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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谈笑间,仙子落凡尘

第506章谈笑间,仙子落凡尘

沈炼拖着疲惫的身子返回馆驿。

与一群不认识的、文绉绉的、古板迂腐的老家伙斗智斗勇,绝对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沈炼只觉得浑身疲惫。

在吃饭的过程中,沈炼无数次想要把桌子掀起来,拍在他们的脸上。

只不过他们虽然又酸又腐又古板又贪婪又狡诈,但没有实质证据,证明他们作奸犯科,沈炼不能违背底线。

某些事情可以由着性子胡来。

某些事情不可以。

当然,如果查到这些老家伙,背地里做见不得人的勾当,沈炼肯定会让他们好看,呃,太子会让他们好看。

沈炼的房间被靳冰云霸占了,沈炼在禽兽和禽兽不如的角逐中,勇敢的选择了禽兽不如,换了另外的房间。

反正馆驿有很多房间。

唯一有些别扭的,便是大黄狗守在靳冰云房门口,沈炼彻底独守空房。

连条狗都没有!

翌日清晨,沈炼起床晨练。

无论武功到了何等境地,晨练的习惯是改不了的,这个习惯,沈炼前前后后坚持二十年,早已深入骨髓。

往常晨练都是打太极,最近数月苦修姜老道传授的修身养性秘法,习惯性的做出各种健身动作,比如:

两臂曲肘,徐徐平举至胸前,成抱球势,屈腕立掌,指头向上,掌心相对,肩、肘、腕处在同一平面上。

口诀:立身期正直,环拱手当胸,气定神皆敛,心澄貌亦恭。

接下来则是:

两足分开,与肩同宽,足掌踏实,两膝微松,两手自胸前徐徐外展,至两侧平举,立掌,掌心向外,吸气时胸部扩张,臂向后挺,呼气时指尖内翘。

口诀:足指挂地,两手平开,心平气静,目瞪口呆。

没错,口诀就是“目瞪口呆”。

在武功秘诀中,这个词汇并不是表示震惊,而是类似于“无心”状态。

尤其是对于炼神秘法而言,这种状态极为重要,类似于深层入定,很多时候能自然而然进入天人合一状态。

孙悟空叫猪八戒“呆子”,并不是嘲讽猪八戒呆傻,而是表示猪八戒能从另外的角度观察世界,简而言之就是很厉害的状态,绝对不是拧眉瞪眼。

所以说啊,练武就是需要学习。

如果这卷秘籍,落入陈玄风梅超风那种文盲手中,肯定会给练歪了。

沈炼安静的做着各种动作。

举手投足无不是浑然天成,带有让人迷醉的美感,追寻天道的人,视角往往和常人不同,更能发现美感。

同样的,这些人内心敏感,很容易发生感怀,感叹伤春悲秋,内心潜藏着深深的郁气,也不太在乎生死。

比如隋唐时期的石青璇。

又比如刚刚起床的靳冰云。

慈航静斋走苦修之路,对于物质的需求极低,早睡早起,过午不食。

靳冰云虽然喝了两杯酒,但肯定不会以此为由赖床,起床很早,没想到她起床的时候,沈炼已经开始晨练。

靳冰云在魔师宫的时候,看过沈炼的完整资料,知道沈炼的爱好。

比如沈炼喜欢玉足。

比如沈炼每天早晨必须晨练。

比如沈炼晨练的时候从不背人,任凭观看,甚至会带着丫鬟仆役晨练。

靳冰云痴痴地看着沈炼。

她这么敏感的人,当然能感受到沈炼举手投足的美感,同时暗暗感叹,魔师宫情报有误,沈炼非常君子。

昨晚靳冰云喝醉了,却仍旧保留几分意识,她做好了一切准备,没想到沈炼根本没碰她,而是用纯阳罡气把她放到床榻上,随后让黄犬守着门。

根据魔师宫搜集的情报,沈炼在某些方面并不君子,尤其是女色方面。

这个情报很显然是错的。

沈炼多数情况下很温和,很温暖,柔柔的纯阳罡气,比春风更加和煦。

回忆着昨晚的大胆,以及那种温暖轻柔的感觉,靳冰云略有些羞涩,自己怎么变成这样?难道是魔种影响?

“冰云,早餐喜欢吃什么?”

“慈航静斋讲求苦修,向来都是清粥小菜,对于食物从来不挑剔。”

“苦修也该有个度才对,人不是冷冰冰的石头,都有七情六欲,如果连口腹之欲都戒掉,未免太过无情。”

“侯爷喜欢口腹之欲?”

“我是炼体高手,气血旺盛,每天必须补充大量食物,才能保持体力,我不怎么挑食,但饭食必须有肉。”

“喝粥呢?”

“瘦肉粥、鸡肉粥、虾仁粥,如果早餐的米粥没有肉,那就肯定要有肉包子或者肉饼,又或者火烧夹肉。”

沈炼是非常虔诚的肉食动物。

菜饭的味道可以稍差,但每顿饭都要有荤腥,吃素当然也可以,但只能偶尔吃几顿,九成九的饭食要吃肉。

一天五顿饭,顿顿要有肉。

靳冰云笑道:“侯爷,如果有人想要对付你,能不能绝你的粮道?”

沈炼摇了摇头:“那个时候,你就会发现,我不仅是老虎,还是骆驼,就算饿我十天半月,也没有影响。”

说话功夫,丫鬟把早餐抬过来。

靳冰云是小鸟胃,随随便便喝碗粥吃点咸菜就行,沈炼是鲸鱼胃,一个侍女拿不动,必须三四个侍女抬来。

在靳冰云惊骇的目光中,沈炼用彬彬有礼的姿态,难以想象的速度,把食物尽数送入腹中,喝了两杯豆浆,把肚子彻底填满,沈炼决定出门逛街。

“冰云,我想请伱同游长安。”

这个要求并不算冒昧。

慈航静斋传人,历来有与当世天才人物把臂同游的爱好,师妃暄把这套玩的炉火纯青,言静庵更是登峰造极。

靳冰云当然不会拒绝。

她在思索一个问题,既然沈炼知道她怀有歹意,为何还要留下她呢?

沈炼也在思索一个问题,如果把自己换成风行烈,靳冰云会愧疚么?

这份愧疚是诚于人,还是诚于心?

沈炼晃了晃脑袋,把这个无聊的问题甩在脑后,人都已经来了,想这些还有什么意义?不如等待庞斑来袭。

沈炼非常想知道,如果自己把西域掀起来,西域高手一拥而上,再加上史艳文和李寻欢,庞斑能不能撑住?

两人缓步走在长安街头。

曾经的长安经过连年战火,早就已经被毁坏,如今的长安城,是秦王朱樉重新修建的,由于封号是“秦王”,重修长安时,采取的是李唐的形制。

长安郭城共有南北十一条大街和东西十四条大街,纵横交错的把郭城内部划分为一百一十坊,好似棋盘一般。

贯穿城门的三条南北向大街和三条东西向大街,构成长安城交通主干。

其中以朱雀大街最为宽敞,阔达四十丈,余者虽不及朱雀大街宽阔,却也是一等一的豪华街市,车水马龙。

<divclass="contentadv">除朱雀大街外,最著名就是位于长安城东南和西南的都会市和利人市。

两市各占两坊之地,各有四街。

四条街交叉成“井”字形布局,把整个市界划为九区,每区四面临街。

两市为长安最热闹的地方,酒楼食肆通宵营业,歌舞升平,繁华至极。

为防止积水,城内主要大街两旁均设有排水沟,宽若小川,在路口水沟交汇处,又均铺架各式各样的石桥。

沈炼和靳冰云就在石桥上。

这座桥名为“跃马”,是朱樉仿照隋唐时期的跃马桥建造的,除了没有杨公宝库入口,别的近乎一模一样。

跃马桥尽头有家烧腊铺子,大厨的手艺非常好,隔着一座大桥,沈炼便嗅到了香气,准备去品尝烧鸭烧鹅。

铺子名叫“麦老广”,店老板的名字也叫麦老广,他还兼任厨师、账房、跑堂、杂役,铺子只有他一人。

这家铺子的生意非常好,完全可以雇个伙计,或者娶个老板娘。

很多媒婆看上这个老光棍,打算给他介绍几个四十来岁的寡妇。

麦老广却坚定的拒绝。

他不需要老板娘,也不需要老伴。

所以他的铺子除了烧腊和白粥,什么都没有,想喝酒要去别处买。

由于他的烧腊做的实在太好,周围开了两个小酒铺,酒铺靠着麦老广维持生计,每月都能有些盈余,因此麦老广去酒铺喝酒,他们从来都不收钱。

让人觉得惊诧的是,麦老广并没有占他们的便宜,很少去酒铺喝酒。

他喜欢把酒买回来,就着卖剩下的鸡头鸭脚鹅屁股,享受安宁的夜晚。

老实,本分,却又孤僻、怪异。

麦老广是去年搬过来的,很快便成为跃马桥一处小景点,每天来此吃烧鸭的多不胜数,已经排起了长队。

沈炼笑道:“没想到长安竟然有正宗的广式烧腊,咱们去尝尝,他这里做的最好的是烧鸭,烧鹅稍逊。”

靳冰云奇道:“你怎么知道?”

“用鼻子嗅出来的。”

沈炼没有插队的想法,因为排队也是一种乐趣,等待的越久,烧鸭吃到嘴里的时候,那种感觉就会越香。

靳冰云没吃过烧鸭。

因为她吃素。

不过沈炼如此有兴致,她不想拒绝沈炼的好意,反正这里有白粥。

她喝白粥就足够了。

过不多时,烧鸭摆上了桌。

沈炼指了指烧鸭:“知道吃烧鸭应该先吃什么吗?当然是先吃皮。”

靳冰云道:“吃皮?”

“吃肘子也是如此。”

“你对吃还真是有研究。”

“这是我的爱好之一。”

说话功夫,沈炼夹起一块鸭肉,放到靳冰云的餐盘:“来,尝尝。”

“我不吃肉。”

“冰云,你设想一个场景,一个绝色美人和一个壮汉出门吃饭,壮汉吃鸡鸭鱼肉,美人却只能喝白粥,如果周围的人看到了,他们会怎么想呢?”

靳冰云四下看了看,发现果然有很多人看了过来,她的魅力,是无法用遮掩气机的法门掩盖的,沈炼说的,正在成为现实,有人准备英雄救美。

“真拿你没办法。”

靳冰云白了沈炼一眼,夹起烧鸭尝了一口,麦老广的烧鸭非常美味,看似油光水滑,吃起来却不觉得油腻。

“再来尝尝这个,广式脆皮肉,反正你已经吃了一口,和吃一百口没有任何区别,昨天破了酒戒,今天再好好的尝尝荤腥,戒律就差不多喽。”

沈炼用筷子轻轻一夹,卸下一条肥嫩嫩的鸭腿,一口咬掉大半个。

靳冰云得意的说道:“慈航静斋走苦修之路,但我不是出家人,我可没有什么清规戒律,也无所谓犯戒。”

“说得好,这才有些人气,你的仙气实在是太重,有些不像是人。”

“我觉得这不是好话。”

“你可以把这当成好话。”

沈炼说出经典的滑坡理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既然湿了鞋,何不洗个脚,既然洗了脚,何不洗个澡,既然已经放肆,不如多些畅快。”

靳冰云忽然想到离开魔师宫时,庞斑与她的对话,也是类似的语气。

“师父,你为何如此大胆,选择沈炼非常危险,你可能万劫不复。”

“既然我决定孤注一掷,那就拼尽全力争取最好的,事情既然做了,就要追求胜利,我不可能逡巡畏缩。”

思维回到现在的时候,靳冰云发现烧鸭已经被沈炼吃光,只给她留了一块鸭胸,两个鸭掌,还有一根鸭脖。

三斤脆皮肉,除了她的餐盘内有小小的三五块,别的尽数被吃光。

沈炼大大咧咧的说道:“鸭掌鸭脖是好东西,卖的比鸭肉贵多了!”

靳冰云虽然不吃肉,但受不住沈炼的语气,忍不住哼了一声,转而有了惊恐的发现,那就是她的心境破了。

靳冰云的武道天赋,比起秦梦瑶稍弱一些,如今是心有灵犀境界,比刚刚下山的师妃暄、端木菱强一些。

毕竟她还经受过庞斑教导,感受过魔种玄妙,也曾翻阅过种玉功。

道心种魔大法和慈航剑典,二者是同源而生,一体两面,仙胎魔种之间会相互吸引,相互促进,提升修为。

以靳冰云的武道境界,以及她心中的沉郁,原本不会有情感波动。

可她自从见过沈炼,前前后后不超过十二个时辰,她便再也无法维持心有灵犀的心境,更别说剑心通明。

靳冰云陡然发现,沈炼每时每刻都散发出和煦气机,让她放松警惕。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被同化。

就好似清澈见底的天池,被沈炼倒入一桶墨水,再也无法维持纯净。

这是什么心法?

难道沈炼也会道心种魔?

沈炼为何能动摇她的通明剑心?

靳冰云甚至觉得,眼前这个露出憨憨笑容,狼吞虎咽吃着烧鹅,喜欢讲笑话的粗鲁莽汉,比庞斑更加可怕。

庞斑把她当成瓷器、艺术品,小心翼翼的捧起来,高高摆在宝座上。

这位肆无忌惮的魔君,从未在靳冰云面前展示过魔威,反而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情,以及藏在温情后的冷漠。

沈炼呢?

靳冰云完全看不透沈炼!

这家伙是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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