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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蚂蝗也是宝

第313章蚂蝗也是宝

一觉醒来,雨势小了很多。

程云看着依旧灰蒙蒙的天空苦笑,他居然梦到兰姨了。

这是个很难想通的事情。

之前倒是也梦到过别的人,可兰姨却很少出现。

毕竟相处月余,兰姨是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个。

就连李晓月,平时很少说话的人,程云都觉得比兰姨出现在眼前的几率高。

还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吗?

希望她们都能活下来……

“啊!哥你快来看看,好烫!”

林乐乐突然惊呼,打断了程云的思绪。

冲进阿贝塔住的窝棚,伸手探了一下,程云脸更黑了。

被蜒蚰咬到,不感染的话,三至六天就能痊愈。

但那几率就如同中奖,可望而不可及。

阿贝塔最终还是倒下了,满脸通红的说着胡话。

“用水壶煮草药,我先帮他物理降温。”

程云只觉得入手滚烫,预估至少三十九度上,说着就开始动手扒拉起来。

林乐乐见状赶忙转身离开,把草药塞进军用水壶里架到火上。

“你脸怎么红了?是不是昨晚没睡好着凉?”

诺雅依旧拖着平头哥,关心的问了一句。

结果林乐乐的脸更红了,赶忙摇头否认。

却听见程云在窝棚里喊人,便对诺雅说道:“叫你呢快点进去,阿贝塔发热,我不方便照顾。”

诺雅听到这话,诧异的看了林乐乐一眼。

你不方便我就方便的吗?怎么说我也是人家后妈好吧?

但听程云喊的急切,又怕惹他生气用别的惩罚自己,只能赶紧麻溜的跑进窝棚。

一只蜜獾就够她受的……

林乐乐也没闲着,加了柴禾把火烧旺,煮好药之后又放在水洼里弄凉端了进去。

阿贝塔躺在程云的棉大衣上,明显只盖了几件外套,脸色倒是好了一点。

可喂完药,程云依旧有些犯难。

这是被蜒蚰咬了之后感染,跟中毒有些类似,只靠一点儿草药怕是不行。

之前物理降温的时候,就已经挤过指尖血了,可阿贝塔却依旧昏睡不醒……

“你们俩看着他,一定不能离开人,我去找找看还有没有别的东西可用。”

程云说完转身就走,连步枪都没拿就带了军刀。

时间就是生命,他不能看着一个半大少年就这样死掉。

没有别的办法就只能多挖草药,就算是当茶水喝,也要保证阿贝塔一需要就能喝到。

说实话,程云没有太多办法了,但他不甘,待在营地里肯定不会有用,能做多少就尽量去做。

于是便在雨林里乱转,采集草药的同时,也在想要怎么才能保住阿贝塔的小命。

看见一株肥美的车前草,程云一边挖一边想对策,突然感觉脚上有些发麻。

低头一看,居然是条蚂蝗。

只是短短几分钟,蚂蝗居然吸饱了血,圆鼓鼓的差不多有小孩子的拳头大小。

程云将刀尖对准蚂蝗,本想刺一下让它松口,可即将戳破蚂蝗之际,又停了下来。

一直阴沉的脸上,竟是多了几分笑意。

旋即抖抖腿,让受惊的蚂蝗自己掉落,还生怕把它捏死,用一片阔叶给兜了捧在手里。

然后又在周围树叶枯枝下面仔细寻找,足足找到七八条才停下。

草药也不挖了,捧着这些个头堪称大佬级别的蚂蝗回到营地。

“啊!你做什么?”

诺雅正在给阿贝塔擦身,看见蚂蝗被吓得直接花容失色。

要不是蜜獾还在脚上挂着,她都想直接跑路。

太可怕了啊!软乎乎黑腻腻的那么多虫子,只要是个女的看了都抖!

“治病,不然还能做什么?”

程云心情不错,解释一句将阿贝塔的手臂拉起。

就是被蜒蚰咬到的那只。

然后将没有吸过血的蚂蝗,整齐的放在上面。

蚂蝗嗜血,落在阿贝塔的手臂上,很快就开始疯狂的吸了起来,不多会儿都变大了两倍有余。

“这也能治病?明明是吸血鬼好吧?”

诺雅再不敢忤逆程云,这个时候也不得不开口了。

这是治病还是害人,阿贝塔本来就虚弱,还被蚂蝗喝掉那么多血,不是要命的吗?

“蜒蚰有毒,用蚂蝗吸出毒血,只会让阿贝塔好起来。而且蚂蝗在吸血的时候,会分泌一种类似麻醉的成分……我说了你又听不懂!”

程云撇撇嘴,去窝棚外拿了一根烧着的柴。

现在这条件,蚂蝗也是宝啊!

林乐乐见状也跟了上来,看见蚂蝗,脸上也是惧意横生。

而且兼带着恶心嫌弃之色,表情丰富到诺雅看了都自愧不如的程度。

但还是好奇,紧盯着程云的动作。

这么一会儿,蚂蝗都已经吃的肚皮浑圆。

见它们都吃饱了,程云用还有炭火的木棍去戳,受痛的蚂蝗瞬间就都卷成了团。

一个个的掉回阔叶之中。

程云忙捣碎刚采的一株血见愁,敷在蚂蝗吸过的地方。

之前跟诺雅解释,他没有把话说完。

蚂蝗在吸血的时候,除了分泌类似麻醉的成分外,还会分泌抗凝血酶。

这种抗凝血酶会破坏血液使其无法凝固,方便蚂蝗食用。

但这东西吃饱就会离开,善后,不存在的。

所以被它咬过的伤口会一直流血不止,严重的时候,被咬过的动物和人,甚至会因为流血过多而死。

但这在程云眼里都不叫事儿,血见愁,听名字就知道这是止血效果奇佳之物。

只一点点,阿贝塔手臂上的伤口就不再流血,面色也再次好了不少。

伸手一探,还有些低热。

“喂点儿热水,我再去做点儿药来。”

程云说着离开窝棚,拉着林乐乐让她出去帮忙。

兄妹俩来到火堆旁,程云依旧捧着吸足血的蚂蝗。

这东西可不能浪费了。

蚂蝗除了会吸血,还有消炎通络、活血化瘀的功效。

消炎,是现在的阿贝塔最需要的。

于是找了块石头片,让林乐乐放在火堆旁烘烤,自己则是处理蚂蝗。

先用刀子扎破蚂蝗放血,再将其置于石片之上慢慢烘焙。

这是个耗时的工作,这会儿下着雨,用来打发时间也是正好。

等到将蚂蝗烘焙到有些焦枯,再研成粉末,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

“好了,拿去给他喝下,我做点儿流质的食物,有没有效果,晚上就应该知道了。”

程云松了口气,将蚂蝗粉末递给林乐乐。

林乐乐食指大动。

刚刚看着还无比恶心的蚂蝗,此刻竟散发着一股焦香的味道。

肚子咕咕作响。

忙了那么久,连早餐都没顾得上吃的说!

程云都听到了,烤着紫薯问道:“跟着我,不后悔吗?”

林乐乐愣了愣。

后悔?这要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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