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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0 章 主角崛起的第一天

【系统发布任务:大城崛起。】

【任务描述:位于边陲的黄沙城终于迎来腾飞之机,新任书记官林烁,请带领你的臣民,成为这片沙漠上最强大的存在吧。】

【任务时间:18个月。】

【任务奖励:抽奖机会x1(加强版),回归地球时长72h】

【失败惩罚:太平洋岛国沉没x1】

林烁答应去黄沙城后,系统立刻发布了一个任务。在此之前,它已经很久没有发布新任务了。

林烁思忖,自己之前想的没错,系统确实在逼他达成某个目标。

至于这个目标究竟是什么?

他有几个猜测,还不能确定。

【这是个系列任务。】系统道:【下面有不同支线,比如沙漠粮仓、科技强国、军火贩子之类,根据游戏者行为开启,完成三条以上支线才算任务达成,否则将受到惩罚,不过奖励也比平时丰厚。】

林烁看着“任务奖励”之后的(加强版)三个字,问:“这是什么意思?”

【平时抽出白鳍豚的几率是千分之一,加强后就是千分之十,十倍!】

“那的确很可观哦……”林烁托着下巴。

如果不是为了白鳍豚,听到“太平洋岛国沉没”这几个字,他还真想失败看看。

……

一顿饭吃完后,到了分别的时刻。

有炎瞳的帮忙,将采油场的奴隶与地下洞窟的奴隶全部救出来后,清点了一下人数,部落中失踪的人大部分都在此。

可惜的是,角鹿部落的战士并未找到鹿叶的阿兄。

采油场中的人道:“鹿枝吗?他没死。跟着上一批运油的队伍押车走了。”

他们对鹿枝有印象是因为他属于这里少数算术学得非常好的,在管事面前说的上话,在奴隶中也比较有地位。

“不过鹿枝人不坏。以前我们采完油就要被赶回地下,那里又闷又见不到太阳,休息不好干活的时候特别容易出事故。鹿枝和管事说了以后,延长了我们的放风时间,少死很多人。”

两个少年奴隶也说,岩缺当初带着黑火油逃跑,原本是要被活埋的,后来鹿枝不知怎么说动了管事,最后管事把他的舌头剪掉,卖到了斗兽场,总算留了一条命。

林烁见他们对鹿枝的感激多于怨恨,便用肩膀碰碰罗什,小声问:“那这个鹿枝是好是坏?是聪明还是奸猾?是忍辱负重地潜伏在敌人内部的自己人呢?还是个心怀二意的二鬼子?”

罗什想了想:“不知道,见了面再说。”

炎瞳在一边问:“烁哥,你和城主嘀嘀咕咕什么呢?靠得那么近。”

林烁扭头一看,由于是肩并肩坐着,自己的鼻尖都快要碰到罗什的脸了。

他赶忙挪了挪屁股,往旁边一点,心里纳闷——怎么和黄沙城主在一起的时候自己那么不见外呢?就像已经很熟悉了似的。

这样不好。

他动动鼻子。

“闻什么?”罗什问。

“你身上好像有种熟悉的味道。”林烁有些懊恼,动作那么小,罗什怎么知道自己在闻他?

罗什手伸到衣服里,摸出一只巴掌大的小猫,“猫味吗?”

林烁连忙扯开自己衣领,朝里面看。

罗什余光瞧见一抹白,顺手给他把衣服领子拉好。

林烁把喵蛋抢过来:“要死了,你什么时候把它偷走的?”

“怎么叫偷?”罗什无辜:“它自己到我身上来的。”

这话没错。

林烁:“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是他爸爸。”

林烁瞪他:“我才是,你顶多是个干爹。”

罗什摸摸下巴,想起干爹这个词在地球上的含义,心情不错:“你说是就是吧。”

林烁不解气:“喵蛋最爱的人是我!”

罗什:“唔……也行。”

“什么也行?”林烁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总感觉有什么自己不清楚的事在发生。

说笑过后,罗什让人把还没找到的那些部落人的名字以及图腾画下来,记录在几张泥板上。

“以后打下其他城邦的话,帮你们问问。”

部落人千恩万谢。

罗什道:“没关系,你们都是书记官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你们的事就是黄沙城的事。”

部落人又对着林烁千恩万谢,把罗什和他的感情夸了一千遍,就差说——黄沙城,我们的铁杆兄弟!

林烁看了眼罗什,觉得美人城主挺狡猾,这就把森林里的人和黄沙城绑到一条战车上了。

不过他没反对。

……

“烁哥。”炎瞳叫林烁:“驼驼兽已经喂好,该出发了。”

说完他又去叫罗什。

罗什站在采油场原本的兽厩,跑朝里面看。

“看什么呢?”林烁和炎瞳一起走过来。

“这里。”罗什指指兽厩一侧横着的两根木杆,木杆上挂着几个喂肉用的钩子,下方有一滩白色污渍,“小心,别碰到。”

“这是什么?”林烁问。

“养信鸟的地方,”罗什指着木杆:“信鸟平时就站在上面,它们经受过训练,不会在其他地方落脚。你看——”

“看什么?”林烁把头又埋得近了些,瞧见木杆上有细细的划痕。

“这些是信鸟的爪痕,”罗什道:“这种鸟的体型相当大,而且性格凶猛,是吃肉的。”

木杆的划痕中有黑色的污渍,是食肉后爪子里残留血垢。

“信鸟因为要便于训练,通常选择比较温顺的品种。就我所知,会饲养这种大型猛禽做信鸟的城邦除了中央城之外,就只有泗水城,那是西部王城下的一个都城,城主是西王的心腹。”

罗什看林烁对这个感兴趣,又多说了点。

“信鸟要从小喂养,把小信鸟孵出来后,定期带到远处,看它能不能飞回来,然后逐渐增加距离,直到最后固定让它在两个地方之间往返,信鸟就养成了。”

林烁点着头,边走边看他。

“怎么了?”罗什问。

“你好像对信鸟的习性很了解的样子。”

“这个啊……”罗什笑道:“我以前是奴隶,你知道的吧?”

林烁抿了下唇,后悔提起这个问题:“你要是不想说的话,可以不说的。”

“没什么不能说,”罗什道:“我是中央城的奴隶,小的时候,干不了别的,就跟着老阿达一起住在兽厩里,他养驼驼兽,我喂信鸟。”

“什么时候开始?”

“有记忆起吧。”罗什想了想:“我应该感谢那些信鸟,要不是它们脱落下来的羽毛,还有冬天窝在它们中间睡觉,我早就冻死了。”

“可惜这些信鸟被训练得很乖,都留在中央城不跟我走。以后有机会的话带你去看看……怎么了?”他看着林烁,林烁一脸思索的样子。

林烁想了想,这里的信鸟体型很大,还没有板凳高的小朋友就要照顾许多比他还要高大的信鸟……

虽然嘴上说得轻松,但很不容易吧。

他从怀里摸出一块麦芽糖:“给。”

“怎么?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罗什说着,嘴张开。

“不是小孩子怎么了?我想给谁吃糖还需要理由?”林烁把糖塞到他嘴里。

罗什看着他:“很甜。”

人和糖一样,都是外面甜,里面的心更甜,还软。

炎瞳跟在他们俩身边,不知怎么的,觉得自己很多余一样,阳光照在他脑门,略刺眼。

“城主,我先走了哈。”他摸摸脑门,跑去检查驼驼兽拉的车。

他钻到车底,给轮毂上了些油,边干活边摇头——城主笑得那么善良,不正常啊不正常。

而且他连小时候的事都说给烁哥听,他不是最烦被别人知道小时候不抱着信鸟睡不着吗?两个人什么时候关系好到可以聊“小时候”了?

炎瞳心里有点吃醋——什么时候才有人和我聊“小时候”?我可以和他讲手撕十几只凶兽的英雄往事,保证非常凶猛。

……

罗什这次带来的战士有好几百个,他留下一半在这里守着采油场,约好了每半个月一换班,顺便载着物资过来。

采油场中原本那些奴隶大多数都来自蛮荒森林,是被鬣狗部落抢来的,也幸亏如此,他们没被带去其他城市卖掉。

采油场用他们干活有三个原因——一来是野蛮人奴隶结实耐用,一个顶俩;二来是占据采石场的几个城主相互防备,都怕对方的奴隶太多,以后抢走自己这边的利益,三来是野蛮人奴隶保密性好。

总之,这些奴隶大都表示愿意和自己部落的人一起回去,很想家。罗什也不强求,把自己车上的水和干粮分给他们一些。

还有一小部分来自其他城邦的普通奴隶,听说黄沙城愿意接纳他们,而且黄沙城没有奴隶制,毫不犹豫地决定加入黄沙城。

他们当即就改了口:“城主,书记官。”

“嗯,”罗什答应了声,邀请林烁和自己一起上车。

“你上次说的象棋、跳棋、以及扑克牌我做出来了一副,还有骰子,你想玩哪个?”

林烁眨眼——看来一路上不会太寂寞。

这时——

“等等!”

狮金从部落的队伍里跑出来,带着他的大狮子一起,道:“烁哥,我也想和你们一起去黄沙城行吗?”

“为什么?你们部落的人同意?”林烁看了一眼狂狮部落其他人。

他们耸耸肩,表示管不了狮金,随他吧。

“部落里的日子太无聊了,自从上次跟随过你之后,我的心告诉自己,我无法再继续这种平淡的生活,我想去更远的地方,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狮金坚定道。

要说原本他还有些犹豫,舍不得部落里的兄弟。但现在嘛……

“烁哥,你说的没错,又不是不能探亲,就当我出门打工了!还会再见面的!”

“但是往返一趟很浪费时间。”

狮金将目光看向奇迹:“不是说奇迹能长到三十几米长吗?到时候它带上我,还有烁哥,再加上阿金,岂不是小事一桩?”

“烁哥你如果没有时间的话,我可以帮你喂奇迹!保证把它喂得高高壮壮!”

奇迹正抓沙漠里的小虫子玩,听到自己的名字,歪头:“唧?”

罗什怜爱地抚摸了下它的头——孩子才这么大,就已经背负起了成为大型载客唧的使命,不愧是自己和林烁的崽。

“唧唧!”奇迹以为罗什在跟它玩,欢快地在沙地上跳了几下,用翅膀拢住他,头在腰上蹭了蹭。

——终于能和爸爸在一起了,真好!

林烁也没什么可反驳的,征求了罗什的同意后道:“那就走吧。”

“等等。”

“等等!”部落的队伍中顿时传来许多声音。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争先恐后道:“我也想去!”

“还有我。”

林烁:“……”

不甘寂寞的灵魂,还挺多。

“你们会把黄沙城给吃穷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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