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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7章 金牌打手加入

牧原和那头大黑熊整天一有空就去山里玩。

秦笙眼看着生物图鉴里面多出来各种不知名的植物,就知道大黑熊估计带他去了不少地方。

在山里猫冬,恍然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几个月的时间一晃眼就过去了。

有时候她都快忘了这是末日。

蒋建国这个闲不住的家伙最近迷上了钓鱼,天天变着法的钓池塘里的大黑鱼。

每天冻得鼻涕泡直流也不放弃。

秦笙就在院子里,一边赏雪,围炉煮茶。

正所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喝茶喝够了,有时候她也会煮一些姜汁可乐,或者是米酒,反正大冬天,什么都要喝热乎乎的。

尤其是大黑熊带来做伙食费的蜂蜜,简直是极品!

比她末日前囤的蜂蜜好喝多了,用来煮蜂蜜水喝简直极品!

空间里囤的各种熟食就在这个时候派上了用场。

四四方方的小泥炉上盖着一片不锈钢铁网,铁网左边咕噜噜地烧着一壶蜂蜜水,右边烤着羊肉串和五花肉。

闲来无事,秦笙就用藤蔓练习各种精巧的小动作,从开始她只能同时操作两根藤蔓,到现在她已经可以同时操纵十几条藤蔓做不同的事情。

就相当于又多了十几只手。

可能是日子过得太舒坦,突然有一天洗澡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胖了一圈。

自己的人鱼线变成了一条小小的游泳圈。

看着越来越长的白天,秦笙清楚地感觉到,那段长达小半年的极昼快到来了。

万物生长离不开太阳,可是所有的东西都讲究过犹不及。

白天太长,并不是什么好事。

尤其是在没有了黑夜之后。

如果说在此之前,人类和变异动物是进化的优胜者。

那么极昼到来,将会是变异植物进化的黄金时间。

这段时间内,在紫外线疯狂的照耀下,地面上的植物会飞速进化,最终它们会走在动物和人类的最前端。

秦笙见过一天之内就疯长几米高的变异植物。

见过城市在一夜之间被植物全部覆盖,昔日的钢筋水泥全部被植物包裹,一眼望去,全都是绿色。

这些在极昼之下迅速生长的植物很凶残,会把旧植物全部吃干抹净,甚至会攻击人类和动物。

人类的生存空间被无限压缩。

昔日的万物之主,只能躲藏在地下,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一般,苟延残喘。

大自然是公平的,也是残忍的。

在末日里,人类并没有特别的优势。

因为所有的一切都在争先恐后地进化。

秦笙享受着仅剩的雪景,因为在大雪融化后,极昼到来。

她也需要去当一只躲在地下的小老鼠。

没有人,能够凭借一己之力和整个大自然抗衡。

她只是末日里的一叶扁舟,能做的,也就是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而已。

在北荒的时候,她错过了最后进入地下堡垒的时间。

极昼的地面有多可怕,她可是领教过的。

那些植物一个个就跟吃了兴奋剂一样,凶残起来,比吃肉的猛兽还要凶猛。

想到这里,她看着眼前的雪。

巴不得它多下一段时间。

可是理想是丰满的。

在蒋建国还没有把池塘里的最后一条大黑鱼吃完之前。

雪已经开始融化了。

温度也渐渐开始上升。

秦笙跟两人说了要上路的打算,于是三个人开始收拾东西。

当天中午,大黑熊正抱着满满一盆子饭吭哧吭哧炫饭。

秦笙拍了拍它的肩膀。

“今天多吃点,锅里还有饭,吃完了你自己去添饭。以后就别来了。”

“吼?!!”

大黑熊一愣,抓着筷子呆呆地看着秦笙。

它知道,这个不爱说话的母人类才是三个人类当中的老大。

所以一点也不怀疑她的话语权。

但是不让自己来吃饭了?

为什么???

难道是饭钱没给够吗?

大黑熊回忆着自己这段时间每天给秦笙送山货的情形,没错啊,每天都送,一天都没漏下。

为什么不让它来了?

难道是……

大黑熊低头看了看自己比刚来的时候大了一号的饭盆。

最开始它用的是木盆,而现在已经变成了大一号的不锈钢盆。

而原来的那个木盆,现在秦笙拿去泡脚了。

难道是因为它吃得越来越多了?!

想到这里,它忍痛把放下手里还剩了半盆饭的不锈钢饭盆。

比划着表示自己已经吃饱了,以后每顿也只吃一盆饭,绝对不会再添饭。

秦笙说道,“不是嫌你吃得多,好吧,其实也有一点这方面的原因。

但是主要是我们要走了,要搬家了,不住这里,所以以后你自然不能在我们吃饭了。”

想了想,她又说道,“所以能不能在临走之前告诉我,你那些野蜂蜜在哪里弄的?为什么我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呢?”

大黑熊摇头,表示蜂蜜已经没了,还要剩一点给变异蜂过冬,那是它的朋友。

秦笙叹了口气,“好吧,其实那些蜂蜜也够我吃很久了。年纪这样吧,吃完这顿散伙饭,咱们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大黑熊低着头,不吭声。

把目光转向它的好朋友,牧原。

结果牧原一点也没有舍不得,“对对,以后可能就看不到了,你多吃点!让还打算明天做红烧肉的”大黑熊眼睛一亮。

他接着说,“可惜你吃不到了。”

大黑熊的眼睛暗,无精打采地耸拉着耳朵,肥墩墩的身子看起来像个几百公斤的孩子,可怜兮兮的。

蒋建国,“你吃了我们这么久的饭,真的确定不送一只熊掌给我尝尝吗?”

大黑熊给了她一个大白眼,顺便对着她放了一个屁。

然后把屁股一撅,逃也似的跑回了山里。

第二天一早,秦笙几人刚一出门。

就看见门口蹲着一个浑身都快被积雪覆盖的大黑熊。

“吼!!”

大黑熊站起来,抖落积雪,露出高大身体和背上的一个小背篓。

秦笙认得出这个背篓,是因为大黑熊有时候带蜂巢来当饭钱,没地方放,每回都用树叶裹着带回来。

后来,牧原就干脆用山里的竹子按照大黑熊的身形编织了一个小竹篓。

那个竹篓里面装过蜂蜜,野鸡,还装过懒得走路的牧原。

而现在,这个竹篓高高鼓起,里面放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估计是大黑熊的全部家当。

“你这是要跟咱们走?这恐怕不行啊,你这么大的块头,跟我们一路,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很不少麻烦。”

秦笙表面一本正经地犹豫,心里暗暗偷笑。

牧原用厨艺忽悠这头大黑熊这么久,终于把它给拐走了。

自从第一天晚上抓住这头大黑熊偷东西,她就看上了这个大家伙。

这个家伙看起来智商很高,还知道隐蔽自己,半夜进屋子偷东西。

完美地继承了它祖先偷袈裟的天赋。

并且皮糙肉厚,被萤火虫穿成筛子都没死,还能跳小天鹅舞。

这样的家伙拐到手,那不就相当于一个金牌打手?

想到这里,其实死死摁着嘴唇,压制着不断上扬的嘴角,任由大黑熊抱着她的腿撒泼打滚,撒娇卖萌。

最后“十分勉强”地收下了这个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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