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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15章

15

一切的异变都是从半个月前开始的,永安城作为一座修仙氛围浓厚的城池,当然不只是因为有郑家,更因为永安城依山傍水,人杰地灵,灵气浓厚,此地不说其他,就连有灵根的人都比别处多。

更别说建城百年以来,一直风调雨顺,人人安居乐业,一次灾祸也不曾遇到。

也正是因为如此,但永安城的人死后会选择葬在城池附近,以此代表自己并不愿意离开这座城池太远,希望来世能再投胎,继续做永安城人。

甚至有附近其他城池的人,也会选择葬在永安城的郊外。

一百多年下来,永安城外的坟包都快比活人多了,这期间,自然少不了一些既缺德又缺心眼的人,他们日子过不下去了,就摸出城外,掘死人的墓过活。

这种下九流的事情遭人唾弃,于是盗墓贼从来不会表露自己的身份,只偷偷摸摸的将赃物转卖,他们做得隐蔽,自然少有人发现,即便有人发觉了,也很难找到罪魁祸首,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大概在半个月前,有一伙盗墓贼,他们本来是兄弟,一开始是替赌场做打手,但后来弟弟耳闻目染也染上了赌瘾,欠下一大笔钱,哥哥本就是粗人一个,浑身上下身无长物,唯有胆子够大。

随着弟弟越陷越深,债务更像是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眼看着实在还不起了,哥哥干脆一咬牙,投靠了一伙在赌场认识的盗墓贼,从此带着弟弟一块儿下地,干些脏活。

说来也奇怪,这兄弟在其他方面一窍不通,盗起墓来上手却是飞快,很快就脱离团体,开始单干了。

这两人虽然一母同胞,但性格却是大相径庭,弟弟贪婪愚蠢,耳根子又软,哥哥沉默寡言,却多疑狠辣。

这次也是一样,弟弟故技重施又欠了些债,哥哥想着离上次下墓也有些日子了,干脆准备好东西,又提前踩点,准备干一票大的。

他们这一次去的墓和之前的有些不同,之前掘的都是些普通人的墓穴,能赚钱,却赚得不多,倒卖的时候还要冒风险。

但这次的墓穴据说是某个贵族的墓,哥哥之所以知道这个地方,还是因为之前跟着那个盗墓团体干脏活的时候,听到队伍里的老人在醉酒后不小心吐露的。

“虽然只是在外围没有深入,但那一趟就够我躺着吃三年。”

哥哥听到这话当时就有些心动,但他生来谨慎,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多次踩点,确定没有危险了,才带着弟弟下墓。

与想象中的不同,此行意外的顺利,他们几乎没有遇到任何的阻力,便轻易抵达了主墓室,而且就如同当时那个老盗墓贼所说的。

“满目金光璀璨,光是一趟便够我躺着吃上数年。”

要不是哥哥还存有一些理智,知道两个人拿不下太多,弟弟简直想要把整个墓穴搬空。

尽管如此,这次的收获比之前加起来还要多上不少。

若故事到这里结束,也就罢了,但一切怪事便是从这伙盗墓贼兄弟回城之后开始的。

最开始中招的是住在城南的一户姓王的人家,王家娶妻,娶的又是自己的青梅竹马,本来是天大的好事,当晚也是浓情蜜意,谁想第二天新娘一觉醒来,躺在自己身边的丈夫不知所踪,当即吓得花容失色。

王家人找人找了大半日,最后才在城西的某条小巷子里找到了新郎官,可那时候的新郎早就失去了神志,脸色青白,像是行尸走肉一般在巷子的深处游荡。

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他走路的时候踮着脚,整个人轻飘飘的,像是被人从背后用不知名的绳子拎了起来。

与此同时,一模一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永安城的其他地方。

中招者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仿佛没有任何规律。

但永安城的人口众多,修仙者也不少,对于怪事的接受程度相较于其他地方也要强上许多,虽然一部分人心中惶惶,但大部分人认为这只是普通的走魂。

直到赵府的千金也遭遇了一样的情况,这件事才真正的被重视起来。

赵家堪称永安城中首富,赵老爷修为只是平平,多年还停留在练气期,但他性格八面玲珑,钻营多年,据说背后有郑家撑腰,而永安城里的鸣玉楼便是赵家的产业。

如今赵小姐身上出现了失魂的症状,虽然还能走路喘气,但是已经无法对话,无法进食,对外界的刺激给给不出任何反应。

简单点来说,就是三魂中最重要的主神胎光还在,但其他两魂已经丢失不见,如今只是勉强存着口气罢了,时间长了,只怕这口气也难以吊住。

赵老爷子嗣不丰,膝下唯有赵小姐一个女儿,当真是如珠似宝,千娇百宠。

谁想自己掌上明珠身上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赵老爷偏偏还束手无策,百般无奈之下,赵家便放出风声,只要谁能解决这件事,让赵小姐恢复正常,谁就是鸣玉楼的新主人。

消息一出,激起千层浪。

虽然读作鸣玉楼,实际上就是永安城的聚宝盆,谁能不眼红?

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赵老爷这种近乎孤注一掷的利诱下,走魂背后的细枝末节全部被扒了出来,一切的源头便是兄弟二人。

所有中招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在走魂之前,都曾经在不同的地方买过珠宝首饰。

最开始的王二郎,便是买了一对玉镯,本打算送给新婚妻子,谁想还没来得及送出手,便遇到了这种事,而赵家小姐也是因为在自家的鸣玉楼里看中一只戒指,刚带了一天,就出了意外。

而这些珠宝首饰,最开始都是那对兄弟手中流出去的。

赵家人派人上门,却发现兄弟二人都遭到了意外,弟弟早就在数日之前暴毙,尸体甚至已经开始腐烂,气味刺鼻让人难以忍受,而哥哥却像是闻不到一样,就这么坦然的和一具尸体共处一室。

——因为他已经疯了。

畏光怕人,听到一点声音便开始大喊大叫,完全无法靠近。

这便是张喜田口中的故事。

“客人,您可是要住店?”

李熙熙骤然回神,她看着眼前殷勤的店小二,默默递过手中的缰绳。

“是。”

“好嘞,您里边儿请。”

那小贩虽然油嘴滑舌,但这方面还算是实诚,客栈的位置虽然有些偏僻,但价格公道,客房干净,李熙熙当即给小二扔了银子让他准备洗澡要的浴桶和热水。

要说在外行走最让人不适应的,就是有时候实在无法痛痛快快的洗澡。

李熙熙这时候免不了在心中羡慕了一番修仙者,筑基以上的修士全都衣不染尘,也不用进食,更没有五谷轮回的尴尬。

女修士甚至能控制自己的身体不来月经。

实打实的减少了许多麻烦。

终于舒服的洗了了个澡,李熙熙披着外套,随意打了个辫子,就这么顶着半干的头发下楼吃饭。

她已经发现了一个规律,越是修仙气息浓厚的地方,越是不在意男女大防,对女子的束缚也少,譬如这永安城。

要是她这么披头散发的出现在丰悦城,肯定会被认为是有伤风化,甚至被人当面抨击指责,但在这里,大家却像是见怪不怪,丝毫不以为意。

小二因为她之前出手大方,这时候更是殷勤又周到,见她吃罢了饭,又忙不迭的送上茶水清口。

“姑娘还有什么吩咐?”

李熙熙注意到和茶壶一同送上来的一个奢口尖底的青釉小碗,碗里放着一点清水,水面上飘着一朵绽开的淡紫色小花,瞧着十分的清新可爱。

“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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