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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Chapter1

我深知世人容不下我们,也早就该对主报以信仰。

我们天生罪孽,可我的教义里并没有着绝对的真理。带我去教堂吧,我会像只忠犬将你的谎言奉若神明,顶礼膜拜。我将供诉我的所有罪孽,你大可磨刀,赐予我永生的死亡。

主啊,让我把生命献给你。如若处于鼎盛之世,我为邪恶的异端,我的爱人便是阳光。为得主的垂怜,需要做出献祭。而那圣桌上的血肉,便是我高大英俊的爱人。

——Hozier

1845年伦敦。

这是一个极阴沉的夜晚。

特拉法加广场的大钟刚刚报过夜晚的第七个时辰。钟楼广场早就空空荡荡,一片寂寥,古老的男爵府前,灯光也在逐一熄灭。

一个金发年轻人正沿着林荫路,从国家美术馆走回家。

刚从艺廊出来的年轻人身着朴素的厚粗花呢西装,他神情略显疲态,心情也并不怎么美妙。

走至男爵府门前,他忽然慢下了脚步,并用那双蓝色的眼睛不时向二楼的窗户张望着什么:“卡蜜儿!卡蜜儿!”

——那位美丽的贵族小姐果然没有同往常一样出现。已经三天了,她那青色长藤与粉白玫瑰环绕的窗框始终空空荡荡。

年轻人在原地懊恼起来。

不一会儿,一个中年女仆打着哈欠从爵府侧门走出来,她往年轻人怀里丢过一个小信封,居然眼皮也不抬一下地便走了。

年轻人迫不及待地拆开看。

信纸上赫然抄写着——

“我的爱人是如此英俊

他的皮肤像黄金般闪耀光泽

他的双颊如香草台般迷人丰润

他的眼睛如鸽子般明亮

他的身躯如同雕刻的象牙

他的双腿如大理石柱般坚实

总而言之他是那样可爱

可惜他永远是个一无所有的小混混所以——

他永远不会是我的爱人

多么可惜!”

年轻人不知道自己怎么穿过又臭又长的街道,才回到自己的小阁楼里的。不等脱下外套和鞋子,他整个人仰倒在床上。

他注视着脱落了墙皮的墙壁一角,这单薄到可怜的墙壁,将隔壁的舅妈叱骂酒鬼舅舅的高音传达地清清楚楚:

“你准备成天到晚都这样鬼混吗!”

“每天喝得大醉暂且不说,我们明明可以把房子租给别人小赚一笔,却非要像个蠢蛋一样地选择挨饿!”

“我受够了顿顿吃法棍、喝白开水的日子,你倒是瞧瞧你那无用的外甥,用那些该死的画都挣了些什么吧!你这个迟早被自己喝丢性命的老蠢货!”女人嗓音十分尖锐,她从早到晚都在抱怨不满。

奥斯卡蔚蓝明亮的眼睛此刻明显黯淡下来。他在床上一动不动地躺了会儿,然后起身下床,轻手轻脚地关上房门,穿过狭窄的阁楼楼梯,去闹市区中心找西蒙去了。

夜实在是太深了。

平日里拥挤着伦敦底层平民的闹市区,到夜里疯狂地变本加厉,酒馆和旅店的灯光彻夜亮着,时不时从酒馆和赌场里传来嘈杂的喧哗声,奥斯卡不理睬两旁站街的妓.女们的嬉笑挑逗,径直走到索荷区街道上一扇最不起眼的、低矮的、还散发着潮湿味道的铁皮窗子前,“哗哗啦啦”地扣了好一阵子。

“又他妈是哪个缺德鬼!”

随着一阵刺耳聒噪的开窗声,西蒙从里面探出头来。

他看着窗外站着的奥斯卡,皱了皱眉头,硬是把暴躁的脾气压了下去:“我说老兄,现在是凌晨三点,我的窗子已经被那些嫖.客丢石子不下五次!好不容易快要睡着,又要被你吵醒!”

“我真心感到抱歉,我的朋友。”奥斯卡看着西蒙乱成鸡窝的头发,“我们能出来走走吗?”

“拜托,天都快要下雨了。”

“是的,我觉得我的心也在下雨了。西蒙,你有过类似的心情吗?”

“……”西蒙感觉自己的耳朵里被硬生生灌进了什么矫揉造作的东西。“就此打住,我换下衣服。”说完,他旋即“唰啦”一声,关上了铁皮窗户,将半夜来访的扰人春梦者一把关在窗外。

两人来到附近的酒馆。

刚推开门,脸颊常年通红的道格老板便热情地朝这里举杯,朝西蒙打招呼:“嘿,老朋友!怎么好久不见你!”

西蒙不客气地接过老板手中的威士忌,猛灌了一口,回答道:“别提了,总加班,我快要被榨干了。”奥斯卡要了一杯最普通的蓝莓果酒,和西蒙在靠窗的位置坐下来。

“说说吧,敏感又多情的小可怜,发生什么了?”

“卡蜜儿小姐……她把我甩了。”奥斯卡把今晚收到的那封分手信从大衣口袋里掏出来,再次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又郁闷地将之压在了宽口的大肚子酒杯下。

“她是男爵府的二小姐,你本就不该抱什么期待的。”

“我明白,我只是一个逃命于此的、落魄的爱尔兰人,不配得到她珍贵的爱情。这很现实,我都了解。”

“可你还是难受。”西蒙一针见血地指出,“要我说,能缓解情伤的不是时间就是新欢,你大可以去找几个别的美人儿,瞧瞧你自己那副水灵的脸蛋儿。”

“不,”奥斯卡顿了顿,坚定地说:“那不过格外使我觉得她的美艳无双罢了。你如果给我看一个姿容绝代的美人,她的美貌除了使我记起世上有一个人比她更美以外,还有什么别的用处?”

“……”噢,瞧瞧这个落魄爱尔兰人的模样,他好像被人下了什么剧毒。

西蒙皱起眉头,听着他动情地在对面喋喋不休。显然,奥斯卡又开始进入他的精神世界里了。周围酒汉们的嘈杂声并不能盖过他轻柔的、低沉的声线,更无法影响到这个俊俏青年继续被莎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附体。

他的老朋友,多愁善感的老朋友,时不时地,无论何时何地,总能给你扯上两句什么让人无言以对的屁话。

“……”西蒙喝了一大口威士忌,“谢谢你朋友,真的,你是我的知心朋友,谢谢,你总是知道我会在什么情况下最尴尬。”

“但为什么我听说,卡蜜儿小姐在私底下过得很是浪荡呢?她最爱和女伴们炫耀新攀附上的贵族子弟。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反正《伦敦画报》的八卦版面是这么说的。”

奥斯卡喝了一大口果酒,质疑地问:“怎么会,她是那样一个单纯的天使。”

卡蜜儿小姐是奥斯卡见过的、这世上最可爱的女孩,她直爽又健谈,漂亮又大方。最重要的是,她之前同他讨论绘画与戏剧,眼光总是很独到。

博学多识的人总能让他欲罢不能。

“我说老兄,时代早就不同了。永恒的爱情,这绝对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愚蠢的屁话,比听我上司说涨薪水都要蠢上几倍。”

两个人又要了两杯烈性的白兰地,以至于都喝得轻微头晕,才分道扬镳回家了。

凌晨五点,伦敦又飘起了潮湿的雨。奥斯卡独自一人跌跌撞撞地走到广场和仪仗大道的十字路口。

酒精可以使人暂时麻痹情感、忘记烦恼,有潮湿冰凉的雨雾打在脸上,年轻人觉得自己比平日里还要清醒。

他沉默地一边走着,一边思索。明天该画些什么、又该去哪里给富人们画肖像。一杯廉价的蓝莓果酒便已让他的口袋不剩几个零钱,冬天也快要来了,他身上这件花呢子外套也显得格外寒酸,得多赚几个钱,才能堵住舅妈那张永远诅咒个不停的嘴,才能去找卡蜜儿……

身边的仪仗大道灯火常亮,两侧的王宫建筑精美,奥斯卡一向知道,那是富人们的乐园,除了男爵府,他从不会向那里多加张望。他暂住的家是伯顿舅舅的房子——伦敦霍尔区的延德尔楼。

那里塞满了密密麻麻的房子,路面常年堆积一层恶臭的垃圾和黏糊糊的废水,还有居民楼上,不分昼夜、永远都在争吵着的夫妻们……

就在他决定明晚再来一趟酒馆的时候,年轻人突然注意到,在不远处的路灯之下,一辆四轮马车停在大道中央。

车旁有三个人站在原地,而那车夫则是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夜里的雨有没完没了的趋势,如果他们无法继续赶路,绝对会在这里傻站到天亮的。

这位友好热情的年轻人朝他们的方向走了过去。

透过朦胧的雨雾,他大致看清了——那是一架怎样华丽的马车,需要工匠们付出怎样的劳作。

“嘿,”兴许不久就会有更加专业的修理车匠赶到,但奥斯卡还是决定张口问问:“你们,需要帮忙吗?”

语音刚落,一道紫色的闪电划过夜空,黑暗的帷幕瞬间被撕扯成两半。

借着一刹那照亮半个天空的闪电,奥斯卡看到那个皮肤苍白的车主正直直地盯着自己。

那人穿着优雅常见的黑色西装三件套,在那里动也不动地站着,诡异地像是奥斯卡曾在国家美术馆里看到的鬼魅塑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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