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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线索又断了

“另外还有一点,凶手和死者之间,可能认识,因为面部焚烧实在是太狠了,损毁严重。如果是随手作案,互相之间不认识,他就不会过分在意死者头面部的暴露。

只有相互之间认识,他才会害怕警察通过面部识别出来,然后再通过熟人关系找到他。”

宫队作为老刑警还是能分析出一点东西,而犯罪心理、犯罪动机都是老刑警必备的技能。

“现在,杜顾问抛尸现场也看了,那我们就叫人将尸体运回去了,交给法医尸检,看还能不能发现点什么。接着就要靠杜顾问到镇上,区里甚至市里去侦查,发现新线索了”宫队拍着杜仲的肩膀说道。

这个案子目前毫无头绪,头疼。

“最好将现场的所有东西都带回去,包括女士下面的被褥,铁丝等”杜仲建议。

“嗯,有道理,全部带回去”宫队大声交代。

接着,宫队打电话回区署重案队,叫人注意最近有关一名女性和两名男性的失踪案件。

宫队和杜仲则先到镇里调查,看看有无线索。

但是两个人在镇里兜兜转转,没有任何发现。

只好放弃镇里了,直接回区里。

就接到区里报告,刚刚有位农村叫黄鑫梅的妇女前来警察站报案,称她的亲妹妹在区里打工,最近已经失去联系半个月,一直无法联系,故此前来报案,申请警察调查。

宫队听到是女性失踪,立马打电话给警察站,叫警察站将黄鑫梅送到区警署来认尸。

宫队长先问黄鑫梅,有无到过她妹妹在区里的住处,黄鑫梅表示去过,还不止一次。

宫队长立马将那床被褥取出来,幸亏杜仲提醒将这床被烧得不成样子的被子给带回来。宫队长将被子打开给黄鑫梅辨认,黄鑫梅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花纹,跟她妹妹被子的花纹,一模一样。不过被子怎么被烧成这样。

宫队没有直接回答她这个问题。

而是接着问她妹妹多大?身高等?姓名。

黄鑫梅答“妹妹比她小两岁,她29,妹妹27岁,身高165,叫黄鑫兰”。

现在还无法光凭一床被子直接确认死者就是黄鑫兰。

宫队叫人抽取黄鑫梅一点血,做dna测序,跟死者进行比对,以确认死者身份,不过一时半会结果还无法出来,还要等几天。

既然黄鑫梅去过黄鑫兰的居所,那么就先到住所调查吧,顺便走访一下。

宫队就叫人开车带着黄鑫梅前往她妹妹黄鑫兰的住处,杜仲随行。

随行的还有两名警员,一行五人。

杜仲一到这里,就嗅到扑面而来死者的气味,确认这是死者的住所。

这里是一幢公寓楼。

杜仲对宫队点点头,“是死者的住处”。

宫队也没想到一碰一个准,这也太巧了。

黄鑫梅带着大家到公寓楼的三楼。

宫队立马叫警员去拿撞门锤上来,将房门撞开。

一进入到房间里面,就明显看到有血迹喷射的痕迹,地面上虽然有清晰和拖过的痕迹,但是血印还是有的,尤其是墙壁上,那鲜血喷射的痕迹无法消除,短时间是无法清除了。

杜仲在这里一下子就捕捉到三人的气味,全部是三个死者的,也就是三个死者全部是在这里杀的,这里就是第一现场。

当然还有其他人的气味,气味混杂,但是因为没有比对,不知道那些气味的主人是谁。

其实,杜仲也只是知道三名死者是在这里被杀死的,至于另外两位男性死者是谁,杜仲暂时也不知道。而女性死者已经可以确认,就是黄鑫兰。

这就好办了,只要围绕黄鑫兰居所这里,展开调查,就会有所发现。

确定这里是第一现场之后,宫队长立即打电话叫法医和痕迹专家过来收集证据。墙壁上的和角落的血迹,还有屋内的生活痕迹等。

因为杜仲在这里嗅到了多人气味,这很不正常。

除了三名死者和凶手外,竟然还有多人,这是什么情况。

宫队立即调西区重案队的成员到黄鑫兰的家乡,勾寨村调查,以及在公寓周边走访。

结果调查汇集来信息,出人预料。

黄鑫兰是三年前,在家乡与前夫离异。离异后,黄鑫兰只身到西区打工,说是打工,却是现在ktv陪酒,最后转变为偷偷作皮肉生意。

这也是杜仲在其家里嗅到多人气味的原因,因为她这里就是风月场所,气味混杂。

而痕迹专家黄鑫兰的住处发现她的多处东西被翻出,被盗走。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留下,有劫财的现象。

但是,黄鑫兰的门窗是完好的,没有被撬的痕迹,除了被撞门锤撞击的痕迹之外。

从这一点看,熟人作案就呼之欲出了。

只有熟人才能出入自由,甚至有钥匙。

熟人?跟黄鑫兰最熟的两个人,一个是其前夫。

警察到黄鑫兰老家调查,结果前夫根本就没离开过老家,根本没有作案时间,有不在场证明。

还有一个是一年前与黄鑫兰交往最密切的姘头,吴明,一家电器公司的销售,经常出差。

但是,一番调查下来,吴明现在已经在外地有新欢了。

吴明承认他之前确实跟黄鑫兰和好,是在陪客户在ktv唱歌时认识的,甚至当初还提出要跟她结婚。但是黄鑫兰却一拖再拖。似乎不愿意结婚,吴明很生气,就和黄鑫兰闹掰了,已经一年没有来往了。

黄鑫兰当时只是因为个人原因,她刚离婚没多久,不确定吴明是否合适结婚,所以想多观察一阵,但是吴明没给她时间。

黄鑫兰和吴明闹掰后,她干脆就做起了皮肉生意。

而事实上,吴明也确实没有做案时间,他最近出差了。

他到外地推销产品去了,有公司批准的出差报销单据,如出差的火车票,酒店等凭证。警方打电话跟酒店核实过,确实是吴明入住的酒店。

这个熟人作案调查到这里,线索又断了。

那么还有什么熟人可以自由出入黄鑫兰的住处?目前暂无证据,调查暂时陷入了困境。

这时,杜仲提出,“不如从车轮印入手,围绕黄鑫兰的住处慢慢展开调查。

这个人一定和黄鑫兰认识的,而且和汽车有关联。对公寓楼附近活动的车辆进行侦査”。

宫队长,觉得也是,实在没办法了,也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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