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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凯撒和头盔

主堡的餐厅中,莫尔用左手攥着瓶口,当着众人的面灌下了整整一瓶鬼帽酒,掌声和口哨声雷动,他若无其事地点点头,将玻璃瓶放在长桌上。和他打赌的士兵卡尔心服口服,将一把金属梳子握在手中递给他。

当然,他作弊了:在他咽下任何一滴超高浓度的酒前,左手中黯淡的小小火焰就将其中的酒精燃烧殆尽,所以他喝下的其实是一瓶水。

或许欺骗了在场的士兵,可他的把戏瞒不过金赤,“怎么,莫尔,你开始学会敲诈我的部下了?”这只漂浮在半空,穿着靴子,头顶戴着卡拉巴克同款牛仔帽的虎斑大猫就是咆哮堡的割喉者领主。与卡拉巴克后天遭受诅咒不同,金赤天生就是一只猫,只不过——用他的原话讲——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才当上了领主。

见他没有当即拆穿自己,莫尔打算见好就收,“我要那么多梳子做什么,你自己留着吧。”他冲卡尔摆摆手,士兵却很不情愿,“赢了咱,你就收着吧,不然大家该瞧不起咱了。”于是他只得朝金赤尴尬的一笑,接过梳子,揣进腰包。

“第四次集合号响后,去南哨塔取你的头盔,”金赤操着他一贯慵懒的语调说,“之后到吸烟室待着,卡拉巴克会去找你。话说回来,这都二十个日夜了,才给你补发头盔,你可真是够倒霉的。”莫尔只能将这话理解为“上边的大人物没把你当回事”,一副理所当然地点头表示接受,见金赤消失在半空,他继续吃起自己的烩饭,“你能不能告诉咱你是怎么做到的?”卡尔虎头虎脑地问。

莫尔说了个善意的谎言,“简单,你只需要长期戒酒,身体自然就能在短时间内吸收大量的酒精了。”信以为真的卡尔猛点头。

下午,第四次集合号后。

莫尔走在沙滩上,拖着缓慢而沉重的步伐,汗滴顺着他的额头流下;他痛恨身上的盔甲,就如同痛恨自己不得不随身携带的那把长戟,但他所能见到的每个士兵都是这副打扮,甚至要比他多戴一个除了吃饭睡觉外不能摘下的头盔;“想想看,我还有什么好抱怨?”他安慰自己,望向不远处的四号哨塔;很快,他也要戴上自己的兽首头盔,获得新一轮的折磨了。

四号塔是距离主堡最远的一座哨塔,它建在咆哮岛南海岸上,好像一颗螺丝倒立在水与沙的中线;涨潮时,它有一整个侧面会被潮水拍打,同时,莫尔估计,它也是最危险的一座。从士兵们的只言片语中,莫尔得知:在他到来前不久,这里死过一个士兵,但至于究竟是怎样死的,他不知道,他也不在乎。

他远远看见四号塔的空港上停着一艘小型空舰;虽说是小型,但那只不过是卡拉巴克等人的叫法,在莫尔看来,这“小型舰”可谓是遮天蔽日。继续走了一会,他听见空港上传来几声惊呼,紧接着有一人垂直落入海中。

“天哪!那家伙从港上掉下来了!”莫尔也惊慌失措地大叫一声,奔向那人落水的海面,试图施以援手。

结果落水者却好端端地游上了岸。发现是虚惊一场,莫尔走上去询问那个长发沾满细碎海草、赤裸着上身的士兵,“朋友,你还好吗?我从远处望见你落水了。”

“噢,咱还好,不过是失足落下来了。”他如此回答,“多谢关心,大家都叫咱凯撒,咱认识你。”

“荣幸之至。”

“你是头儿给治过病的那个无名者。”

他口中的“头儿”指的是卡拉巴克;初到咆哮堡,莫尔因为手臂的勒伤加之严重的精神萎靡,在病床上躺了好几个日夜,最后是兔子喂他喝了两剂味道难以言表的汤药,他才重新活蹦乱跳了起来。

“我是来取我的头盔的,想必空港上那艘舰艇运的货中有这么一件。”莫尔见他没有受伤,便谈起正事。

“大概是有这么一件,但你得跟我上空港;分拣完货物,我才能取给你。”凯撒一边带着莫尔向哨塔走去,一边将自己的长发拧干:咆哮堡的士兵有一个共同点——头发很长、很容易乱;加之咆哮堡没有理发师,他们因而很珍视自己的梳子。

爬螺旋楼梯时,凯撒说,他是四号塔的队长,刚才就是在带队卸货的途中失足跌落的。

“这些东西都是从哪儿运来的?”莫尔气喘吁吁地问。

“大部分来自罕德拉堡,也有少部分是从牙岛或沙勒曼的号角港运来,星期一会有圣安泽的货,在以前,水薄荷、金苹果什么的稀罕货,都有的;只是这都快星期五了,咱只收到了面粉、盐、酒和葡萄干,其中面粉烦人的多,但不论运多少,总有几袋会在途中损耗掉。”

他们总算爬上了空港,纯黑的宽阔平台,不知是材料本身的颜色,还是被漆成如此;海风迎面刮来,眼前那舰艇在风力作用下上下浮动着,十余个同样赤着上身的士兵正在往返于舱门内外,搬运着各种货物;看见两人,三五个士兵围了过来,凯撒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他们复又散开,各自去干活了。

“咱要去工作了。你可以在这儿稍等片刻。”

穿着这身铠甲,莫尔内心其实不愿意进行体力劳动,但他又是个好面子的人,“我来给你们搭把手吧,这样会快一些。”他说完,就跟着凯撒走向舱门。

在他感觉自己的鞋子快被汗填满前,货物总算是搬运完了,“看来卡拉巴克给我的工作确实是最轻松的。”莫尔想;他平日的工作就是巡逻,一日两次,而且路线奇短:只需要从主堡晃到距离最近的西哨塔,再从西哨塔晃回去,倘若稍微走快些,整个过程只需要不到两个小时,或者说,十三分之一个日夜。空舰在一阵气浪中徐徐上升,并伴随着“哗”的一声巨响飞走了。

“感谢帮助,这应该就是你的头盔。”凯撒拎起一个塑胶质感的圆罐递给他。

莫尔费了一番功夫,才用戟把那罐头劈开,里面果然是一个头盔:狮首,银色,塑形逼真。

“这个包装……”他抱着头盔,看着那两半罐子,不知所措。

“丢进海里就行,它降解后会变成水,腾不出手的话,放那里就行,之后咱来帮你解决。”凯撒此时穿上了自己的铠甲,戴上了属于他的狮首头盔,“耶?你这头盔,居然是新兵专用的。”

莫尔仔细端详了一下怀里的头盔,又看看凯撒戴着的那个,“新兵专用?这和你戴的那个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在牙齿上,戴惯了的话,一看便知。”

“牙齿?”

“喏,你看看,”凯撒取下头盔,用单手捏着递给他,他没有接,因为他现在累到发抖,一只手拎不住一顶头盔,凯撒很善解人意地收回手,“军部派发头盔之前,会视士兵的战斗力塑造头盔的牙齿,越是强大的士兵,牙齿便越锋利。”他用左手拇指在自己头盔的牙齿上轻轻按下,一滴鲜血当时冒了出来;“怎么样,看明白了吗?”凯撒收回手,拿舌头填掉指尖的血。

“合情合理。”莫尔这么说着,用他的头盔试了试,果不其然,那牙齿的尖端简直是椭圆形,毫无杀伤力。“这还真是,呃,巧妙的设计呢。”

返回主堡后,莫尔走进二层的吸烟室,吸烟室是休息室的一种,里面永远乌烟瘴气,但整个咆哮堡只有这里能找到沙发;茶色的沙发都还很新,靠墙壁摆放着,并没有因为积年累月的使用而褪色,甚至没有被烟灰烫出的孔洞;因为还是值班时间,休息室内人很少,而且多数都是北哨塔来的斥候;他生无所恋一般瘫在沙发中,见邻座士兵的火匣迟迟打不着火,他无精打采地伸出左手,帮其点燃了烟,“多谢,我居然不认识你,你是新兵?”邻座的士兵连头盔都没摘,就将烟卷插在了唇中央,他的狼首头盔上有很大一处凹陷,似乎被钝器敲打过,“看你累的够呛,来,试试咱的烟草,牙岛新运来的,可带劲了。”说着,他从腰包里摸出几根烟,莫尔疲倦的笑着,抬起左手轻轻摇动,还停在手上的火苗,被他这一摇给熄灭了,“多谢,我最近身体不适,抽不了烟。”他盯着吸烟者头盔上的牙齿,无论如何也看不出端倪。

抽烟的士兵则以为他在看自己头盔的凹陷,“这个坑是被圆头弩箭射的,射箭的人是那个毛躁的牙岛领主。”他吐出烟雾,烟缓缓沉向地板。莫尔没有搭话,他尝试用意志回答,但不知是他学艺不精,还是对方不通此道,意志没有效果。莫尔只得开口说话,“他若用一般的箭矢,你岂不是死定了?”他太过劳累,甚至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思考所说的话得体不得体。

“是啊,但谅他也不敢招惹咱。”士兵骄傲地说,“论狡猾和残忍,还得是咱的头儿更胜一筹!”虽然莫尔不知道士兵说的是谁,但在他听来,狡猾和残忍此时或许是褒义词。

“你说的‘头儿’是指卡拉巴克吗?”

“不是,是赌徒领主,你居然不知道吗?”士兵熄灭了烟,将烟蒂按在地板上的月牙形烟灰缸内,“你不是赤鹿沙地来的吧,身为前辈,咱可得给你好好科普一下:那可是领主啊,你居然不认识?不认识也该听说过他的鼎鼎大名才对啊。”

“领主这玩意,很少吗?就连我也见过两个,貌似不是很罕见。”

士兵似乎觉得他的话很不可思议,“少啊,难道不少嘛?全中央加起来一共只有二十几个,咱们岛能有三个领主,足见咱工作的重要性。”

“光咱们岛就有三个,”莫尔的口音被士兵逐渐带偏,“足见领主并非很稀奇。”

“哈哈哈哈,你这么一说,咱居然无法反驳,”士兵又掏出一支烟,莫尔帮他点燃,“呣,”他吸了一口,烟雾从他的鼻孔喷出,“多谢了;我叫班尼·硬汉,大家都管我叫班尼塔弗或者班尼,你是几号塔的新兵?”

“主堡。你可以叫我莫尔。”

“唔,咱还是头一次见到新兵呆在主堡,是你自己要求的吗?还是你得罪了你的头儿?”

莫尔摇摇头,“都不是;呆在主堡有什么不好吗?离河兽口最近,餐厅也大,我才来不久,就和餐厅的厨子混熟了……”河兽口是咆哮堡的公共浴室。

“那倒也是,但是,虽然机率微乎其微,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那玩意儿发疯,主堡的众人必然首遭祸殃,所以大家都不太情愿呆在主堡。”班尼神秘兮兮地讲道,连语调都刻意压低了些许。

“什么‘玩意儿’?你不会是指卡拉巴克吧?还是指金赤?虽然那只猫神经叨叨的,但是他……”

“不不不,哈哈,不,看来你是海因克劳斯来的新兵吧?你知道我们一千多人驻扎在这个被大蜉蝣群和浓雾包围的小岛上,一星期动辄耗费数万奥里希,为的是什么吗?”等待他的回答时,班尼深吸一口烟,吐出一个圆圆的烟圈。

“不知道,难道这里不是一个军事基地吗?”

“哪个军事基地会从赤鹿沙地吸收新兵,然后屯扎整队整队的不归者?”班尼所说的“不归者”是一个兵种;莫尔倒是知道有这样一种士兵:他们敬业到在餐厅吃饭时甚至不会摘下自己的头盔,一切有不归者在的场合都会显得异常压抑;只可惜,不归者的头盔不同于狮首、狼首或者豹首,他们的头盔是长颈鹿首,全副武装的他们远远看去好像一群金属天线宝宝;正是如此,每次见到那群士兵,莫尔都觉得莫名滑稽,“我们呆在这里,有且只有一个目的……”

班尼将脑袋凑近,将声音压至最低,说出了一个他闻所未闻、仿佛是生造出来的单词:“……Riveroove(大河兽)。”

……

序号为362的文献:

他们用滚沸的带毒沥青填满了所有壕沟,那些粘稠的液态物是冷钢工业的产物,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些对一般野兽而言致命的陷阱,能拖慢那怪物漫无目的却无可阻挡的脚步。

一支史无前例的庞大军队正在他们身后集结:沙勒曼和水镜从未如此团结。面对竞争者的倾囊相助,他们别无选择;两国达成了一致——从即日起直到那怪物停下脚步,圣安泽将是他们共同的首都,为了此城的幸存,不惜一切代价。今日之军事集结,让哈库拉“永不沦陷”之城的地位岌岌可危。

据说,当年那些镇压过奇苏米却幸存下来的沙勒曼不焚精英,得知那怪物的诞生后,无一例外全疯了;他本来以为这是一则假新闻,但考虑到幸存者只有不到十人,他也不敢妄下定论。

“队长!队长!它来了!它来了!它来了!”当他们的一线斥候尖叫着返回时,拉图维奥便不再对那新闻的真实性抱有一丝怀疑。

“队长!它来了!它来了!它来了!它来了!”一线斥候没有疯,他的理智还没有脆弱到只看一眼那怪物就崩溃的程度;这句话是二线斥候喊出的,他脸上惊恐的表情与一线斥候无异。

当三线斥候喊着相同的话语狂奔而来,拉图维奥开始思考:他们如今出现在这里,究竟有什么意义?没有律师或法师的帮助,他们伤不到那怪物分毫。

当那怪物的影子被阳光投射到震颤着的大地上、进入他们的视野时,拉图维奥动摇了。他的一生只动摇过数次,这次格外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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