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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选择

加永玛住的院子和我的院子大小差不多,也是四四方方的,打扫的干干净净,廊前置放些不知名的花。应该个顶个都是名贵花,只是我不认识罢了。

在我的眼里,装在盆里和野外生长的花没区别,都是花,不挡饥又不挡喝,真的没啥用。

院子北屋正房是贯通的,房间比我那边显得敞亮很多,有主卧、厅堂之分,不像我的房间,睡觉和待客吃饭都在一起,一点小女儿的隐私都没有。

贫贱之人百事哀,想我狐狸贱命一条,也不在乎什么隐私不隐私的,我在张家村方圆百里人和狐狸之间自由切换的时候,早已经没有隐私可言了,也就不在乎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了。

再加上宿主的身份本就没有加永玛身份高贵,四夷馆安排的住所自然也不可能一样,这点我还是懂的。我一点妒忌的心都没有,只剩下羡慕了。

我左瞧瞧右看看,小心翼翼的用手摸摸这个摸摸那个,不用跟着我的侍女提醒,我都怕用力给摸坏了。

加永玛住所联通的房屋用我叫不出来名的绫罗绸缎做隔挡,布置的富贵华丽。我想起来慧娘穿的麻布衣裙,这要是给慧娘能做多少的衣裙。

嘿嘿,我也知道这是妄想,贵人有贵人的活法,穷人有穷人的日子,不能为了平衡就不让贵人奢侈,同样,不能因为穷就可以白得物品。

侍女陪我参观一圈后又回到厅堂,厅堂大门敞开,太阳的光线照射进来,房间内陡然增加不少光亮,比其他布幔遮挡的幽暗房间亮的太多了。

我竟然有种脱离黑暗重见光明的感觉,感叹梁人建房怎么不把窗户建的大一些,且房间还只有南侧有窗户,空气不对流,夏天不热吗?

回应我问题的是加永玛和侍女们额头上的汗珠,准是房间闷热又不透气的缘故才导致这样。

她们仍然规规矩矩穿着草原长袍,头发也和我一样梳着两条长辫子,带着丝绸头巾。小小的差别是她们颈间有各色彩石穿成的项链,耳朵上有大大的耳环穿过,手指上也带着宝石戒指。整个人看上去熠熠闪耀,不知道是宝石的光辉还是她们自己的光芒。

而我,就像溪水里的鹅卵石,暗淡的太多了,跟她们不是一个档次的,根本没法比。

我不由得想起我的宿主,既然奴仆偷拿走的有玉石,怀里也揣着金面具,为什么不带项链和耳坠这些饰品呢?莫不是都被恶仆偷走了?

加永玛轻轻喊叫:“纳姆,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茫然不知,“打算?”

加永玛抿一口茶,慢慢说:“就是你要继续留下,还是随送亲的队伍回草原?”

“我成亲的日子已经定下来了,两个月后的初十。容国公府的地方有点小,他们挨着国公府扩建了一座新院给我做婚房。工程大体已经完工,剩下亭台和装饰。”

“送亲的队伍在我完婚后一两个月就会回草原,这前后加起来大概有三四个月的时间,你可以借此寻找你的察烈大叔。如果你不适应这里的生活,可以跟随送亲队伍回草原,如果你还想继续生活在梁国,可以跟随我入住国公府。”

“纳姆,我当你是我的姐妹,不会因为你的家族被灭而轻视与你。你可以随着自己心愿选择,怎么样选我都会尊重你。”

我暂时不愿想三四个月之后的事情,眼前不能自由出入才是我最大的难处。

我试探性的争取:“加永玛,你能不能跟梁人说说,别让我出门他们跟着了,害得我根本无法出门。我就是一个孤女,无权无势,不清楚为什么我每次出门,他们都要派一队府兵跟着我?这让我有一种不信任被监视的感觉,我不喜欢这样。”

加永玛一愣,随即露出尴尬的微笑。

恍然大悟说:“这个……这个应该怪我了。”

我不解的问:“为啥?”

加永玛:“你从那次遇袭之后,身体一直发烧不止。我也顾不上过多的照顾你,只好跟四夷馆接待我们的李秘书郎说你‘也是一位翁主,国破家亡你才流落在外’。这样他们才会重视你,给你应有的待遇。”

她见我面容有点难看,安慰说:“我也没有编造,说的就是事实嘛。你不管是举止还是言谈,以及自身的修养,完全是一位合格的翁主。我铁勒能给你的待遇,为什么梁国不能给你?他们不是自诩为礼仪之邦嘛,对待一位翁主更应该不分贵贱,只要是真实身份就一视同仁。”

我真不知道说什么了,有见过我这样落魄的翁主吗?更何况还有加永玛这位翁主对比,梁人不差别对待才怪!

我争辩说:“可是我落魄的连一位婢女都没有,还算什么翁主!即使我曾经是翁主,现在也必须认清现实,踏踏实实的生活,这才是对我好,而不是仍然幻想着过往昔的生活。”

加永玛微叹气:“纳姆,人都是很现实的,如果我不这样介绍你,他们就会把你归为我的奴仆,不可能给你应有的礼遇。”

我能了解加永玛的好心,她是真心替我想才这样做。

“我知道,如果没有你的特意提示,他们连药都不会给我,也不会安排我住一个院落,我现在享受的一切,都是加永玛你的功劳。你真心对我好,他们才会给我特殊安排,加永玛,谢谢你。”

我除了感谢加永玛我不可能再提出来其他,出门带府兵是我的特权象征,我不能不识趣,枉费加永玛的好心。

可,难道我就这样不出门了吗?我想回张家村,不出门怎么寻找回张家村的路,另外我还想寻找张生的转世,不出门去哪里找?

我听说鬼有阎王殿,我虽没有胆量去闯阎王殿看看生死簿,但去市肆转悠,依靠我狐狸一族的灵敏鼻子,闻一闻总能闻出来一些蛛丝马迹吧。

对此我是真的很自信,想当年我在张家村方圆百里驰骋的时候,还不是全靠我灵敏的鼻子嘛。

我决定另辟蹊径不走寻常路,正常情况下不方便出门,那就利用旁门左术出门。反正我是要出门的,且还不要府兵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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