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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你们上京城的官家小姐都这般可爱?

先前姜玥曾让小五查过死者生平,的确发现与大理寺所记录的有些不同。

第一名死者是寡妇,但据说她与丈夫十分恩爱,丈夫死后,她郁郁寡欢,也未想再嫁。

第二名死者原先是想与情郎殉情,却临死反悔,跑了回来,有秘闻称,那名情郎就在殉情那日自尽身亡,但死者由于恐惧,当下便逃回了家,自那以后,死者虽嫁人,却夜夜梦魇,愧疚难当。

第三名死者原是嫁了人的,但洞房当夜丈夫便暴毙而亡,于是她便被视为克夫之人,遭婆家抛弃,娘家嫌恶,第二日便死了。

第四名死者……

……

第十二名死者便是高庄,他因青湘之死日夜酗酒,最终掉下山崖而亡。

先前姜玥被温言幼年丧母惨事引去目光,如今再看,却发现这些死者生平皆有不幸之事,过得并不畅快。

或许这便是凶手杀人的另一缘由?

可她们的痛苦不幸与凶手何干?他为何杀她们?

姜玥又查看起了小五收集的其余人的生平,或许这些人里,也有如温言一般受过往经历所影响,而做出了愤世杀人之举。

但可惜的是,这些人大多数都有些不幸之事,毕竟活在这浑浊世间之人,又有哪个能顺遂度日?

可唯独有一人,她的生平是最不全的。

姜玥拿起情卿的卷宗,她是南梁人,来大徽不过一年有余,故而案卷上只有她这一年的过往,而再往前些,却是无人知晓,而柳月坊内,也无人知晓其来历。

姜玥沉吟一声,换了便服,着人驾了马车往柳月坊去了。

与其闭门造车,不如再去见见情卿。

此时刚过未时,街上还是熙熙攘攘的热闹场景。

“哇,好漂亮的小姐姐!”

一声惊叹从马车外传来,姜玥循声看去,一名乞丐装扮的女子正瞪大眼睛看她,圆碌碌的杏眼清亮澄澈,见姜玥看来时,还朝姜玥笑了笑。

马车一驶而过,姜玥匆匆看了她一眼,并未放在心上。

而那名乞丐女子还站在原地看着马车驶远,一名面上脏乱的男子拍了拍女子的肩膀,“看什么呢?”

女子兴奋道:“你刚刚看见没有?那马车上的小姐姐长得真好看,要是我开了服装店,一定请她当我的模特!”

“呸,你又在肖想什么?没有钱哪来的什么服、服什么店的。”

女子切了一声,“不就是钱吗?我一个现代职业女性还能赚不到?二狗,你等着瞧吧!”

二狗翻了翻眼,“秦悦鸣,你就吹吧,牛气吹破了天去,也见不到一文铜钱。”

“那我若是赚到了,你以后就当我小弟,以我马首是瞻如何?”

“好。”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柳月坊经历青湘惨案之后,生意是大不如前了,姑娘们都聚在门外,招不到客。

姜玥下了马车,径直就要走进柳月坊。

柳月坊老鸨瞧见她,苦着脸迎了上来。

“这不是姜大人吗?可是有事?”

“妈妈不必紧张,我只是心里烦闷,又闻情卿姑娘弹得一首好琵琶,可令人解忧散愁,故而前来,想听情卿姑娘弹上一曲。”

“这……”老鸨迟疑道:“可我们这是青楼啊……”

“青楼如何?我想来便来了,怎么?妈妈这是不想赚我的银子?”

“当然不是!”一听见银子二字,老鸨顿时喜笑颜开,“大人请,我这就去唤情卿。”

“不必了,我记得她是哪间屋子。”

姜玥来到情卿房外,敲了敲她的门。

“情卿姑娘可在?”

不多时,情卿便开了门,见是姜玥时愣了愣,随即行了一礼,“姜大人。”

“不请我进去坐坐?”

情卿侧身让了路,“大人请。”

姜玥进了门,扫了眼房内陈设,她的房间倒是素净许多,连装饰用的花枝流珠都极少。

“大人今日前来,可是青湘的案子有异?”

“不,恰恰相反,那案子已经结了。”

情卿诧异地用帕子捂了唇,“结了?”

“是,凶手正是温少詹事——温言。”

“这、这如何可能?”情卿双眸惊诧地看着姜玥,“大人,这其中莫不是有什么误会?”

“没有误会,温言因年幼见母被剥了皮,于是生了心结,干下如此龌龊之事,已经被压入大牢,听候问审了,在过几日,这破案公告就该出来了。”

情卿惊后又哀,“平素温少詹事对奴家甚为体贴,却没想到竟然……”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罢了。”

情卿捻了帕子抹去眼角的泪,叹气道:“那大人今日前来可有旁的什么事?”

姜玥端起桌上酒杯,为自己倒满了酒。

“我今日前来,不为公案,只为寻欢。”

“什、什么?”情卿疑心自己听岔了,姜玥一名女子来青楼寻欢?

“大人,柳月坊只有女子,未有男倌……”

姜玥噗呲一声笑了出来,无奈道:“想什么呢?”

“我是听闻情卿姑娘弹得一手好琵琶,可解人忧,散人愁,故而前来,想听姑娘弹上一曲。”

“大人可是有何烦心事?”

姜玥的神色忽然黯淡下来,她仰首将杯中之酒饮尽,又为自己倒满,“再过几日,便是一位故人的祭日。心中烦闷,饮酒也不能解,想试试姑娘的曲子是否真能解愁。”

“那奴家便为大人弹上一曲。”

“嗯。”

纤长的五指扫过琵琶弦,于是婉转曲调便倾泻而出,宛若瀑布一泻千里般畅然,又似林间小溪细水长流般温柔。

姜玥撑着脸颊,眼中已然无神,思绪飘飞,一曲终了,她已泪流满面。

“大人?”

姜玥被这一声唤醒,刚抹去面上的泪,泪又盈满眶,“我曾爱过一个人,但他,却因我而死。”

情卿放下琵琶,凝视着连喝了几杯酒的姜玥,认真地听她述说那段过往。

姜玥趴在桌上,面上已见醉意,眼里含着追忆往昔的怅惘,“我第一次见他,是在一日春雨蒙蒙的午后,我撑着伞,在河边遇见了他……”

那时的她还只是个十三岁的少女,最是爱摆弄些饰物,那日恰从街上的首饰铺子里出来,却落了物什在铺子内,她着侍女婵月回去取,而自己则想先行一步回府,却在雨中奔走的众人间瞧见了他。

他,就是沈奚之。

那时沈奚之还只是一个赴京赶考的书生,着了一身天蓝色的长袍,背上背着粗布制成的书袋,雨雾之间,就恰恰好与她对上了眼。

他的眼睛,与陆沉青的像,又不像。

若说陆沉青是阅尽千帆后的清醒克制,那沈奚之便是侠气少年的意气风发,透亮的双目里有着不加掩饰的张扬快意。

但相同的是,他们的眼中都燃了一簇火。

也正是如此,才令她失了神。

就在两人擦肩而过之时,她脚下忽然一滑,伞飞了出去,她的身子猛然向后倒去,她瞪大了眼,以为就要摔倒在地,千钧一发之际,背上被一只手撑着,腰间被男人手臂环住,他就势将她抱了起来,她便撞进了男人的怀里。

他的怀里有股青草的清甜味,她顿时红了脸,一把推开了他。

“抱歉,是小生唐突了。”

她垂着头正要回应,却见地上印着鞋印的不是泥,而是鸡粪!

“啊!”

“怎、怎么了?”少年被她的惊恐尖叫吓得一跳。

她颤抖着手,指向地上的鸡粪,“这、这……”

少年恍然大悟,问道:“不如姑娘把鞋脱……”

没等他问完,她已经把鞋甩得远远的了。

沈奚之:“……”

看着她把一只脚踩在自己的另一只脚上,身子颤颤巍巍地保持平衡,沈奚之挠了挠后脑,帮她把鞋捡了回来。

“你把它捡回来做什么?”少女嫌恶的神情毫不掩饰,“你把它扔了,再帮我买一双新的回来,我付你跑腿钱。”

但沈奚之还是捡了鞋回来,他将另一只未曾碰过鞋子的手臂横在她面前,“前边正巧有口井,把它洗干净还能穿。”

她倔着不肯扶他的手臂,颐指气使道:“我又不缺这一双鞋!你快把它扔了!”

沈奚之放下手臂,眼里蕴着笑意,像是看着一个不懂事的小姑娘,他道:“我可以扔,但我不会帮你买鞋,眼看着这天就要黑了,夜里只怕雨势更大,四周又没什么人,你就搁这站着,看看你这单脚站着能撑多久,看看何时能有人帮你买鞋。”

“你!”她气得瞪大了眼,“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得罪我?”

此言一出,他不惧反笑,饶有兴致道:“你是何人啊?正好说出来,也让我知道知道,是哪家的小姐上街踩了鸡粪。”

“你!”她气红了脸,却越气越站不稳,险些就要栽到在地,下意识伸手扶了他的肩,抬眼却瞧见他眼里笑意满满,她顿时松了手,宁可摔死也不要被他嘲笑!

“诶!”

沈奚之一愣,立刻扶住她,“你这小姑娘还挺骄傲的。”

“放手!”

他挑了眉,“真要我放?”

她挣扎着要挣脱他的手,“放开!”

他弯了腰,侧首直视她,眼里仍是清亮的笑,“你要我放,我就偏偏不放。”

他忽然使力将她扶正,又在她身前蹲下,“上来吧。”

“不要。”

“你不上来,我明日就将你踩到鸡粪的事传遍整个上京。”

“你!”

她狠狠咬牙,殷家的脸面比什么都重要。

“我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被你背着像什么样?你扶着我到井边去。”

“好。”

他欣然起身,伸出手臂让她扶着,她搭上她的手臂,单脚蹦着跟他走。

他顺着她的速度,一步一停,看着她拧着秀眉,鼓着腮帮子,脚下一蹦一蹦的,忽然又笑了。

“你敢嘲笑我?”

见她又要生气,沈奚之笑道:“我只是在想,你们上京城的官家小姐都这般可爱吗?”

她微愣,脸颊红了大半,却犟嘴道:“明知我是官家小姐还敢调戏,你也不仔细仔细你的脑袋。”

沈奚之笑了笑,未有回应,只是将她扶到井边坐着,又从井里打了水,从书袋里掏出一块帕子和刷子,将她的鞋底洗干净,递给她。

“洗得干干净净,保证没有留下一点脏东西。”

她瞥了一眼鞋底,的确洁白如初,她哼声道:“若不是踩了鸡粪,我的鞋本也不脏。”

“是是是。”沈奚之笑看她一眼,蹲下身去把鞋放在她脚边,揶揄道:“穿上吧,官家小姐。”

她轻哼了一声,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了鞋。

“你看着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我说付你跑腿钱,让你帮我买鞋为何不肯?”

沈奚之笑道:“我不缺钱。”

“可你身上的衣裳布料如此粗糙,想来也不是什么贵胄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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