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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雇人多费钱呐

三天后,归云城郊外。

看着正在努力锻炼的两人,坐在大树上的云歌陷入了沉思。

那天她欣喜过后便冷静了下来,开始思考先皇后为何要把如此逆天之物送予她,这枚珠子又是从何而来。

她左思右想也得不到答案,甚至还问了系统,系统说它也不知道这东西为何物。

最后只能作罢,不过现在这枚珠子是她的了,断不可能还回去。

如此逆天之物,不说她一介菜鸟,恐怕连传说中高高在上的仙人都会动心。

“云歌姐姐,你看!”

离路高兴的声音打断了云歌的思绪,她向下看去,发现离路正抓着一只野鸡向她的方向显摆。

……

这只野鸡还挺胖的。

“云歌姐姐,我们今天可以加餐啦!”

“臭小子一天就知道吃,快继续给我练,别想偷懒,不过是抓到一只野鸡而已,你不知道你云林哥哥我当初……”

云林逮着离路就是一顿吧啦吧啦,离路的表情一下变得憋屈得要死。

怎么也没想到云林哥哥居然这么会说,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可冷清了,早知道就让云歌姐姐教我了……

离路下意识向云歌的地方看去。

“哎呦!疼疼疼……云林哥哥我错了!”

“看什么看,知道后悔了?前几天谁信誓旦旦的说自己要学武功,现在又在这心里不服,你去吧,去找你云歌姐姐,你看她会不会教你,哼~我走了。”

说着就要运用轻功向远处跑去,离路赶紧反应过来,抱住云林的大腿。

“云林哥哥,我错了,我只是看云歌姐姐怀里的小黄,没有别的意思,你别生气好不好。”

脸上适时露出祈求的神情,原本就比较消瘦的脸看起来……还挺诡异的。

“我跟你说,没有下次!”

“嗯嗯好的好的,云林哥哥那只野鸡我们先拿回家去给娘亲吧!”

这时云歌跳了下来,笑道:“不必你们亲自拿回去,刚好我也要回去一趟,就劳烦我自己拿回去了,你……”

说到这云歌顿了一下,向离路迷之微笑道:“你就继续跟你云林哥哥扎马步吧,你今天的任务还有很多哟~”

说完一只手抱着安静的不像话的小黄,另一只手提着野鸡就消失不见。

……

云歌姐姐笑起来好美,但为什么他觉得背后有些发凉呢…

“哎呀,小离路,你知不知道你云歌姐姐最讨厌三心二意的人了,我这几天教你的道理你都忘了吗,做事要一心一意,变强也是。”

“啊……那我是不是惹云歌姐姐不开心了?那我该怎么办!”

“没事,你云歌姐姐又不是什么小气的人,你晚上跟她解释一下就行了,我们快练吧。”

“好!谢谢云林哥哥。”

或许是被云林那轻松的语气给安慰到了,离路认真的扎起了马步,并没有看到云林眼中的坏笑。

唉,还是太年轻了,他虽然只说跟她道歉就行,但…离路今晚能“活”着回去吗?

云歌可是提醒了他的,他今天的任务有点重,不知他意会到没有。

云林在一旁摸着光滑的下巴默默的想。

——

“少……云歌姑娘回来啦。”

在经过云歌一再强调后,丽秀终于不再叫她少主了,先不说她现在一介平民,已经不再是那个墨云皇朝的长公主,丽秀都出来十多年了,顶上突然多个主子多少有点不习惯。

“嗯,这是离路抓的野鸡,叫你给他加餐呢。”

丽秀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过云歌手中的野鸡。

“这孩子,一天到晚就知道吃,给姑娘您添麻烦了。”

将小黄放下,和丽秀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云歌笑道:“没有,不知你可知这归云城哪家的木匠和厨子最好?”

食物和住所,这是云歌一路从国都到归云城发现最不方便的东西。

先说食物,有些地域的食物不说难吃,但实在是不合胃口,且很多时候只能找到小客栈,里面的食物也不见得有多卫生,还难吃。

住宿也是一大头疼的地方,虽然很多时候都能找到落脚的地方,但总有那么几天没办法找到地方休息,他们就只能在野外露宿。

她倒是可以进空间,但还有云林这么大个人,她也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外面,她还专门试过了,那空间目前就只有她一个人能进去。

问系统,系统也只是说空间需要契约媒介或者媒介主人,也就是说云林要进去必须和她契约,但她暂时还不知道如何契约,不能带云林进去,就只能和他一起喂蚊子。

所以她想购置一座房子,放在弦月空间备用,以防以后再次露宿野外,她可不想再去喂蚊子了,她的灵气也是用一点少一点,她也不敢拿来驱蚊,委屈死了。

食物的话,找个好厨子定做一些不那么快坏掉的食物,以防不时之需。

“知道知道,城南那家归云客栈里有个刘厨子,他做的饭菜那可是远近闻名,归云客栈生意那么好也多亏有他,城西有家藏在小巷子里的木匠作坊,那家老板做出来的桌子椅子啊什么的质量很好!”

说到这个,丽秀仿佛找到了话题,又或者是想到了谁,眼里满是温柔的光亮。

“当初我刚来归云城的时候,人生地不熟的,离路他爹就带我……”

又和云歌聊了几句,丽秀站起身来。

“云歌姑娘要去订做些东西快些去吧,不然待会关门了就不好了,我先将这野鸡处理一下,待会您回来后差不多就可以吃了。”

“嗯,那辛苦你啦。”

“没有没有。”

唉,云歌心中一叹,就算她再强调丽秀还是下意识的放低姿态,她也只能由她去了,反正她在这也待不了多久了,没必要在这些事上纠结。

来到城中后,云歌先去到了城西的作坊。

这里确实很小,这是她进去后第一感受,木桌木椅被规规矩矩的堆放在房间的两边,干净不显杂乱。

来到柜台前,老板迎了上来,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约莫着三四十岁。

“老板,我希望在七天之内你能把我纸上的这些形状的木制品做出来,你看看可行吗?”

从袖中抽出一叠纸,将它推到老板面前。

这是云歌这两天赶出来的,毕竟这不是科技社会,让她形容一个一体式的房子恐怕人家也理解不了,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让人将所需要的部件做出来,最后由她来拼装了。

对于在科技发达的社会生活过二十几年的人,这种东西简直是小意思。

老板一张一张的翻开纸页,这些东西都不是很难,就是有些太多了,随后他皱眉道。

“可以是可以,不过小姐,七天的时间有些太短了,我们这可能没有太多的人手,需要外雇人来帮忙,费用方面可能要贵些,如果您不是很急的话我们可以不雇佣人手来帮忙,大概需要十天左右。”

这是一笔大买卖,他并不想放弃,但他这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人手,只能向云歌这样解释。

“这个你不必担心,这是二十两银子的定金,等我取到货之后会再给你三十两银子。”

从怀里掏出二十两银子放到桌子上,这些银两还是她从云林那里要来的。

看着木匠老板呆愣的神情,云歌疑惑道:“怎么了?”

向后看去,没什么啊。

老板反应过来,二……二十两银子?

他一个月也就能挣一两银子左右,一年拼死拼活也就才十五两银子不到,那还算过的很不错的了,普通人家一个月收入可能才几百文不到,这…这……

“没事没事,小姐您放心,我们保证准时做好给您送过去!”

……

云歌疑惑的走出作坊,看着后面点头哈腰的老板,心里奇怪的想这老板前后变化也太大了吧。

作坊内,老板拿着手上的银子,一个一个的咬。

哎呦,真疼。

他原本想着这笔大生意能收个五两银子就是赚大发了,没想到能拿到五十两!

五十两啊,那可是能买三千多斗米啊!

能够他们一家老小吃几年呢!

不行,得赶紧把老婆儿子叫来,还有爹娘,马上就做,一定要在七天内赶出来,雇人多费钱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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