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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孟笙用力踩傅千辰

耳朵里似乎传来“轰——”的一声,楚延有些呆滞的看着眼前的孟笙。

孟笙似乎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糟糕,她漂亮,举止优雅,一举一动都尽显魅力,而且她琵琶弹的竟然比孟锦玉弹的还要好。

他耳边还回荡着刚才听到的那些话。

“果然真正的大小姐就是不一样,哪怕丢了这么多年,从小在山里长大是个傻子,这一回到孟家认回身份后就立马不一样了,长得比孟锦玉好,气质也更胜一筹,她俩站在一起就算是路人也分的清谁才是孟家真正的小姐,我要是楚二少的话一定就选孟笙了,其实本来该和他订婚的就是这孟笙,可惜孟笙丢了太多年,和楚二少从小认识的是孟锦玉。”

“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是孟锦玉运气好,还是替楚二少可惜了。”

“今天看过孟笙后,才知道传言太假,以后可不能道听途说了,只有自己见过的才能下结论。”

“孟笙小姐确实漂亮,在场的单身男人都盯着她。”

......

楚延很不想去听这样的声音,可他越是掩盖这声音就越是响亮,在他脑海里不断盘旋,他都快分不清这声音是真实存在的还是他假想出来的。

孟笙说这话的时候连个正眼都没甩给楚延一个。

她刚到会场的时候可是听清了这些人说她配不上楚延的话,老实说,楚家二少是个什么人她从来就没有放在眼里过。

没必要为无关紧要的人动情绪,心情是很重要的。

楚延看着孟笙离开的身影,心里猛然升起一股怅然若失的感觉,好似即将要失去什么,孟锦玉此时此刻正拽着他的手,他能感觉得到,但他总有种感觉他本该抓住的人是孟笙才对,他的未婚妻也该是孟笙才对,是刚才那个在台上如钻石一般耀眼的女人,是众人嘴里的千金大小姐,是比孟锦玉更优秀的存在。

她若是花瓶,那其他人连做花的资格都没有,平庸到是地上的小草。

可惜楚延想什么都晚了,因为今天孟楚两家宣布了他和孟锦玉的订婚的消息。

如果早知道孟笙是这个样子,如果早知道......早点知道她......他会......

“阿延。”

孟锦玉出声打断了楚延的胡思乱想。

楚延回过神,为刚才自己的胡思乱想而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低头看着几乎在他怀中的孟锦玉。

喉咙里有些干涩“怎么了?”

“阿延,你是不是......”孟锦玉想问楚延是不是后悔和她订婚了,他是不是看上了孟笙?可骄傲不允许她这么问楚延,她真怕楚延回答的是她想的那样。

“是什么?”

孟锦玉摇头,她伸出自己的手:“我的手有些疼。”

孟锦玉伸出出自己的手,她的指尖上明显几道伤口。

“我前几天手腕扭伤了,刚才在台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痛,可能又严重了。”

楚延看着孟锦玉纤细雪白的手腕,伸手握住:“我带你回房间用点药。”

楚延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孟笙,他不是个肤浅的人,他承认孟笙是要比他想象中的要好,但他该爱的是孟锦玉,毕竟孟锦玉才是陪在他身边更久的那个,他们从小就认识,单论时间就是孟笙比不了的。

如果此时孟笙要是知道他内心是这么想的,只怕会嗤之以鼻,怎么?难道我认识你时间长就会看上你?就要和你订婚?

楚延带着孟锦玉上楼回到酒店房间,酒店里什么都有,给前台打个电话就送来了药。

孟锦玉刚才说她手受伤,不仅仅是说给楚延听的,想要他心疼她,转移他都注意力,也是为了说给旁边看热闹的人听的。

她还在维持她的体面,倒也真有人信了她这句话。

在孟锦玉上楼很久没下来后,有人忍不住问,“怎么没见到孟二小姐?”

知情者回答说:“刚看她上楼了,说是手受伤了,之前扭伤,现在还用着药应该有些严重吧。”

“这样啊......”那人意味深长,“难怪她今天弹出来的琵琶没比上孟笙,原来是手受伤了。”

说这话的是个女人,明显和孟锦玉是统一战线,看不上孟笙的。

孟笙除去技巧外,最精彩的是编曲,从曲子上听就甩出了孟锦玉一大截,懂曲的人若是仔细听这两首曲,明显能听出来是同一类型,曲风相似,但孟锦玉技巧不过关不能把她那首曲子给发挥到极致,而孟笙却能完美的把控。

孟笙拍了拍裙摆回到了孟老爷子身边。

孟老爷子浑浊的双眼中对孟笙满是赞赏,眸孔都亮了一些。

“怎么都不和我说你会弹琵琶?你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真的太会给爷爷惊喜了。”

孟笙笑了笑:“不是什么值得说的事。”琵琶是她很早以前就会弹的了,除了弹琵琶外她会的还有很多,这五年里除了治病外她不断丰富自己,让那双断掉的翅膀重新长上,待到羽翼丰满之日,就是她复仇之时,一切都刚刚好。

“怎么不值得了啊,我虽然看不太清楚但耳朵还是听得见的,你这技术比锦玉要好,要是以后谁还敢说你是傻子,老爷我拿拐杖打过去,你明明就是个天才嘛。”

都说老小孩,人老便会有童心这个事,还真是真的,就像现在的孟老爷子,一脸得意,仿佛获得了一件无价珍宝拼命想要带出去炫耀。

孟笙心里有点空落落的难受,老爷子对她这么好心疼她,是真的把她当成了亲孙女,可她不是真的。

孟老爷子继续说:“阿笙,你想进民乐协会吗?”

“民乐协会?”

“就是锦玉进的那一个,我有认识的人,以你的条件完全能进去,想进去我就给魏老头打电话。”

孟笙靠在柔软的沙发上,手里拿着杯香槟,当听到孟老爷子口中那个“魏老头”后,她勾了勾唇角,说了句:“不用了。”

孟老爷子不会强迫她做不愿意做的事,她说不用了那就不用,他看得出来孟笙是个有想法的人,以他看人的目光不会看错。

孟笙肯定私下是有在做什么的,孟老爷子不管她不代表不关心,他也想让孟笙能多担一点事,这样等他走了,她一个人才不会被人欺负。

孟老爷子起初想着等他死了给孟笙股份给她钱,让她以后衣食无忧就好了,但看到孟笙上台弹琵琶的时候,觉得给钱太敷衍了,寻思着反正孟家那么多个公司,产业,看孟笙有什么喜欢的,可以让她当个女总裁玩玩,锻炼自己。

孟家总得有人要继承,现在是孟晋阳管着,但孟晋阳也会有老的一天。

先让孟笙适应一下孟氏名下的小公司,最后再管理孟氏也不迟。

孟笙没想到这一会儿功夫,孟老爷子就想了这么多,正说着,忽然一道修长的身影走了过来。

“孟小姐好久不见。”傅千辰举着高脚杯。

孟笙没什么反应倒是一旁的孟老爷子有些吃惊:“阿笙和傅总认识?”

孟笙淡淡回答:“有些交结。”

傅千辰:“只是有些交结那么简单吗?”

两人之间的气氛明显不一样,这时宴会场上的音乐变了,孟家花钱请了个乐团,从开始放松的音乐转变成华尔兹。

傅千辰放下手里的酒杯,对着孟笙俯身作低:“孟小姐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孟笙不由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没说话,一旁跟上来的孟晋阳却着急了,唯恐怠慢了傅千辰,怕孟笙一个举动得罪了他。

“阿笙。”

孟晋阳用眼神暗示孟笙。

孟老爷子也开了口:“年轻人可以出去玩玩,阿笙,你要是无聊去玩或者上楼休息都好,不用委屈自己。”

虽说傅家比孟家高出一筹,但孟家这么多年的家底在也不是好惹的,不就是跳舞吗?难道不跳还要引起两家的合作不成?

孟老爷子一心站在孟笙身边,他一个老人家,傅千辰自然会给他面子。

傅千辰面上没有不悦,依旧带着和煦的笑,一双瞳孔幽深漆黑。

正要收手的时候,孟笙把手搭了上去:“走吧。”

她款款起身,这样的天气她的手依旧很冷,她手很小,傅千辰轻松就能把她的手包裹在手心中。

比起孟笙有些冰冷的手说,傅千辰的手要温暖很多,像是一个暖炉。

可都知道,就像放在冰箱里的一个玻璃杯,忽然遇到高温是会碎的。

孟笙借着傅千辰手上的力道站起身。

孟笙刚才在沙发上坐着的时候,宴会上就有不少男人盯着她,想要邀请她跳一支舞,可没人敢上前。

只有傅千辰一个人上去,在两人挽着手上舞区时,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他们,俊男靓女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无人敢靠近他们,自带的那股气势迸发出去,方圆三米外都没人,给这二人空出很大一个片位置出来。

“你也对我太冷淡了。”傅千辰嘟囔着,语气里隐带委屈。

“你觉得你哪点值得我给你好脸色?”孟笙面带微笑,压低声音,外人根本听不到她的声音。

面上保持优雅,脚上却很给力的一直踩傅千辰的脚,她的裙摆很长,随着舞步踩傅千辰脚的时候不会被人看出来。

“嘶——”这女人真狠,他想不通,就五年时间怎么能让人的性格变化这么大?以前那只“小兔子”多可爱啊。

“我承认我当初做的不对,伤害了你,可除了伤你那晚外我也没做其他的啊,怎么说我也是帮着救你出来的人,要不是我,你就真被压在废墟底下了。”

“照你这么说我还得感谢你不是?”

“你要真想感谢我,就以身相许……”

孟笙毫不犹豫的又给了他一脚,她穿的是高跟鞋,鞋跟踩人用力碾,刚到脚指头,感觉骨头都要断了似的,傅千辰完全可以躲过去的,但他怕动作太大,孟笙会崴到脚。

孟笙看着傅千辰耳朵上的蓝牙耳机:“说好的一百首琵琶曲,我不欠你了。”

傅千辰有失眠症,晚上要听着孟笙弹的琵琶曲才能睡着,之前就那两首早就听腻了,在孟笙治疗双手的时候,傅千辰就一直念叨,等孟笙治好双手后他一定要孟笙给他弹一百首琵琶录下来,还要不同的曲子。

孟笙还真弹了一百首,不过一百首琵琶曲给他后,也就彻底的两不相欠。

傅千辰当年一直在寻找治疗他失眠的琵琶声是谁弹出来的,他找了好久都没消息。

直到孟笙进了疯人院,他闲来无聊看了一下网,看到网友扒出来有关孟笙的信息资料,才知道她居然是A大民乐生,还会弹琵琶。.七

傅千辰记得那时候他嗤之以鼻,对孟笙不屑一顾,和今天那些人一样看不起孟笙,认为一个傻子能弹出多好的琵琶,结果看了一段A大演出的视频看了后直接被打脸。

而更让他震惊的是,孟笙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

他每晚听着琵琶曲才能入睡,听那么多遍怎么会分辨不出来这些细节。

那个时候的傅千辰只觉得晴天霹雳,心脏好似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疼的他抽搐了一下。

他第一次尝到了后悔是什么样的滋味儿。

那个时候他想的就是把孟笙抢过来,可孟笙已经被关在了疯人院,要怎样把她神不知鬼不觉的带出来?脱离霍沉舟的视线?

于是他主动了联系了江暮,这个既了解霍沉舟又和孟笙有交集的医生。

在两人的合作下,那天把孟笙神不知鬼不觉的换了出来,本来那天傅千辰想烧一把火的,埋在下面的炸药都准备好了,谁曾想刚好遇到了地震,一场爆炸加地震,完美的刚刚好,老天爷都在帮孟笙逃离。

只是他更应该去早一点的,如果早一点孟笙不至于被三个疯子折磨成那样,当时他看到孟笙被折断的手指情绪差点崩溃,他怕他找了这么久的人再也无法拿起琵琶。

一张模糊的脸,相同的身形,同样的伤,还有那颗假牙……都被完美复制,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加上当时得知真相陷入绝境的霍沉舟,恐怕都没有去想过那具尸体会不会是假的。

也好在江暮当时及时带走了那具尸体,留久了,倘若霍沉舟去验DNA那就真要露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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