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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林毓琇番外 二

林毓琇的梦想之一,就是跟话本里的那些女侠一样,大口吃酒大口吃肉。

尤其是在深山老林里,自己烤肉吃。

现在,这不天时地利人和,完全符合她心中想要的效果吗?

别看她从小是被娇生惯养长大的,可是这些生存技能她可是掌握的嘎嘎的。

毕竟她娘林曦薇的危机意识很好,从小到大都在培养她这些。

等到小玉把兔肉都处理好的时候,林毓琇已经把火升起来了。

火烧的很旺,这个时候烤肯定会烤焦。

林毓琇先把兔子用调料给腌好,穿在削好的树枝上,等到火灭了,剩下的都是燃烧的碳才开始烤。

这个时候,在山里还有点冷,现在有这一堆火,她们一点都感觉不到冷了。

越烤,这兔肉的香味就越浓郁。

“小姐,我都快等不及了,啥时候能吃啊。”

小玉就是个典型的吃货,要说林毓琇烤兔肉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女侠梦,小玉那是真的嘴馋了。

这一天一直都在赶路,都没怎么好好吃东西,小玉现在看着兔肉,已经开始眼睛冒绿光了。

林毓琇用匕首戳了戳兔肉,里面的肉也已经快熟了,只要再烤几下就可以了。

“小玉,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兔肉必须得烤入味才好吃啊。”

林毓琇的话在小玉耳朵里就跟圣旨似的,林毓琇说等会吃,即使小玉再饿,她也会忍着。

就在她们主仆乐呵呵的在烤肉的时候,突然,一阵脚步声传来。

林毓琇抬头一看,这不是坐在第一辆马车里的那个公子和他的小厮吗,他们怎么过来了?

要知道,这位公子是很难得下马车的,就算是下来,也只是因为他们要打尖了,林毓琇才远远的见过他。

因为想着这公子据说身份贵重,林毓琇也不想跟他们打交道,所以即使一路同行了将近半个月,他们还是一句话都没说过呢。

这个时候他们过来,莫不是闻到了她们烤兔肉的香味?

温廷佑确实是被林毓琇的烤肉香味给吸引过来的。

他本来是在马车里面看书,不知怎的,突然觉得肩膀有点酸痛,便想着下车出来走走疏通疏通筋骨。

谁知道走着走着,就闻到了一股烤肉香味。

就在他自己都没发觉的情况下,已经带着温路走到了林毓琇旁边了。

“在下温廷佑,被兄台的烤肉所吸引,不知道兄台是否愿意割爱,让我们也尝尝鲜?”

这人说话温润有礼,就跟她家三哥林世昭一样,一看就是个读书人。

只不过她三三哥比这个温廷佑多了点英气,这个温廷佑一看脸色苍白,说话气息不稳,一看就是身体不好的样子。

这些日子,她跟商队的领队已经混熟了,知道这温公子一是为了送某个东西,其实大半是为了求医才去的太平城,所以现在看着温廷佑,她只觉得温廷佑挺可怜的。

肯定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好吃的,不然以他们的性格,即使饿肚子都很难向别人开口要吃的。

“哎呀,不用这么拘谨,我们这有四只兔子呢,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林毓琇大方的很,大不了要是没吃过瘾,明天再去抓就是了。

温廷佑见林毓琇听到他的名字,一点反应都没有,看样子应该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

他听手下的报告过了,知道林毓琇和小玉是半路上跟来的,应该只是普通老百姓罢了。

也好,这样,他们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相处了,不用有那么多规矩。

“不过,你能吃的了这个兔子吗?这样烤出来的东西火气比较盛,容易上火,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吃?”

林毓琇虽然大方,可是她不想因为自己的东西导致温廷佑的病情加重。

她要提前问好,虽然她娘把医术也传给她了,可是她并不是什么都会啊。

这个温廷佑一看就是个病秧子,还是小心点好。

“多谢兄台关心,我只要稍微吃一点就好了,应该没有大碍。”

说罢,也不顾温路的阻拦,一撩袍子便坐在林毓琇的旁边。

仿佛他那名贵的衣服不值钱一样,一点都不在乎脏没脏。

不错不错,这个性格她喜欢。

现在兔子已经被烤的出油了,金黄金黄的,完全可以吃了。

林毓琇拿起一只给已经迫不及待的小玉,再给一只给同样馋的流口水的温路,自己则不着急,拿匕首给温廷佑割下一条兔子腿。

“给你,刚烤出来很烫,你要慢点吃。”

林毓琇像照顾弟弟一样,照顾着温廷佑,倒把温廷佑弄的有些不好意思。

他不知道,其实林毓琇这样,也是要圆了自己想当姐姐的梦。

从小到大都是被人照顾,她现在出来了,也想尝试下照顾别人的滋味。

这感觉果然不错,就像自己瞬间成长了一样。

她的肚子也饿了,现在也顾不上什么形象,拿起兔子就大口啃起来。

“小姐,小心烫!”

小玉看到林毓琇那么一大口下去,赶紧提醒林毓琇,可是还是晚了。

只见林毓琇被烫的直接跳起来,在地上狠狠蹦了几下才好。

“哈哈哈”

明明她还提醒别人的,没想到最后自己还烫到了,真是搞笑。

四个人坐在一起,你一只兔子我一只兔子,慢慢的吃着,竟然都觉得有点相见恨晚的味道了。

尤其是温廷佑,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像林毓琇这样的人。

爽朗,大方还机灵古怪。

什么好像都懂一点,但是又保持着一份纯真。

她完全把自己当成正常人一样在对待。

不像他身边的人,因为他的身体,总是把他当易碎的瓷娃娃一样,小心翼翼的对待着,甚至连说话都不敢大声对他说。

哪里像现在这样,可以一起高谈阔论,大口吃肉。

可惜了,他不能喝酒,不然的话,一定要跟林毓琇一起喝他个不醉不休。

四个人一直吃到月上柳梢头,等到吃完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呢。

等到分别的时候,林毓琇已经改口叫温廷佑大哥,温廷佑已经把林毓琇叫小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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