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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章 第 7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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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甚至流传有“持朱鹭剑者,战无不胜”这样的说法。

然而近数百年来,朱鹭剑的踪迹不为世人所知,仿佛消失在了朝代更迭、兵荒马乱的历史洪流中。

即便身为锻造者的钟樾,亦不知其去向——出自他手的神兵利器多如天上繁星,钟樾不可能对每一件的行踪都了如指掌。

“你说寻一妖踪迹?”钟樾微微蹙眉,抓住了青衣男子话中关键。

天神的旨意是“寻妖”,而非“寻剑”。

“此剑在人间两千余年,兴许是机缘巧合,现如今修炼成妖,化了人形。”男子翘起一腿,将卷轴扔给钟樾,自己兀自把玩起桌上一只玉兔瓷器。

“什么?”邱煜此刻酒醒了大半,虎耳竖起,看着钟樾:“你造的剑成了精?”

钟樾这会儿也十分震惊,他所铸造的神兵虽然天赋神力,但从未听说过有成精化形的。

邱煜急了:“我知道了,是不是因为你把你的…”

“邱煜。”钟樾冷声喝止。

青衣男子将他们看在眼里,却未多问,只继续道:“仙君初次注意到它,正是在这城中,但此剑多少有点儿小聪明,懂得隐匿自己踪迹,应是潜入了人海。”

钟樾眉拧得愈深,要在这座城里寻妖,简直就如大海捞针。

“待我们找到它,要怎么做?”钟樾问。

青衣男子将玉兔瓷器搁下,利落道:“抹杀它。”

这三字落地,屋内顿时静得可怕。

“此剑历经无数战役,尝尽数万人鲜血,即便不成精,亦是杀气腾腾。”男子毫不留情道,“仙君认为,此妖不除,恐怕终成大祸。”

钟樾静静立着,在这瞬间感到背脊森寒,竟是微微有些儿冒冷汗。

邱煜拎着酒壶,拧眉看着他,显然也很拿不准主意。

神匠虽然武力高强,却向来只锻造供他人抗敌之器,从未自己拿起武器杀生。

“你亲手缔造的宝剑,由你亲手从这世上抹去。”青衣男子说,“有何不当?”

静默依旧在屋内蔓延。

不知过了多久,钟樾终于有了动作。

他面上表情恢复淡然,朝邱煜打了个手势,轻声道:“去把我印玺拿来。”

邱煜神情微微一凛,即刻转身进屋内,不消片刻,端出一枚方正玉石印玺,钟樾接过。

印玺通体莹白,宛若有月华光彩,上卧有一白虎,抬起前爪作腾跃状。

厅内未点灯火,钟樾便借着门外月光,持印玺着力于青鸟带来的文书上。

不需着墨,纸上已赫然印上了神匠名号。

“神匠承接众神旨意。”钟樾一字一字道。

“劳烦了。”青衣男子将文书收起,重新化作青鸟模样,不再多作停留,径直从敞开大门间飞出。

转瞬便消失在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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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后的清晨,钟樾与邱煜面对面坐在早点摊上。

钟樾一言不发地喝着粥,邱煜不习惯起早,这会儿还有些精神萎靡,昏昏欲睡。

“先前我就想说了…”邱煜将油条对折,塞进钟樾粥里蘸了蘸,“如果我没记错,你锻造那朱鹭剑的时候,用了自己的血液。”

“嗯。”钟樾淡淡应了声,半点儿不恼。

“为什么要那么做?”邱煜完全无法理解。

“心血来潮。”钟樾说。

“你不是心血来潮会做这种事的人。”邱煜断定道,“我跟了你几千年,你向来只兢兢业业,根据天神的旨意工作,从不做多余的事。”

在邱煜眼里,钟樾活得很淡然,却也像活得没有自我那般。

仿佛就只是日复一日地活着。

钟樾没接话,将粥喝完,微微一笑:“今天还出去玩儿?”

邱煜将油条整根咽下,眯了眯他那双细长的眼睛。

“玩什么?找剑去啊,不说是大祸害吗。”邱煜手撑着一边脸,嘴上这么说,他看着可是半点儿干劲都没有。

钟樾盯了他一会儿,邱煜终于招架不住抬手道:“我玩了两个多月,花了不少银钱,现在…”

他不说了,咧嘴笑起来,露出尖尖的虎牙。

钟樾其实早知道,家里最近没什么银钱了。

主要是因为他们过去几百年住在林里,远离凡人的地界,自然不需要钱花。

来这城里的时候,他们卖掉了钟樾几件古玩,以及邱煜的三张虎绒毛,才搬进现在的老宅子。

“我前几日得了一锭金子。”钟樾从怀中取出白家给他的那锭金子,置于桌上。

邱煜即刻用充满期待的目光看着他。

“不是给你的。”钟樾一笑,收回金子,“我准备拿它开间铺子,做点儿生意赚钱。”

邱煜顿时沮丧,估计老虎耳朵都要垂下来了。

这大白老虎养着要吃肉,家中若是再无收入,别说找剑,他们能不能在这城里住下去,都成了问题。

“走吧。”钟樾擦过嘴,起身付了早点钱。

“去哪儿?”邱煜连忙跟上。

“找剑。”钟樾说,“今天先到你常去的歌舞厅转转。”

如果那把剑生□□玩,也许会在娱乐场所里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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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都歌舞厅,后台休息室。

房门被一只手艰难推开,门上写着休息室主人的艺名:白玫瑰。

“你今天还好吧,哥?”一个极其好听的声音说。

说话的人正是这白玫瑰,真名唤白淼,此刻正坐在梳妆镜前,仔细地替自己涂上暗红色的口红。

白淼身段纤细修长,皮肤白皙如凝脂,一双杏核状的猫眼注视着镜中,目光仿佛可以勾人心魂。

“我不好,弟弟。”白鹭推着轮椅慢慢过来,神情恹恹。

自从他落水浑身湿透后,便浑身无力地在床上躺了几天,拿三个电风扇对着没日没夜地吹,才勉强好受些儿。

“你好像比以前更容易生锈了。”白淼说。

“可能是春天到了,天气潮湿。”白鹭皱着眉,沉重道:“…我感觉再这样下去,我会死。”

白鹭是白家收养的儿子,私下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那就是——他其实是一把有灵力的宝剑。

准确来说,是把锈迹斑斑、伤痕累累的剑。

“会有办法的。”白淼安慰道,“城里有个李氏维修,要不改天…我把你拿到他那儿试试?”

“我去看过,我觉得他技术不过关。”白鹭说,“这是我自己的身体,我想把自己交给一个最合适的人。”

“那只能另想办法了。”白淼叹口气,为自己戴上假发。

他原本留了一头利落的短发,这会儿戴上波浪卷的长发后,相貌竟显得雌雄莫辨起来。

也不避白鹭,白淼当着他的面,换上洁白的长裙以及高跟鞋。

此刻他并腿站在那里,当真是倾国倾城色。

“哥,你看我好看吗?”白淼轻轻提起一边裙摆,朝白鹭微微鞠了一躬,像是在舞台上谢幕那般。

白鹭这弟弟原是白家养的一只小白猫,与白鹭朝夕相处,也许是受了灵力感染,一朝竟也化了人形。

这小白猫性别男,偏偏爱好穿女装,因为歌喉足够美,还成为了这城里人尽皆知的歌女“白玫瑰”。

“好看…是好看。”白鹭抱着手臂打量着,脑海中浮现出另一个人的脸。

“你想起谁了?那个把你摔水里的?”白淼略微嫌弃道。

白淼不提这茬儿还好,一提起白鹭就郁闷,直接推着轮椅原地打了个转儿。

碰上那个人,确实挺倒霉的,尤其是那人似乎还看见了他身上的伤…

“等我以后被修好了…”白鹭停下来,认真道,“我就去娶个长得比他还好看的人,日日行床第之事。”

白淼没忍住笑了,问他:“哎,你知道什么是床第之事吗?”

白鹭眨了眨眼,这些都是他出去玩儿,从外边听回来的。

他化人形还不足一年,关于凡人的事情,他其实知道得还不够多。

但他就喜欢听凡人们说话,听了回来,张嘴就能派上用场。

“就是抱在一起滚来滚去,听说感情好的人都这么做。”白鹭摸了摸鼻子道。

白淼愣了一秒,直接哈哈大笑起来,刚才那副名媛模样完全荡然无存。

白鹭:“?”

“行吧,哥。”白淼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微笑道:“希望你永远单纯快乐。”

-

白淼今天有两场演出,第一场在下午三点。

按理说,歌舞表演都集中在晚上,人们一般也是到了夜幕降临,才开始出去找乐子。

但由于白玫瑰的名头实在太大,这第一场演出,就已经几乎是座无虚席。

白鹭慢慢推着轮椅,进入大厅,观众们正纷纷就坐,舞台上厚重的天鹅绒幕布还未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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