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冬日小说网>新婚夜,植物人老公被我吓醒了>第100章 渣男渣女的渣行
阅读设置

设置X

第100章 渣男渣女的渣行

慕心冲到了那家门口,一眼就看到房子里面的情况。

只见丁彩玲的老公坐在一张陈旧的椅子上,他面前放着一个装着水的大水盆。

他的手里提溜着一个大概五六岁的小男孩,这男孩应该就是丁彩玲和他老公的儿子了。

小男孩身上湿|了,尤其是他的头,现在全湿漉漉的。

他一边惊恐的哭泣着边拼命的咳嗽着。

看他那样子,慕心猜测,小男孩的头,刚刚应该被丁彩玲的老公按进那个大水盆里过了。

慕心真没有想到,这丁彩玲的老公,渣的连基本人性都丧失了。

虎毒还不食子呢。

这男人,简直比她的养父还渣。

他养父只对她这个养女渣,对他的亲生儿子,宝贝的很呢。

而另一边的地上,丁彩玲正被一条绳子捆着扔在了地上。

她的旁边站着小三,那个小三的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和一支笔。

“快,快在那份文件上签字,否则我就把他的头再按到这水里去。”丁彩玲的老公威胁说。

小男孩一听,立即就惊恐的冲着丁彩玲大叫:“啊啊,妈妈,妈妈——”

丁彩玲看看儿子,又看看那份文件,然后哭着大骂:“混蛋,你还是人吗?你让我签了这份协议书,我和儿子以后住哪里?我跟他以后怎么生活啊。”

“协议上不是说了,我以后每月给你1000元,给你们租房子住吗?别废话,赶紧的把字给签了。否则,我这就把儿子的头往水里按。”

“混蛋,你还知道,他是你儿子啊。你竟然这样对他。混蛋,你给我1000元?那如果你以后不给我呢?我和儿子以后流落街头吗?”丁彩玲哭着质问。

“亲爱的,别跟她废话了。”

那个小三不耐烦的出主意说:

“你把孩子的头一直按在水里,不让他起来,我就不相信,她还会这样倔着不签字。”

这小三够狠,可丁彩玲的老公,手里提溜的毕竟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在犹豫着。

小三看他犹豫,就捂住她自己的肚子,冲丁彩玲的老公撒娇着:“亲爱的,我在这里呆太久,呆的都累的肚子疼了。哎呦,我肚子不舒服了,啊呦,我肚子里的宝宝啊,疼……”

丁彩玲的老公,看看丁彩玲,再看看小三,又看看手里的孩子。犹豫了几秒钟,还是听从了小三的话,就把手里的孩子往大水盆里按……

“住手!”

慕心及时的出口喝止道。

慕心刚刚一直站在门口,拿着手机拍摄着房子里面的情形。

她觉得,这个时候,把丁彩玲老公虐|待儿子和妻子的画面拍下来很重要。

现在看丁彩玲老公又要把孩子按进水里,她才从门口冲了进来制止。

听到慕心的一声喝令声,房子里面的几个人都立即转头往门口看来。

丁彩玲看到慕心,眼睛顿时一亮。

而丁彩玲老公和那个小三看到慕心后,立即脸色一变。

上次在路上,他们跟慕心“交手”过,还吃过大亏,自然也就记得慕心这人了。

“贱|人,刚刚你躲在洗手间,就是给这个女人打电话。”

小三看到慕心,开口大骂的同时,气急败坏的转身就要给丁彩玲一个巴掌。

“住手!”慕心再一次喝令。

可紧接着,她又说:

“你打,你打下去,我正好把你打她的行为拍摄下来。我跟你说,我刚刚已经报警了。警察来时,我正好把你打她的视频交给警察作为证据。”

“臭婆娘,谁让你管我们闲事的,谁让你又拍我们的视频的——”

丁彩玲老公大骂慕心的同时,放下手里的孩子,就往慕心冲了过去。

慕心快速的从包里掏出那个防狼喷雾器,威胁说:

“你再靠近一步,我这手里的药水就喷到你眼睛上去了。你想不想尝尝眼睛又痛又痒,睁都睁不开的感觉?”

“我跟你说,我这瓶药水早上刚刚喷了几个人,而这几个人现在还在医院里。”

“如果我是你,这个时候,赶紧的带着你的小三滚蛋。”

“免得,到时候你成为瞎子,你的小三不要你了。”

“还有,警察马上就要来了。如果不想让警察正好看到你虐|待伤害你老婆和儿子的行为,那就赶紧滚蛋。”

丁彩玲老公被慕心吓得站在了原地。

虽然不敢去伤害慕心,可也不甘心就这么走了。

慕心看他还不走,就又威胁说:

“还不快滚,好,那就等警察过来。我们正好以你犯了‘虐|待罪’向警察举报你。”

“胡说,我怎么犯‘虐|待罪’了?我们只是一家人在吵架。哪对夫妻不打架?哪个老子不教训儿子?”丁彩玲老公不屑的说。

他这说话的语气和态度,一眼就可以看出,他以前经常干“打骂老婆儿子”这种缺德事。

慕心的视线,下意识扫过丁彩玲和她的儿子。

此时他儿子正抱着丁彩玲无助的大哭着。而丁彩玲用她那被捆绑的手,轻轻的拍着她儿子的身体,嘴上温柔的安慰着:

“儿子,不用怕,不用怕,那个阿姨是来救我们的,我们不用怕了。”

慕心看着有些心酸,同时内心也有些心虚。

丁彩玲和她儿子此时把她看成“女英雄”。

而事实上,她还真帮不了他们多少忙。解决这事情,最终还是取决于丁彩玲的态度。

像这种家庭纠纷的处理,很多时候外人是没有办法参与的,更不能代替处理的。

就比如,她刚刚说的“虐|待罪”。

在我国《刑法》上,“虐|待罪”属于自诉案件。

所谓的自诉案件,就是指,必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根据《刑法》这项规定,她慕心,一个跟丁彩玲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的人,是不能代替丁彩玲去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

更何况,像要跟丁彩玲老公离婚、争夺财产之类的法律行为呢。

这事情,只有丁彩玲她自己强势起来,强大起来,跟她老公和小三斗,才能真正保护她和她儿子。

虽然,慕心知道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面对丁彩玲和她儿子那希冀的目光,她还是觉得自己得为他们干点什么。

至少,让丁彩玲的老公,不敢这样随便、随意的打骂虐|待丁彩玲和他们的儿子。

于是,她转过身,望着丁彩玲的老公。

上一章 下一章

足迹 目录 编辑本章 报错

随机推荐: 反穿之全能小厨娘传奇机师百战终成皇娇娇有空间:流放逃荒路上当团宠山海羿王纪重生俏媳妇神坑快穿:放开男神,让我来!宿主她抢了反派BOSS的剧本兔兔后娘前面飞,狼王爹爹后面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