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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chapter67

法庭调查结束过后,很快进入质证环节。

蒋成却突然接到数个电话,连连挂断,又连连打来。他瞄一眼来电人,眉头微蹙,但到底还是冲舒沅打了个手势,随即躬身离开观众席。

她只来得及看清那备注上赫然一个“霍”字。

还待再想,审判长紧随其后的“提醒”,已然夺去她所有注意力——

“下面开始法庭质证环节。首先,由原告按照证据清单所示序号出示证据,被告质证”

闻声,原告方代理律师很快站起身来,一边整理着手中文件,随即抬手向法官同各审判员示意。

“首先,我方共有四项书面证据列举,分别为:证据1、2009届城南中学毕业生同学纪念册;证据2、2009年6月,叶某华同学坠楼身亡案,警方调查原件档案及相关方证词;证据3、《fightmyself》在豆瓣、知乎、微信读书等网络平台的评论区截图,早在2017年,就有人提出原书内容疑似取材于真实事件;证据4、《fightmyself》同名电影改编的授权编剧之一提供证词,证实在改编过程中,确实有收到关于个人**的暗示。”

“其中,虽年代久远,但证据1的内容可以侧面证实,被告舒沅女士,实际曾多次在毕业寄语和同学录中留言,并无被全班抱团排挤的迹象,相反,还有个别同学反复对其遭遇表示鼓励与同情,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的问题显然存疑;证据2-5,则建构起一套具体的行为逻辑,被告是如何从真实事件中不严谨取材,并以此牟利,包庇纵容,不顾昔日同学情谊,是显而易见的!”

对方话音不高,但抑扬顿挫。

一套慷慨陈词下来,包括法官在内,各审判员均面色凝重。

直至轮到顾益华律师对证据质证时,复才齐齐抬眼,满面考究意味。

“首先,原告所出示的证据1,无论是从证据的来源,还是实际有效性上,都仅能证明,或许有某一段时间内,被告曾被有限度的接纳进班群体,个中理由,在其书《fightmyself》英文原版第98页已经写到,‘我开始意识到人类是很奇怪的一种群体,当他们以自我认同为标杆建立小群体时,带有天生的排他性;但当他们被呼告需要团结一致对外时,也能心照不宣的把你团成一个分子、一枚必要的零件。仿佛只需要两句留言,三句安慰,就可以轻描淡写的把自己撇清,换来你的诚惶诚恐感激——于是我顺从了,因为厌倦。’这样的特殊性不能抹灭我方主张的普遍性日常情境中存在的欺凌,亦不具备充分的客观性。

证据2,真实性认可,关联性不认可。当年的跳楼事件虽客观存在,但如不是豆瓣高楼将其对号入座,少有人会将这一事件与原书紧密联系起来。在此顺带一提,经警方档案,实际可以看出,当时叶某华同学选择轻率结束生命,很大程度上是因其无法面对自身对我当事人造成严重身体损害、将面临民事诉讼的情况。虽当时,因学校和各方施压,我当事人未能留存证据提出诉讼,但警方调查足见当时确有此事,望各位审判员审慎看待。证据3与证据4同上,关联性不认可。同时需指出,原告所援引证词的编剧本人,在版权改编的会议初期,就已经因为和我当事人产生分歧而被开除出团队,其证词难免具有主观故意的先入为主,真实性存疑。”

与对方的慷慨激昂不同,顾益华律师言辞恳切,态度平静,一副胸有成竹的淡然模样,引得法官不住小幅度微微颔首。

舒沅见状,高悬的心随之微微落定。

然而对方手握的“证据”及相关证人显然不仅于此。

片刻过后,审判长起身示意,“原告继续出证。”

很显然,与舒沅的“捉襟见肘”不同,随着舆情对该案的关注指数增长,居高不下,叶文倩等人,已然与学校达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合作共生”关系,获得了一定的“赞助”。

原告方代理律师后期排布出的证据5-11,概都取材于当时的学校档案,试图再度论证校园生活的“和谐美满”,却被顾益华律师一一以太极四两拨千斤驳回。

双方你来我往,各执一词,一时间□□味十足。

末了,原告方在简单休庭商议过后,选择举手示意,申请证人出庭证言。

“我方向法庭申请,传唤证人聂耀国,即双方当事人当年高三班主任出庭作证——”

*

分明是再简单直白不过的流程,甚至早已做好直面的心理准备。

舒沅仍蓦地怔怔当场。

连紧握掌心的手机频频小幅震动也一时不觉,脑子里的情绪轰然纷乱,说不清到底是该先庆幸自己没在打扰老朱之余,再去叨扰这位班主任,还是难过,虽然早知道叶文倩他们会拿学校的事做文章,也没有想到,聂老师竟然会答应直接出庭作证。

她本以为自己不至于这样“万人嫌”的。

“……”

说不清道不明的一口闷气哽在喉口。

她忍不住回头去看法庭侧门,试图找见蒋成匆匆入内的身影,然而那里空无一人,就连手机也“偃旗息鼓”,再无动静。

只有孤零零数条短信,躺在她收件箱里。

发件人无一例外是宣展。

话题围绕着道歉,颠三倒四的中文语序,以及最后,丢下句没头没尾的,“我会安排他们尽快过去,希望那对你有帮助。”

帮助什么呀?

与聂耀国入座证人席的同时,她靠向椅背,沉沉叹出口气。

不远处,聂老师看起来六十来岁年纪,微胖,啤酒肚,戴着副文绉绉的银边眼镜,倒也与她记忆里,当年那个苦口婆心、劝她不要与人为难,最好能和叶文华“重归于好”的伪善面孔堪堪重合,别无二致。

他正按照程序自我介绍:“我叫聂耀国,57岁,汉族,上海市城南中学骨干语文教师,是原、被告当年高二至高三班主任。”

随即,审判长当庭宣告证人所肩负的法律责任和作伪证之严重后果,并反复问他是否明确,是否听清,过后,则由原告开始,对证人进行发问。

原告律师:“聂老师,你好。首先我想请问,你对本案被告和原告代表叶文倩女士,在两人入学期间,分别留下怎样的印象?”

聂耀国:“舒沅……舒沅她比较不爱说话,成绩是比较优秀的,这点有目共睹。但是她确实很孤僻,不太爱与人交流,我很多次都发动班级其他同学,比如王莹啦、方晚晚啦、霍婷啦,等等这些比较活跃的女同学去多跟她交流,但她很排斥,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至于叶文倩,因为她妹妹在我们班上,所以虽然她高一届,但我们接触还比较多,这个女孩子也是非常优秀的,多次代表我们学校在市级省级颁奖典礼上发言,担任礼仪、主持人……总之属于我们那时候老师都非常欣赏的同学,包括高考,也考得非常优秀。对比起来,她妹妹就比较可怜了——”

话音未落。

“反对!”顾益华瞬间举手打断,并向法官示意,“原告证人反复谈论与本案及问题无关的人员,主观导向明显!”

“反对有效,请证人谨慎用词。”

听得法官发言,聂耀国瞬间噤声,赔笑点头。

沉默间,眼神不经意晃过观众席上、脸色晦暗不定的舒沅,不过半秒,又飞快掠开,表情微妙。

原告方继续发问:“好的,那么我还想请问,作为班主任,聂先生,当年你是否有过亲眼目睹被告所述的,如‘被人恶意反锁在器材室’、‘关在洗手间一下午’、‘体育课上被当沙包’、‘反复语言羞/辱’……等等,诸如此类的情况?”

“没有!绝对没有。”

聂耀国正色摇头,“我们当年,这个班是非常优秀的,不是我说,当时排除出境深造留学和因故缺考的情况,一本升学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七点九,这是什么概念?我不说,想必大家都很清楚,表彰榜上挂了整整一年。像这样的班级,学校是花了大力气在培养的,抓学风,抓班风,包括舒沅,她当年是我们的重点培养对象,不出意外那是要上清北的!我至今还很为她感到……怎么说呢?可惜吧,其实她和叶文华之间的矛盾,现在看来,都是女生团体里的小打小闹,我可以很诚恳的说,如果当时她主动来找我解决问题,是很容易调解的!最后闹到一个跳楼一个缺考,其实不是什么所谓的校园暴力,就是赌气,真的非常让人惋惜!至于你说的那些情况,我确实没有看到过,作为老师,我也不相信我的学生会做出这种事。”

“最后一个问题,您此前是否看过《fightmyself》一书,作为知根知底的老师,您认为书中的暗示和指向是否足够明显?”

……够明显吗?

里头声声血泪的控诉,他是她的授业恩师,亲手教她记叙文、议论文……此刻她的学生交出了如此“答卷”,旁人问他,能看懂吗?够明显吗。

发言向来畅达无比的聂耀国,忽而沉默了数秒。

直到原告律师扬高声音提醒,再度询问,他这才恍然梦醒。

一下挺直了背,又一次坚定表态:“是的,我看过,而且,我确实觉得里面有很多指向性强烈的暗示,如果曾经在学校就读过,肯定会产生联想,包括我自己也有一个……呃,角色。我看过之后很惊讶,舒沅对于我们这些老师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偏见,并且马上跟当时的一些科任老师……嗯,交流了一下——他们都觉得很、很不好,这也让我们感到寒心,毕竟是当时饱含期望的学生,也不知道她是为了艺术加工还是有别的考虑,但肯定是对里面重点描写的一些同学,存在名誉上的损害。”

“好的,谢谢。”

见原告律师不再发问,审判长复又转向顾益华律师。

“被告对证人证词有无异议?如有,可进行提问。”

“有的。”

顾益华当即把握机会起身,径直面向聂耀国。

“请问聂老师,您对于‘小打小闹’的定义是什么?”

“呃,就是,我们当老师这么多年,女生之间的一些小团体啦,可能存在的一点无伤大雅的推搡,你玩你的我玩我的,这些都很……”

“那么请问打到子宫出血,造成永久性后遗症,差点对薄法庭,这样也算小打小闹吗?”

“反对!反对被告律师在无证据的前提下对证人进行逼问!”

“报告法官,我方刚才已经在质证环节中有所表述,当年虽未走到诉讼环节,但我当事人保留有接近八年的妇科检查记录,可以证实在高中期间存在外伤导致的身体侵害,此处我并未点明叶某华。”

“……反对无效,质证继续。”

“聂老师,请你直面回答我的问题,‘小打小闹’是否包括将人打到子宫出血,一生饱受其害?”

“这……其实当时并不是文华一个人的责任,双方都有责任吧,而且在场的也不只是两个人。”

“也就是说您对这次事件是知情的?——您不认为这样的聚众殴打属于校园暴力吗?!在您看来,是否只有高楼一跃而下,才是最能证明自身煎熬的方式?为何您对同一班级的两个学生,有如此大的偏见和差异化对待?”

“反对!反对被告律师预设情境,证人仅需陈述事实,无需表述个人观点!”

“反对有效,被告律师,注意你的措辞。”

“好的,多谢审判长提醒。但相信对于聂老师心中,所谓‘小打小闹’的标准如何判定,大家都有了一定的认识。”

顾益华不卑不亢,微微躬身。

很快,却又再度面向聂耀国,举起手中的《fightmyself》原著,微笑发问:“那么聂老师,我还想请问,在您看来指向性尤其明显的本书,是怎样伤害了您作为老师的心情?”

“嗯,我指的是,里面有一个叫‘老吴’的班主任,我觉得舒沅塑造这个形象,就是在暗示我本人。”

“您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就里面描写的一些习惯语、口头禅啊,还有一些做事方法,包括和这个所谓女主角的沟通过程,”聂耀国擦了擦额角汗意,“……我就觉得,大概是有一些‘内涵’的意思,和我们当年的一些聊天谈话都能对应上。我觉得这已经是明示了。可以说,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到当年的学生原来只觉得我们是在‘和稀泥’,心里有些受伤吧。”

“好的,谢谢你的回答,我也想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在本书中,出现过的‘老吴’这一角色具体形象——一个和稀泥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比较偏爱家世好的漂亮女生的‘好老师’,至于聂老师为什么会对号入座,我觉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明涵。

这才是真·明涵吧?

聂耀国也不是个听不懂人话的,原本还心虚着,瞬间怒从心起,猛地一拍桌案。

“你——”

你什么你。

审判长最不喜公然吵闹的案件人员,对方声量一高,登时眉头紧蹙,开口打断:“证人,请勿在法庭喧哗。”

“……”

“被告律师还有要问的吗?”

“没有了,谢谢审判长。”

这话落定。

按照程序,证人必须先行退场。他聂耀国就是再不平再不满,也只得屈从,顺带一路垂头,避开舒沅打量的目光,沉默不语。

等待书记员记录过后,审判长这才又一次向顾益华方向摆手。

这是到被告举证环节了。

想起己方手中堪称稀缺的证据材料,舒沅好不容易放下的心,又随着这一摆手而瞬间揪紧。

果不其然。

“下面由被告方举证。”

“好的。我方现也提供五项书面证据如下:

证据1,经笔迹鉴定后,可以确认为2008年左右书写的错题集本;证据2,记录当日事发前后的邮箱日记,内容已充分佐证当年所发生的暴力事件;证据3,我当事人长达八年间妇科体检表单,及当年送诊时,留存的医生诊断书;证据4,经搜集,2008-2009年间,百度上海城南中学吧相关主题帖截图,及与本案中豆瓣发言者一一对应的……”

他倏然话音一顿。

原因无他,一旁的助手不知为何,忽而伸手轻拽他衣袖提醒,紧接着悄悄在桌下举起手机示意。

屏幕上几个大字映入眼帘。

舒沅隔得稍远,看不清切,只知下一秒,那助手便小心躬低身子绕到侧门,不知向安保人员解释了些什么,随即匆匆离开。

而顾益华在向审判长致歉过后,复又接上话茬。

“……与本案中豆瓣发言者一一对应的表格文件;证据五,电信公司及豆瓣方面,提供的ip地址溯源调查,证实我方对于发帖一事并不知情,背后另有主谋。”

与原告方相比,顾益华在此处能够列举的证据,显然大多都是在之前法庭调查过程中已经提及过的“老调重弹”。

也因此,被告质证的过程反而进展飞快,不过片刻,审判长随即点点头,抬手示意原告律师。

“原告可以开始发表质证意见。”

“谢谢审判长。针对被告所列举出的证据,我方认为,均与案情联系不够密切,且真实性存疑。其中,包括证据1-3在内,均属被告方的‘一面之词’,无法解释错题集上的侮辱谩骂是否仅属同学间的玩笑,也不能证明,当时被告所写的所谓‘邮箱日记’,是否存在美化自己,恶意污蔑他人的可能——这类**性的文字作为证据,显然缺乏说服力;至于证据四,我想我方有必要提醒被告,请勿模糊重点,混淆主线,关于发帖人一事,我们将另外提告,至于本案,主要追究的只有被告是否存在主观臆断、过分夸大和虚构事实并以此牟利的事实,从而对我当事人名誉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我们可以理解,被告现在试图打同情牌来获取谅解,但是法律是讲究证据、讲究客观性的,只要存在既成事实及主观故意,我们就有理由认为,被告的所作所为,实际已经满足了名誉侵权成立所需的要件。一再回避问题,绝不能解决问题,希望被告能够重视这一点。”

与预想中不差。

一旦走到这一步,被人钻了空子,己方证据丢失的劣势开始全面凸显。

舒沅坐在观众席,听得隔壁压低声音的窃喜絮语,默默捏紧双拳。

——按照开庭前,法院立案流程机构对双方已提供证据所作的事先交换,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其实称得上是知根知底,无怪乎对面全程胸有成竹,毫不在意一时落于下风,等到这一步,自然能够扭转全局。

审判长点点头,左右环顾一圈,问:“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证据提交?”

“报告审判长,没有。”

“……”

与原告律师反应飞快的答复不同。顾益华看一眼手表,又看向法庭侧门,迟迟没有搭腔。

法官眉心微蹙。

登时,槌声轻响。

“被告律师?”

“……”

“被告律师!还有没有证据补——”

“抱歉!审判长!”

对面尾音仍拖长,突然间,伴着一阵狼狈的致歉声,众人循声望去,却见正门被人小幅度推开,正是此前顾律师身旁匆忙离开的副手,这时,拉着一个白白瘦瘦的女人走进法庭来,“……耽误了一点时间递交出庭申请书,抱歉!我们还有证据及证人证词需要补充。”

还能这样的?

四下登时一阵窃窃私语,不绝于耳。

至于舒沅,她的视线,却只始终定定凝固于那瘦弱白净的女人身上——

对方手中攥着几张薄薄信纸,整个人显得有些局促,却不掩秀美温柔,亦并无半分胆怯。

瞧见舒沅直直望来,也跟着弯弯唇角。

“……四喜?”

她有些讶然。

又低头,看向自己突然冒出小红点提示的短信收件箱。

上次离开城南时,最后存的秦补翰电话号码,第一次向自己发来短信。

“舒沅姐姐!你们现在和我姐联系上了吗?”

“之前我都是在和蒋成哥哥的助理联系的,刚才他怎么突然不回复我啦?你们已经见到了?……我姐今天才从美国赶回来,不知道时间够不够!她听说是你的事,怎么都要回来一趟,还专门去找了一趟朱老师,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呀!”

“偷偷跟你说,我最近还找到了一个特别好的朋友,正好我姐回来了,等你的官司顺利结束,下、下次一起出来吃饭呀!^^。”

*

另一头,顾益华与副手快速交接过后,很快向法庭提出增补新证据的申请。

其中,正包括一条由霍氏方面紧急提供的监控录像及录音带,佐证舒沅曾与一黄姓编剧发生争执,与原告所供述内容相反,当庭播放的录音中,由头至尾强调不应暴露当年同学个人**的,正是舒沅本人。

与此同时,经霍礼杰同意,霍氏方面还特意派代表前来,临时向法庭出示了双方贩售版权的最初合约,并充当证人角色,填补了此前法庭对质过程中,舒沅方一直拿不出“是否确切在版权改编过程中存在主观故意、用以牟利”等证据的空缺。

这样突如其来的示好和转变,包括舒沅在内,明显都不解其意。

同样质疑的,还有原告方面的代表律师——对方很快在之后的质证环节,提出录音带存在伪造的可能性。

但,由于霍氏同时还派出了特聘于香港警方的科技专家,进行逐帧分析解释,专业性加上可靠经验,最终说服了法官及一众陪审人员,也令此前一度低落的被告方形势忽变。

末了,秦四喜的申请书亦被通过,作为被告方最后申请出庭作证的关键证人,被传唤上庭。

她实在无比平静。

盯着如芒刺背的审视,依旧话音平缓,只对照着证人宣誓词上的提醒,一板一眼陈述着:

“我叫秦四喜,今年28岁,汉族,心理治疗师,自由职业者,是原、被告当年的同校同学。”

“被告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好的。”

终于找到佐证昔日校园生活实际情况的突破口,顾益华不敢怠慢,立即站起身来,面向波澜不惊、且初次见面的证人。

短暂理清思路过后,微笑开口发问:“秦小姐,可以请你评价一下你心目中的原告及被告印象吗?当时你作为同校同学,是怎样看待57班的班级氛围的?”

双方并没有提前对过稿,一切都是“临时起意”,自然需要字斟句酌。

秦四喜踌躇片刻。

许久后,复才眼帘微垂,轻声答:“如果作为一个普通同学来看,我想,我们当时的大部分人,都会很想加入57班,因为那确实是一个很优秀的班级。单指升学率上,在学校足以‘傲视群雄’。但如果是我的话,站在我的立场,我会很害怕成为那个班级的一分子——让我改变对这个班级想法的,恰恰正是舒沅。”

她说:“在知道她的经历之前,我一直认为,在学校,成绩好的同学,认真念书的同学,应该得到一种天然的尊重。我们不一定每个人都在学习上出类拔萃,但是至少应该尊重,每一个同学,都有她自己的生活和生存方式。但是在那个班级里不是的——我甚至认为他们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我还记得,当时很多次课间操,都听到他们在议论……一些对女生而言很不尊重的话,对象就是舒沅。哪怕她当时非常沉默,看起来不太爱和人沟通,但我知道她一定对此非常痛苦……哪怕有一点同理心的人,都会对她当时的处境表示同情,很遗憾的是,当时我只是她隔壁班的同学,我也会害怕给自己惹上麻烦,所以能做的,只有在她受到欺凌的时候,偶尔帮上一把。”

“比如呢?”

“比如她有一段时间经常会被方晚晚她们关到洗手间——我曾经几次帮她开门。也听说过像陈威,他是体育委员所以有器材室的钥匙,会恶作剧一样把人锁在里面,还不肯开灯。但凡胆小一点的女生,肯定会被里面的老鼠吓到崩溃……等等,但最恐怖的,我想还是那个班级里整体的气氛。在那种情况下。舒沅还保持了整整两个学期的年级第一,直到今天,我依然觉得她真的很坚强,很——”

还没等她说完。

“反对!证人证词明显出于主观上的喜恶和先入为主的认定,有悖于客观事实!”

声声掷地,原告律师倏然起身,举手打断她后话,并得到法官认同。

为此,顾益华又不得不换了种方法,继续进行补充发问:“你确信你说的话,都来自于确切真实的记忆,并愿意为此负上法律责任吗?”

“当然。”

秦四喜点了点头。

她手指愈发攥紧早先一直带着那薄薄两页信纸,说话仿佛天生带着一股子蒲苇坚韧的平静。

暗潮汹涌,尽在不言中。

“那你怎么看待刚才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无论老师同学,都坚称不存在校园暴力的情况?”

“那很容易理解,自古以来,抱团的利益小群体总是屡见不鲜的,我只能说,我绝对没有撒谎。”

她说着,顿了顿。

视线试探性的看向顾益华,片刻,忽而追问了句:“我可以读一封信吗?”

“什么信?”

“朱老师,也是我弟弟的班主任——和舒沅他们班以前数学老师,他托我转交的一封信。”

老朱?

舒沅眉心一抖,瞬间坐直了身,视线亦从手机屏幕上的短信框,瞬间转移到秦四喜身上。

尽管原告律师又一次开口抗议,极力阻止,但顾益华是何等精明人物,见状,又是一番情理交杂的说服“工程”,争执片刻,法官最终还是同意,让秦四喜在二度宣誓、并提交老朱的手写申请书过后,代为朗读该封信件。

偌大的法庭中,由是很快安静下来。

只剩下不急不缓的女声,一字一句念着:

“尊敬的审判长及诸位审判员:你们好。

我叫朱诚,今年五十三岁,汉族人,上海城南中学在职教师。

很抱歉,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法庭上,个中有太多无奈难以赘述,如今能鼓起勇气说出这些话,也仅仅只是因为,我怕自己百年之后,依然过不去良心那关,也知道有些话必须由我来说。所以,哪怕顶着巨大的压力,我还是决心把实话说出来——那就是我的学生,舒沅,在长达两年甚至三年的时间里,一直遭受着我其他学生,最严酷也最天真的校园暴力。

我不知道使用这个词是否正确,或许我们更应该称之为教育失守,否则,实在很难想象,为什么在教书育人的校园里,存在的却是如此丑恶,如此死不悔改的现象,让一部分学生将他们的快乐建立在对另一部分学生尊严的践踏之上。我身为人民教师,其实始终想不明白,难道扇人耳光令他们快乐吗?明知同学怕黑却将其关在幽闭空间内,任由对方崩溃痛哭,令他们快乐吗?聚众嘲笑一个人的外表,取难听的绰号,将人打到器官受损,又不愿意直面责任,这样的结果让他们快乐吗?

我没有答案。

但以上说的一切可怕经历,确实都发生在舒沅身上,这是我亲眼目睹,亲耳所闻。我曾经一度以为自己能够改变这一切,直到后来才发现,无论怎么纠正,怎么试图保护弱势方,学校的教育,依然无法扭转一部分人已经堪称顽劣的报复欲,他们无法意识到自己是在作恶,他们的天真是何等恐怖,何等伤人而不自知啊!

请恕我不懂法律,但法官先生,我实在想说,与其追究所谓名誉侵权,追究舒沅到底说了多少实话,倾诉了多少令人感同身受的痛苦,请看看那些文字背后的哀嚎吧!请不要纵容曾经用暴力手段夺走他人人生的“坏小孩”们了!

教育本该是引路的烛火,很不幸,我们却只教出来太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是教育的悲哀。

但我至少坚信我们还有法律。

法律是国家的底线,是弱势者最后的堡垒,是最后的希望之火,让怀揣着最后求生欲努力生存的孩子们,不必一次又一次,被当年可笑的死亡审判打倒,我也多么希望,这些孩子们能够从法律的公义里,学到当年身为老师的我没能教会他们的真理啊!那就是人人平等,人人有尊严,人人,都应该被尊重。

我以我的人格担保,我所说的一切均属真实。”

【舒沅,记住老师跟你说的,人绝对不能只看一时的成败,知不知道?】

【所以,记得往前看吧!你要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到那时候,你看到的世界就绝不会再是狭窄的,虚无的,而是无比的宽阔,无比的壮丽——那就是属于你的人生。】

*

那一天。

最后的最后,直到法庭质证、询问、调查的程序尽数终结,结案陈词前,叶文倩又带病上场,平静却如泣如诉的,讲述了自己是如何因失去亲如一家的表妹而饱受打击,又在看到舒沅新书出版及豆瓣高楼发布后倍感震惊,最终选择团结“受害同学”,不再沉默纵容的故事后,蒋成复才满头大汗的回到法庭中。

舒沅侧头看他。

知道这人刚才八成又是“做好事不留名”,不知排布了个什么大局,又匆匆赶回来,也不过是要回来亲眼见证她的发言,不由有些失笑。

“你干嘛去了?”

她明知故问。

而蒋成捂住隐隐作痛的肩膀,冲她咧出个神秘兮兮笑容。

“秘密,”他说,“等胜诉了,回家了就知道了。”

这么自信?

舒沅摇摇头。

低声交谈间,下一秒,却在他诧异眼神中,静静撕掉了顾律师此前为她准备好的最后发言稿,随后将碎纸塞进他手中。深呼吸过后,径直起身。

在这法庭中,作为当事人,她终于第一次走上能够“出声”的位置。

只是面前原来不是法庭,也没有法官。

她双眼所见,不过家里那长短不一的旧沙发,坐着永远乐呵呵的父亲,嘴上不饶人的阿妈,抱着黑猫的奶奶,还有——圆圆脸,大光明,扎着马尾辫,仰头看向她的小舒沅。

一切恍如旧时光。

【你做好准备了吗?这次也是你一个人吗?】

【不。】

只是这次她摇了摇头。

【我不是一个人了。】

她想。

而后,微笑蓦地便跃然于脸颊。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你们好。

历时数月,这场在媒体推波助澜下、饱受舆论关注和广泛讨论的名誉侵权案,终于到了宣判的时候,诸位都辛苦了。而我很荣幸,能够在结案陈词之前,获得一小段发言时间(笑)。当然了,我也是第一次,也曾一度为此苦恼。因为我从小不善言辞,极度怯场,更不知道如何向各位表达我此刻的心情……直到刚才,我突然想到了童年记忆里那只“丑小鸭”,一切变得豁然开朗了。

大家应该都知道丑小鸭吧?

那只鸭不像鸭,鸡不像鸡的奇怪物种,无论在哪个族群,永远都被排斥着,追打着。但倘若你去问那些驱赶它的小鸡小鸭,我相信,他们的答案一定如出一辙——它不好看,它不是我们的同类。那实在是一种天真的恶意,你能说他们恶毒吗?也不是,他们只是从众,追随某种本能和兽/欲。动物吧,它们和人类不一样,他们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判定标准,不会去看你的人格,你的善良,你的温柔,他们的恶毒直白到不值一提。没有什么算计,只是因为愚蠢。

而我的人生,就是这样一只半成品的人造丑小鸭。

毕竟,整个青少年时代,除了胖,我想我应该没有做过什么错事,但我就是莫名其妙不被喜欢——不被喜欢这四个字,对于一个少年来说,实在是太可怕,太恐怖。所以结果大家也看到了,被关,被打,被孤立,被嘲笑,我其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透明人,做什么都是错的,尤其是没有自知之明的反抗。为此,有个疑惑,甚至一直贯穿了我的整个青春时期,那就是:“我为什么要做个人啊?(笑)”

当然,时过境迁,现在我已经不这么想了,现在我很爱我的人生。

而把我从这一切拯救出来的,是知识,是书本,是“故事”……好吧,当然,还有爱情。

说回正题。

其实正是从那之后,我开始发现,人类的悲喜真的并不相通。事实上,我们也永远无法从一个跟自己经历不同的人身上汲取源源不断的力量,相反,我们会恐惧他回馈一个不同的答案,但是文字不同。一个孤独的孩子,往往能在文字中得到无尽的慰藉,因为字是死的,灵魂是活络的,所有敏感而早熟的孩子,他们都常能从那些故事里读到自己——

后来我常想,这就是我写作的意义。

这就是我希望把这本书拍成电影,让更多人知道这个故事的原因。

即便我明白自己无法改变这个世界,我也很清楚,无论过去,现在,未来,依然会有源源不绝的孩子,他们仍陷于校园暴力的痛苦之中,无法为自己发声,胆怯着承受一切。但是,我同样愿意相信,只要有越来越多这样的故事面世,揭开疮疤,将伤口曝光在阳光底下,那么世界上,一定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去倾听那些微弱的声音。

甚至当他们无法告诉老师自己有多痛,可以用读书笔记的形式写在周记里;当他们无法告诉家长自己在经历着什么,约父母一起,去看一看这部电影……我知道我永远都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这一点不需他人提醒,我会第一个站出来指责自己。但我也同时很想为自己说说话:愚蠢有什么不好呢?我就是这么走过来的,我希望不要再有人走沉默的老路了,仅此而已。

我知道现场一定有媒体,请你们转告我的话;

也知道我今天所说的一切,将会以庭审实录的形式,曝光给更多好奇的大人,好奇的孩子——也请你们浪费一些时间,倾听我今天所说的话。

……

今天我站在这里,我是被告,也是受害人。

而明天,无论是我,还是这些言之凿凿的原告同学们,或许也将会有自己的孩子,她或他,会穿着崭新的白裙子或白衬衫,背着新书包走进校园。

我不知道你们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哪一类人。

但对我而言,我只有唯一一个心愿:即便我不知道他是美是丑,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成绩好还是不好,讨人喜欢还是经常沉默,但我希望他生活在这样一个校园里——在那里,无论他美或丑,高或矮,胖或瘦,优秀或平庸,合群或孤僻,他都有站在阳光下为自己而活的权利。我会告诉他,这是“妈妈”一辈子最想得到却没有得到的东西。

今天,我或许会败诉,可我已经说完了所有我想要说的话。

但明天!

明天,请再也不要让一个以如此可笑理由抱憾十年的少年,站在这里。

这就是我想说的一切了。”,,网址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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