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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成为合格的女孩子可不容易

“西蒙,这件连衣裙很适合你哦!”

“伊希斯修女,可我是男孩子……”

“阿啦啦,我只是觉得这样的西蒙也很可爱哦!”

“为什么呢?”

“因为啊……西蒙有听过这么一个故事吗?传说有一个伟大的大魔导师为了拯救被魔龙奴役的人类,踏遍千山万水寻找能够制服魔龙的宝物。终于有一天,大魔导师在精灵的帮助下,成功于一个偏僻的山洞里找到了宝物。宝物有两件,一件是能斩杀任何魔物却唯独不能斩杀魔龙的宝剑,一件是对所有魔物没有效果却唯独对魔龙有效的可爱连衣裙。”

“精灵说:大魔导师啊,请选择你要拿走的宝物吧。”

“大魔导师说:我全都要!”

“于是,大魔导师拿着宝剑一路斩妖除魔,终于成功来到魔龙面前。然而无论他举起手中的宝剑命中魔龙多少次,始终无法对魔龙造成一丝伤害。”

“魔龙不耐烦了,它喷射出可怕的火焰,整个世界都要被这滔天烈焰所吞没。就在这时,大魔导师突然脱下法袍,露出了里面穿着的可爱连衣裙,魔龙看见后对着大魔导师比了个大拇指便心满意足地死掉了。就这样,世界恢复了和平。”

“从此大魔导师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勇敢地展现出自己内在最真实的一面,你就会超乎想象的强!魔龙也会被你迷倒,啊不,是魔龙也无法和你匹敌!”

“伊希斯修女,这是真的吗?”

“西蒙,别听你伊希斯修女乱说……她只是因为给你买新衣服时拿错款式了,强行加戏而已……西蒙?西蒙?!”

“里斯本神父,我变强了吗?”

六岁的西蒙,双手提起连衣裙边,露出了最天真无邪的笑容。

“……”

“嗯,西蒙,你无敌了。”

里斯本神父对着西蒙举起了大拇指,然后整个人后仰倒地,鼻血直流。

“噢,我的老天,西蒙,你真是光彩夺目,可爱迷人!”

伊希斯修女也直呼内行。

于是,西蒙开始了长达五年的女装生涯,他甚至还觉得自己本来应该是个女孩子。

之后直到十岁某天,西蒙在学校被一个关系很要好的女同学认真地问了一句——“西蒙你是男的吧?”

得到了西蒙肯定的答复后,女同学又说道——“麻麻说女生不能和男生的太过亲昵,我们绝交吧!”。

于是从那一天开始,西蒙正式从女装毕业。

在这之前,西蒙都是穿着女装长大的,虽然伊希斯修女和里斯本神父已经离开他很久了,但这段回忆,一直留在西蒙的内心深处。

每次想起来,总会脸上带着微笑,然后脸红得躲进被窝里捶胸顿足。

然而无尽轮回依旧回到最初的原点,西蒙再次穿上了女装,而这一次的期限,可能是永远。

西蒙望着蔚蓝天穹,仿佛里斯本神父正对着他比了一个大拇指,哦对了,这条时间线上的里斯本神父还存活着,勿怪,勿怪。

“尼娅,这一套怎么样?”

伊芙的声音将西蒙的思绪拉回现实。

我是谁?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在做什么?

我是西蒙。

刚才走到一路,路过这个小摊,伊芙拖我过来的。

我在试衣服。

西蒙站在贩卖魔法袍的摊位前,整个人风中凌乱。

“尼娅,你试穿的这套法袍很好看哦!长白衬衫打底,红黑相间的短裙,披风是赤红女帝的魔改版,看上去就是特别帅气!这顶女帝宝冠样式的魔法帽也好看得很,一整套搭配起来简直罗恩女帝本人有没有?连我的私人衣橱里面都没有这么好看的套装搭配呢!”

伊芙非常热情地帮西蒙搭配魔法袍套装,比她给自己穿搭还上心。

刚刚在路上走到一半的时候,伊芙就表示西蒙很会打扮,结果一扭头就看到步行街上有卖魔法袍的小贩,于是征得西蒙的同意后,伊芙直接把她拖过来逛魔法袍。

西蒙原本穿的那套叫做[红与白的极乐净土],是未来的奥兰克顿堪称国宝级别的魔法袍套装。是由真正的森林魔女花费了足足五年时间手工制作而成,全世界只有三套,其中两套在西蒙手上,另外一套魔女自己穿。

至于为何西蒙会拥有[红与白的极乐净土],只能说,他是买来收藏的,才不可能私下偷偷穿……的吧?

西蒙的魔法衣橱中放置着海量的魔法袍套装,男款女款齐全是决定一直穿着红白的极乐净土,但是如今看着镜子里自己的造型,还真有一种自带的女帝气势。

在伊芙的大力推荐下,西蒙自然得将这套套装盘下来,虽然伊芙一直说着自己买送给西蒙,但西蒙坚持要自己还钱。

到最后伊芙只体验了一把讨价还价的快感,成功让卖家减了一半的价钱。

西蒙虽然想说,但不能说,她可完全不差钱。

不过一提起套装搭配,西蒙却是自动进入话唠状态。

“你帮我挑的这一套很不错。不过伊芙你知道吗?我原来穿的那一套可是限量版的魔女之服!它的名字叫红与白的极乐净土,是我个人收藏里最喜欢的前十套的其中之一。它的主要材料是用了摩尔加纳之皮与赤红的巴不巴拉草,通过传统的抽丝技术,再然后用……啊,不好意思。”

一提到魔女之服,西蒙似乎变得不一样了,因为他有一个隐藏身份!那就是女款魔法袍套装这方面的专家,对于女款魔法袍的所有专业知识都了如指掌。

甚至西蒙还曾经当过新品女款魔法袍展览会的评委。

“噗!哈哈哈~尼娅你竟然知道抽丝技术,这可是最先进的魔法袍制作工艺!你真的很厉害,我是摩恩魔法袍工会的成员,你掌握的魔法袍知识却比我还要专业,真有意思!”

伊芙捂着嘴笑道,她确实没想到西蒙竟然连这一方面也有涉猎。

“我很喜欢收藏魔女制作的女式魔法袍,小时候伊希斯修女曾跟我说过,魔法师的魔法袍是心的象征,每件法袍都能够表现出魔法师的心情。所以每次我都小心翼翼的保存着每件法袍,我希望自己穿着法袍的时候,永远保持最开心与满足的心情。”

西蒙谈起魔法袍的时候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她又想起了伊希斯修女曾经说过的话,脸上的表情柔和了一些。

当年修炼之余,西蒙更是有事没事就自己尝试制作魔法袍,甚至还悄悄成立了一个不太知名的品牌,专门出售自己的脑洞产品。

“原来如此,我也觉得魔法袍对于魔法师来说至关重要。”

伊芙点点头,对西蒙的话表示赞同。

收藏女款魔法师这件事西蒙从来没有更别人说过,如今误打误撞说了出来,仿佛一件隐藏在心里很久的秘密终于能够与他人分享,心中满满愉悦。

不用老是戴着一张老怪物的面具,这样看起来也很不错。

“尼娅,不要老是板着脸哦!难道你是在模仿最近很火的三无少女么?”

三无少女?

“就是所谓的无表情,无感情,不怎么喜欢说话的少女,最近很火。”

听完伊芙的提示,西蒙顿时回想起来,这种类型的女孩子貌似在这个时间段很热门。但在未来的奥兰克顿,反而是元气型的少女比较吃香。

要问为何,毕竟那个时候弥录现象已经闹得人心惶惶,再没有人表现得元气满满一些,整个奥兰克顿就要变成一潭死水了。

如果询问西蒙更喜欢哪种类型,她多半是回答不上来的,她的情人估计只有各种在空中起舞的元素妖精。

对于伊芙说她是三无少女,西蒙倒是不反对的。

西蒙是一个天才,也是一个自卑的天才。

从小到大,西蒙的魔法天赋带来的不是简单的名气和财富,还有整个奥兰克顿子民那莫名其妙的期待——每个人希冀他成神,才能证明神明们依然存在。

巨大的压力压得西蒙喘不过气,稍有不如意,他便会将自己关入名为自卑的牢笼,只因对不起人们的期待。

这么多年来始终无法成神,自然少不了各种质疑声,甚至里面还有曾经好友的后代子孙。

从一开始的自责到现在的心如止水,随着时间的推移,西蒙的心态早就被磨得差不多了,自然对任何事都不会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也变得外向多了,只不过。

因此说她是个三无少女,也没说错。

那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个不至于太过三无的女孩呢?

或许像伊芙这样张弛有度,想笑笑得出,生气也发泄得出来,安静时能散发冰冷气场,亲昵时恨不得整个人贴在你身上。上一个,怎么感觉就是唐莉?西蒙满头黑线。

总之适当调节就行了吧?

“尼娅,你别盯着我啦!咳咳,虽然我知道自己有时也会板着脸,脾气也有些……咳咳,上午我之所以脾气那么爆炸,其实是因为出门的时候跟家里人吵架了!真的很对不起!”

看到西蒙一直在盯着自己看,伊芙想起早伤的事情,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嗯?哦,没事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我也有,正常的。”

西蒙有些无语,怎么自从时间旅行开始,别人一直向自己道歉?是自己太过魔鬼了还是什么其他原因?

“诶?尼娅你有什么烦恼?”

伊芙突然有些兴奋,这是属于闺蜜间才会提起的话题了,她可得抓住这种机会。

“嗯,怎么说呢,有些不太好讲……”

西蒙把头转向别处,在这个问题上,她确实是很迷茫。

“啊啊啊,不好意思,我不应该问的,尼娅你当我没说!”

伊芙看到西蒙转过头去,还以为西蒙生气了,急忙解释。

“伊芙,你觉得怎么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女孩子?”

西蒙别过头去,是因为她现在完全属于老脸一红的状态,可不能被伊芙看到。

“咦?原来如此!尼娅竟然觉得自己还不够有女人味!嗯嗯,我懂了!我觉得吧,成为一个合格的女孩子,最主要的就是能坚持自己所坚持的,然后一直走下去……”

“这个走下去意思就是必须会逛街,不会逛街的话可成为不了合格的女孩子!”

伊芙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西蒙莞尔一笑,这对她来说可是犯了难,习惯了储物卷轴里要什么有什么的西蒙,还真的极少出门逛街。

“然后啊,还要……”

就这样,在伊芙不断给西蒙出主意的过程中,两人也不知不觉走到了伊芙在哈密尔顿的住所——哈雷利亚。

这是整个哈密尔顿最大的特级旅馆,装饰富丽堂皇,一晚住宿费价格不菲,除非是大家族否则无人能消受得起。

对于西蒙来说哈雷利亚有着怀念的味道,很久以前她曾经为了解决一个魔法难题,在这里连续住了半年多。

“尼娅,不一起吃顿午餐吗?”

伊芙站在哈雷利亚门口向西蒙提出了邀请。

“伊芙,谢谢你的邀请。不过有朋友在等我呢,下次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过来。”

西蒙想起唐莉和唐诗两个活宝,不知道他们两个此刻在做着什么,不要乱来就行了。

“那说定了哦!下次一定要过来哈!对了,五天后就是新学期开学的日子,不要忘了哈!希望我们能分到同一个班里!”

伊芙朝着西蒙挥挥手,脸上荡漾着期待的笑容。

“嗯,我也期待着!”

西蒙也向伊芙挥手道别。

看着西蒙渐渐远去的身影,伊芙脸上的笑容也悄然消失,捏碎了一块魔法石后,她哼着歌走进了酒店。

---阳炎酒馆----

“哎,老哥,好无聊啊!西蒙怎么还不回来?”

唐莉正百无聊赖地躺在吧台上,是的,躺在酒吧的吧台上。

瞄准酒吧这个时间段还没营业,所以她想尝试一下睡在吧台上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亲爱的老妹,你还是快点下来吧,待会被莫神看到了不好。”

唐诗则是一边看着奥兰克顿的本土书籍,一边有心无力地劝着唐莉。

“切~老哥你就装吧!你又看不懂这些文字,不要假装文艺青年了。”

“所以说你不懂!我这是在体验塔拉拉塔的人民读书时的那种感受!这叫做共感。”

“呵!吧台上躺着很舒服的,哥你也试试。”

“……我真是对猪弹吉他。”

“快来呀,真的很舒服的!”

“不太好吧?”

“你是不敢吧?胆子真小呢!”

“你说谁不敢,靠!愚蠢的妹妹啊,让你看看老哥的强大之处!”

说完,唐诗一个助跑蹿上了吧台,结果没刹住车整个人直接越过吧台。

好巧不巧,最后一刻他的脚刚好勾住了吧台台沿,于是整个人呈倒挂的姿势。

“哎哟喂!我脑充血了。”

“哈哈哈哈!——”

唐莉坐在吧台上畅快大笑。

“哈哈哈哈——你看看你!”

“叮铃铃——”

“咳咳,你们在做什么呢?”

西蒙推开酒馆的门,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些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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