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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丰收之季(五)

关于晚风岭的丰收节,跟着来的人回去之后,有了许多谈资。

其中最好笑的,当然就是那些少报了人口的“聪明人”在收到丰收礼的时候后悔的模样。

反正莉斯听一次就乐一次:“一定后悔死了,那可是粉条和腌肉呢。”

晚风岭的丰收礼跟长云领一样,成年人二斤粉条,孩子一斤粉条外加二两腌肉,所以少报一个孩子,就是少了一斤粉条二两腌肉……

其余的男女仆人们听了也觉得解气:“看他们以后还听不听小姐的话。”

“就是。我们都丰收了,难道还会骗他们吗?亏小姐还特别拨了一些红薯给他们种,我们这里都抢不过来呢。”

“就是就是,红薯粉多好吃呀。”

对于这些仆人来说,他们的日常饮食算是不错的了,但也觉得红薯粉味道很好,那就更不用说外面的平民和奴隶们了。今年收税的时候,那些农夫都是自己带着税粮送上门来,根本用不着管事们下去催缴,而来交税的人众口一词,都想明年自家地里也能种上红薯或者马铃薯——他们也不挑,有一样就行呀。

就现在,种薯抢都抢不过来的时候,居然还要分出一些给晚风岭的人,就很有些人觉得不服气,难道有好东西不该先给“自己人”吗?晚风岭那都是后来的,还不知好歹呢。

不过也还是有明白道理的。莉斯乐归乐,笑完了还是要给大家讲道理:“晚风岭那个地方适合种红薯。小姐说了,红薯和马铃薯虽好,小麦可不能少,好地都要拿来种小麦。你们看边陲镇,不就还要种小麦吗?都是因为他们那里的地好,随便就比咱们这里的地产量高呢。”

但是大家还是不懂:能种小麦的地方,种红薯不是能收获更多吗?

莉斯想了一下,只好把自己也半懂不懂的话拿出来:“小姐说,小麦是主粮。红薯和马铃薯虽然好,但小麦也是必须要有的。”

男女仆人们面面相觑,都听不懂为什么小麦就一定要有。但是听不懂没关系,反正伯爵小姐说的就是对的,听就完了。没看今年听话的都得到了好处,没听话的,比如说不肯照着新的种植方法种地的,都后悔不迭吗?

“就是。”有人不无嫉妒地说,“看看海因里希,还有那个小奴隶劳拉……”就因为听了伯爵小姐讲的课,人家都得到神恩了!前者说是仆人,其实拽得二五八万;后者今年就要脱离奴籍,变成自由民了。这日子,简直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呢。

“要是我们也能听就好了……”

“你们要听吗?”莉斯消息灵通,“小姐说了,今年冬天要搞个识字班,专门教文字和算数,咱们城堡里的人优先,谁愿意学都可以报名。”

一群人都瞪大了眼睛:“教我们文字吗?都可以去听?”学习文字,那可是有钱人家才能做的事啊,要给教堂里的牧师一笔丰厚的供奉,牧师才会教导。他们这些人,要是家里有这份财力,也就不来做仆人了。

最主要的是,现在他们已经认定了,凡是伯爵小姐号召要做的事,紧跟上去绝对没错的。他们是不能去种地,或者去工坊里做工的——那未免也太自降身份了,但同样的,种地和做工的红利他们也就拿不到了,没听说吗,那个监工巴德,都要去做村长了!

所以现在伯爵小姐要教他们认字,那还不赶紧跟上啊,说不定你学得好,将来就有被提拔的机会呢,不说别的,伯顿管家就识字呀,那等老管家年纪大了,谁来接他的班呢?

一众男女仆人们纷纷报名扫盲的时候,陆希在自己卧室里清点从拜耳子爵的城堡里搜刮来的财富。

要说收获真不小。这跟之前在青石城里搜刮那些逃走的有钱人还不同,人家那是把能带的值钱东西都带走了,剩下的全是笨重的;但拜耳子爵这是全副身家一点都没弄走,结结实实被她抄了个底。

这些东西里头,有一部分还留在晚风岭,那基本上都是用过的东西,比如窗帘地毯铁锅碗碟之类,都是斯佩西挑出来的,可以发给晚风岭那些小商贩,拿去外头卖的东西。

在这一点上,斯佩西颇有经验,毕竟之前他和他的父亲在强盗团干的就是销赃的活儿,哪些二手货最好卖,他心里有数。

至于搬回青石城的,当然就是特别值钱的东西了,比如说珍贵的布料——归了伯爵夫人;金银器皿——抛抛光可以再卖出去;近千枚金银币——这是硬通货,可以拿来给工人们发工资;另外就是一堆琥珀宝石。

宝石挺好,明年社交季有材料了,倒省了给伯爵夫人置办新首饰的钱。

陆希拿起几块宝石看了看就放下了,宝石很漂亮,不过对她来说并不怎么重要,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光球正在她耳朵里嘀咕:“你这信仰值没涨几个啊,就连那一家三口都没有。”

一家三口当然指的就是皮特一家,陆希把他们带了回来,暂时安顿在教堂里——唇腭裂的手术做起来要麻烦得多,现在长云领又连一个治疗者都没有,这手术一时半会是做不了的。

但是即使现在做不成手术,她至少是把这三个人从火刑架上救了下来,仍旧没有得到一点信仰值,这也确实有点让人无语,当初卡玛——算了,卡玛打心眼里就认为自己的女儿跟魔鬼毫无关系,而皮特这一家三口,恐怕还不太相信她说的话,还认为自己肯定是做了什么错事,才导致了孩子出现这样的缺陷。

再次感叹长云领是个好地方啊。

“那你打算怎么办啊?”光球趁着室内无人,跳出来在陆希眼前蹦来蹦去。虽然是白天,但是一个灯泡也晃得人眼花,闹得陆希抓起一卷羊皮纸册子,像打乒乓球一样把光球啪地抽出去:“你安静点行不行?不知道你现在又圆又亮吗?伤眼!”

光球在半空中完全违反物理定律地又沿着原路线飞回来了:“都说了这是你的意识,我可以不亮的。而且我现在说的是正事,正事!信仰值对你难道不重要吗?”

陆希随手把它再拍开:“你急什么?皇帝不急急死太监,慢慢来呗。”

“什么太监?”光球不大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也无意追究,显然,它更关心信仰值,“怎么慢慢来?”

“就是慢慢来啊。”陆希丢下羊皮纸册子,走到窗前,“帮他们种地,帮他们做生意,让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信仰值自然会有的。”

从这里能够看见城堡后面那片橡树林,现在树叶已经变黄,在蓝色的天空下显得十分鲜艳。有人在树林里进进出出,那是养柞蚕的女奴隶们,不过现在她们应该是在捡橡实。

在稍近一点的地方,也有人在忙碌,那是在照顾大片的除虫菊,让它们好好越冬,明年可以开出更多的花。并且还要在旁边整理出更多的地方,明年春天可以洒下种子,再种一片除虫菊。

这是她能看得见的地方。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有人正在深翻田地、除去杂草并施下底肥,保证土地在来年能保证作物第一阶段的良好生长。也有人在新旧工坊里干活,旧工坊在继续烧制玻璃打造铁器,新工坊则在纺织棉麻,当然还有已经歇业了一段时间的香皂工坊,现在又在打开大门收拾东西,预备着接纳魔兽潮送来的大批雪雀了。

总之,现在整个长云领都是生气勃勃的,冬季不再是让人畏惧的日子,反而让人生出了期待。

“你看这些——”陆希有些出神地看着草地上晾晒的橡实,“不仅仅是信仰值,单是这些景象,本身就是一种成就感。”所以她想想麻木的晚风岭将来也会变成这种样子,即使信仰值没有那么多增长,她也很高兴。

“而且,到了那个时候,我想信仰值也会有的。”陆希拍了拍光球的“头”,虽然光球也很难说究竟有没有“头”,“所以不用那么着急,我们慢慢来。”

光球沉默了一小会儿,才小声说:“你不急着回去吗?”

陆希不吭声了。要说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她确实恨不得立刻就能飞回去——她的手机,她的小说,她的网剧,她的外卖,她的游戏,哪样不香?但是现在……

“反正十万信仰值也急不来。”陆希哼哼了一声,随手把锅推回给光球,“这还不是怪你们,硬给个十万信仰值的任务,要是只要一万信仰值,完成起来不就很快了吗?”

光球无话可说。于是陆希心安理得地收拾起桌子上的东西:“行了,去看看丰收节的准备吧。”

青石城的丰收节,当然要比晚风岭更热闹。首先发的东西更多,除了粉条和腌肉之外,每家还能按人口多寡分到数量不等的盐,节约的人家就足够过一个冬天了。而且每个工坊都要评出“先进工人”,是可以发到一块麻布的,够做一件上衣呢。

平民是这样,奴隶们也能分到东西,另外,还有升为自由民的名额。

这些都是在青石城的广场上公开举行的。不管是奴隶还是平民,这一天都来到了广场上。

这边的广场可比晚风岭的更大,场地上不但用大锅煮着肉汤粉条,还架起了烤肉的架子——每个人不但能领到一碗有肉有蔬菜的粉条,还能领到一块烤羊肉,据说是用了一种新的香料,所以在炙烤的时候就散发出一种特殊的香气,引得人口水都要流下来。

人人都穿上了自己最好看的衣服,虽然基本上都是没染色的麻布,有些带颜色的还是去年抄家抄出来的二手货衣服,但至少都是整整齐齐的,补丁几乎没有,彼此看起来都很体面的样子。甚至一些年老孤寡的,本以为活不过上一个冬天的,也能打扮整齐了出来。

有些特别手巧的女人,还用带颜色的碎布头给自己的衣服镶了边,或做成花饰扎在头发上,看起来就更有节日的气氛了。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热闹啊……”老约翰今天难得地放下了他的木匠活儿,带着几个徒弟也来到了广场上。这次他也在自由民的名额里,等下要由管家当众宣布的,所以他也穿上了自己最体面的衣服——这一年他得到的奖赏可不少,这衣服是新麻布的,连一个补丁都没有呢。

徒弟们十分羡慕,但伯爵小姐说了,只要认真干活,都有成为自由民的机会,所以他们好好学手艺,迟早都能脱离奴隶身份。

当然,奴隶们最羡慕的还是劳拉,她可不只是成了自由民,还能分到一间房子!一间伯爵小姐许诺的,用砖建起来的房子!

虽然目前的砖都送去了边陲镇,青石城里还没有开始大量用砖建房,但奴隶们都听说了,那个砖跟石头差不多硬,加上水泥盖房子又快又方便,盖好的房子既不透风又不漏雨,还有取暖的烟道,就跟工坊和养济院一样,烧一把火做饭,整个屋子都会暖和起来呢。

哎哟,想当初胡安娜因为拖着这个女儿,想在奴隶们中间找个搭伙的男人都找不到,都嫌累赘。结果现在呢?好几个人悔得肠子都青了呀!只可惜后悔也没用了,人家已经成了自由民,还是伯爵小姐身边的红人,别说奴隶,就是平民里也没几个配得上了。

不过,劳拉羡慕不来,这神恩也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但学学老约翰或者卡玛,也一样能过上好日子。这么一想,就觉得日子有奔头了。

广场上的烤羊香味弥漫到每个角落的时候,陆希登上了广场的高台:“我的领民们——”

整个广场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她,听着她的话:“今年的丰收节,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丰收节!”

确实——底下种地的人们不由得都点起头来。前几年那哪叫丰收啊,没有牧师祈福,田里的麦穗和豆荚都是瘪瘪的,如果再生出些虫子,全家人下地都抓不过来,最后就更收不上多少粮食了。

那会儿的丰收节,谁也高兴不起来,嘴里吃着伯爵大人发的粥,心里还在发愁这个冬天要怎么过。哪儿跟现在一样,还有心思穿件最体面的衣服——不,那时候根本也没有体面的衣服可穿呀。

更不用说,今年哪家都有一两个进工坊干活的,还能额外赚些钱来贴补,这些日子陆陆续续来青石城的那些商人带来的货物,差不多哪家也能拿出钱来买那么一两样呢。

“这是第一个丰收节,但绝不会是最后一个丰收节……”伯爵小姐的声音还在广场上回荡,让每个人脸上都不由得露出了笑容,“明年,我们会有更多的收成,能赚到更多的钱,吃得更好,穿得更暖,这一切,靠我们的双手都挣得来!”

靠双手吗?有不少人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不靠牧师,不靠祈祷,不靠神明的垂怜,只靠自己的双手,就能挣到更好的生活吗?

在人群的边缘,安东尼沉默地望着高台上说话的人。

长云领确实已经不需要教会了。此刻,他再次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

即使已经想清楚了,此时此刻安东尼仍然觉得有些痛苦——老师让他留下来的时候,想到这一点了吗?

如果没想到——不,他觉得老师应该比他看得更长远,所以一定是想到了。但如果老师想到了这一点,又为什么把他留下来呢?是希望他依靠着伯爵小姐传授的这些“知识”,重新找到自己的路吗?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他根本找不到自己的路了。假如这一切都根本不需要神恩,不管是种田还是治疗,又或者是炼金或者别的什么,全都不需要神恩的话,那么神恩又从何而来呢?像劳拉和百丽儿那样的人反而能够觉醒,倒是他,似乎越是学习知识,就越没有了神恩存在的余地。

忽然响起的欢呼声把安东尼的思绪拉了回来,伯爵小姐不知道说了什么,广场中间已经有年轻人跳起了舞来。很简单的舞步,大家拉着手绕成圈子,一边喊着号子,一边踏脚前进。简单到了简陋的程度,却依然带起了欢乐的气氛,越来越多的圈子绕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进去。

看着这热情的场景,安东尼觉得自己又鼓起了劲——平民对于生活都充满了希望,他总不能现在就颓丧放弃吧,老师还在圣城等着他呢,他绝不能一事无成地去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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