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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一个大男人当街吃糖葫芦

宋连春看着她一副无奈的样子,心中好笑的同时,还涌上一股莫名的窃喜。不过,这种女孩子名节上的事情,着实不能马虎。他对着大婶谦和地解释着:“大婶,这位姑娘并不是在下的妻子,你误会了。”

当然,他在心中还偷偷加了一句,以后就不一定了。

大婶一副过来人的表情,笑道:“好的,好的,大婶子知道了。郎君快去追吧,这姑娘跑得还真快,都快没影儿。”

宋连春赶忙追了上去,看到她正拿着两串糖葫芦,红艳艳的,煞是好看。

看见他过来,直接递过来一串给他。

看着这小孩子吃的零嘴,看着姑娘好看的眉眼,宋连春还能说什么?肯定是接过了。

然后,他就看见了对方得意的小眼神,弯弯的嘴角,他就知道晴夏姑娘是故意的,看来刚刚大婶说的话还是让她有些恼怒了?

不过,她难道意识不到这样的行为,更显亲密吗?还是,她只是想看一个大男人当街吃糖葫芦,而已呢?

想到晴夏姑娘不拘小节的性子,估计还是后者的可能性大点。

两人一路东看看西逛逛,那方小泥人可爱,买一个。这家白嫩嫩的包子闻着好香,买两个。还有,这个小风车好有意思,竟然是双层的,层层叠叠看得人眼花……

方晴夏再次体会一把逛集市的痛快,她满足又开心地对着身边的人说道:“真是好久没有如此痛快过了。”

宋连春同样感慨,自双亲走后,他再没有投入过,这份只属于万家的热闹。

“小时候,其实不太怎么富裕。赶集的时候,可没有现在这么大方,都是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可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能额外吃个油勺,香香的,炸得金黄的面皮里面包着豆腐,可好吃了。”

方晴夏有些怀念,怀念中夹杂着浓重的思念,还有那么一股化不开的感伤,鼻音闷闷地说道:“只可惜,再也吃不到了,也没有人再给我一个人买了。”

宋连春看着她,这样带着脆弱感的晴夏姑娘,他还是第一次见。她一直都是坚毅的,是强大的,是果敢的。原来这姑娘心头的柔软,全留给了那方她一直思念的土地。

方晴夏感伤不到三秒,猛然恶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肉夹馍,囫囵着说道:“还好我现在自己有钱能卖,要不然得给自己给憋屈死了。走了!给我们的大美男,卖衣服去。”

说完,豪气万丈地选了一家看起来最贵的成衣店,走了进去。

宋连春笑笑,她还真是豁达。可为什么,会让人这么心疼呢?

宋连春一进店就看到了,晴夏姑娘正让店家将一件月牙白的衣服拿下来,头也不抬地招呼他赶紧过来。

“你去试试这一件,低调奢华有内涵,看着就适合你。”方晴夏一直都挺喜欢帅哥穿白衣,怎么看都仙气飘飘,自带出场bgm,超带感~

轮到有机会带帅哥买东西了,怎么可以放过呢?

宋连春有些羞窘,脸上又不自觉地红了红,即便是知道晴夏姑娘并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但他还是控制不住心头的欢喜。

待自己反应过来时,他已经穿好了这身月牙白的衣服,他轻拂着柔软的衣料,感慨万千,除了他娘,这是第一次有姑娘送自己衣服。

要是,能是晴夏姑娘亲手做给自己的,就更好了。

在外面看花眼的晴夏姑娘,要是听到这话,估计得摇头摇成拨浪鼓。这现成的,这绣工精美的,这设计恰当的,难道它不香吗?

做什么手工活?

她小时候讨生活的时候,早就已经做够了。所以,现在怎么着都不要想让她再做手工活!

“唉!老板,那件紫色的也拿给我瞧瞧。”方晴夏挑得热血沸腾,瞧瞧这奢华的紫色,这精美的黑色绣纹。宋连春穿上就是个妥妥的贵公子呀!矜持贵气!养眼度,肯定直线攀升。

正当方晴夏满脑子买买买的时候,宋连春出来了。

“晴夏姑娘,我换好了衣服。”

方晴夏下意识回头,眸中被眼前的男子,狠狠占据。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从此,这份动人心弦,不再只是文字,而是被具化的现实。她想,可能再也没有人,在她心中配得上这十个字了。

宋连春注视她片刻,第一次觉得生得好,着实不错,忽而一笑道:“晴夏姑娘,如何?”

方晴夏移开视线,赶紧转身去看其他衣服,顺手摸了摸可能会存在的口水,心虚道:“合适,合适,简直不要太合适了。这件衣服老板,我要了。”

老板也很是上道,笑容满满地连忙道:“那这些剩下的衣服?”

方晴夏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痛快地道:“全部打包,都要了。”

十足的土豪模样,方晴夏自己都觉得,现在她的样子有点傻,像极了那些电视剧中包养小情人的煤老板。

这个比喻实在是杀伤力太大了,方晴夏一颗被美男迷惑的心,瞬间跌回到了原点。

宋连春却被这一大堆衣服,给惊到了,这十年能穿完不?连忙阻止道:“晴夏姑娘,只需要两三身换洗的衣服就够了。这些,实在是太多了。”

方晴夏倒是理直气壮地说道:“怎么就穿不完了,一天换一身,没几天就穿完了。而且,这些衣服各有各的特色,真的都很好看。”最重要的是,每天都有免费的古代时装秀,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舒爽的吗?

宋连春语塞,终归没再说什么,乖乖拎着一个硕大的衣服包裹,同方晴夏一起出了成衣铺子。

成衣铺老板一张圆胖的脸,笑得见牙不见眼,乐呵呵地嘱咐道:“贵客千万下次记得再来光顾!”

一路同行,人流从两人身边划开,方晴夏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了春花,今早故事中的主人公。

此时,正在同一个年轻的汉子说着话。也实在那汉子太大声了,引得周围人频频侧目,这才被方晴夏看了正着。

汉子黝黑端正的脸上满是怒气,气哼哼地说着:“姐!你到底在想什么?你一个人养一大家子外人,到底图个啥!你跟我回去。你是我姐,那是你家,你说你凭啥不回去?”

春花健硕的身体,低着头,像极了一个弓着腰的虾米,并不发一言。

汉子满面憋得通红,显然是有些气红眼了:“好,你乐意在别人家做牛做马,也不愿意回家。以后,俺就当没你这个姐,你还爱咋咋滴吧!有本事一辈子别回来!”

吼完,气冲冲地走掉了。

春花眼泪汪汪,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摸了摸眼角的泪痕,丝毫不在乎周围人的窃窃私语,慢慢隐入小巷子中。

方晴夏沉默地看完这场家庭伦理大戏,不由得问道:“你说,她为什么不愿意回家去呢?”

宋连春不明所以,疑惑地看向方晴夏,她这才将今早听到的,告诉了宋连春。

宋连春沉默了半分,思考着说道:“可能是放不下吧,这边老人孩子都需要她。她一旦走了,他们只会直接断了活路。这名声肯定要坏了,到时候带累家人在村子里面抬不起头。不管怎么说,人们往往更容易同情弱者。更不要提寡妇在村里,往往容易招闲言。”

方晴夏嗤笑一声道:“你说得太客气了,寡妇门前是非多,可不光是说闲话。那汉子也只怕不是第一次来找她,她一直默默承受,却不敢解释半分。真的正是,可悲,可怜,又可恨。”

宋连春目光幽深,客观地说道:“晴夏姑娘,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勇气替自己做主的。这位春花娘子,她敢担起一家的重担。本身就是一个勇气可嘉的人。只是,她委屈自己只怕已经成为习惯了,亦是不想在成为家里人的负担。”

“……”方晴夏不可思议地看了他一眼。

她是真的没有想到,一个古代人能说出这样体贴人的话语,更没有想到这还是出自一个男子之口。

“可惜,终归不可取。说不定,到时候还落得个两头不讨好。”方晴夏也并非无的放矢,现代电视剧的家庭伦理剧,它虽然一直被诟病狗血,但是也不得不说这世间的奇葩事情,它本身就不少。

宋连春沉吟道:“所以,你是想帮她?”

这默契感不错,方晴夏别有深意地一笑:“不可以吗?碰巧遇见了,也不费什么事,这也是一场缘分。”

方晴夏这些年可是都是这么过来的,看到了,顺眼了,能搭把手,就都搭了把手。

不过,她一向都是只管“卖货”,从来不管“售后”,她们最后到底能走到哪一步。与她无关,她也毫不关心,她只要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就够了。

宋连春想到自己的被救,一时有些感叹命运的神奇,缘分吗?谁说不是呢?可他求得的从来不只是一场缘分……

“确实不费什么事情,储物戒中的金银也确实不少,送给这位春花娘子一些,他们家日子便能转圜过来。”

方晴夏哭笑不得,忙摇头道:“送钱是个好办法,短时间内衣食无忧肯定没问题。可我不喜欢做散财童子,更拒绝当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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