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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脚步生风

十三岁的常依菱,在古代其实也不小了。都是可以定亲,再待字闺中几年就能嫁人的年龄了。

不像现代里的女孩子,十三岁还只是个初中生,或者才六年级。古代女子其实没有现代人想象的那样单纯,反而更加成熟和实际。

再加上常依菱平时,也看过一些佳人才子的话本。所以朦朦胧胧也懂一些男女之情这些事。

常依菱也是个藏不住心思的性子,这姑娘说话做事一直很直白。于是她直接大大咧咧说道:“二哥哥,你是不是看上这个姐姐啦?”

常墨胤的心思,就这样被四妹直接给拆穿,脸上忍不住微微有些发热。

但是作为常家的掌权人,一直进退有度、胸有城府的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

常墨胤没否认也没承认,而是换个话题说道:“看看你个小姑娘,是在哪知道这些东西的。怎么好意思说这种话?小心我跟娘说。”

常依菱闻言,吐了吐舌。她娇蛮地“哼”了一声后,又做了个鬼脸。似是不太服气。

但常依菱后面也没再说什么了。这可是在讲究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姑娘家的,也确实不能说太多这种话,会让人看轻的。

常墨胤一边看似责怪常依菱,一边偷偷看向林锦月这边的反应。想知道林锦月是怎么个表现。

如果对自己也有意,听到四妹这样说话,应该会有所反应吧?比如害羞什么的。

没想到让他失望地是,林锦月脸上并没有任何反应。脸上神色一直淡淡的,说不上开心,更谈不上害羞。

林锦月眼见着俩兄妹这样互相调侃,都感觉他们还真是对活宝。她也不想把自己时间再耗在他们身上了。

思忖了一下,莫川霖应该还在找自己。到现在还找不到她,估计也是正着急呢。

现在天色黑了,她自知不能一直在这耗下去。她还不知道莫川霖在哪里呢。只不过,这个时间人已经慢慢少了,应该能好找一些。

活宝常墨胤不知道林锦月想的什么。若是知道林锦月这样想他的,竟然觉得他是个活宝,他估计心里怄死了。

自己刻意去营造出的大方人设,竟然在自己很有好感的姑娘面前,变成了个活宝。常墨胤一直在外面保持的披荆斩棘、雷厉风行手段的形象,直接在林锦月面前就这样轰然崩塌了。

林锦月不想再和这两个人多掰扯,于是她扯出一个象征性的礼貌微笑,开口说道:“交个朋友可以,但是公子你给我买这些簪子,那就大可不必了。”

几支发簪而已,自己又不是买不起。自己现在手上的银子,也能盘下这个摊铺,但是并没有什么意义。

至于说,要是真的让这个财大气粗的常墨胤,把整个发簪铺盘下来给她。她也是没这么大的脸,收这样贵重的礼物。

再说了,自己和他也不熟啊。

林锦月有些着急,莫川霖到现在还没见着人影。她四处张望了一下,也没再挑选面前的摊铺上的发簪。

当然,她也没再管眼前的这两个人,她眼里的活宝兄妹。抬脚就要离开这里,去寻莫川霖。

常墨胤没想到的是,林锦月居然就这样走了。一根簪子也没有要。看来她确实很独特,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啊。

不禁感叹自己眼光确实高,自己看上的女子品质都不一样。不贪图便宜,十分有主见。

“这位姑娘,你先别急着走啊!”常墨胤想要买根簪子,直接送给林锦月作为见面礼。

这样也好和她认识一下,但是又不知道她喜欢哪根。所以,她会喜欢哪根簪子呢?

常墨胤随后灵机一动,看向了自己妹妹手上抓着的,那根林锦月本来先看上的发簪。

这根发簪在花灯散发出的光照耀下,流转着莹润的光泽。虽然用的都是碎玉,但确实是好看。

他迅速拿走常依菱手上的簪子,扔了块银子给自家妹妹。然后脚步生风,直接就去追林锦月了。

他知道林锦月看不上他要送她的发簪,于是抓起她一开始就想要的那根花簪,朝她追了过去。也没管自己四妹同没同意。

只留下常依菱一人,手上急忙拿好常墨胤塞给她的银两,呆呆地看着常墨胤背影逐渐远去。

常依菱:......所以,难道这就是有了喜欢的女人,就忘了自己妹妹吗?

她好像明白那句古话了,娶了媳妇忘了娘。莫非自己长大了,也会像那句古话说的那样,女大不中留吗?

常依菱可谓是风中凌乱。她从未见过她二哥这样过。她曾经都差点以为自己哥哥,其实是那种龙阳之癖的人呢。

这件事刷新了常依菱对自己二哥的认知。还是这个女子魅力真是大啊......连自己二哥这样的人,都能让他迷恋?

林锦月确实也是魅力大,上辈子这辈子都是长得很漂亮。在加上自己曾经在现代学过礼仪课和乐器,在人群里显得就气质十分出众。

不光是林锦月魅力大,她其实是正好是那种御姐范,就是常墨胤喜欢的风格。

林锦月在现代里,就是能力极强,又能说会干的霸道女总裁。身上自有一股御姐的气质。

林锦月想四处找一找莫川霖,但是打算先回到两人走丢的地方,自己看看他在不在那边。

于是脚步生风,朝那边快速走过去。

其实林锦月走路这么快,是有原因的。她不只是为了着急找莫川霖,她其实是在现代里就一直这样,因为作为家族企业的酒店总裁,她是管理者,所以她十分尽心尽责。

因为尽心尽责,平时酒店里的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事务,很多都是她自己一手操办的。就算自己不亲手操办,但是大部分事情,也都是由自己亲自监督过目一下。

这样一来,她眼皮子底下都没有人敢动歪心思了。

但是也因为她这样亲力亲为的话,她平时就会十分忙碌。于是十分赶时间,平时会做什么都脚步飞快,争分夺秒。

但是在林锦月这样做的成果也颇丰,她在二三线的城市,经营管理酒店的纯收益,竟然赶上超过了京城的营业额。

本来魏正礼觉得她一个姑娘家,还经营一个小酒馆,会十分劳累。还有些担心她,告诉她魏家可以养得起林锦月。

可是见到林锦月的赚钱能力,简直让魏正礼吃惊至极!但是他怎么会知道,林锦月是穿越来的女总裁呢?

他也只当是自己这个外甥女,天生有经商天赋罢了。

让常墨胤没想到的是,林锦月看着倒是娇小玲珑,走起路来可谓是飞快。简直是脚步生风。

他几乎都快看不到她人影了。可是他仍然坚持追着,他不想错过这个他好不容易能喜欢上的女子。

他甚至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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