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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你就是杀人犯

作为事件的相关人员,沈欢和田小雅、叶朝歌以及发现尸体的保洁阿姨,都要被带往警所做笔录。

叶朝歌和田小雅坐了一辆车,保洁阿姨和沈欢一个是第一发现人,一个是最后接触着,都是单独被送往警所的。

送沈欢的,就是英姿飒爽的韩特勤了。

沈欢坐在副驾驶上,眼珠子有一搭没一搭的在韩小雪勒着安全带的胸口前扫过。

在被韩小雪发觉,挨了几次瞪眼后,他才讪讪的靠着车窗开始琢磨:叶朝歌究竟有什么魅力,能吸引那么多的麻烦?

这几个月来,她周遭的麻烦就没有断过。

而且,这些麻烦一次比一次大。

一开始还只是凉城几个家族之间的斗争,后来,就麻烦就捅到明珠燕京了。上周为了救她,沈欢深入沙漠,连兄弟都重伤而归。

为啥?

到现在为止,沈欢大概知道叶朝歌是巨蝰组织选好的祭品。

可巨蝰组织被干掉了,她的人头却又出现砸了杀手品台的悬赏榜单上。

而今天出现的杀手罗丝,她身中的亚巴顿病毒,也似乎在告诉沈欢:一切的背后,还埋藏着更多的秘密。

沈欢不是什么聪明人,所以在想到这些时,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脑壳痛。

“最粗暴的方法,还是直接找出真凶来得快。”

沈欢深吸口气,编辑了一条短信,发送向雪莉。

他本不愿意一次次的再和龙渊扯上关系,但没有杀手界的帮忙,他一个人能做到的事情还是太少了。

“你再给谁发短信?”

突兀的,韩小雪开口问。

沈欢耸了耸鼻尖:“一个朋友,我不是刚回来嘛,晚上约了喝酒。”

“那你今晚回家睡吗?”

韩小雪再次问。

沈欢嘿嘿一笑:“你这话问的跟新婚妻子一样,咋,我不回家你寂寞了?”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韩小雪俏脸微红,快速说:“是妙龄总问起你,她还以为你都有钱开餐厅了,就打算搬出去住呢。”

“害,那是找朋友借的,还得蹭你几天便宜房子住。”

沈欢随口说。

俩人根本就是在唠家常,一点都没有执法人员跟嫌疑犯在一块应该有的紧张气氛。

可韩小雪下一句话,就让沈欢呆住了。

她抿了下唇角,突然说:“沈欢,杀死罗丝的,就是你吧?”

沈欢眉头一挑。

韩小雪接着说:“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所以杀人犯肯定是个高手。我猜罗丝是冲着叶朝歌来的,你看出她是杀手了,所以解决了她。”

她说到这,沈欢脸上的笑容收敛了。

韩小雪在继续她的推理:“你杀了杀罗丝后,快速处理了指纹等证据,然后走楼梯而不是电梯冲到一楼,藏进监控室消除了摄像记录后,又冲回秘书处的办公室,躲进厕所一时销毁罪证,二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

沈欢还是没说话,而是默默点上了根烟。

“毕竟没人能在十分钟不到,甚至只有六七分钟的时间里,做完这一切,尤其是爬楼梯上下三十多层。”

说到这,韩小雪幽幽叹了口气:“除了你。”

吱嘎。

车子停在警所前。

韩小雪转头,正眼看向沈欢:“你曾经是山海组的成员,是华国最精锐的士兵,连董仁徒老大都对你钦佩不已,所以你能做到这一切,不奇怪。”

吐出口烟雾,沈欢笑道:“你这么好的脑筋,在凉城呆着屈才了。”

“所以我才想进山海组。”

韩小雪呵呵一笑:“沈欢,我听董老大说了,你两年前就退出山海组了,现在你随意杀人可是犯法的。不过嘛,我刚才说的都是推测,还没来得及去调查证据,比如,去楼梯间检查一下扶手上有没有你的指纹,地上有没有你的鞋印之类的。”

沈欢扬眉:“妞,你不会是想威胁我吧?”

“我哪敢呀。”

韩小雪笑容更灿烂了,嘴里却说着和笑容完全不符的话:“不过如果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去揭发你!”

“楼梯里没有我的脚印,扶手上也没有我的指纹。因为真的不是我干的。”

沈欢把烟头探出窗,弹了下烟灰:“不过我愿意听听你胡扯那么多,是想问我什么问题?”

“国外,一手创立龙渊的龙首,是谁?”

毫不犹豫的,韩小雪盯着沈欢眼睛问。

沈欢愣了下。

韩小雪就继续说:“我听说,关于龙首的秘密山海组的正式成员都知道。我现在算山海组的预备役了,但想成为正式成员,还早呢,所以,想问问你这个出来的人。”

“不知道。”

沈欢干脆摇头,开门就走:“你还是去告发我吧。”

“唉,你等等!”

韩小雪也赶紧停车,开门追了出去。

后面,运送叶朝歌的警车刚刚停下。

看着朝沈欢追去的韩小雪,叶朝歌心里莫名有些烦躁。

……

“法医已经完全确定,死者就是国际上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花魁会的一员,杀手的目标,就是叶总你。不过被不知名的杀人犯,提前干掉了死者。”

鉴定结果出来后,韩小雪跟叶朝歌和沈欢宣布了结果。

其他人都先走了,因为叶朝歌和沈欢是事件相关人才留下。

对这个结果,叶朝歌倒是没有多意外,毕竟之前她刚刚经历过恐怖组织的绑架,神经多少粗壮了点。

等警方把两人也送回公司,两人从停车场里走出时,叶朝歌看着沈欢,突然问:“沈欢,其实就是你杀了罗丝吧?”

“哈?”

沈欢呆了下:咋谁都知道我是杀人犯了?

叶朝歌又继续说:“其实你身手很厉害吧?赵家那次,是你威胁了他们。之前在燕京城帮我的,也是你。其实你就是传说中的杀手之王龙首,对不对?”

看沈欢很傻的表情后,叶朝歌撇了撇嘴:“算了,当我没说,你一辈子都达不到龙首那种境界的。”

说着,叶朝歌眸子又有些亮:这次杀罗丝保护我的,是不是也是他呢?

想起那天在劫匪中救出她的男人,叶朝歌竟然有些痴傻:如果我的男人,有那样强大就好了。

“啥狗屁的龙首,在我看来还不如摆地摊呢。”

沈欢很不屑的说:“哥们好歹是正经职业,赚的钱都见得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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