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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日用品

因为带着陛下招摇过市太过惹人眼,买完了衣服,窦榆把江白渚和林洛锁在了卫生间,自己跑到了附近的地下商场,打算去给这位突然降临在家里的“陛下”,购置一些生活用品。

地下商场多是一些薄利的小摊铺,熙熙攘攘、络绎不绝的人很多。

窦榆平时是绝对不会一个人来这里瞎逛的,因为人群密集的闭塞空间会让他感到不舒服。

这是他在这个世界苏醒开始,便有的毛病。

他很难切身融入人类的社会,甚至和超过范围的人类建立良好的关系。

换句话说,他从苏醒的那一刻就意识到自己不是“人”。

方才,遇到那个叫做“非人类图书馆”的组织时,着实让他一惊。

竟然会有非人类在公开场合、在人堆里宣扬自己的秘密身份。

而且,他第一眼就认出了:剪纸的那个中年大叔是个铜钱草血统,可爱的兔耳女孩是黑色三尾兔血统,性感的窈窕女人是上古的八脚红目蛛血统,而那个狮不狮、鹿不鹿的生物,是上古瑞兽“白泽”,站在白泽前面的油头男,十有八九便是白泽瑞兽和人类通婚稀释了很多代的后辈。

人族和九天神域里的各方奇兽通婚,自女娲补天成功便已经开始,已经过去了数亿万年。

传说中的故事:

————中天塌陷,掌控人间的天界崩溃,天上各神妖再无托举,尽数被贬人间,女娲以生命之力化彩石、补天裂,化险为夷,但也彻底阻隔了通往天界的道路。

已然在人类间当作猎奇话本广为流传,但其真实性,只有清楚的“非人类”知道。

被贬人间的各方神和妖全都退掉了神格和妖格,化为人形,因为法力受限,无法在人类面前展现,只能施展于平行空间,在血统相对纯正的非人类间“搏斗”,反映在人类的眼睛里,通常只表现为最常见的形式,比如“疾病”,或者“意外伤亡”。

对于这些从野史传记整合出的只言片语,窦榆还是比较清楚的,偶尔去逛鲜有人迹的古书铺子,总能扒拉出一两本志怪小说,里面讲起人类历史前的故事,字里行间的总能带给他不少归属感。

说明他的存在还是有迹可循,有根可查的。

他有一种奇特的感知力,见到一个人的第一眼,就能看到这个人的祖先是谁,祖上是不是和神、妖通过婚,以及身体里流淌着哪种神、妖的血液。

但是,他却感知不到自己是个什么品种,他只知道自己不是人类,至于自己是谁,他无从考证。

他就像是一缕不知道自己冤在何处的冤魂飘在万丈红尘中,自在又落寞。

所以,他不断地告诉自己。

窦榆啊,我叫窦榆,现在是个人类呢。

看看这张证件,以及后面的这串数字,都是我身为“人类”,生活在人类社会的证据。

起初,这并不能让他说服自己。

看过的古籍里总在说,天界遗弃的非人族因为无法融入人间,大多数都会选择退隐山林,少数因为嫌弃俗尘杀身成仁。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森林开发、海洋开发、天空开发,无处可栖的非人类想明白了的就会化为人形走下大山,结婚生子,倔强的就留在各种景区,躲在人类凭想象雕刻的一点儿也不合身的千奇百怪的吉祥物里,镇宅的镇宅,祈福的祈福。

融入人类的他们逐渐忘记了自己的出身,和兜头哗然而下的瓢泼大雨一样,扑扑飒飒地砸向大地,融入泥土,什么天界的记忆啊,尽数变成了偶尔夜里做梦的小素材。

让窦榆有这种“融入感”的,便是早些年逐渐兴起的互联网,以及近几年呼啦火起来的直播间风气,“吃播”可是把他与生俱来的无底洞胃和重口味发挥到了极致,因此小火了一把,有了点积蓄。

那会他还在上人类的大学,他和林洛便是在这时候认识的,他们俩话投机、性格合、总能接住对方的烂梗,便一直处到了现在。

林洛是个“钙”,喜欢男人。

第一次见到窦榆时,就说窦榆长得好看,说他长得像凌晨五点半斜照进屋子的一抹光,淡淡的,如轻纱,但是带着子夜还没消散的肃气。

窦榆一愣,因为他感觉很早之前,有人和他说过类似的话,在很早很早之前,而且用的不是这个距离和语气,不是同一个人。

然后,林洛又说:“虽然但是,我俩撞号了,只能做朋友了。”

然后,林洛就被锤了,很凄惨,在医院躺了一个月。

然后,他第一次认了窦榆当“爹”,此后,便有无数次,屈打成招。

窦榆戏称:“父子关系的确认,全靠拳头硬不硬。”

林洛是个纯纯的人类男孩,是窦榆向往的那种,普罗大众的安全感。

“毛巾,牙刷,水杯………”

窦榆一边清点着红色塑料袋里的日用品,一边道。

热汗淋淋的老板穿着一件汗衫,露出圆鼓鼓的肚腩,吊着烟屁股,哒哒哒敲着计算器,算罢,一扯嘴角,烟气徐徐地散出来,道:“55块4,抹个零头,四不好听,55吧。”

窦榆打量了老板一眼,只见豆大的汗珠从他额角哗啦一下滑到腮帮,行动轨迹略显瘙痒,老板抬起肉手一扫,又道:“小帅哥,还需要什么吗?叔给你找。”

寒熊血统,现在叫“北极熊”,难怪会流这么多汗,窦榆心道。

“我还想要一双那个拖鞋。”

窦榆指了指一旁铁丝架上的凉拖鞋。

“啊,这个啊,要多大的。”

“要双最大的,给家里人穿。”

“行,23一双。”老板取下凉拖鞋,两只拖鞋对头一叠,塞进窦榆的大塑料袋。

窦榆掏出手机扫码付款。

老板:“行,收到了,慢走哈。”

总的来说,经过这几亿万年的演化,被天界抛弃的诸天神妖在人间混的还是不错的,那些非人类间一眼就能看穿的“特性”,放在人类眼里,顶多就是一个人的独特风格,并不会遭人非议。

人类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种族,可能是因为他们无知,没有见过神妖,但是这已经很难得了。

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蹦蹦跳跳的从窦榆面前走过,手里拿着一柄五彩斑斓的荷花彩灯。

看见窦榆在盯着自己看,小女孩抬起花灯显摆似的一晃,随即扭过头快步跑了。

“欣儿!你别跑!”

她的母亲在后面提着一大包东西,趿拉着一双只包脚趾的红色高跟鞋,仓皇的跟在后面,她的头歪着,夹住肩膀上的一只正在通话的手机。

“明天的那个房源,在金华小区三栋三单元303,你别忘了带着那个客户去看看,钥匙在李姐那儿,地段和采光都很好…………”

“好的好的杨总,我我我女儿跑了,我我……”

女人卖力地用耳朵贴着手机,眼睛又往相反的方向瞟,看紧女儿跑走的方向。

“那挂了吧。”

电话里的男人道。

挂掉的电话在女人的下巴下一松,女人警觉地再一夹,身体却险些偏倒。

“唉!小心!”

擦肩而过的时候,窦榆一把捞住了她的手臂。

女人站稳后,再一抬头发现女儿彻底的走没影儿了,手里的东西许多,一双筷子跟的鞋又属实难迈步子,精心打扮的发型早已杂乱无章,她不由得急上心来,两眼绝望地看着窦榆。

“我女儿丢了……”

她道,声音里满是无望的疲惫。

“我女儿……丢了……”

窦榆感觉她要崩溃了。

“你别急,别急,我陪你找啊,你女儿往那边跑了。”

“好……好……”

那个叫“欣儿”的女孩个子小小的,跑的到快,窦榆赶到她拐过去的路口没有看到她的身影。

“欣儿!”

窦榆也跟着叫,胡同巷口的张望着。

这么点的小女孩能去哪里呢?

她那么小,穿着显眼的红色连衣裙,也就四五岁的样子,还能能去哪里呢?

“欣儿!!”

不会是遇到了“人贩子”吧,这里人流密集、人多眼杂的,购物的又多是妇女和儿童…………

不对,不对。

空气里有“妖”的味道。

窦榆已经很久没有在人堆里闻过真的浓郁的“非人气息”了,要说上一次,还是在为数不多的梦境里。

这可棘手了。

还是个血统纯正的大妖!

窦榆站在来来往往的人流之中,四面八方的腿擦身而过,不同的色块诡谲地移动着,产生掉帧的效果,进而趋于迷幻。

单一的人类气息中,大妖怪的气息像游走的雾气一样迷离梦幻,让人摸不清来处。

“喂,小帅哥,又转回来了?”

熟悉的声音从前方响起,窦榆定睛一瞧,是那个卖日用品的老板。

老板乐呵呵地同他打招呼,从汗湿的大裤衩裤兜里掏出一只发瘪的烟盒,用牙齿叼出一根歪嘴烟,捂着烟眼点燃。

旱烟被汗水浸的潮湿,点了几次只起了一点不中用的火星,老板皱起眉头,捏着烟屁股甩了甩,终于一缕灰白的气伴着烟草味弥散出来。

老板满意地把撅起来的嘴唇凑过去。

“等等!”

窦榆制止道,但为时已晚,只好几步上前,抬手捏灭了不断散发烟气的烟眼,烟把不堪重负地断了,掉在地上。

老板一脸震惊地看着窦榆,窦榆则神情肃然、巡视四周。

大妖………出现了!就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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