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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七十九章 太平谷劫匪被屠;布衣巷狗子受伤

东方旭日初升,一缕紫芒划破天际,风麟便早起收拾了一番,随后便带着满满的收获和喜悦,朝着青木城的方向启程了。

离开黑风山,大概走了三十里路,风麟来到一处叫“太平谷”的地方。

名为“太平谷”,其实并不太平,真正“太平”的,是路。

因为这里道路宽阔、平整,所以叫“太平谷”。

只是,路虽好走,却比较蜿蜒,两边常有百丈高的岩壁,也有弯折崎岖的分叉小路。

那些小路是延伸到哪里的,风麟不知。

但他知道,这些地方可都是打劫最好的埋伏地点。

听狗子说,出城的人,不管去哪里打猎的人,出去时都不会遭遇打劫,但返程时,却都要交“过路钱”,也就是被打劫。

肯舍得花钱,能留下命;若是自命不凡,想跟人干一架,估计最后都得身首异处。

他还嘱咐风麟,若是真的遇到他们,就把东西分一半——这是规矩。

毕竟都靠打劫过活,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真的动手杀人。

所以,走进太平谷,风麟的心也提了起来。

在黑风山度过了七天,风麟的肉身力量也恢复了一些,但没个对比,他还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实力。

瞥了眼身后扛着的二百多斤鹿肉,一想着要分出去一半儿,风麟就有些心疼。

一斤鹿肉,50灵石,一百斤就是五千。

五千灵石,在青木城可是能买不少草药的,用这些草药再配制成药液,利润可是会翻好几倍的。

太平谷的这一段路,足有三十多里长。

以风麟如今的体力,若是全力跑过去,大概也就盏茶时间即可。

可是他怕有埋伏啊!

能够明目张胆打劫的,实力肯定不弱。

以风麟的推断,他们肯定要比那个“耗子尾汁”少女厉害许多。

从当时那少女的速度上看,对方即便没有跨入通玄境,恐怕距离也不远了。

打猎的猎户若是都有那些本事,敢打劫的,就更不用说了。

这样一对比,风麟想要反抗的心,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心里想明白了,也就坦然了。

左右都要挨一刀,他也认了!

平安就好!

如此想着,脚下的步子,不知不觉便快了几分。

走着走着,风麟似乎听到了打斗的声音,这让他神经一紧。

“我擦!”

“干上了!?”

眉头微微一蹙,风麟心底暗道一句,虽然有几分好奇,但风麟终究还是没敢继续往前走。

风麟如果没记错,几百米前,就是一个“m”形的拐弯。

那里也是最容易被打劫的地方。

想来,战斗就是在那里发生的。

如果不是实力没有恢复,风麟还真想惩恶扬善,现如今他只能自保。

回头望了望,风麟找了一处能遮身的岩壁,藏了起来。

没办法,身后的路,恰巧就是为数不多的直路,将近十里。

两边又都是陡峭的石壁,他根本没处躲。

只希望,他们别打着打着跑出来殃及池鱼,否则风麟就要哭了!

仅仅两分多钟,里面的打斗声便停了。

风麟又等了盏茶时间,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便尝试着要过去看看。

他总不能一直在这里等着。

打劫的若是赢了还好,他们有了收获,自然就走了。

可若是打劫的被打死了,万一再来一波,他这个“耳击证人”恐怕就要被抓走了!

说实话,青木城有四个城门,便有四个出城的方向。

四条官路,陆陆续续又延伸出十几个方向。

风麟走的这条路,若是按级别归类,就是最低级的那一条,所以,这条路上的猎户并不多。

他想等人组队一起,怕是有些难了。

没见他在黑风山七天,都没遇到什么人么?

思索片刻,风麟便走了出去。

来到拐弯处,风麟的两只耳朵都竖了起来,听了半天没听到一点儿声音,便带着几分好奇,小心翼翼地把身子挪了出去。

目光露出石壁,眼前的一幕,瞬间把风麟吓得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儿。

只见数十米外,二十多具身穿兽皮的尸体,倒成一片。

一颗颗带着面具的头颅,滚得到处都是。

论杀人,天上地下,恐怕没谁比他杀得多。

可现在是在哪里?

他是什么实力?

人的勇气,跟自身实力是成正比的。

别跟我说,什么勇者无畏,都他妈是骗人的。

风麟现在就喉咙发干,腿都有些软了!

很显然,这一次,是劫匪输了,输得很彻底!

深深吐了口气,风麟挑着没有鲜血的地方,迅速逃离了现场。

他是真的不敢在这里拖延时间。

不管被谁发现,他都要倒霉。

离开案发现场,风麟的速度便越来越快。

用了不到盏茶时间,便一口气跑完了剩下的十几里路。

刚出山谷,山风一吹,风麟的背后便是一凉。

抹了抹额头的汗水,没有任何歇息,风麟便继续赶路。

眼见离青木城越来越近,风麟心里踏实了不少。

在城门处验明了身份,风麟便朝着一家肉铺走了过去。

卖了一百五十斤鹿肉,得了7500灵石。

买了一口铁锅,又置办了一些零零散散的物拾,风麟便拎着剩下的五十多斤鹿肉,朝着城东的“布衣巷”走了过去。

布衣巷,就是小乞丐狗子居住的地方,也是青木城的贫民区。

一走进两米多宽的巷子,各种难闻的气味儿便一股脑儿涌了过来,顿时熏得风麟一阵干呕。

常言道“久居兰室不闻其香,久居鲍市不闻其臭”。

想来,之前在这里待得太久,嗅觉早就适应了,便也没觉得多么不舒服。

如今,风麟在外多日,突然回来,却有些受不了了!

“得赶紧挣钱,置处宅子!”

风麟心里暗自想着,强忍着胃部的不适,快步朝着巷子深处走去。

由于是下午,布衣巷里的乞丐倒是不多。

狗子住的地方,在巷子的最深处,那里也是最破的。

分别了七八天,对于这个小救命恩人,风麟还是多少有些想念的。

更多的,其实还是心疼。

风麟毕竟也是做父亲的人,看着十几岁的少年就成了乞丐,他的心里多少是有些不舒服的。

想着想着,风麟便回到了住处。

踏进破烂的宅门,扫了一眼空荡荡的院子,又看了看没有门的卧室,没有看到狗子的身影。

“不是给了他三百灵石么?”

“又出去乞讨了?”

心里稍微有些疑惑,风麟也没有多么担心。

一个当了不知多久乞丐的孩子,应该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否则也活不到现在了。

想着给狗子一个惊喜,风麟便准备给狗子炖一锅鹿肉。

常年不食肉,烤肉虽香,估计狗子的肠胃也受不了。

院子里破烂的木材不少,风麟倒省了外出寻找柴火了。

半个时辰之后,铁锅里鹿肉的香味儿,便驱散了院子里难闻的气味儿。

“快来,有肉!”

忽然间,风麟看到一个贼头贼脑的汉子,在围墙外露出一个脑袋,随后便是大声喊了一嗓子。

风麟闻言,瞬间一愣。

紧接着,趿拉趿拉的脚步声,就充满了巷子,随后就是一群脏兮兮的身影,翻墙的翻墙,挤门的挤门。

风麟有些傻眼了!

想着要把他们赶出去,可怜悯之心泛滥,风麟也就忍着了。

眼疾手快地捞了两大块儿肉出来,风麟一个闪身躲开了众人的拥挤,也就不管了!

微微叹了口气,忽然间,门口倒下了一个身影。

风麟定睛一看,竟然是狗子!

手臂和脸颊上那血淋淋的血痕,看得风麟心底一痛,胸中怒火中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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