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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渣男

顾久洲抿了抿唇道:“虫草,也就是从草,擅长附和于时节而改变形态,时机一道自然而动。鲤鱼跃过龙门变化龙,本是凡间之物,却变为神物。”

“字面意思我看的明白,我是问他写这个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让我们做好准备,等待时机,只要能抓住机会,所求之事自然成功。”

“啊?”

谷小满更迷糊了,斐羽,他竟然会好意提醒他们?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沈冲毫不客气的道:“你们要小心了,说不定他又会捣什么鬼。”

可会试的结果让沈冲打脸了,斐羽好像没搞鬼,只是提前知会他们一下而已。

天启三十九年,二月二十九,会试放榜。

顾久洲高中榜首,谷小满也考进了前一百,下月参加殿试,若能考进三甲就是进士及第,二甲便是进士出身,三甲嘛,只能是同进士了。

可不管是几甲,只要过了会试,就都能授官,最差也能当个知县主事什么的,怎么也算是正儿八经的官老爷。

一天之内,两次传榜,其中一个还是会元,同福食铺又一次成为京城百姓关注的焦点。

沈牧洵擦着桌子,看着门外天上的红日终于跃出层云,光芒万丈,不由笑着赞道:“今天是个好日子!”

“那自然是,少当家和公子都考中了,人人都道咱们铺子鸿运当头,要来沾沾福气呢。”伙计笑着应道。

沈牧洵笑的合不拢嘴,开张不到一个月,已经有三家打算加盟,估计要不了多久,他们的铺子就能开遍整个京城。

“客官里边请,您二位是第一次来吧,我们店里新出了道芙蓉翠玉糕,清甜可口,美容养颜,特别适合像您二位这样美丽的女子食用.......”

听到伙计热络的招呼声,沈牧洵不由抬起头来,却猛地镇住了。

宋砚秋款款走到沈牧洵跟前,笑着道:“听说你们店猪头卤的好,我特意过来尝尝。”

伙计傻了眼,这么清丽动人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竟然要吃卤猪头?

真是大煞风景,暴殄天物!

可自家掌柜却好像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还笑着对仙女道:“我们店的卤大肠也很好吃,你要不要尝尝?”

伙计忍不住揉了揉自己耳朵,大肠那种俗物说出来对仙女都是一种玷污,更别提让她吃了,掌柜莫不是疯了?

可仙女却很是高兴的点了点头道:“好啊,你们店里还有什么拿手的,一并都端上来吧。”

谷小满听说宋砚秋来店里了,忍不住好奇,跑过去瞧瞧。

结果却看到她抱着一个猪蹄啃的满嘴油,而沈牧洵还一脸痴汉笑望着她,似乎在看世上最美的风景。

谷小满忽然就明白了,这俩人为啥能看对眼,吃货的世界果然不看脸。

顾久洲听完谷小满的发现后,翘起了唇角,“你难道不是因为这个才看砚秋更顺眼?”

谷小满仔细想了想,点头道:“你还别说,还真是,我以前还有些嫉妒她怎么长得那么好看,可自从见她吃我做的菜吃的那么香后,我就越看她越顺眼,长得美还不矫情,配沈牧洵委屈了。”

顾久洲大笑,“你倒是真实诚,就是不知道沈牧洵听见这话,心里会怎么想。”

“谷小满!”

顾久洲话音刚落,沈牧洵便冲了进来,吓的谷小满一哆嗦。

“那么大声干嘛?叫魂啊!”谷小满抬手就把手里的东西朝沈牧洵扔了过去。

沈牧洵慌手慌脚接住,一脸心有余悸的道:“你随手乱扔东西砸我的毛病能不能改改,这个玉如意可值不少钱呢。”

一听这话,谷小满顿时有些肉疼,急忙夺过来道:“我看看,没磕坏吧。”

顾久洲捂了捂额,跟这俩人在一块儿,他时常会觉得智商受到了羞辱。

仔细检查了一番,见玉如意没破一点,谷小满放下心来,没好气问沈牧洵,“你鬼叫什么呢,又出什么事了?”

沈牧洵这才想起正事,连声道:“我要跟你们一起参加殿试了,礼部补了几个恩荫的名额,其中一个是我。”

“宋砚秋告诉你的?”

“嗯!”

“就这事儿值得你大惊小怪?”

“这事还不大,我可没想过当官。”

“你不当官,一个白丁,凭啥娶人家宋砚秋?”

沈牧洵被谷小满问傻了眼,愣了好一会儿,才小声嘟囔道:“我,没想过要娶她。”

顾久洲皱起了眉,谷小满怒了,抓起玉如意朝沈牧洵挥了下,急忙收回来,抬脚踹了过去,“你个渣男,不想娶整天盯着人家看啥?跟人家走那么近干啥?捧着个脸冲人家傻笑啥?不想娶!不想娶你别招惹啊!”

“我没招惹啊,她那么好,我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她应该嫁个像顾久洲这样的人,跟她弹琴画画,吟诗作对才是啊!还有,渣男是啥?”沈牧洵一边躲一边委屈巴巴的问道。

谷小满一听这话更生气了,顾久洲也气不打一处来,自己不负责任,还扯上他,这个混蛋,被打死活该。

顾久洲看准时机,伸出腿把沈牧洵绊倒在地,谷小满一脚踩在沈牧洵身上,用玉如意指着他的鼻子问道:“我就问你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宋砚秋?”

“我配不上她,”沈牧洵被打的很疼,可心更疼。

“配得上配不上不是你说了算,是她说了算!”谷小满恶狠狠瞪了沈牧洵一眼,沉声喝道:“给我起来,把你俩的事一五一十说清楚!”

沈牧洵咬着唇,不太想说。

可一边是顾久洲,一边是谷小满,都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他也只能老实交代了。

认识宋砚秋那年,沈牧洵十一岁,因为一道圣旨莫名其妙被送到了京城,住进了皇宫。

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从小就跟在哥哥们屁股后面长大的沈牧洵,骤然掉进那样一个复杂又奇怪的环境,十分不适应。

加上他身份特殊,从小在锦州长大,说官话带口音,明里暗里不知受了多少鄙视嘲笑,可他却只能一个人偷偷躲在被窝里哭。

宋砚秋就在那个时候,像一个仙女一样突然出现在沈牧洵的生活里,帮他解围,替他出头,听他讲家乡的事,逗他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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