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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靓丽书粉

我看着阿龙的眼睛,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还摸了摸身上的鸡皮疙瘩,有些慌:“那个啥,后来呢,后来发生了什么?”

“后来,阴间二踢脚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也就是中元节。”阿龙把手中的烟头按灭,对我讲道,“他和我说,一切好像都是个梦一样,卧室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巴掌大的飞蛾,也没有那种臭味,他自己还是一如既往的躺在床上,睡醒了,就这么简单。”

“没了?”我挑了挑眉毛,“敢情他就做了个噩梦呗?”

“光是做噩梦,我能来和你说吗?”阿龙苦笑了一下,“他拉开了窗帘,上面全都是黑褐色的液体,也不知道那是啥,所以才给我发消息,说自己这边闹鬼了,想看看我有没有什么办法,我就想到了你。”

“那现在呢?”听阿龙这么说,我下意识想到了今晚,“零点之前还是中元节呢,他这一宿过的咋样,太平吗?”

“我尝试着联系他了,联系不上,这也是我比较担心的。”阿龙突然想到了什么,对我问道,“对了老林,你不是已经当上收池人了吗,对于这些神啊鬼啊的,应该比我更清楚吧,你知不知那长着人脸的飞蛾是啥东西?”

“我上哪知道去啊。”我无奈了,“我的事全都跟你讲过了,老姜头给我留下的日记里,从来就没提过这种东西,具体是啥玩应,得等咱们去看了才能知道。你叫王潘明了吗?”

“没有。”阿龙摇了摇头,“王潘明和我才认识多久,没跟你这么熟,再说咱俩去看了,要真是收钱啥的,你也能看在我面子上,少收点。”

“这才是你找我真正的原因吧?”我想了想,既然是飞蛾,就肯定不是鬼,充其量算是妖,问题应该不大,那去就去呗,“行,明天下午我下班了,咱俩去看看吧,能帮我肯定帮,搞不定的话,就叫王潘明过来!”

一夜无话,只睡了几个小时的我,只感觉头重脚轻,走路都飘忽忽的。

好在我和小白是搭档,今天开车出去拉尸,我在副驾驶还能眯一会,不至于那么累。

比起我,小白就强的太多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年轻人体力旺盛,她精神头特别足,还跟我开玩笑呢,说我老了,熬夜都撑不住了。

她说这话可真是刺激到我了,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上大学,某个国庆的七天假,我和室友们一起在网吧打英雄联盟,活生生打了七天。

他们那几个小菜鸟,根本就肝不了多久,最后假期过去,平均每人七天时间才打了一百三十来局的游戏。

我就不一样了,我用了七天假期,愣是打了二百多局,给我那三个室友打的心服口服,后来还赠了我一个“729宿舍最强肝帝”的称号。

听我讲出了这个故事,小白笑了,问我说话为啥要带“想当年”和“我年轻的时候”这些词汇,给我还整一愣。

原来啊,我真的在不知不觉间,上岁数了,不是身体吃不消,熬不了夜,而是意识老了。

这不闹呢么,我这连爱情的滋味都没尝过的大龄单身狗,一眨眼,就要变成老年单身狗了。

更气人的是,我旁边还有一只正值大好青春的单身狗无时无刻的嘲讽我,心都要被她给扎透了……

傍晚,昏黄色的暮光散落天际,侵染了半座天空,就连那一大片的流云也没能幸免,共同泛黄,好似一本被上帝尘封多年的日记,不经意间打开,便是满天的故事,叫人回味悠远,如痴如醉。

这次的事,算是阿龙的私事,早在出门前,阿龙就和我说过,十有八九是没什么利润可拿的,让我做好心理准备,全当是给他一个面子。

所以啊,我没和小白说,总不能有点什么事就叫她吧,也不能挑人家的便宜就占起来没完不是,谁还不想下了班回家休息休息呢。

书归正传,这次出门时间挺早的,我戴上了响马鞭和收池人五符中的开字符,与阿龙坐了地铁,大概二十分钟左右,我们就到了那位阴间二踢脚家的楼下了。

幸好今天白天,阿龙和他这位粉丝联系上了,昨晚上又是一场噩梦,但好在,那哥们撑了过来,也没出什么大事,现在还能下楼来接我们。

“老黑,是你吗?”隔着多老远,我和阿龙就听见有人在远处叫他,只不过,称呼的是他网名。

这里容我多说一嘴,阿龙的网名叫黑耀,为了辨别网络上的那些重名,他还特意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了个yao,久而久之的,网络上读他书的人就喜欢称呼他为老黑。

至于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听他说,有两层含义,一个是说,他想去当黑夜里最耀眼的那颗星,用自己心中的一个个故事,为别人照亮,另一个就是说他小的时候,得过一场大病,叫黑棘皮,肤色会比别人黑很多,以至于后来好多人都喜欢给他起绰号,叫老黑。

这么多年过来,阿龙的病好了不少,肤色和正常人无异,只是这种称呼习惯一直保留了下来,会让他觉得很亲切。

而现在,我和阿龙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眼前这位有些惊喜,迎面而来的人,就是传说中的阴间二踢脚?

不是说她这个人长的和我们想象的有多大出入,而是说,我俩从来就没想过,这会是一个女孩。

眼前的她,看上去青春靓丽,满满的活力无限,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朝气蓬勃,先不说什么神鬼之事,光是看她的样貌,就没法和那些黑暗之中的腌臜故事扯到一块去。

只见那女孩小跑来到了我们的身边,完全无视了我,满眼都是神采的望着阿龙:“你是黑耀,老黑对吗?”

“你是……阴间二踢脚?”阿龙有些不太肯定,“前两天联系我,说自己遇见了深蓝色,长着人脸飞蛾的那个阴间二踢脚?”

“对啊,就是我,没想到真把你盼来了,我太激动了,不好意思!”女孩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又深呼吸了两下,这才说道,“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帅,不愧是作者,风度翩翩呐。”

“阿龙,这不是说话的地方,具体怎么回事,从长计议!”我贴在阿龙的耳旁轻声说道。

阿龙点了点头,对女孩做了个自我介绍:“我就是黑耀,你叫我老黑挺好的。我旁边这位,名叫林之中,是我的朋友,专门干这行的,有他在,一定不会让你出什么岔子。对了,还不知道二踢脚你的真名叫什么呢?”

“瞧我,忘了跟你讲了,我叫江菲菲,今年二十五岁,单身未婚。”这江菲菲挺主动的,一低头就握住了阿龙的手,一点松开的意思都没有。

真不知道啊,她的目的到底是谈恋爱,还是叫我们帮忙除妖降魔。

“那个啥,江菲菲。”阿龙这钢铁直男难得脸红了,忙抽回了手,对着江菲菲说道,“这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吃饭了没,要不我们请你去吃点东西吧?”

阿龙这话,听的我在心中啧啧称奇啊,想吃个鸡公煲都得馋半年的他,遇见自己粉丝可真阔绰。

“哪能让你们请呢,老黑、林先生,我买了些吃的,去我家吧,我给你们做饭……”

就这样,我们两个捉鬼降妖义勇军,稀里糊涂的,就被网名为阴间二踢脚的江菲菲带路去了她家。

路上,我用余光打量着江菲菲,她有说有笑的,看上去完全不像是阿龙之前和我形容的那种会厌世,或者生活圈子很小的社恐,反而很外向,无论是相貌还是口才性格,都和厌世挨不上边。

再看她的气色,如果老姜头日记里说的一句不假,这江菲菲如今的脸上红润光彩,瞳孔正常,说阿龙撞鬼了都比她有可信度。

难不成,那深蓝色的人脸飞蛾,是她编的,就为了见一见她心中那位偶像般的小说作者黑耀?

我下意识的揉了揉头,算了不想了,如果真是她编的,那也不是啥坏事,全当是陪阿龙出来看看他那为数不多的粉丝吧。

来到了江菲菲的家,这是位于六楼的一间楼房,两室一厅,简单整洁,可以看得出,江菲菲是一个非常注重生活环境的女孩。

“你们在这坐一会,我去做饭。”

刚一进屋,江菲菲就招呼我们坐在沙发上,还给我们端上来了一盘水果,转身就要去厨房。

“江……江菲菲。”好在,阿龙这小子还知道自己来这里不是为了蹭吃蹭喝的,赶忙拦下了江菲菲,问道,“你不是给我发消息,说你遇见了什么人脸飞蛾吗,到底怎么回事,先跟我们说说吧,我旁边这位林先生是专业的,等一切搞定以后,再吃饭也不迟啊。”

江菲菲见阿龙如此,笑了,好似桃花盛开,让我和阿龙看的都是一愣。

只见她缓步走向了厨房,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曼妙的背影:“那些都是假的,我读了你的小说好几年了,真的很喜欢你,想骗你出来请你吃饭,就这么简单,老黑,你不会生气吧?”

骗我们出来吃饭的?

我在心底松了口气,看来啊,真如我所想,一切都是假的,哪里会有什么人脸飞蛾呢。

这真能算的上是最好的谎言了,至少阿龙能多个朋友,还是个妹子,何乐而不为呢?

“阿龙,你艳福不浅啊。”我用胳膊肘怼了怼阿龙,笑道,“这江菲菲长的好看,身材也好,还是你的书粉,真难得,我还以为你的书粉都是些三五十岁的中年大叔呢。”

“老林,不对劲。”阿龙的反应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他见江菲菲去做饭了,低声跟我说道,“她不是阴间二踢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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