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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我叫阿水,是这十里八乡为数不多的单身姑娘。

我有个弟弟叫阿晶,没错就是水晶的晶。

年轻时村里一枝花的美娟——我妈,被长相一般但还算精神的小田——我爸,用一块没什么造型的白水晶坠儿俘获了芳心,从此以后对水晶俩字就种下了深深的执念。

阿妈说光长得好看没用啊,脑子不灵光才嫁给了你爸。

我出生的时候阿妈一看是个女娃娃有些犹豫,早就定好的名字怕是不能用了。

老田拍拍阿妈的手背说:“没事,女娃也能叫阿水,这水是水灵的水,娃长大肯定跟你一样好看。”

老田读书不在行,稍微长点的话就说不利索。唯独哄阿妈的时候无师自通,嘴边的词汇跟地里的韭菜花一样一茬一茬往上冒。

又过了两年阿妈生了个男娃娃,剩下的“晶”字就自然而然落到弟弟头上,合不合适也没人再提。

老田常说我得了个好名字,我也没辜负这名字,从小到大稳稳妥妥没长残没跑偏,成了现在这样还不错的姑娘。

我还不错,就是一直单身,本来单身姑娘没啥稀奇的,但我二十五岁了。

这年头,二十五岁在这个小村子里还没结婚是要被人指点的。

乡里乡亲背地里说我老姑娘没人要,我只装作没听见。

阿妈可忍不了,当面指着我恨铁不成钢,说我再这样拖下去,连村东头的刘铁子都要瞧不上了,真是给老田家丢人啊。

我不在乎,因为确实没有相中的人,没对上眼怎么嫁?

村里人说:“那你想嫁啥样的?”

我想了想回:“也没啥标准,看感觉吧。”

他们通常努努嘴,啧,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这老田家啊就不该让闺女读这么多书,心都读野了,用处么没有,反倒不能安安心心过日子了。

其实读书挺有用的,虽然我还在这个村子里,但是我在一所小学任教,我很开心能成为一名老师。

这所小学是我们村唯一的学校,继续念书就要到镇上去,当然我也是这所学校为数不多的老师之一。

其实镇上也有小学,谁都知道中心小学更好,师资力量更强,但也不是所有家长都愿意把孩子送去镇上读书。对很多人来说,村里有所小学,孩子有地方去就可以了。

我本来可以去城里教书的,但我放弃了。

老田和阿妈骂我傻,我笑嘻嘻地打岔:“我就想留下来陪着你们。”

老田吸口自己用纸卷的烟没说话,他的食指指尖都黄了。

阿妈的手在围裙上干搓了几下,最后嗔怪道:“有你弟弟在,不缺你这大姑娘成天在我眼皮底下晃。”

我平日里除了教书和帮爸妈做些家务农活,就是去村头李家看荣阿婆。

荣阿婆独居,是李笠的奶奶。

说起李笠,我只记得他是个容易让人怜爱的孩子,十来岁了还是干巴巴的模样又瘦又小,经常被村子里的其他小孩欺负。有一回张家的小胖子趁他不注意,从背后一脚踹在他屁股上,把他踹趴在泥水洼里,他站起来也不说话,只咬着嘴唇绞着手,任由张小胖带着一帮小孩子站在他周围又笑又跳。

我和阿晶正好路过,侠义心起,上去就照着张小胖后脑勺狠拍了一下。

那时候我比张小胖略长几岁,女孩子又比男孩子先长个,自然比他高出一大截。他回头刚想发怒又觉得实在敌不过,只能跺跺脚带着几个小伙伴跑走了。

我拉了下李笠的胳膊说:“走吧,送你回家。”

他红着眼说了声不用,就转身走了。我一度以为他要哭来着,可直到歪歪斜斜的背影消失在暮色中,也没看见一滴泪。

我心说,这孩子,皮糙,性子也硬。

是不是从小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这样的。

李笠他爸其实也算晚婚晚育。

早前村里来了一个姑娘,是从省城来的,气质和相貌都没得说,就是不爱搭理人,可是越不搭理越有人上赶着献殷勤。李笠他爸也想献来着,但又总觉得自己排不上号,所以只能默默帮她做些事,心甘情愿的,不求回报。

可能傻人有傻福吧,也可能姑娘心中九弯十八拐,不知道哪一拐让她和李笠他爸好上了。

本来姑娘是打算死心塌地跟着他过的,李笠他爸也干劲十足誓要给姑娘一个幸福的未来。

诚意也是看得见的——他认认真真地把房子都翻新了一遍。

可是翻新工作还没收尾,姑娘却突然心事重重,再过几日姑娘留封书信就悄悄走了——她得了个可以回省城的机会。

李笠他爸这才反应过来,姑娘的心从未真正属于过这儿。

都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姑娘走后他再看不上别人。拖到最后荣阿婆都急了,整天坐在门口捶胸口,眼泪不知道流了多少,李笠他爸终于决定放下心中的“白月光”迎娶“饭粘子”。

新媳妇就是本村的一个姑娘,年龄不大,身板不小。肩能扛手能提,是老一辈人见了都要夸的那种形象。

李笠他爸话不多,也从不见俩人争吵,结婚一年后李笠他妈顺利生下李笠,小日子眼看越来越好。

可就在李笠五岁那年,他爸开拖拉机载着他妈撞了山石,夫妻俩当场就没了。

村民说出事前好像听见李笠他妈大声嚷嚷,说些“你倒是跟我吵一吵,天天拉着一张没生气儿的脸算咋回事”之类的话。

不过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也没人深究,毕竟是场意外,最后都随着荣阿婆沁入皱纹里的眼泪过去了。

从那以后就是荣阿婆一个人拉扯李笠长大。

李笠自从留了一个背影给我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我说想去他家看看,后来有事给一耽搁也就忘记了。

再有他的消息时是听说他当了兵,十八岁正青春的年纪。

李笠当上兵头两年那会荣阿婆身体还可以,后来一日不如一日,尤其那双眼睛得了很严重的白内障,几乎看不清东西。我也是无意中看到她跌倒才发现的,之后荣阿婆就成了我的重点关心对象。

我和荣阿婆相处得很愉快,她陪我聊天,我帮她做活。

荣阿婆家门口有颗柿子树,长得有点歪,跟挺拔也沾不上边,但它枝桠特别多,风一吹每一枝伸出来的细条都不甘示弱,叶子碰撞在一起“哗哗”地响。

荣阿婆说李笠小时候最爱爬这颗柿子树,小树苗哪经得起他折腾啊,为此没少挨揍。

我点头附和,确实太调皮了。

谁知荣阿婆又伸出手摸向树干,叹气道:“爬坏了,苗儿不肯长,结不上柿子,咱笠宝就没有零嘴吃了。每年就等它结果,赶上新鲜的,娃吃得高兴,晒成柿饼又能解好长时间的馋。”

我看着荣阿婆的手和树干融在一起,一时分不清哪个更粗糙。

我知道,她是想孙子了。

李笠当兵这三年不曾回来一次,春节都是在外过的。荣阿婆也理解,起初每个月都有信件寄回就很满足,可大半年前他突然交代最近部队任务重后就再也没联系了。

所以当李笠出现在那颗柿子树下的时候我和荣阿婆都是惊讶的——不,是惊喜。

荣阿婆惊喜很好理解,日夜思念的孙子终于回家了。至于我,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但确实是被他的皮相惊艳到了。

当年那个瘦瘦巴巴的小男孩,怎么会长成这么俊俏的小伙子。

按时间推算,他该有二十一了吧。

想到即将被这么个俊气后生喊姐,我在心里竟陡生了些沮丧。

李笠从看到我们第一眼,脸上的表情就开始风云变幻。

但他最终只喊了句“奶奶”。

荣阿婆比平时多了些力气,扔掉手中的菜篮子冲冲撞撞地扑到李笠跟前,先是拽着他的胳膊拍打了几下,然后又抬起手摸上他的脸,嘴里喃喃道:“我娃儿回来了……我娃儿回来了……”

荣阿婆的手从脸触到毛茸茸的寸头,因为个子矮有些费劲,李笠配合着低下了身子,最后停留在一双耳朵处反复摩挲,顿了顿,眼泪就从浑浊的眼睛里流了下来。

那一刻我觉得她的眼眶好像存不住水。

李笠也没绷住,跟着“呜呜”地哭了起来,肩膀抖得像筛子一样,全然没有第一眼看起来的淡然清冷。

荣阿婆说:“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以后还走不走,什么时候走,她没问。

我把菜篮子拾起来同他们一起进了院子,荣阿婆跟李笠介绍,说我是田家闺女,让他喊我阿水姐。

毛栗子扫了我一眼没说话,我有点尴尬又有点生气。心想,嘿,这小孩儿,好歹小时候我还保护过你,不记得就算了,怎么说比你年长几岁的姑娘来你家,还包饺子给你吃,喊声姐不为过吧。

毛栗子是我在心里给他起的外号,说起来我也有点不争气,他那圆溜溜的脑袋毛茸茸的,太让姐姐有上手的冲动了。

但我表面还是维持着婉约知礼的形象,不卑不亢不动声色。

过了一会他才开口:“阿水,馅别包那么多,容易破皮。”

这小子,莫不是觉得喊我姐吃亏吧?搞得我多想占他便宜似的。

但我一张嘴还是怂里怂气:“好的。”

可是很奇怪,我心头又隐隐约约有些痒痒的,好像窜过一股低压电流,竟因为这两个字连耳朵都开始发烫。

我落荒而逃之前给了个很好的理由——锅还没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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