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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拉起一支队伍起义

【再然后就是吕雉她爹买股,把年轻貌美的女儿嫁给刘邦,刘邦达成成家成就。

吕雉他爹买股倒是买中了,但可能他没看穿后来吕家人的结局,实力有限啊,但我还是挺想知道在,这光看眼睛真能看出天子之气?】

吕公:别说天子之气了,一家子都到咸阳,再不敢说什么能面相识人了。

人生中变数那么多,谁知道什么时候翻车呢?

【刘邦和吕雉还是过了几年安分温暖的日子,但他注定就是个不安分的人,骨子里就是追求各种刺激,不会安于平凡。

所以别人不愿意带民夫做徭役的任务他还挺乐意,主动接了想要顺带去咸阳见见世面。

从沛县到咸阳差不多一个月的行程,刘邦却是犹如鸟飞牢笼般自在,然后等他看到秦始皇的车驾路过,说出了那句“大丈夫当如是也”。

这算是始皇帝和汉高祖的第一次交集吧,虽然两个人一直都是刘邦单方面的交集。】

刘邦哼哼两声,果然,不说两句就不是天幕了。

不过他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

始皇帝相反,虽然当时刘邦心理可能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但结合对方以后的际遇,叫人心中不爽利。

【萧何对于刘邦常役咸阳的行为很不理解,毕竟带民夫这个活儿需要离家不说,路上很是辛苦,若是中间出了差错追责也严重,而且完成任务也没多大好处。

然后,在秦始皇驾崩前夕,都有着山雨欲来的趋势,鉴于刘邦以前对于带队的热情,他被安排带着刑徒去给始皇帝修陵墓。

听着都不安全,刘邦还没办法推辞,毕竟之前你那叫一个热衷啊,这次我这个县令叫你去倒是不乐意了。

按照正常的发展,显然就要出事了。

果然上路没多久,刑徒就开始陆陆续续逃亡,这种时候千万别问为什么不把他们抓回来,问就是没人。】

可不是没人嘛,若是有那么多也不至于要征调民夫啊。

萧何回忆起当时的不理解,还真没看出来那时他的大志向,只觉得不愧是乐于助人的刘季啊。

他的好人缘都怀疑是不是有这个的因素在。

毕竟有个主动揽活的刘季在,其他人需要带役的次数自然减少了。

【按照秦律规定,刑徒跑了一大半肯定得受罚,刘邦那会儿也没别的法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拿剩下的钱买了酒肉,好似吃了这顿饭散伙一般。

第二天干脆宣布他们要去哪就去哪,刑徒当场将刑具砸碎,还有十几个青壮年觉得刘邦义气啊,干脆就跟着他混了。

只能说刘邦选择的时机好,这会儿世道混乱,若是上报上去怕是都得被牵连,县令也没把事情闹大。

只是苦了刘邦的家里人,尤其是吕雉。

刘邦则是朝着‘东南有天子气’的芒、砀两山去了。

这件事还是始皇帝自己的锅,把望气者所说的这句话当真了,还靠着巡游来镇压,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始皇帝:“……”

望气者:这会儿没必要提我们吧?

他们可是有正规编制的,和方士还不一样。

【刘邦领着十几个青壮年在山间躲藏,他还有点底线,不至于就成为暴徒劫掠百姓,不知道是如何解决吃饭问题的。

而这边,吕雉把孩子托付给长辈倒是踏上了寻夫之路,刘邦啊,你真是啥都不记在心里啊。】

吕雉想到当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心理,也觉得真是喂了狗,还不如在家照顾女儿。

刘邦被提及过往,当初是对不起她,可现在也说不上这些了,俩人之间早已不是所谓的夫妻,不过是政治利益共同体罢了。

【吕雉是怎么找到刘邦的也是一个谜,夫妻俩是真的厉害。

找到人以后吕雉没有过多停留,只是后来多次往返于沛县和砀山送吃食和衣物,而且刘邦每次的地点都不准确,在山里变换来变换去,但偏偏吕雉每次都能找到他。

和刘邦起家的那些人后来那么拥护吕雉我觉得不是没有理由的。

这对夫妻不像是夫妻,可有些时候运道真是不可言说。

吕雉这么频繁的动作沛县的人又不是傻子,萧何和曹参俩人也知晓,而且沛县的青年,谁年轻的时候没做过一些热血沸腾的假设呢,对刘邦很感兴趣啊。】

他们所能接触到的贵人有限,偏偏身边有一个经历算得上惊心动魄的人在,可不就上心了。

这会儿还没崩乱看不出来,毕竟拖家带口的,可一旦乱起来,那么刘邦振臂一呼,沛县这里选择他的人就不会少。

【后面始皇帝去世,二世倒行逆施,陈胜吴广起义,一串接一串的事情发生,加上六国贵族都还没收拾完立马跳出来点火,那真是星星之火有燎原之势。

起义频发后,郡县自己先开始混乱,纷纷杀郡守、县令响应。

沛县这边的县令也有点小心思,萧何他们趁机将刘邦召回来。

只能说没脑子是真没脑子,刘邦手里有百八十号人,县城里还和萧何曹参等人交好,百姓里面也有点名声,把人弄回来想当刀,自己怕是都得成为第一个祭刀人。

没想明白就没想明白吧,偏偏他在半道上又想明白了,关闭城门想将人诛杀城门外,对着和刘邦交好的俩人也是要下杀手。

没辙,直接被嘎了。】

每次听到这里还是忍不住头昏脑胀,始皇帝决定等听完这次就把胡亥送去见祖宗。

别吃苦了,只要想到和他同处一片天下,就感觉呼吸都困难。

秦朝的列祖列宗:所以你干脆把他扔垃圾一样扔给我们?

【刘邦被拥护为领头人,刘邦这会儿倒是知道讲究些,但多次辞谢,终究挡不住父老乡亲的爱戴啊,成为了沛公。

刘邦野心真的挺大,起义其他人一开始茫然,或者只是想成为诸侯王,但刘邦他不同啊。

他搞的祭祀那叫一个严肃正式,带领父老乡亲们祭祀黄帝与蚩尤,又用牲畜的血涂在战旗和战鼓之上,起义的军旗也被定为红色。

短短时间内拉起三千人的起义兵,开始加入秦末起义的洪流中。】

三千人?

三千人的起兵最终便代秦为汉,始皇帝比听胡亥都要气人。

毕竟是看着秦朝彻底湮灭在洪流中,看着下一个王朝崛起,无异于杀人诛心。

六国余民:我们的心情也很糟糕,凭什么啊?

刘邦就骄傲自得多了,乃公就是如此天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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