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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你是不是吃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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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秀秀抽抽噎噎道:“我看你们都在用刀具除秸杆,正好旁边放了一把镰刀,想要试试看,没想到握的时候没把控好力度,差点把自己的手给削掉。”

王二狗忍不住训斥道:“你简直是胡闹,镰刀哪里是一点经验都没有的人可以拿的东西,算了,你先回去吧,早点把手包扎处理一下,免得感染。”

殷秀秀总算找到合适的理由离开田地,抹着眼泪回了院子,背影看起来相当可怜。

叶芷在旁边看了一场好戏,赞赏的拍了拍王二狗的肩,“不愧是我亲自挑出来的人,现在越来越像个行事雷厉风行的管家了。”

“叶芷姐,我不做什么管家,而是希望永远留在你身边,用自己的能力保护你。”虽然他没有背景也没有权势,但至少有一颗真心,所以绝对比那些试图巴结叶芷的人高尚。

“好了,殷秀秀已经走了,咱们用不着管她。咱们不妨做个比赛,结束以后谁堆的秸杆堆最高,我就给那个人家里送五斤牛肉过去,还有白面和大米。”她不想再讨论那朵白莲花,故意转移了话题。

“好啊,一会儿叶芷姐输了可不能哭鼻子。”

“开玩笑,我会输么?来,都给我干活!”

一群人说笑了几句,又开始热火朝天的忙碌了起来。

辛苦劳碌了一整天,总算解决了一大半的秸杆。

至于打赌的结果,当然是叶芷输了,她按照约定,给干活最多的人家中送去了米面牛肉。

傍晚时分,周家院子里飘散出了一股浓郁的香气,为了犒劳自己,她特地炖了一大锅排骨,光是闻着这味道就食指大开。

很快两个孩子下学塾回了家,周明琛也扛着几只野鸡进了院子,一家人热热闹闹坐在了桌边。

“母亲,你怎么看起来这样疲惫,身体不舒服么?”小山忧心忡忡的问了一句。

叶芷摇头,“没有,身体好着呢,就是下午去干活的时候累着了。”

“您不是雇了不少人么?其实不用这么拼命的,可以在一边休息会。”

“我的小山真是长大了,竟然这么贴心。”叶芷爱怜的往他碗里夹了几块排骨,“来,多吃点补补身体,你正在长个子,一定要保证营养。”

“谢谢母亲。”

殷秀秀看着他们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恨不得掀桌子骂人。

小山这没出息的东西,有奶就是娘,明明她才是亲生母亲,却对着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继母这样大献殷勤。

等以后有机会把他带回去,一定要好好管教。

“娘,您的手怎么了?为何缠着这么厚的白布?”小水不甘示弱,也开始关心着殷秀秀。

“别提了,去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手,留下了很长的伤痕。”

“什么?那有没有去看过大夫?上过药了么?”

“已经处理过了,放心吧。”

小水松了口气,用一种责怪的眼神看向了叶芷,“母亲,你明明知道娘十指不沾阳春水,从没有干过这种活,为什么还要让她去田地里!”

“不干活,难道每天混吃等死?小水,我不是什么大善人,这世道谁都不容易,哪有那么多粮食多养活一张嘴。

更何况殷秀秀的嘴还不是一般的挑剔,动不动就得吃什么珍贵的糕点,米面鱼肉根本没断过。

要不是她已经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家里早就被霍霍的山穷水尽了。

“母亲分明就是嫉妒,所以才会这样。爹,你可一定要给娘做主啊!”小水撒娇般的抓住了父亲的手臂。

周明琛剑眉轻拧,陡然开口道:“把纱布拿开我看看。”

“好。”殷秀秀立即解开了纱布,掌心里确实有一道很更明显的伤痕,大概是因为没有仔细处理,周围的皮肤已经有点溃烂。

“连金疮药都不知道用么?”

“村子里哪有这么好的药,只能去镇子上购买,我一个弱女子,连马都不会骑,只能先这样简单的包扎一下。”

“……罢了,我这里有,你先处理一下。”周明琛身上总是习惯带着一些促进伤口愈合的药物,顺着便从袖中取出了一瓶金疮药给她。

殷秀秀哽咽道:“我手疼得太厉害了,自己无法上药。”

“那便明日请个大夫来。”

“真的等那么久,恐怕伤口已经溃烂开了,明琛,要不你帮我一下吧。”

周明琛很想拒绝,但伤势确实不适合拖延太久,只好冷着脸,替她洒了一层药粉上去。

叶芷刚刚还觉得颇有食欲,现在看着碗里的排骨,只觉得如同嚼蜡,心里很不适滋味。

这男人搞什么,明明不久前才说过对殷秀秀没有半点男女之情,只不过是在手上弄了一道伤口而已,至于这么紧张么?

同样是女人,她干了一天的活,十指上到处是倒刺,怎么就没见他关心一句?

殷秀秀难得被这样温柔的对待,顿时眉开眼笑,脸红心跳,眼睛里的爱慕浓郁的都快溢出来了。

叶芷越看越觉得膈应,‘啪’的把筷子拍在了桌上,“我吃饱了,先去沐浴!”

小山看着她怒气冲冲的模样,很想安慰几句,可碍着爹也在这里,只能把话咽回了肚子里。

这两人究竟是怎么回事,不是才和好不久么?怎么又开始闹起别扭了?

他瞬间也没了吃下去的欲望,放下碗筷回了偏房。

小水是个很有眼力劲的人,窃笑着跟在小山身后,一起回了屋子。

厨房内只剩下了他们两人,殷秀秀羞怯的低着头,脸颊红了一片,“明琛,我没事的,你不用太过担心。”

“你应该知道太子的癖好,他对女子的手格外看重,倘若掌心里留下了疤痕,恐怕会对你失去兴趣。”

殷秀秀脸上的笑意瞬间僵硬,“你之所以为我上药,只是因为这个?”

周明琛冷冷看了她一眼,“不然呢?”

自古以来,权贵人家的公子们都会有一些奇怪的癖好,对女子喜爱的理由也千奇百怪。

在京都城那些年里,周明琛见过痴迷女子脚的,也见过痴迷女子细腰的,而太子则更加特殊一些,想要入他的眼,必须有一双完美无瑕的双手。

殷秀秀从小弹琴,所以手指纤长无比,恰好符合了他的喜好,倘若因为干活留下无法恢复的疤痕,她在太子府里恐怕要失宠了。

原来只是她一个人在自作多情。

“王爷,如果有一天太子厌弃了我,你愿意把我留在身边么?”

周明琛将金疮药收回袖中,不咸不淡道:“你从前是我的侍女,只要你愿意,以后依旧可以留在王府。”

“还是侍女的身份么?”

她言语间不停的暗示,哪怕清冷如周明琛都感觉了出来,与其每一次躲避,倒不如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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