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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29

29

“让我想想这个大块头应该放在哪里。”胡谷添把这块间谍大石头放在背包里了,拿着望远镜和狄远恒一起讨论着周围可以放置的位置。

首先,摆放的位置杂草和灌木丛不要太高,最好就是没有,同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这样拍出来的效果才会好。

其次,不要放在葡子江旁边,万一拍摄对象兴致大发,一脚让它滚进奔腾的江水里,胡谷添保不准真的可能下去捞。

再次,也不能把它放到高坡上,理由同上,滚下来可能更惨,直接死无全尸。

最后,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摆放的地方一定是要近距离和长时间接触狼群的地方,不然就是放了个寂寞。

这地点真难挑,愁得胡谷添一不小心拔下了几根头发。

而且可能今日并不是放置大石头摄影师的好时机,他们还没确定狼崽的居所,按道理来说,在狼崽还未成年的时候,狼群会尽量避免长距离挪窝。

这就意味着,如果把摄影机放在狼窝附近,拍摄到好场景的机率将会大大提升。

如何安全地、不留痕迹地把摄影机放置好,这是个问题。

狄远恒能远远地听见狼群高亢的吠叫声和嗥叫声,这曲大合唱并没有吓到人类,每个人手上都配备了防狼喷雾和防狼武器。

它们是森林食物链的顶端,一个强大又危险的存在。

没有人会放松警惕。

它们是狼,狼是食肉动物,吞食其他大型哺乳动物是它们的专长,它们成群狩猎,它们能轻而易举扑到比它们更重更大的动物,其中也包括人类。

人类是狼的猎物,狼也是人类的猎物。

幸运的是在狼的食物排行榜上,人类排在特别靠后的位置,啮齿动物的排名都要比人类要高。

但谁都不能保证意外会不会发生,因为就算排名后,也是在排名榜上有大名的。

谁都不会保证意外会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胡谷添倒是很勇,一点也不怕狼,事实上他曾经和国外的拍摄团队一起拍过狮子的广告,狮子从小被驯养过,还算听话。

为了拍摄狮子奔跑的画面,摄影团队想了个主意,是在车的后面绑上牛后腿肉,那时候时间紧急借不到合适价格的车,只能翻出山地脚踏车。

“咔”的一声,拍摄开始,胡谷添在面前疯狂踩脚踏板,车后轮在沙地中卷起风暴,狮子闻着牛腿肉的香味在后面狂追。

下车的时候,胡谷添觉得这辈子他都没开过这么快的车,时速虽然远远比不过远在家中的小破轿车,但比较不需要看车速表的多少,心灵上快才是真的快。

胡谷添已经忘了自己当初有多累了,只记得那几天晚上睡觉都睡得很香。

拍摄四周,两头狮子吃掉了15匹死马,他领的工资翻上一倍都不够这两头狮子吃饭。

有经历了几次这样的拍摄之后,胡谷添心也大了,该防范好的防范好,身体素质不要落下,其余的都是小事。

“要找到符合这四个要求的地方太难了,几乎找不到。”狄远恒说,“不过我有一个地方可以推荐。”

“我在那个地方拍过,效果还很不错。”

“你拍过?”胡谷添问道,“啥时候拍的?在哪里?”

“上回麦克白受伤那会儿拍的,就在那边森林的边缘处。”狄远恒指了个方向,“从这个角度拍照的话不会逆光,背景也很棒,转镜头还能拍到山岭的石英岩和沉积岩。”

“不过就是有个缺点,它离葡子江很近,百来米左右,收音可能会受影响。”

“你学过拍摄啊?”胡谷添摇头笑了两声,“我们俩聊了一下午,你咋都没提起呢?”

“技术太菜,没好意思说。”狄远恒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展示了一下锁屏,“不过这张拍得不错,也是在这里附近拍的。”

话中还带着几分得意,“怎么样,我弟弟可爱吧?”

胡谷添接过他的手机,照片中的小孩子回头望向镜头,狗狗们站在他的身边,漆黑柔软的短发贴在他的脖子上,清澈的眼睛中倒影着蔚蓝的天空,展现出一种耀眼的色彩。

山川峡谷成了背景。

胡谷添看了好一会,点头,“这张印出来,搞个相框挂在墙上,拍的真的很好。”

“以后多拍几张,组成一个相册,等他长大之后把相册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他,他一定会很开心。”

“我就是特别后悔,小时候拍照太贵,只存有几张丑不拉几的证件照,生活照一张也没有,现在上年纪想回忆一下童年,结果发现过去太久了,早忘了自己小时候长什么模样了。”

胡谷添爽朗地笑道,“不留几张自己年轻可爱的照片,别人就只记得我现在老黄瓜的模样。”

“特别是像小芒果现在这个年龄,一天一个样,等他长大再想拍他现在的模样就难了。”

狄远恒想了想自己弟弟两岁是走路摇摇晃晃的模样,又想到他现在五秒爬树的武功功底,十分认可地点点头,谁知道自己弟弟未来会长成什么模样呢。

弟弟刚出生那会,连哭都带着奶腔,乖得要命,现在已经成为了山中一霸了。

真是世事难料。

“我除了拍照片外,还拍了麦克白和狼群打架的视频。”狄远恒耸耸肩膀,拿回了自己的手机,“不过阿芒不太喜欢我拍的视频,因为在视频的最后麦克白伤太重了。”

“能给我看看吗?”胡谷添有些惊喜,“国内几乎这样的视频,野外的狼太难拍了,单凭一个人很难办到,国外几乎都是团队拍摄的。”

狄远恒忍不住又点开锁屏看一眼自己的弟弟,“手机上没存,你想看的话我可以拷一份给你。”

“行。”胡谷添说,“我们先找个地方远远地瞧上一眼,那边安全了我们再去放相机。”

麦克白玩够了,今天它的暗恋对象还是对它不冷不热的。

森芒没有资格生它的气,因为他也很喜欢了这群狼中的头狼,为此心虚地给亚历山大按摩多了好几分钟,生怕对方看出来。

那只母狼吃饱后,慢悠悠地离群,走到葡子江边一边喝水,一边清洗着自己被弄脏了的灰毛。

麦克白没有吃狼群捕来的猎物,它单纯地跟在母狼身边,离开小主人小几个小时之后,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忘了些什么。

一只狗狗能忘些什么?

不过是一不小心把他主人忘记罢了。

当然,让它想起来的可能是它有点饿了的肚子。

森芒没有等麦克白,反正麦克白会自己回家的,他一点也不担心,带着其余的狗狗返回哨所去找大哥要今日狗狗们的下午茶。

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不留在山上的人要收拾收拾准备回家了。

外公在哨所那边等了他好一会了,终于等到了自己玩得脏兮兮的崽子,不用多说,衣服又因为爬树划开了好几个小口。

外公假装揪了揪森芒的耳朵,抽出一张湿巾给他擦了擦脸上的灰,还把保温杯中还温热的蜂蜜水递给他。

森芒乖乖地担了张小凳子,坐在哨所的角落边上喝着甜甜的蜂蜜水。

在屋内的研究员看他整个脸热得红彤彤的,贴心地拿了把蒲扇让他扇风凉快凉快。

虽然已经立秋了,但暑气还没过去,夏季还在山峦间逗留。

森芒很无聊,呆坐在门口等着外公他们收拾完手头上的事情,带着狗狗一起回家。

突然不远处的灌木丛的树叶嘎吱嘎吱地抖动了一下,森芒立刻望向那边,下一秒麦克白从里面钻了出来,高高兴兴地扑向自己的小主人。

森芒接住了它沉重的飞扑,但他总觉得自己的狗狗身上的气味哪里不对,多了一种很难形容的味道,不臭,更像是某种浓重树叶的味道。

难道是五叶藤的味道吗?

没等他想清楚,灌木丛里又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只母狼慢慢走了出来。

它身上的绷带已经解开了,嘴里咬着一只灰鼠,警惕地望了望,确定四周没有其他人,这才小跑跑到森芒的面前,嘴里放下了灰鼠。

森芒呆滞住了,他是第一次收到动物给他的食物,一时之间不知道作何反应。

毕竟家里的狗狗只会撒娇地冲他讨要每日份的狗粮,有的时候没吃饱的话甚至会自己翻冰箱和抽屉,弄得现在家里放狗粮的柜子都有锁锁着。

森芒很想感谢这只狼的关心,但是很遗憾他并不吃鼠类动物。

明明今天狼群狩猎来的猎物已经足够它们吃好几顿了,并不需要再捉灰鼠来填肚子,这只母狼还是努力捉了一只送到了自己面前。

母狼等了一会儿,见森芒还是没有反应,它很疑惑面前这个两脚兽为什么见到食物还不吃,它把灰鼠又往森芒那处推了推,示意对方吃一点,

森芒是在没法接受它的好意。

他摸了摸这只狼颈部扎手的毛,偷偷从保温杯里倒出蜂蜜水递到了它面前。

这只狼闻到了喜欢的味道,从喉咙里发出几声愉悦的咕噜声,伸出粗糙的舌头卷起蜂蜜水,不够两下全喝下了肚子。

森芒不得不把剩下的蜂蜜水全倒了它。

这时候,一个名字闪过了他的脑海,“桃乐丝。”

“桃乐丝,以后我叫你桃乐丝,好吗?”

桃乐丝完全听不懂面前的人类在说些什么,心满意足地喝完蜂蜜水后继续拱拱对方,再次示意他收下这只灰鼠。

全场最震惊伤心的可能是麦克白。

它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幕宛如一把尖刀扎进了它的心。

在它面前,是两个对于它来说最重要的生物,一个是它的小主人,一个是它追求的对象。

这只灰鼠能抓住有它一半的功劳。

狗狗们会把食物与伴侣分享,麦克白原本以为桃乐丝接受了它,但是没有桃乐丝转头就把食物给了自己的小主人,小主人也分享了自己的食物给桃乐丝。

这个举动无疑是晴天霹雳。

麦克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它受到了双重的背叛。

巨大的打击让狗狗傻在了原地,过了一会它焦虑地挤进了小主人和桃乐丝的中间,拱拱小主人,又睁大了自己水汪汪的狗狗眼望着自己喜欢已久的桃乐丝。

没有人教它该怎么做,它不想攻击自己的小主人,但是它同时也不想放弃桃乐丝。

麦克白被这个打击折磨得伤心极了,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森芒雨露均沾,一个成熟的主人会给予他狗狗足够的安全感,特别是在他养了不止一只狗狗的情况下。

森芒熟练地挠了挠麦克白的下巴,揉捏了一下它的耳朵,另一只手又摸摸桃乐丝的脑袋。

外公这时候从哨所里走了出来,“芒芒,你哥哥已经搞定他的事情了,准备一下我们该回……”

话还没说完,他看见了站在他面前的狼。

外公心脏都给吓出来了,话也说的不清晰了,“芒、芒芒你后退,亚历山大!麦克白!”

“森老师,怎么了?”哨所里的研究员探出了头,瞅了一眼,这一眼冒了半额头冷汗,“狼——!”

“天啊,这儿怎么会有狼?!”

“防狼喷雾呢!快拿防狼喷雾来!”

“不是……”没等森芒说完,桃乐丝退后了两步,警惕地看着面前的人类,临走前又瞟了一眼麦克白,迅速转身窜回灌木丛中,不到半分钟就消失在人的视线之中。

树影微微晃动着,阳光已经不再猛烈。

麦克白走到森芒的面前呜咽一声舔了舔对方的手,狗狗们也注意到了这个僵硬的气氛,亚历山大挡在外公和森芒的面前,左右打量着两边人的神色,生怕他们真的吵起来。

森芒眨了眨眼睛,对着桃乐丝跑走的方向接着向大家介绍,“刚刚来的是桃乐丝,我之前看到它受伤了,就帮了一下忙,今天它送灰鼠过来给我吃。”

深夜了,正常情况下外公和外婆在这个点已经睡下了,但今天外公迟迟睡不着。

今天发生的事情他也没来得及和自己的媳妇说。

无论是阿赫的还是森芒的,他都还没来得及说。

特别是关于森芒的,直到现在外公的头绪还是一片混乱,他不想思考人类与危险的野生动物是否能拥有真挚的友谊这种复杂的问题。

在宠物店内,他能保证里面的动物不会伤害森芒,因为那里的动物被剪掉了利爪,从小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它们一出生的角色定位就是宠物。

但如果在野外呢,在这个夜晚,他真的不想思考这个问题。

外婆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在短短五分钟之内,睡在她身旁的丈夫少说已经翻了三五次身了。

翻来覆去,弄得她也没法入睡了。

外婆干脆伸手开了台灯,坐了起身,“说吧,今天遇到什么事情了。”

台灯并不算明亮的灯光照在卧室之中,外婆听到了自己丈夫长长的一声叹气,接着听见他说,“你说,当初我们把芒芒带回这里生活的这个决定真的做对了吗?”

外公在台灯下的神态并不是让人看得很清晰,外婆说,“没有做错,至少我认为没有做错,芒芒现在过得很快乐,他现在已经达到了我对他的要求了。”

“说的也是,他现在快乐就好了。”外公想了想还是避开了重点,“今天林业局的小常向我推荐了她闺女读的小学,在这儿附近。”

“是葡泸一小,她认识那儿的校长,可以帮忙把芒芒安排进去,虽然小学的课程对于芒芒来说过于简单,但我在想要不要试一试。”

“小常和我说她闺女在芒芒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有一大群小朋友和她一起玩了,而芒芒现在每天待在我们的身边,玩伴只有狗,连个同龄的玩伴都没有。”

“虽然芒芒不是介意,但我看着心里还是有些疙瘩。”

“你说我们要不尝试一下?”外公说,“不放太远,就放到葡泸一小,每天我去接他上下学,我们可以循序渐进,一个星期先送两三天,等他慢慢适应,说不定能在学校里找到玩伴。”

“我觉得不太行。”外婆持反对意见,“除了语文,芒芒小学的知识早学完了,你让他一整天待在课室里,重复听着那些对于他来说太简单的内容反而不太合适。”

“而且玩伴这件事急不来,咱们又不是没有带他去过附近镇子,他跟同龄的那群小孩能打得进派/出/所。”

“依我看啊。”外婆总结道,“这事就是看缘分。”

“还有别的事没有?”外婆现在困得要死,一心只想安抚完丈夫的情绪赶紧睡个好觉,嘴里忍不住抱怨了两句,“年轻的时候见你心大,就算有天大烦恼的事情也不耽搁你睡觉。”

“没想到到了这个岁数反而看不开,累一天也不睡觉。”

外公委屈地叹了口气,继续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不敢再翻身打扰媳妇的美梦。不敢再翻身打扰媳妇的美梦。不敢再翻身打扰媳妇的美梦。不敢再翻身打扰媳妇的美梦。不敢再翻身打扰媳妇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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