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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林歌默默地摇了摇头。

她该怎么说呢?当下现状三言两语捋不清,连她自己也一头雾水,又怎能回答得了对方的问题。不过……林歌侧过头,细细打量一番面前这位年纪大约十七岁的富家小姐,她长相清秀,明眸皓齿,只是唇色淡了些,脸色略微苍白,看她衣着,听她谈吐,十足十一个古代人,还有这房间古色古香的装修,难道是…穿越了?可镜中的人并不是她林歌本人呐?又或者是…魂穿?可腕上的镯子手环又怎么解释?思来想去,林歌心头的谜团越发浓重了。

良久,林歌才察觉小姐还在一旁笑吟吟地等她回答,于是清了清嗓子,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我可能脑子进水了,都不记得了。”既然对方这么问,那就顺水推舟这么答,准没错。“小红,你说话真奇怪。也罢…”小姐忍俊不禁,伸手拨开贴着林歌脸颊的几缕发丝,“我叫慕容明笙,这里是慕容府。”林歌依然困惑,而明笙则捧着她的脸,笑容宽慰:“小红,你的眼睛终于有神了呢。”

“什么意思?”林歌随口便问,殊不知她现下的身份其实是明笙的贴身婢女,如此随意交谈是十分无礼的,当然,她得知个中细节已是两日后的事情。

明笙掉头移动到梳妆台前,从抽屉里取出一个无任何装饰的羊脂白玉盒,又回到林歌跟前,将玉盒打开,林歌探头看去,里面装有几张类似搞特化用的人造伤疤,做工逼真,还散发淡淡的香味。

什么鬼?林歌抬头看向明笙求解。

“你休养的这几日不会有人来打扰,但切记出门前必须贴上这假伤疤。”明笙敛去笑容,严词厉色地嘱咐道,林歌更是不解,愣愣地望着明笙。

“忘却之事以后我再慢慢跟你道来,你先安心休养。”说着,明笙把玉盒交给林歌,调转轮椅方向,往门那边移动。“那个……”林歌顿了顿,问了此刻她最想知道的问题,“我本名叫什么?”

明笙回过头,笑着回道:“我也不知道,当初和哥哥捡到你时,你正好身穿一件红袄,故替你取名‘小红’,不过这都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你先别思虑太多,好好休养。”说完,明笙离开房间,留下林歌一人。

「看来是穿越了…还是魂穿的那种……」

林歌思考着前因后果,连玉盒的冰凉入骨都浑然不觉。

好久,她才回过神来,将玉盒放于床头,再次上前照镜子。

这个人真的很美,年龄上看跟明笙相仿,顶多小一岁,眼睛特别迷人,盯久了好像会陷进去似的,是啊,自古红颜多祸水,明笙要她伪装也不无道理,更何况,同是女生,明笙嫉妒比自己貌美的人,要掩盖对方的光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林歌呆呆地坐在梳妆台前,又深深沉思了一回。

在房间睡了两日,林歌的身体已然康复,期间一日三餐全由明笙亲自来送,那些负责端盘的仆人在进门前都被明笙命令不许抬头,导致林歌对明笙以外的人一个也不认识。今日,林歌憋不住终于向明笙提出想到屋外去的请求,明笙点点头,指导她将假伤疤贴于右脸颊,林歌照办,看一眼镜子时不由吃了一惊,伤疤占据了右脸的三分之二,顿时掩盖了原本的美貌,就连眼睛也因此分走了几分神采,整个人看上去添了两分狰狞,然而伤疤终究是假的,林歌没半分钟就接纳了它。伤疤贴好以后,明笙便唤来另一个贴身婢女雪皊。

“小姐有什么吩咐?”雪皊恭敬地行礼,然后看了林歌一眼,微笑致意。“你带小红在府上走走,熟悉一下环境,她先前落水失了记忆。”明笙指示完,转头对林歌说,“你换好衣服就出来吧。”

雪皊推着明笙准备离开,却见林歌杵在原地不动。“怎么了?”明笙问。林歌难为情地扯扯嘴角:“衣服…该怎么穿?”

雪皊热情地领着林歌四处转悠,逢人就介绍给林歌认识,半日下来,小红失忆这件事府中上下无人不知,众人纷纷给予同情的目光,林歌真心觉得太让人难为情了。“你无须太过拘谨,从前大家也是这么待你的。”雪皊安慰式地拍了拍身边的林歌,这时掌事丫鬟懿绣唤她去翠雨院帮忙,“你再自己逛逛,晚饭时我再来找你。”临走时雪皊丢下一句话,便没了人影。

这所慕容府,林歌清楚了大致状况:家主慕容傅,当朝宰相,即明笙的父亲,一妻一妾,膝下有一儿两女,大夫人为人敦厚,只生了大女儿慕容明筑,明筑是当朝贵妃,育有一子一女,颇得圣心;二夫人是慕容明笙和慕容明锵的生母,为人尖酸,儿女双全,难免仗势欺人,二儿子慕容明锵,是御林军统领,前段时间替皇帝分忧到边塞支援去了;三女儿慕容明笙,自幼体弱多病,患有心疾,常年在家休养生息,几乎足不出户,最多到邻街的白府串门。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连秋末的风都是和煦的,明笙特许林歌等身体完全复原才帮忙干活。无所事事的林歌伸伸懒腰,在庭院里漫不经心地踱步,现代的自己身型臃肿,体重过百,如今这具身体身姿曼妙,体态轻盈,自从附在这个人身上,林歌觉得身体不再笨重,可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感觉终归有点不习惯。就在这时,林歌听见一种铁片互敲产生的响声由远及近,转身眯眼望去,一个风尘仆仆的少年朝这边走来,约莫二十出头,一身盔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他显然看见悠闲自在的林歌,于是在林歌面前停下脚步,笑容可掬:“一进门就听到下人们在说你的事,怎么样,身体好些了么?”少年比林歌高出小半截,使林歌不得不抬起头看他,林歌这时才注意到他的样貌,和明笙十分相似。

原来他就是慕容明锵。

林歌没有回话,只默默地点点头。“很好。”明锵像是摸小动物一样揉搓着林歌额前的头发,林歌不喜欢别人摸自己的头,一手挡开,不高兴地说:“别弄乱我发型。”明锵开怀大笑:“小红,落了一次水反而变有趣了呢。虽然这么对你说有些不礼貌,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明锵笑着,踏风而去。林歌拨弄自己的刘海,撇撇嘴心想道:这个哥哥还真是没心没肺。

随后林歌又瞎逛了半日,才勉强把整个府邸识全。宰相老爷慕容傅住最大的上东苑,苑中清净,养有一池锦鲤,大夫人和二夫人各宿上东苑的东厢和西厢;明锵住南玉院,院有楠竹玉雕;明笙住翠雨院,院有荷塘梅树,其余大大小小的房间,数也数不过来。小红和雪皊的寝室就在明笙闺房的两侧,方便照顾明笙起居;南玉院与翠雨院挨得也近,隔着一个名为“知墨阁”的藏书室。

按理说一个下人是不应该随处晃荡的,可明笙貌似十分宠爱这个贴身婢女,对她要求并不苛刻,反而很宽厚,这让林歌觉得不太合常理,但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天边刚褪去最后一缕晚霞,雪皊便过来招呼林歌去吃饭。

是夜,夜凉如水。

明笙静坐在梅树下已经许久,雪皊去整理明笙房里的床铺,林歌听她吩咐带了件披风来到明笙身边。“明笙小姐,夜深风露重,我们还是早些回去吧。”林歌说着,将披风为明笙披上。

明笙低头,瞧着林歌手腕上银晃晃的白金手镯,月光下,异常注目。“你这个…”明笙轻轻按住林歌的手镯,不让它晃动,偏头微笑:“那日我前去探望你时,就发现了你戴着这个镯子,从前你可不曾戴过。”林歌听了不由一惊,唯恐明笙质疑她的来历,她还没编好理由呢。明笙察觉到林歌脸上的惊诧,手缓缓放下:“你别紧张,我没有夺人所好的意思。只是…这镯子的材质我没有见过,想必是个稀罕物。”明笙略沉吟一会,“此物不寻常,你还是莫要戴在手上太过张扬,以免遭人觊觎。”

林歌点点头,帮明笙系好披风。原以为她是看上了自己的白金手镯,但听她口吻,林歌觉得是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当然,倘若明笙真想要,她也不会给,誓死不从那种。

服侍明笙睡下后,林歌回到自己房间,摆弄起那支手镯。其实明笙说的也不无道理,毕竟这白金镯本来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东西,还是低调些好。可手镯设计的调节幅度很小,林歌只能尽量把径口调至最大,她把手镯顺着手臂往上推移,在手肘以上两寸位置就卡住了。这女生的手臂还真瘦啊…这是曾作为肥胖界妇女的林歌所梦寐以求的,如今竟成真了,难以置信。

林歌钻进被窝,又静下心来思考了一番。

如此坐以待毙也不是办法,既然接受了现实,那么接下来就是要尝试去了解,了解这个时代的文化背景,好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而目前增加认知的最佳途径就是看书。

“你想看知墨阁里的藏书?”明笙放下手里的茶杯,对林歌的请求倍感好奇,此时明锵正坐在茶桌的另一边,低头吹着杯里的热茶,笑而不语,原本是来找明笙聊天的,没想到碰上这么有趣的一幕。“为什么?”明笙梨涡浅笑,她想知道原因。林歌一时答不上来,便随口搬出颜真卿的诗,讪讪道:“因为…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哈!”明锵激动地将茶杯掷在桌上,翻倒了杯中的部分热茶,“竟不知小红你是如此好学之人,行,书阁的书你随意看!”“我…我白天会好好干活,晚上得空才去看。”林歌解释道,她清楚她的本职工作,总不能仗着明笙的宠爱而不知分寸,落人口实。

林歌退下后,明锵边把玩茶杯的盖子边若有所思地笑着:“遭了一难后,她宛若重生了呢。”明笙转过头,与明锵四目相对,两人不约而同地想起,“捡”到小红那一天的情景——

那年,明筑应召入宫,明锵与明笙前去相送。

漫天风雪,遮挡了白天的日光,天色暗沉。

回程的途中,大雪封路,使明锵兄妹一行人不得不绕道而行,本来两日日的路程,却需走上五日。经过皇都与泽西交界处的边城,他们遇到了一个小姑娘。

几个壮汉和几个悍妇正折磨着这个在雪地挣扎抵抗的孩子。悍妇拿着竹鞭,嘴里咒骂之余还不忘抽打雪地里的弱质小姑娘,小姑娘身穿一件红袄,在雪地尤为显眼。

“小狐媚子,勾三搭四!有怎样的娘就有怎样的野种,看我抽不抽死你!”几个悍妇轮流鞭打,那几个壮汉则站在一边大气不敢喘一声,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弱小的孩子被自己的老婆欺负。

此刻明锵已快步来到他们面前,阻止他们的施虐行为。“很好,天子脚下也敢无法无天!”明锵一招就将几个悍妇扫开,把小姑娘护在身后。别看壮汉魁梧悍妇泼辣,皆是欺善怕恶的鼠辈,见来者戎装腰间配剑,逃似的溜回不远处的村庄。

明锵顶着风雪搀扶小姑娘回到马车里,明笙赶紧给小姑娘披上一件裘衣。“你叫什么名字?那些人为何打你?”明笙问道,小姑娘只低着头,一言不发。这时候明笙才看到她的双手冻得通红,手背因阻挡鞭打而多了好几道血痕。明笙不忍,心疼地握住小姑娘的手,话语温暖柔和:“已经没事了,别怕。”

听到了关心之语,小姑娘轻微一颤,缓缓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看着兄妹二人。明笙和明锵却小小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好似看到了什么触目惊心的东西。

不是触目惊心,是惊艳。这姑娘年纪不大,跟明笙相仿,却生得一副美貌,虽脸色惨白嘴唇冻紫,但不难看出日后长大必是倾国倾城之色,结合方才那群人的言行举止,兄妹俩大约猜到了事情的起因。

只可惜……这孩子漂亮的双目,空洞无神。

美是美,却是个呆子。

“你叫什么名字?”明笙问,小姑娘摇摇头;

“你家在何处?”明笙再问,小姑娘依旧摇摇头;

明笙接连又问了几个问题,得到的回答只有她的摇头。

莫不是个哑巴?

兄妹二人对视了一眼,心神领会。

明笙泛起暖暖的笑意,温柔地对小姑娘说:“既然如此,你就跟我们回家吧。”说着,明笙瞥了一眼孩子的红袄,“那么以后,我就叫你‘小红’吧。”

马车外,大雪纷飞,狂风,却不再呼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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