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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得了怪病的任凤娟

“神了,真是神了。”

刘卫民感觉前所未有的舒服,这些天尿血的惨痛经历,让他如坠地狱,饱受折磨,苦不堪言,然而此刻,这浑身舒畅的感觉,又让他重获新生。

此刻,刘卫民跪在地上,沉浸在一种妙不可言的状态中,完全不在意周围的人用什么目光注视他。

许久之后,他睁开双眸,抬头看着马小健,眼神充满了复杂。

“明明自己这身毛病就是马小健一手造成的,为什么在他出手解决问题后,老子的心里,会对他产生感激之情?”

刘卫民的心情,莫名地矛盾。

“这人呐,有时候就是犯贱,挨了一顿拳脚,反而浑身轻松,你说是不是贱骨头?”

马小健似乎看穿了刘卫民眼神里藏着的东西,心里感慨一句,笑着摇摇头,转身走了。

刚才,马小健的确是在给刘卫民治病,毕竟刘卫民的尿频和尿血的症状全是马小健通过穴位刺激造成的,要改变穴位的敏感度,必须施加更强的刺激,让处于紧绷状态的穴位,重新放松下来。

其实,马小健有很多种方法替刘卫民解决问题,但他偏偏选了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得到的结果,也令他感觉颇为满意。

大棒加糖,既有强劲的威慑,又留下转圜的余地,对付刘卫民这样的老狐狸,最适合不过。

而且,借着刘卫民这一跪,马小健也震慑住了赵明诚和方慧这两个无良医生,这种时候,拍拍屁股走人,最好不过。

“马,马小健。”

马小健与胡桂兰一前一后的走出卫生站,没过多久,身后忽然传来一个细若蚊蚋,嗓音轻柔的呼喊。

幸亏马小健耳力不错,村路上也还算安静,否则这声呼喊,他是绝对听不到的,声音传来,马小健蓦然转身,看见一个高挑的女人出现在距离他和胡桂兰大概七八米的位置。

女人戴着草帽,低着头,碎花长裙在黄昏的微风吹拂下轻轻扬起,似乎感觉到马小健正在驻足看她,女人的头垂得更低了,掠过帽檐,吹起她的长发,几缕青丝在风中舞动,一种恬静自然的美感浑然天成。

胡桂兰轻轻拍了下马小健的肩膀,低声说道:“她应该有事找你,我就先回去了,免得我在场,她又是什么话都说不出了,晚饭想吃什么,嫂子做给你吃。”

“想吃红烧鱼。”马小健咧嘴一笑。

“没问题,晚上早点回家吃饭,不要让家里人久等喔。”胡桂兰轻轻一笑,很温柔的叮嘱马小健道。

“好的,我听嫂子的。”马小健点点头。

随后,胡桂兰深深看了马小健一眼,有些不舍的扭头走了。

马小健好像察觉到胡桂兰临走前的眼神有些古怪,但他没往心里去,等她走远后,看着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任凤娟,忍不住摇了摇头,出声道:“凤娟,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干嘛离得这么远,往前几步,我又不是吃人的老虎。”

按照辈分,马小健应该喊任凤娟一声嫂子,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话说出口时,这嫂子二字,怎么也叫不出,索性直接喊了凤娟。

任凤娟踟蹰不前,低着头沉默了片刻,这才一字一顿的说道:“马小健,我,我有病,想,你帮我瞧瞧,可以吗?”

“可以啊。”

马小健不假思索的点点头,看她一眼,忽然笑了笑,说:“你离我这么远,我可帮不了你啊,都说了我不是吃人的老虎,你大胆过来。”

任凤娟听了,摇了摇头,还是一字一顿,但是声音大了一些:“我的病,有些怪,我,怕传染给你。”

“传染病?”

马小健愣了一下,心说任凤娟这一身装扮,加上这低头不敢露脸的姿态,难道是因为得了传染病才有意这样的吗?

目光直直地盯着她看了几秒,马小健迈开大步,很快就来到了任凤娟跟前。

不过,他刚凑近,任凤娟就往后退了几步。

“你还是不要凑得太近。”

任凤娟一急,说话反而利索了,只是头埋得更低了,几乎都要贴上那高耸的胸口了。

马小健看她一眼,忍不住叹了口气。

眼前这女人,为人特别低调,且骨子里带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村里绝大多数人都没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马小健曾有幸见过她最美的模样,也一度将她视作梦中情人。

如今,她就站在马小健面前,两人相隔大约十步的距离,马小健却看不见她的脸,记忆中的模样也模糊不清了。

“到底是在什么样的生活环境成长起来,才会让一个天生丽质的女人,常年低着头不敢与人对视的呢?”

马小健心中升起一个问号,原本颇为快意的心情也莫名的变得有些复杂。

“马小健,你,干嘛不说话?”

或许是马小健的注视,让任凤娟感觉有些不安,她咬着唇,反剪着双手,紧张地等待了片刻,倒是开口打破沉默。

马小健回过神来,摸了摸鼻子,说道:“哦,没事,我在帮你看病,中医四诊,望闻问切,前两个手段,观其色,闻声息,就能大概判断出你的问题。”

“你真厉害。”

任凤娟出乎意料地夸了马小健一句。

马小健有些不好意思,他刚刚心思飘忽不定,哪有空运用望诊和观诊这两个手段来判断任凤娟的问题,不过,他很快收敛心神,目光炯炯的将任凤娟全身上下都看了一遍,甚至,他还特地来到任凤娟身后,目光注视她的背部良久。

马小健看了几分钟,眸子微微一缩,已经看出几分端倪,却是不动声色的瞅一眼四周,试探性的问道:“大马路上看病,有些奇怪,要不,你去我家一趟,我帮你把把脉?”

“去,去我家吧,我家比较近。”

任凤娟忽然建议道。

“哦?”

马小健对她的这个提议显得有些意外,不过她说比较近,这也解释得通,毕竟任凤娟家就住在距离卫生站不足三百米的东山坡,走过去只需要几分钟,要是去马小健家的话,距离有六七百米,相对远一些。

“你跟我来。”

任凤娟轻声说了一句,扭头往东山坡走去,马小健跟上,闲着无聊,索性折了一段柳枝,晃晃悠悠地走着。

此刻,正是夕阳西下时分,斜阳垂落在西山边上,照在清水河上,给河面染了一层女人脸颊上的绯红,河畔的杨柳轻稍撩动,绿叶沙沙作响,几处袅袅炊烟升起,几个村民扛着锄头,晃晃悠悠的迈步回家,自家养的田园犬,兴致勃勃的跟前跟后,安宁而祥和的画面,让人感觉恬淡而幸福。

吱呀一声轻响,任凤娟打开了自家的大门。

任凤娟家是一层的平房,没有院子,大门打开进去就是厅堂,左右各一个房间,厅堂后面就是厨房,格局普通而简单,进门后,她难得的抬头看了马小健一眼,又很快地低下头来,转身把门关上了。

马小健眨了下眼,有些疑惑地瞅着任凤娟:“你干嘛关门?”

任凤娟讷讷的说道:“我,我怕人说闲话。”

马小健忍不住笑了:“怕人说闲话?哈,现在这屋里就咱俩,打开门还显得光明正大,关上门反倒有些不明不白的意思了。”

任凤娟摇了摇头:“刚刚,没人看到咱俩,把门关上,别人看不见,就不会说什么了。”

马小健笑笑,不置可否。

马小健不说话,任凤娟也低头不语,气氛很快就显得有些尴尬,于是,马小健主动道:“你进屋躺着吧,我拿个凳子,帮你把把脉。”

任凤娟还是摇头,抿着唇说道:“我给你看一下我现在的情况。”

说完,她抬手撩了下肩上的长发,犹豫了许久,深吸一口气之后,手指往下一动,嗤的一声轻响,碎花长裙后背拉链一拉而下。

顷刻间,大半个光洁如玉的背部,毫无保留的lu在了马小健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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