做的到一人一剑力战三千兵甲?

三千兵甲,大部分读者可能没有概念,可是当他们骑着高头大马,黑压压的一片站在你的跟前,你就知道了三千兵甲有多么恐怖了。

那场战役,殷落落没有参加,但是后来,她又看到了魔族新的一批黑压压一片的三千兵甲,再联想到了风不平的故事,便知道了,三千兵甲很强,而风不平更强。

出发前,殷落落问魔族里的长者,问他们魔族的大业到底是什么。

长者居然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还说如果殷落落知道了,得回来告诉他一声。

他打了一辈子仗,到头来打瞎了一只眼睛,伤了一条腿,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打,打的是谁。

当晚,殷落落就出发了,她希望这一次能找到答案。

问道书院,是一座平阳城里的人再熟悉不过的书院,这座书院的历史,要比平阳城更加的悠久,因此在平阳城的《地理图志》中找不到关于这座书院的任何历史。

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家,也只是听祖上一代一代传下来过,说先有了书院再有了这平阳城。

可是当余饶问老师这座书院历史的时候,老师却说因为平阳城里的人缺乏教育,所以才办的书院,书院的历史在平阳城的后面。

撒谎,这明显就是撒谎,只不过余饶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撒谎。

老先生说,要信书里的东西。现在书里的东西明显出了问题。余饶不清楚自己到底该信谁了。

不信书,是有危险的。

余饶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是第一天来到问道学院的时候,他听老师们说,问道学院的后山禁地里,有着一只吃人的怪物,不吐骨头,若你们贪玩溜了进去,就会尸骨无存!

那时候余饶并不信书,可是第二天就有一个孩子偷摸着溜了进去,被风不平救出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只胳膊,血淋淋的胳膊……

每当余饶给老爹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老爹总会嘲讽道:“余饶,你记住,这天底下哪有什么鬼神,从来都是人比鬼更恐怖。”

从来不相信父亲的余饶,那一次出了奇的信了父亲,他总觉得,后山上不是鬼,而是人,一个比鬼更加恐怖的人。

来了问道书院,殷落落就迫不及待地叫余饶带他去后山的禁地看一看,可是余饶哪里敢去啊,扭捏扭捏,吞吞吐吐,硬是不打算带殷落落过去。若不是在书院里鱼龙混杂,殷落落早就拿着剑逼着余饶带她过去了。

此刻的殷落落,换了一身邻家女孩的装扮,精致的面孔,即使不化妆,也美得叫人称赞,因此她压根没有想到的麻烦随之来了。

起先是两三个男生吞吞吐吐地走了过来,问她很奇怪的问题,“你喝不喝水,你吃不吃东西。”

再到了后来,直接有男生过来,深情地看着殷落落,说殷落落可以做他的妻子吗?

未经人事的殷落落问余饶这些话都是什么意思。

余饶说:“他们这是想要和你睡觉。”

殷落落脸颊一红,当即对着那些男子们吼道:“滚!”

余饶带着一位漂亮的姑娘来到的书院里,一时间成了书院里的头条新闻。余饶惊讶的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多了一大堆亲戚,这些亲戚一上来先是寒暄一阵,再就是问关于殷落落的一切。

余饶是真的不了解殷落落,因此回绝了那些人,那些人直骂余饶小气。

正说着,余饶看到了宋美玉也走了过来。

宋美玉人如其名,小脸蛋美得像女孩子一样,最关键的,他的父亲乃是平阳三虎之一的宋成,家财万贯,因此有传闻,书院里四分之一的女孩子都被宋美玉给睡过。

宋美玉拿着折扇,看到了殷落落,刻意将折扇给哗啦啦地扇开,扇页上,写着出自名家手笔的四个方圆大字“温润如玉”。

那位名家在写这四个字的时候,本来想写的是“衣冠禽兽”,可是没有了勇气,只好把刚刚动笔的“衣”字改成了“温”字,因此眼力极好的人,还能看得出来“温润如玉”实际上是“衣冠禽兽”。

衣冠禽兽看到了殷,不,是宋美玉看到了殷落落,抹了白胭脂的脸挂起了嘚瑟的笑容,特意从怀里掏出精致的古铜小镜,从嘴里吐出一口唾沫贴在手上,对着镜子,用唾沫把头发给捋齐。这一抹,本来分叉的头发立马变得油光锃亮。宋美玉也越加的美了,真像小姑娘一般。加之用了女人的香水,浑身也布满了少女的体香,走起路来扭扭捏捏……

余饶突然想起了那天的怪叔叔,他心想如果那怪叔叔当晚袭击的是宋美玉,没准真把宋美玉当女人给办了。

不过这宋美玉看起来是个女人,武功修为可不浅,余饶曾经就因为他骂自己是狗的事情和他交过手,被他轻轻几招就撂倒在了地上。

恨啊,看不惯又干不掉。

“这位小姐,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宋美玉走了上来,从怀里拿出一块楠木纹丝的鹿头玉佩。他还说,冬天的时候他见过一只雪白的鹿,并在雪地里捡到了这只玉佩,现在看起来姑娘和这只玉佩有缘,便把玉佩赠给她。

或许宋美玉真的喜欢鹿,因为在床上的时候,他喜欢说:“你真是一头发-春的小母鹿。”

那时候女孩子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可是已经晚了,鲜血染红了床单了……

“滚!”殷落落丝毫没有给宋美玉一个好脸色,径直把他给骂开了。自持风流倜傥的宋美玉,还从来没有受到过如此的打击,立马哭得梨花带雨,迈着柳条般轻盈的腿,灰溜溜地跑了。

这仿佛给余饶出了口恶气。余饶问她为什么不喜欢宋美玉,还说女人大概都喜欢宋美玉那样的家伙。

殷落落笑了,她说只有小女生才会喜欢宋美玉那样的家伙,而自己,已经长大了。

长大了?

余饶今年十五岁,年纪和她相仿,可是每次遇到了什么问题,父亲都会说余饶长大了自然会明白,因此余饶渴望长大。但是今天又听到殷落落说自己长大了。长大了,究竟意为着什么?

看着殷落落手里的剑,余饶忽然觉得,长大了就是能握紧手里的剑了。这个荒诞的想法,让他自己都笑了一声。

余饶并不打算带殷落落去后山的禁地,因此就带着他在学院里瞎转悠,希望把这一天的时间都打发掉。殷落落也不是白痴,察觉到了余饶的企图,脸色越加的阴沉。

直到余饶看到了一帮少女迎面朝自己走了过来,为首的那位,穿着青衣淡裙,手里握着一把青纹的玄铁剑。少女的万千青丝仅用一根淡蓝色的蝴蝶带系着,让人很容易联想到那一根蝴蝶丝带解去,万千青丝在空中飞舞的样子。而且,那为首的少女论颜值论身材,绝对不比殷落落差半分。

余饶想到了宋美玉的话,说不同女孩子的手摸着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因此他觉得林欢欢的手摸着的感觉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的,因为自己只要见到她,心跳就加速了……

林欢欢是谁,平阳三虎林振的女儿,书院里的天才少女。无数人的女神,梦中情人。唉,余饶这辈子,只能远远看看了。

看到余饶扭头就走,殷落落还以为自己到了禁地了,将余饶一把抓回来,看向前方,直到看到了林欢欢,殷落落才明白了余饶的“禁地”原来就是这位俏姑娘啊。

俏姑娘,殷落落见到的多,自己就是一位,但是像林欢欢这样的美人坯子,殷落落也自愧不如。

冤家路窄,余饶惊讶的发现,宋美玉那个混蛋家伙,居然混在林欢欢那一批美人堆里。

宋美玉的手里正拿着一瓶上好的胭脂,而林欢欢的指甲上则涂着淡红色指甲,看样子,这两家伙一定亲密无间了。难不成,欢欢女神也被宋美玉这衣冠禽兽睡过了?

余饶想到了这,心里不知道怎么回事,难受的要命。他恨不得宋美玉把自己给打一顿,也不希望欢欢被宋美玉搂在怀里。

然而这都是他的想象罢了,林欢欢压根没有被宋美玉楼过,林欢欢不缺钱,也不缺人爱,因此她和殷落落一样,打心底里看不起宋美玉。

余饶冲冠一怒为红颜,不过不是打,而是走,扭头就走!

哼,他奶奶的,看不惯,那我就不看!

殷落落愣在了原地,心想余饶这也太没有出息了。

谁料刚才受了委屈的宋美玉,不会把气撒在小姐妹身上,就撒在了余饶身上,他叫道:“没娘的家伙,你要去哪?”

“谁没娘?”殷落落问。

“余饶没娘。”林欢欢说。

“猴子才没娘。”余饶看向了宋美玉。

“玛德,你说谁是猴子?”宋美玉握紧了拳头。

“谁说话谁就是猴子。”余饶说。

脸上带着赤裸裸地笑意,大伙把目光都转向了宋美玉。

接下来余饶就听到了几个字:“给我打死这条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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