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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秀才吐血

闵尘选用最大的纸张,写着碗口粗的大字。一首诗,就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诗写好之后,也不交给评委,却将纸竖起,让台下众人都能看得到:

《送文秀才》

百炼千锤一根针,

一颠一倒布上行。

眼睛长在屁股上,

只认衣冠不认人!”

众人一看这诗句,更大笑不已:“闵秀才太厉害了,才几息时间,就写成了一首千古奇诗。”

文秀才看了看诗,气得眼睛翻白,指着闵尘骂道:“你这个上门女婿,写得什么歪诗,真是丢尽了秀才们的脸!”

闵尘道:“我上门女婿怎么啦?带二千兵马,将匈奴赶出大乾边境,你文秀才能做得到吗?”

闵尘说完,刷刷刷又写了一首诗:

青海长云暗雪山,

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金城终不还!

“文秀才,我这个上门女婿不破金城誓不回的诗,怎么样?你做得出来吗?你写首看一看!我料你不仅没有能力打败匈奴兵马,而且,你更没能力写出如此诗作!”

“你……”文溪秀才指着闵尘,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什么你!”闵尘叫道: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皇城赘婿在,

不教胡马渡阴山。”

闵尘将这首诗一这念一边写了出来:“文秀才,我这赘婿你比得上吗?你也写一首这样的赘婿诗来看看!”

“我……”文秀才脸一阵红,一阵白,又一阵青、一阵紫!

“我什么我!”闵尘骂道:

天容水色湖西好,

洞庭云物皆俱鲜;

唯有一坨臭狗屎,

毫不知臭立门前!

听到闵尘竟然将诗写成这样,文秀才不由得吐了一口血来。立时昏倒在地,便有人上前将他拖开。

“好一坨臭狗屎!”有人大叫:“这诗确实绝了!”

众人大都是知诗、写诗、爱诗之人,听到闵尘如此奇才,出口成诗,初时觉得平坦,但是越读越有韵味、越读越有内涵!

这些脱口而出的诗句,就好像经过千锤百炼一般,句句都是那么工整、那么富有韵味!

就算是大乾有名的诗人,穷其一生,也很难写出如此有气概的诗句来。

“闵驸马!好一个但使皇城赘婿在,不教胡马渡阴山!”

“这赘婿,却是大乾历史上最厉害的赘婿了!”

“闵尘,这个赘婿,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一名评委轻声叹着。

“闵尘哥,你真厉害!文秀才被你的诗给骂得吐血了。”梁乔燕哈哈笑着,一脸的得意。

梁乔莺以前很没见过闵尘作诗,想不到今日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更吃惊的还是梅玉芳。

这闵秀才的文采竟然如此高深,不仅有大将之才,而且有文曲星之智。她梅玉芳和闵尘比,差距太大了。

这样的人,竟然去做上门女婿,去吃软饭,而且还是最大的软饭王!

能文能武也就罢了,而且还长得如此好看!你让大乾王朝这么多年轻人怎么活。

真是大乾少女杀手啊!

这下,闵尘在这诗会上一举成名,天下皆知了。

这样的人物,正是她梅玉芳苦苦追逐的对象,只可惜,闵尘已经结婚……

而此时,闵尘对着评委们说了几句,便跳下台来。

“诗会继续!还有谁要写诗,赶紧来。”一名评委大声音喝道。

众人还停在闵尘豪迈的诗句之中,一时间哪里还有人敢再提起笔。

闵尘见快要冷场,便对着梅玉芳说道:“芬芳四海之首,玉芳小姐姐,该你上去救场了。”

梅玉芳回头瞪了闵尘一眼,娇步走向台前。

略微思考了会,梅玉芳便提笔做诗一首,交给了评委。

身为朝中大臣的评委,也耳闻过梅玉芳的名,故仔细地读着她的诗。

一众评委品着诗,不住的点着头。

梅玉芳确实才华横溢!

这首诗以湖西为内容,以冬天为主调,通过冬去春来,万物复苏之即,朝廷定会在对匈奴的战场上取得胜利。

不愧是女中豪杰,文武全才!

最后,各评委给了9.7分的好成绩。

受梅玉芳的影响,众多仕子、秀才、什么童生、监生的,都又重新活跃起来,纷纷上台一展身手。

如果被“芬芳四海”四人中随便一人看中,那可抱得美人归了。

此后,越来越多的人上台去作诗,但还是无法超越梅玉芳。

想抱得美人归的想法,终归还是想法啊。

“芬芳四海”中,四人都取得了9分以上的成绩,也成为本次诗会上众人的谈资。

最后,本次诗会第一名,众望所归,梅玉芳以9.7分的成绩,取得了第一名,第二名文溪因故意写诗骂人,分数作废,取消资格。由花芬芬取代。

第三名是一名叫做方嘉的书生,诗作得分9.4分。

“现在,到了颁奖的环节,今日特地请到了一位特殊的人物。”说着,这名评委弯腰将擂台后面的布帘拉开。

一位身着黄袍,头戴冠冕,气势威武的人走了上来。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人全都跪倒在地,山呼万岁。

“众位都平身吧。”惠宗皇帝笑道:“今日在诗会上,有幸看到这么多的佳作产生,大乾人才济济,朕深感欣慰。在此,特地给前诗作前十名颁奖!”

未获奖的人羡慕地看着。

“早知道是皇上来颁奖,我一定要好好的作诗,错过了与皇上照面的机会!”

“竟然是皇上来给获胜者颁奖!这是莫大的殊荣啊。”

与闵尘站在一起的邹平,也震撼不已。

因为邹平邀请去他酒肆的年轻人,就是当今的皇上。而且,皇上还和他碰杯喝了酒!

更吃惊的则是蔡海萱。

她的诗作获得第七名,此刻,她站在台上,看着眼前穿着皇袍的皇帝,心中暗暗震惊。

她应该早就猜得到的。和闵尘驸马在一起,并且能随意聊天说话,除了皇帝之外,应该没有别人。

而且最令人尴尬的是,她竟然向当今皇帝写了一首女追男的情诗,当时自以为门当户对,就想将他追求到手。没想到,她所追求的对象竟是皇上。

不过当今皇帝只知道打仗,即位之后,还没来得及娶妃子。

说不定她有可能成为皇帝的妃子呢?

想到这里,蔡海萱的脸腾地红了!

“众位诗人,朕将在此处建立一个皇家第一军事学校,现在紧缺文化课先生,不知道各位能否接受朕的邀请,在朕的学校当一名老师?”

“臣等愿意!”十人兴奋得脸都红了。皇帝亲口邀请他们做军事学校的先生!

这个面子,实在太大了。

他们以后一辈子,都可以将这个做为人生最风光的故事讲给自己的后代们听。

十人中,还有四名女先生,这也开创了大乾王朝的先河。

……

……

诗会终于落下帷幕。

最大的利益既得者——闵尘,此刻乐得眉开眼笑。

烧烤收入、游艇收入、卖酒的收入,总共达到了一万三千两银子。

光是酒,前前后后总共卖出一千瓶,获银一万两!

而场地费用以及颁奖的费用,全都用报名费支付,不用花一分钱!

阿福带着侯府的家丁们,将东西收拾干净。再将银子一车车的运向侯府。

闵尘哼着不知名的歌,跟在家眷的马车后面,其乐融融。

“闵侯!闵侯,请留步!”

闵尘转过头,却见邹平还跟在自己的身后。

“邹平,我答应过你,明天给你送酒,你放心好了,不用这样跟着我的。”闵尘以为邹平不放心才跟着他。

“闵侯,不是这样的,我只是想问一下,您的那个烧烤技术与那个烧烤用的粉末,能不能卖给我?”

闵尘说道:“你的酒肆有多大?”

邹平说道:“占地大概有二亩地的大小,酒肆分为两层,上层多为小包厢,专门为朝中官员准备的。”

“那还是很大啊,难怪可以日销三百瓶窖藏酒。”

“我用技术入股,占你酒肆的三成股分!”闵尘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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