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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寻觅

偶然的一天,鬼使神差地,许煜登录之前的交友网站,那账号他已经多年未曾登录,令他意外的是,刚登录进去,就看到右上角邮箱的标识在一直不停的闪动。好奇点了进去,竟然有160封电子邮件,而这电子邮件都来自于同一个账户,没错,是暮光,而截至发送的最后一封是在1年前,许煜没想到暮光几乎每隔两天都给自己发来的一封邮件,邮件里只有一张精致的明信片,而每一封明信片的最后,都写有两个字:“想你。”

虽然只是轻描淡写的两个字,但是许煜无比大的震撼,许煜心想,暮光之所以不用手机发消息给自己,而选择这种方式,应该是不想打扰到我吧,毕竟自己当初自己说得那么的决绝,也不肯接他电话,说求他放过自己这种话。

记得当初分手的时候,他就和暮光说,不想再谈恋爱,更不会再登录那个网站,所以分手不是他移情别恋,让他不要乱猜。明明这个账号暮光能看到自己没有再登录过,还是不停的发来邮件,许煜一时之间觉得暮光好傻,自己也好狠。

暮光最后一次登录是一年前,许煜心想:“他该是有多绝望呢,只要我不登录,就证明自己不再接受这种为世人所不容的感情,他估计也很痛苦吧。”

登录了快个把月,暮光都没有再上线,登录网站的更新日期也一直停留在一年前的那个时间,许煜在想,也许他再也不会登录了吧,一时间觉得很是绝望。

“好像一只又白又嫩的麻雀。”网站上,许煜突然收到一条留言,仔细确认,这是交友网站上,一个人给自己照片下的留言,那张照片还是多年前上传的老照片。语句中,许煜感受到一阵戏谑,但是“麻雀”二字,有种这是慕光的错觉,因为这个称呼是暮光对自己爱用的。

看了看,这人好像在线,于是试探性地发去一条消息问道:“mg?”,许煜本想直接问对方是不是暮光的,但是却觉得不便提到前任的姓名,毕竟在网上泄露人的名字不单不安全,而且不尊重人,于是只发了暮光的首字拼音,如果对方是暮光,就一定会懂他的意思,他这么想。

对方却没有做出他想要的反应,只回了:“你手机号码?”许煜没想到对方如此这般单刀直入,直接要手机号码,这样不按照常理出牌,反而让他觉得这人就是暮光,寻思着:“难道慕光也是忘记了自己手机号码,和自己一样么?”

他将手机号码发了过去,对方很快发来消息:“我在世纪星光,出来。”口气中一阵命令的口吻,许煜突然觉得这人就是暮光的话,他仿佛变得有点势气凌人,不过仔细想想,当初许煜那么狠心抛弃了他,他的的确确该生气的,该气势凌人的。

此时的许煜,他只想给暮光说声对不起,想再见见他,无伦他原不原谅自己,他觉得自己欠他一个道歉的,毕竟当初分手的时候,他过分到分手都只发了条手机短信,连个正面的正式分手都没有,想想当初的自己时是有多么的伤人呢。于是乎,冲冲忙忙收拾了一下,就赶去了世纪星光的路上,越接近,越是心中狂跳,越是忐忑不安,感觉自己仿佛耳朵里面嗡嗡的,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他害怕见到他会是怎样,但是却一刻都等不下去,要即刻见到他。

气喘吁吁赶到世纪星光商场时,许煜环顾了四周,仿佛并未发现暮光的踪影,赶紧掏出手机,发去信息:“我到了,你在哪里?”

短讯很快收到回复:“你穿的红白相间的条纹t血,对么?”

明显对方正呆在某个角落偷瞧着自己,这也让许煜的心一下子跌倒了冰点,这明显不是暮光,暮光不会认不得自己,无伦自己穿的什么衣服,慕光都能在人群之中一眼认出他来。失落地回到:“嗯,对不起,我还有事,我先回去了。”

正准备从天桥得过道上离开,迎面却被人拽着了手臂,“嫩白麻雀?来了还想走么?我见过被人爽约放鸽子,不曾见过被人放过麻雀的。”

这人果然不是暮光,突然觉得自己有些痴傻,竟然会以为是暮光来找自己了,现如今的暮光一定很恨自己,怎么会主动找自己呢,他的确该庆幸,这人幸好不是暮光,在经历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抛弃后,昔日的暮光散发的余晖,早已不再是粉红的玫瑰色,而是充满杀气的腥红色的了。

许煜打量了这个男孩,他的个子跟暮光差不多,高高壮壮的,一口东北口音,举手投足之间,有种凛然不可违拗的气势,他能感觉这个这个男生是和暮光完全不相同的一种人。

男生说着一口东北口音的普通话,道:“今天是周末,我也正好无聊没人陪,既然出都出来了,就陪我去喝点东西再走吧。”

言语之中还是自成一派的指使口吻,这让许煜有种不被尊重的感觉,站在原地并不想跟随他的步伐,那个男生回头道:“我不喜欢这种突然被人丢在的感觉,要走也只能我丢下你,知道么?”

“丢下”二字让许煜想起了暮光。没等许煜同意,男生已强行拉着许煜往前走,许煜虽觉得对方无礼,但是既然出来了,出于尊重,就随他走走吧,到时候找理由开溜就好了。

烈阳高照,那个男生单肩背着一个挎包,领着他进了一间冰饮店。

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男生让许煜先占了个位置,他去前台点东西,不一会变返回来了。

男生道:\"这个味道不错,是这家店的招牌,每次从学校来市区,只要顺路,都会来吃。\"

“哦。”良久相对无言,许煜不知道说什么。

“说话。”男生有些不耐烦。

许煜直接了当说道:“我不知道说什么,我这人话不多。”但是微微觉得自己有些不礼貌,别人请自己吃冰饮,不管以后还会不会见面,也应当礼貌的问一下别人姓甚名谁吧。

“那个,你叫什么?”

男生笑了笑:“我姓侯,叫侯鑫,财金学院,金融系,读大4,我可是学生会主席哦。”

侯鑫拿出自己智能手机,这是一部三星的智能手机,能看出侯鑫是个对这类电子产品很在行的行家,他划开了自己的相册,照片中的侯鑫手持话筒站在讲台上,明显是在主持着学校晚会之类,这让许煜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崇拜,毕竟不善言辞的他来说,是借给一百个胆子,都不敢去在纵目睽睽下开口说话的人,尤其是参加演讲比赛之类的,初中的时候自己因为普通话讲得不错,曾被老师让去参加演讲,结果上台之后,在纵目睽睽之下,自己拿着演讲稿双手颤抖不已,整个嘴唇几乎被冻住一般结结巴巴,引得班上的狂笑不已,至此以后,就再也不敢上台。

侯鑫自豪说道:“是不是很厉害?”

许煜点点头,他突然想到了暮光,当初他和慕光分手,很大一部分原因的的确确是因为暮光初中毕业就辍夜在家,也不工作,整宿整宿的包夜玩游戏,这种颓废向下的人生态度,始终是自己不能接受的,而现如今的这个男生,却是另外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这种差别,不得不让许煜心生佩服。

许煜诚然道:“嗯,从一见面,就觉得你是很外向和干练的人。我,我有点佩服你。”这口吻并不作伪,言辞恳切。

男生听了面露得意,道:“的确很能干哦,还想不想看看更‘厉害’的东西。”说着展颜一笑,这笑中却带着一点意犹未竟,而且不知对方为何要将‘厉害’二字拔高,虽然学生会主席的确很牛逼的样子,但是至于这样卖弄么?但是,不得不说,侯鑫成功激起了许煜好奇心,因为,许煜一直想从这些前辈的手里学学这为人处事的道理,毕竟自己这种内敛的过分性格,今后想要在这个社会上行走,不加改正,肯定以后会处处碰壁。于是点头表示同意。

侯鑫见状,就主动的付了款,然后带许煜吃了饭,并主动结账,大方的性格的确是招人喜欢的性格,到哪里都不会碰壁,毕竟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许煜口中自然不乏溢美之词,因为他发觉这个侯鑫仿佛喜欢听恭维话,自己到不是恭维,是的的确确觉得这个男生算是大学生中优秀且出类拔萃的人。

比起暮光,他突然在想,如果他能有这个男生一半的上进就好了,态度决定一切,如果暮光积极向上一点,至少他能过得更好一些。他还记得自己跟暮光说过一句话:为自己活着,不要因为别人伤害你、遗弃你,就一蹶不振行么,你不能因为你的母亲不要你,你的舅母伤害了你,你就这么自暴自弃,能遗弃你的就只能是你自己,你知不知道?

但是,暮光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仿佛就像临近黑夜的最后一丝光亮,虽然明媚过,终究还是黯淡了下去,即使当初在自己的眼中多么的闪耀,也逐渐要褪色了。许煜终于要成为从精神上抛弃暮光的又一个人了。

侯鑫道:“既然这样,那吃好了,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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