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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下雨天

黑夜峡谷的魔王城堡,从未有过如此和谐的时刻。

一排戴鹿角面的属魔们抱着文件来来去去,虽然看不到面容,但从肢体语言都能感觉到他们心情的愉悦。

原因很简单:魔王陛下忽然变得十分亲切、平易近人、且热爱工作。

【阿甲,你去告诉山谷里住着的低等魔族,不要大半夜的嚎叫扰民,他们可以在白天嚎。】

【阿乙,城堡的扶梯已经很干净了,不用一天擦三遍。】

【阿丙,今天要处理的文件怎么还没有送来?】

属魔们都是高级恶魔,当然也不是傻子。陛下的性格差异如此之大,他们都知道留在城堡里的那位才是复制体了,但没人说破。

这对他们也没有丝毫好处。

在下班之余,属魔们都在议论:实在是没想到……复制体的陛下会那么爱笑,性格那么温和。

他们望着城堡外漆黑的天空幻想。

“不知道陛下在外面做什么?”

“一定是很伟大的事业吧!”

正在做伟大事业的爱格伯特赤着脚站在地上,衣衫脏兮兮,整个人宛如流浪儿童。

身为魔王,他不用吃饭喝水,本质上身体并不会排出脏东西。但就如一件摆放在露天的家具,风吹日晒总也会蒙上尘埃。

爱格伯特一路上不会刻意躲避恶劣天气。下雨的时候他在赶路,下雪的时候他还在赶路。这也就导致当魔王陛下来到目的地时,他的外表已经难以辨别了。

大约还是个人形吧。

鞑靼城门口每天都排着那么长的队伍,守城士兵照例凭借权利搜刮过路人的货物。

一名士兵拦住位卖水果的老农,果农们的田地都在城外,需要走很远的路运过来。

士兵用长剑挑开盖车的帆布,挑挑拣拣,随手拿起一个苹果嘎嘣就是一口。

“这么小的苹果,塞牙缝都不够的!”说完又拿了几个揣在兜里,“走吧走吧!”

眼看自己红彤彤的苹果平白落入他们的口袋,拉车的老农敢怒不敢言。

他的身后,排着队的是一名衣衫褴褛的少年。那士兵啃着苹果,看也没看就摆手:“奴隶和流浪汉不允许进城!滚吧!”

那名乞丐一样的少年正是爱格伯特。

他虽然被骂了但没有生气的迹象,声音依然平静:“我不是奴隶。”

那士兵都气笑了:“你不是奴隶是什么!乞丐吗?像你这样的人我每天看得多了,都是想要蒙混进城的,快滚!”

周围人的人小心翼翼看过去,见这少年一动不动:“我不是奴隶。”

士兵把苹果核扔在地上,抽出刀来:“既然你说不是奴隶,那就到魔法石上来测一下吧。如果你没有姓氏,就留下一条胳膊!”

“好。”爱格伯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那名果农吓得双股战战,其他人也都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

爱格伯特在所有人的围观下慢慢走至魔法石前,他虽然衣衫褴褛,但背脊却挺得很直,举手投足泛着一股优雅的味道。

他并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在意自己的遭遇,这种平静传染了围观的人群,大家渐渐都平静下来,等待着即将发生的事情。

魔法石分两种,一是人为制作的,二是天然形成的,价值相差甚远。

黑夜峡谷的魔王城堡里用来制作吊灯的就是天然魔法石,在漆黑环境里会自己发光。

此刻,爱格伯特看着面前那块仅仅为初级水平的人造魔法石,缓缓伸出手。

那名士兵看着他的动作,总觉得内心莫名毛毛的。

以前……好像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结果是什么来着?

下一秒,石头炸了。

“砰——”的一声巨响,碎片飞溅开,连点渣渣都没剩下。

但在炸之前上面确实显现了一排长长的文字。

离得最近的士兵捂着脸大叫着:“我的眼睛!!!”

他在地上痛苦地打滚,其他几名士兵纷纷围过来,“马克,你怎么样!还能看见东西吗?!”

“来人,快点把他拉回去啊。”

“我爷爷说过,拿泥巴糊在脸上就好了!”

守城士兵们混乱成一片,自然也就没人看守大门了。原本在外头排队的民众们互相看了看,拔腿就跑。

他们扛着自己的货物,推着板车,以远超人类身体极限的速度趁乱跑进了城门去,一溜烟没了影子。

而某一些想要逃离鞑靼城的人,比如某些佣工少年,也趁乱跑出了大门。

“喂喂,你们还没交入城费呢!”

“都给我回来!”

但是不管士兵们再怎么跳脚,脱离了掌控的人们却是再也不会听他们的了。

就如同——魔王的完整名讳,不是普通人有资格看到的。

爱格伯特赤脚踏在石板路上,一步步走入城内。他脚边,原本被士兵抢走的苹果咕噜噜滚了一地。

元菱闭眼,感觉自己缠绕在阿南身上的一缕神念渐渐远去,想来他们应该是已经离开了鞑靼城。有迷踪符在身,安全可以保障。

她将这个结果告诉哲罗姆,后者终于舒了一口气。

“谢谢您小姐,当初我被马戏团捉到,是阿南他们一直在偷偷照顾我,否则我一定撑不到和您相会的这一天。”

“那你要回家吗?”

哲罗姆一愣:“我的家在北面的平顶草原,那里和白花草原相连,到了春天会长满好吃的野菜。”

元菱看向巴顿,巨狼不得不开口:“嗯。我们的领地挨着,彼此互不侵扰。”

巴顿:半人马跑得快、不能吃、人口众多,脑子还不太好使,狼人族疯了才去打他们。

哲罗姆看起来很高兴:“小姐您知道吗,我们的族群有很多种类。有黑马、花斑马、红马,还有可爱的小矮马,您见到了一定会喜欢的!”

“人马族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奔跑。”他微微笑起来,“我可以在春天的时候,从早上一直跑到天黑,寻找最好吃的草茎、最鲜甜的地莓。当天气变热了以后,我们会去母亲河里打滚,小马驹们个头矮,很容易被河水冲走,我就走在他们前头……”

光是听着,元菱都已经想象出大草原自由奔跑的一群马马了,她温柔地看着面前白色头发的男人,仿佛他的快乐也随风来到了这座城。

“听起来很不错。”

哲罗姆和她对视一眼,脸一红,小心翼翼问:“小姐,您下一步打算做什么?如果可以,我们能一起回去平顶草原,我们的族人会给您最盛大的欢迎仪式!”

一旁的巴顿闻言,也不甘示弱道:“白花草原还有更多你没见过的风景,我可以带你去看狼牙山崖。”

哲罗姆双手撑着地往前挤:“我会编头发,女性的发型我都会做!”

巴顿冷脸:“我吹骨笛给你听,你喜欢什么曲子?”

“我四条腿跑得更快!可以骑着我在草原上兜风!”

“我的毛皮柔软,你不是很喜欢靠着我睡么?再大的风也不怕。”

他们热切期盼的眼神里只有一个人的身影。

而少女面色沉静,美丽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她左手缓缓抚摸过横置在膝间的落雪飞花剑,眼睫低垂,叫人看不清她的眸光。

“抱歉,我暂时去不了。”元菱说。

“我想寻找那批侵扰精灵族领地的夜魔。”

“然后把它们干掉。”

爱格伯特一愣:噶?

“小姐,您是说夜魔吗……”

巴顿也皱眉:“之前夜魔群侵占白花草原时,我们的领地也受了冲击,族里为了抵抗死了不少人,但还是杯水车薪。昆伯勒大陆至今没有对夜魔致命的防御方法,连光明系魔法都没有多少效力。”

蔓延恐怖的伤势,打不死的敌人,繁衍极快的方式,这就是个死局。

元菱想到那日的九九伏魔阵,还有夜魔对安神阵的特殊反应。

“并非完全无解,只不过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敌强我弱、势单力薄,区区筑基期弟子罢了。”

她站起身,长剑银光一闪在腰间入鞘。

兜帽扬起,露出少女格外明亮的双眼,“但终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需得日日勤加修炼、不得懈怠。”

天空被阴云笼罩,开始淅淅沥沥下起小雨。

他们居住的旅馆是在平民区,元菱想要得到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讯息,于是她把模样太过招摇的哲罗姆留在房间里,和巴顿一起外出。

鞑靼城被雨浸湿后,灰蒙蒙的。路上的行人也都是灰扑扑的。

这个时代也有伞,但不是修真界那样的油纸伞,而是某种帆布做的。但更多人买不起伞,他们披着蓑衣或皮衣用来遮挡雨水。

泥巴地被雨一打会变成泥浆,因此他们只能走石板铺就的道路。

巴顿不是很喜欢下雨天,他总会发出兽类打喷嚏一样的声音,偶尔还会用爪子挠耳朵,挠得哗哗响。好像沾湿毛发对他来说很难受。

在男人又一次化身小飓风迅速甩头的时候,元菱忍不住笑道:“巴顿,你先回去吧,我一个人也可以。”

“不行,我不放心。”巴顿坚持着,但下一秒他又开始疯狂甩毛。

一头灰黑色的头发被他挠得像是经历了八级台风,凌乱地挡住眼睛。

元菱伸手揉了揉大狗狗的脑袋,帮他把头发理顺,心平气和道:“我保证,我就在旅馆附近转转,很快就回去了。”

“天快黑了,哲罗姆还是个伤员,你得回去照看着他,对吗?”

想到某匹拖油瓶且蠢的马,巴顿露出一个抽搐的表情。

“好吧,我先回去,但你要早点回来。”

他低下头,用下巴蹭了蹭元菱的脑袋,轻轻嗅了嗅她的气味。

他也没发现,猛兽引以为傲的尖牙和利爪都被她收服,孤傲流浪的巨狼在心里有了家的概念。

雨势越来越大,元菱储物袋里有一把油纸伞,但她不是很想拿出来用。

所幸巴顿给的斗篷够宽大,不至于把她淋湿。

路上已经没有多少行人,元菱走了几步,很快发现身后多了条尾巴。

那是一名衣衫褴褛的男孩,他一路跟在她身后,不远不近地走着。

他大约十四五岁年纪,身材瘦削、头发很黑,撑着一把脏兮兮的伞,从打扮来看很像是流浪儿。

他是饿了吗?

元菱如此想着,揣着怀里巴顿给她的几个铜币,蹲在了路边一家食物摊子前。

摊主已经准备回家了,她用一个铜币换来了最后一张干巴巴的饼。

元菱小心地将饼用纸包好,她还没站起来,忽然感觉头顶一暗。

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身边,但离得不是很近,他沉默着,努力伸长手臂将伞探到她头顶。

雨水顺着伞沿滚落,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把伞当然是不够大的,雨水几乎将他浑身打得透湿。脏兮兮的衬衣已经看不出颜色,紧紧贴在少年纤瘦的身体上,显得越发可怜。

但显然他自己并不在意,只是仍然用那种平静执拗的目光看她。

对上那双红色的眼睛,元菱莫名有一些熟悉的感觉。

他们之前见过吗?

寂静的街道上雨丝如幕,两人相对无言。

元菱拿出那张饼递过去:“要吃吗?”

少年想了想,默默点了点头。他伸手接过,二人的指尖有短暂的接触。

他的手超乎常人的冰凉,好像完全没有温度。但触碰的那一瞬间,元菱浑身一震。

——她感觉到冲天的灵力在面前汹涌澎湃,仿佛潮水将她吞没。这般力量之强盛,她面前甚至出现了幻象。

她瞪大了眼,随后一把抓住少年的手腕。

右手二指飞快在眉间一划:“天眼开!”

普通人的灵气就像淡淡的雾气笼罩在身上,如果遭受邪气侵蚀,这些雾气会很快消散。

而这个脏兮兮的少年,他周身冲天灵力已经化出形态,紫红色的灵光如同焰火,在他周身旋转、盛开,恢弘而盛大、异彩纷呈。

就算是元菱自己,据同门说也只是小雪花纷飞状而已。如此灿烂的灵光还是她第一次见。

换成任何一个修仙门派的弟子都要说一句:——好苗子啊。

元菱忍了又忍,终究还是开口了。

“小弟弟,我看你根骨奇佳,愿意跟我学修仙吗?往后再也不必担心受怕,还可延年益寿。”

……

活的够久了的爱格伯特眨了眨红色的眼睛,“愿意。”

他的嗓音沙哑,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

如果当初那批强盗还在,他们恐怕会十分惊讶。因为短短一段时间不见,爱格伯特已经‘长大’了将近三岁。

元菱那么快得到答复有些不敢置信,她小心问:“弟弟,你的家人呢?他们不会担心吗?”

爱格伯特想了想黑夜城堡的位置,还有里头看家的众魔们。

“他们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不会担心的。”

少年一双眼紧紧盯着面前人,宛如深潭。

“我叫爱格伯特。”他格外郑重地介绍自己。

明明陪伴你那么久,看着你走过一次次坎坷,你却始终不知道我的名字。希望这次,我能堂堂正正站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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