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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知道我为什么是辣手追魂么?

第191章知道我为什么是辣手追魂么?

展红绫是想成为捕快的。

如果没有这份心思,当初也不会追逐白展堂三千里,追逐一千是怄气,追逐两千是责任,追逐三千是真心。

温室长大的大小姐,在初出茅庐毫无经验的情况下,不辞劳苦追逐“穷凶极恶”的“江洋大盗”三千余里。

如果没有发自内心的祈愿、真心实意的喜欢,是不可能支撑下去的。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事者不如乐之者,当年的展红绫,很明显属于是乐之者,这点任凭是谁也无法否认。

转折出现在加入六扇门那一刻。

在家里会受到各种关照,加入六扇门后,家族关系只能保证两件事。

一、活着,不会被盗匪杀死;

二、留职,不会被衙门开革。

别的关照,全都没有。

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本事。

有本事就能得到重用。

没本事就被调到闲职。

不是没给过机会,但展红绫的表现实在是太差,郭不敬不可能一直派人给她收拾烂摊子,只能让她去刷脸。

展家对此非常满意。

刷脸虽然没什么实际的功劳,但名气非常大,传出去很威风,而且不会遭遇到危险,属于钱多事少离家近。

这种职务,对于躺平的人而言,是梦寐以求的福利,做梦都追着要。

对于想建功立业的展红绫而言,不免有些失落,想要办几件案子,又怕办得不够圆满,被沈炼给看了笑话。

展红绫不是傻子,知道在六扇门捕快眼中,她只不过是个青瓷花瓶。

看着好看,价值昂贵,危险易碎。

需要的时候,就高高的摆出来,放在花团锦簇的展台上尽情展示。

不需要的时候,就小心收起来,放在宝库深处的箱子里保证安全。

展红绫不想这样。

她想办案子,又怕办砸了,彻底坐实花瓶之名,永生永世不得翻身。

这是种很矛盾的心思。

甚至比与佟湘玉的矛盾更大。

因为这是她从记事时开始,便在追求的事业,她绝对不甘心放弃。

不甘心又能如何?

能力不是喊出来的。

是做出来的。

钱压奴婢手,艺压当行人。

六扇门内部讲究人情,纵横江湖的江洋大盗,多是穷凶极恶之辈,他们不在乎人情,他们只在乎刀够不够快。

沈炼够利、够快、够狠,所以江湖人惧怕沈炼,六扇门敬重沈炼。

展红绫想要得到尊重,想要成为能去办案的捕快,只有一个办法。

干脆利落的办几件大案,把结案报告拍在郭不敬的桌子上,郭不敬就算想让她作文职,怕也有人会因此不服。

所以,案子来了,做不做?

不做!

那就是从内心深处承认失败。

做!

那就必须干脆利落,一丝不苟。

尤其沈炼恰好在七侠镇,必须让沈炼挑不出毛病,必须让风四娘称赞。

……

吕秀才的赏银被偷了。

一百两银子。

对于七侠镇大多数百姓而言,这是辛辛苦苦攒一辈子,才能攒到的钱。

就算是同福客栈的伙计,至少也需要四十年时光,才可以攒够一百两。

相对于六扇门而言,这是小的不能更小的案子,但在七侠镇这种地方,纹银百两绝对算是大案中的大案。

根据秀才的口供。

有人从背后打他的头,把他给敲晕了过去,等到吕秀才醒来的时候,藏在炕洞中的银子,已经消失无踪。

前后时间,约莫半炷香。

根据现场痕迹,敲晕吕秀才的武器是屋内的板凳,再加上此人熟悉吕秀才藏钱位置,很显然是熟人作案。

犯人就在同福客栈之内!

客栈内六个人,谁是盗贼?

佟掌柜,二十七岁,望门寡妇,本是龙门镖局大小姐,为人热情,很擅长讲道理,同时很抠门、很执拗;

白跑堂,二十五岁,职业盗贼,大名鼎鼎的盗圣,虽然已经金盆洗手,但重金在前,很有可能重蹈覆辙;

郭杂役,二十岁,郭家大小姐,自幼想要成为侠客,由于肆意妄为,欠了一笔巨款,目前正在打工还债;

李厨子,二十六岁,曾在黄鹤楼当过洗碗工,厨艺在本地属于上等,家里有瞎眼老娘,想要娶个好媳妇;

莫学生,十三岁,衡山派掌门,爱吃糖葫芦的熊孩子,无法无天,对于钱财没有概念,最擅长撒娇任性;

吕账房,二十四岁,关中大侠,曾经的七侠镇神童,有秀才功名,想要参加下一届科举,希望考中举人;

侦探,展红绫,展家二小姐,江湖奇侠“无情碧剑”展白的后人,自幼想成为捕快,熟读《缉盗指南》;

见证人:沈炼、风四娘;

吉祥物:上官雪儿。

“请展捕头查案。”

沈炼做了个“请”的手势,同时在心中默念几句记忆中的台词。

“请开始首轮搜证!”

“请开始次轮搜证!”

“请侦探投票!”

“请大家分别投票!”

“投票选出的犯人是……”

“这个案子真正的凶手是……”

真是好有回忆的感觉啊!

展红绫看向沈炼。

沈炼的眼神瞬间变得凌厉。

壮硕的身子站的笔直,好似一座巍峨的高山,杀戮千百的血煞之气,快速散溢出来,弥漫整个同福客栈。

一瞬之间,整个客栈,都好似冷了三四度,甚至能够嗅到血腥味。

光芒内敛的眼睛迸射出杀意,面容冷肃的如同冰川,似乎随时都可能崩裂开来,把眼前一切碾压成肉酱。

最让展红绫感到心惊肉跳的,是沈炼微微翘起的嘴角,绝对没有一丝一毫的笑容,只有看待猎物的讥嘲。

目光对视的刹那,展红绫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闾直冲天灵,不由得冒出了冷汗,手脚忍不住微微颤抖。

展红绫壮起胆子问道:“沈捕头,你是来帮忙的,还是来看笑话?”

沈炼面无表情的回答:“你觉得哪种情况压力更大,就是哪一种。”

“你凭什么看不起我?”

“错错错!大错特错,我并没有看不起伱,我只是在给你压力,这是缉盗指南上面,没有记录的第一课。”

“什么意思?”

“你觉得我很有压力?你觉得这算是压力么?难道我会杀死你?难道我会为难你?难道我会捏碎你的骨头?

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压力?

我来告诉你!

停尸房里鲜血淋漓的尸体,上面有盗匪砍过的数十刀痕,腥臭扑鼻;

<divclass="contentadv">房梁上悬挂的大家闺秀,她被采花大盗凌辱,羞愤之下,上吊自杀;

树林里眼神空荡荡的骷髅,被野兽啃啮过的白骨,那具白骨代表一个家庭的破碎,是叶二娘犯下的罪孽;

有没有感觉到压力?

这只是最初级的,每个六扇门捕快都经历过,只不过是家常便饭。

真正的大菜,是尸体旁边,哭天喊地的家属,是他们嘶哑的喉咙,是他们斑白的头发,是他们跪地恳求。

如果你不能破案,你就会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眼神,从希望到失望,从失望到绝望,从绝望到麻木……

看过那种眼神么?

我看过。

就像是死了十天的鱼的眼睛,就像最拙劣的画家,潦草随意的画作。

相比于这些,我的这些嘲笑,连开胃小菜都算不上,如果你连开胃小菜都吃不下去,怎么能去吃大餐呢?

你知道为何有人看不起你么?

不是因为你没能成功办案,而是你在失败之后,说出最拙劣的借口。

办案,不讲直觉,只讲证据。

查找线索,推理分析,找寻证据,验证推理,多番求证,确认真相,用决定性的证据,粉碎所有人的质疑。

这是你应该做的事。

展捕头,请!”

展红绫听得浑身颤抖。

沈炼的话很有威慑,就好似一道惊雷闪电,劈开她脆弱的外壳,直达她柔软的内心,直达她童年时的祈愿。

“你说的这些你都见过?”

“亲眼目睹,亲耳所闻。”

“然后呢?”

“然后我就成了辣手追魂!”

沈炼递过去一个小葫芦:“这是能够安神的灵药,喝下这个,你将会有半个时辰的时间,查证这件案子。”

“为什么是半个时辰?”

“因为吕秀才答允修建河堤,这笔钱是工人们的血汗钱,大概再过半个时辰时间,就会有人来讨要工钱。”

沈炼退后数步,站在了墙角。

展红绫的目光变得严肃。

她感觉到了压力。

这个压力刚好卡在她的底线。

既不会太大,也不会太小。

大不了自己出钱就是了。

开封展家二小姐,不缺钱!

这次能够自己掏钱,下次呢?

不是每个案子都能掏钱解决,但每个案子对于当事人都很沉重。

“从推理的角度来分析,首先排除佟掌柜,她虽然有些抠门,但不会贪别人的血汗钱,案发的时候,佟掌柜在房间里绣花,绣花针还在头发上。”

绣花针抹头发并不是奇葩,反而非常的正常,一方面是方便取用,另一方面是用头油润滑,减少摩擦力。

佟湘玉虽是大家族出身,却也不是什么娇花,做了老板之后,更是能省一点则省一点,熟悉这种小窍门。

“好!说得好!”

白展堂叫了一声好。

沈炼的话是压力,让展红绫不敢糊弄事儿,白展堂的鼓励是动力,让她有勇气继续分析,而不是畏首畏尾。

“其次排除的是郭大小姐,她的家教不允许她偷盗,就算真的有需要,可以向沈捕头或者风女侠借钱。”

“这是推理,不是证据。”

“证据就是,她的手很干净。

吕秀才把钱藏在炕洞里面,假如郭大小姐是贼,必须要在最短时间内,盗取银两,洗净双手,藏好银两。

客栈里面人来人往,郭大小姐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所以可以排出她。

暂时排除她!”

展红绫严谨的加了“暂时”,随后看向李大嘴:“不是你做的。”

李大嘴道:“为什么?”

展红绫道:“因为对面的酒楼生意越来越好,抢走了你们的生意,你在佟掌柜的命令下,正在研究新菜。

你白天需要炒菜做饭,晚上还要钻研新菜品,为了多睡一会儿,在厨房搭了个床铺,你一直都在厨房。”

李大嘴争辩道:“我就不能半途离开一小会儿么?这有什么难的?”

展红绫道:“案发的时候,外面的食客点了一道熘肝尖,这是一道讲究火候的菜品,你不可能离开厨房。”

白展堂鼓励道:“继续。”

展红绫分析道:“以能力而言,白展堂的嫌疑最大,但巧的是,案发那段时间,他和我在一起,没有嫌疑。”

佟湘玉瞪了白展堂一眼。

白展堂赶忙祸水东引:“难道钱是小贝偷的,你有什么证据么?”

展红绫道:“不是。”

“为什么不是?证据呢?”

“莫小贝的手是湿润的,很明显刚刚洗过手,袖口有污垢,很像从炕洞偷钱的时候蹭到的,而且她会武功。

虽然年纪幼小,但以她的根基,足以打昏吕秀才,同样是因为幼小,她气力不足,吕秀才很快便清醒过来。

另外,她贪吃,爱玩,对银钱没什么概念,对偷钱也不会太过在意。

从各个方面来看,她都有嫌疑。

但她确实是清白的。

她洗过手,是因为玩过泥巴,袖口的污垢不是来自于炕洞,而是来自于西凉河边的污泥,她刚刚从河边回来。

这一点,略有湿润的鞋子,还有裤脚沾着的苍耳,都可以算是证据。

根据我的了解,莫小贝平日最喜欢的就是做泥人,但佟掌柜不允许,只能偷偷去河边,玩完了再清洗痕迹。

综上所述,不是小贝做的。”

展红绫越来越有信心,分析也越来越大胆:“排除一切不可能,余下的那个无论多奇葩,都是最终答案。”

“什么意思?”

“偷钱的其实就是吕秀才,他这是在监守自盗,我说的没错吧!”

吕秀才辩解道:“我怎么可能会偷自己的钱?这有什么好处?证据呢?你把银子都找到,才算是证据!”

展红绫笑道:“偷钱不是目的,藏钱才是,树大招风,你是关中大侠,并且身怀巨款,如果有人找你借钱,你明知他不可能还,却也不得不借。

至于钱藏在哪里,当然是在没有人关注的地方,比如你的书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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