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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情人节里话“情人”(一)

兴许好多人都会觉着初恋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美好,詹燕也是一样。和赵发安处朋友两三个月,不管是没和他发生关系之前和有了那层关系之后,可以说在她的心里跟脑海里就从未停止过对辛山的思念。甚至有时赵发安在她身上迷醉地动作着的时候,微闭双眸的她,在脑子里想的都是辛山吻她,亲她,要她时的一些情节。哪怕有时候,她也会骂自己贱,人家辛山都不爱你了,一两个月都想不起来打个电话给你,你还随时想着他,有哪样意思现在你已经是赵发安的女朋友了,这样做真的对不起人家那么的爱你宠你的一腔痴情。可她还是时不时地要去想着辛山的温柔,想着辛山的每一个举止动作,辛山对她说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所有在她面前呈现过的笑脸,虽然赵发安也相当爱她,也对她极尽温柔,只是怎样也让詹燕对他爱不起来半分,哪怕就是多么喜欢也谈不上,说实话她也承认赵发安对她真的够好了,就是他太爱喝白酒了,她不喜欢他那满口的酒臭。人家辛山就不喝白酒,口气一点都不难闻不说,还有一股男人特有的味道令她万般迷恋,尤其是辛山的身上也有一种好闻的气味,并不是含有烟草味的那种,那好闻的味道好像是从他腋窝底下发出来的,让她经常都会想俯过身子去吸闻几下,关于辛山身上的味道好闻这一点,无论是张少梅还是他做冷库生意跟农产品期货生意期间和他相好过的那个姓陈的卖花女孩也都说过喜欢闻他的味道。

越是想念和辛山在一起的细节,就越发让詹燕质疑她跟赵发安的“恋爱”关系,明明我并不是那么喜欢他,更谈不上爱他,我为哪样还要答应做他女朋友和他上了那么多次床,他的性格脾气和他好喝酒的丑毛病,特别是他一多了酒就会撒酒疯的烂德行,和温柔良顺的辛山比起来完全就是天差地远。我到底为哪样会选他做我的男朋友呢,追我的三四个男孩当中,昏乱选一个也比他强,都怪辛山那个无情的家伙,要不是赌着他的气,我咋可能随随便便就答应了赵发安做他的女朋友呢辛山,我恨你,只是这种咬着牙齿的怨恨,根本过不了半天就又转变成对他越来越深的思念了。

眨眼就进入了闷热的八月,这段时间以来,先是辛山和张少梅讲了打算重另找到一份工作以后就从老双福ktv辞职的事,略作思索的张少梅也体谅他,既然做得不开心呢就另想办法,等哪天她去问问曲丽姐,看着有合适的托她给介绍一份ktv的工作,且在几日后两人把曲丽约出来吃了一次烧烤。另外一件事是,双福ktv的几个老员工,卓红星,皮波,陶先雄,吴卫国,于一个月前跟辛山提出了辞职,并在八月十号这天领完工资,交了工作服和工号牌以后就走了。

詹燕则是在八月初去了一家海通县人开的服装店顶替要结婚的表妹上班,去上班之前那个跑着一辆从川江县到海通县的短途客车的老板也答应了她,说是会尽量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个合适的人,一招到人以后就让被表妹哄骗求来顶替她一段时间其实是她自己早就不想干了,又怕老板扣她的工资,不让她走所以才会哄了她表姐来替她的詹燕辞职。本身就经常要跟哥哥去收废铁卖废铁的詹燕也就只好挤出时间来去顶着表妹上班卖衣服,遇上要去拉废钢废铁的时候呢就喊老板娘来守两天,不去拉铁卖铁的时候又正常上班,等着老板家赶紧找合适的人来接替她。被骗上贼船的詹燕,服装店开给她的这一千一二的工资,她确实瞧不上,说难听点,这小点钱连她的零用都不够,更别说是拿着去买什么好看的衣服和高档点的化妆品了。

今天是七夕,中国人自己的传统情人节。本来七月初七这天是由古至今的人们为纪念和向往牛郎和织女那感天动地,永世不谕的爱情而特定的一个传统节日。可近年来,世间的红男绿女和一点都不安分的骚男浪nv们却把它弄成了一个土狗学着洋狗叫的中国人自己专属的本土情人节,把一件很美好的事给硬生生地整变味了。人家古时候男女之间的爱情,都是很美好且情比金真的,一旦爱上了一个人,那就是一生一世,哪怕这男的或女的只是他的一个小妾,一个知己红颜;或者只是她所仰慕的一个文人,要么是一个匆匆一面的翩翩少年。而今的这个传统情人节早就被花花世界花花心的男女们给玷污了。

现如今也仿佛已进入了一个滥情的时代,在这个真爱越来越稀缺的世上,无论男人女人都不太安分,从不管他她是否有老公,有媳妇,或者有没有女朋友跟男朋友,夫妻间都会各自背着家里的那位,在外面各找各的qing妇或qing夫风流快活。谈着恋爱的男女朋友就更不消说咯,同时脚踏两三只船,随时都有着那么一两只备胎,稍不合意就立马跟眼前人分道扬镳的快餐爱情,早不是什么奇怪事了。

看看2.14的那个从外国流传进来的情人节和今晚这个属于中国这些中青年男女们的浪漫夜晚,满大街抠尽口袋,甚至不惜把明天的吃饭钱也拿了出来,只为去博伊人一笑的穷酸丝男;要么是富得流油的多金男,他们手里所捧的几十块钱一小束的贱价玫瑰,几百到几千甚至近万元钱的奢侈高贵的捧花跟花篮。试问又有几个是把它买了送给家中与他生死相依,共苦同甘的结发妻子和真正对他痴情绝对的女子呢二零一二年的这个七夕之夜拿着花了几百几千的玫瑰花去讨好的对象,可能都只是他养的xiao三,要么是他新近刚刚看中,正为之痴迷疯狂,竭力狂追的艳丽女子。正打算蹬了旧爱和旧妻,好去与新欢夜夜笙歌的男人肯定不在少数。其实我们也都别去互相指责对方花心了,在这个男人女人都不安分的时代,我们都不是一心独爱一佳人的纯良君子,也不再是一女不侍二夫的贞洁烈女,你我都觉着她人的男人好,都看着他怀里的女人比自己身边的漂亮。家花没有野花香早已成为花心男人在外面乱来的借口;那个新熟识的他比现任要更像个男人,也已成为不自重的女人们想扔掉现任的理由。大家都不甘心,都在为自己拥有着一到三个甚至更多个情人而自豪着,攀比着。而往往我们又都在自欺欺人地抱怨着对方对爱情和婚姻不忠,哭诉自己遇人不淑。我们的脸皮都够厚的,不是么瞧瞧塞满大街,塞满酒店和宾馆的数千万对野鸳鸯们,就一目了然了。

在林美的记忆中,普辉是个少言寡语,嘴笨口拙,不懂情趣,也根本不会浪漫的男人。从跟他相识到结婚后一共四五年,不论是2月14,还是七月初七,都从未主动给她买过一支玫瑰,偶有的那两次也都是她前几天提醒了他,被动地去给她买了几十块钱的玫瑰花。至于全天下的女人都想要的情书或者是听了看了就令她们心甜如蜜的情话和短信,更是从来都没有听他好好的说过和发给她过。

但是你看看他苦苦追求他以为是他今生最爱最在乎的女人的这些过程。从前些日子邓雪娇答应他考虑段时间,等着她回复答应还能原谅他利用她对他前妻林美的伤害,同意和他接着相处做朋友的这一两个月,可以说普辉每天出去干装修活计都是少精无神,食不甘味的。当初追求林美时也没有像这样的因为林美有时对他的冷淡而去这般的伤神难受过,记忆中林美似乎也没对他有过冷淡,即使两人有时会闹点恋人间常有的小别扭,也才是顶多一两天就过去了。

过一天仿佛比过一年还漫长的两个月终于熬过去了,可是邓雪娇并没有打电话给他。两个月刚满,早已等不得,老早就按耐不住想去瞧邓雪娇一眼,几乎每天都要梦见她的普辉,此时方才恍悟,她说一两个月都不要去见她,打搅她,说是想好好考虑一下,根本就是讨厌他,不愿他去纠缠她的拖延回避,好让他先自己把发热的头脑冷静下来的一个计策。

尽管知道了她对他的极度厌烦,但普辉还是不愿意放弃,假如这辈子没有邓雪娇,他还真认不得在这世上活着到底还有哪样意义。

可以说对她的死缠烂打,用尽了他一生追求女人,讨好女人的脑汁和心思的那十多二十天,普辉完全称得上是自导自演了一部既感动了邓雪娇和他自己,也多少能感动一些痴男怨女,而在那些成熟了的,看过了,经历了,以及看淡了男女间虚幻情爱的男人女人看来却只似是一场笑话的求爱大戏。一天送她一束玫瑰花不说,还翻看购买了不下于十本所谓的求爱秘诀和如何写好求爱信的书,那些天还真有点委屈普辉了,初一才是上了半学期不到,所学的小学文化也差不多全部还给了老师的他,每天一吃完下午饭,只要一得闲的时候,也不再去跟朋友喝酒打麻将了,就缩在家里一边查字典,一边用纸笔琢磨模仿着给邓雪娇写求爱信。总共怕是给她写了八九封,那些字也是写得七歪八扭,半模仿半自造的语言,一直收到求爱信都只是冷屑地笑笑,待他离开后,就扔进垃圾箩的邓雪娇在收到最后一封信时,终归还是没忍住想看看这个基本上只算小学文化的男人能写出什么东东来的好奇心,那些写得半通不懂,但却有点真诚的求爱句子,还是让她有了点女人都容易有的正常感动。

终于还是答应了他可以先做普通朋友交往。只要还有走近她的机会,普辉自然会好好把握,不是有句话这样说过吗“万分之一也可能变成百分之百。”这不,一两个月时间坚持下来,每天拒绝了朋友小伴约出去喝酒吃烧烤,唱歌打麻将的玩乐,一有时间,无论收工多晚,即使忙到十点十一点,都要去她店里或者去她住处看上她一眼,坐着好好看着她跟她说上几分钟的话,回去了也才睡得着。碰到她女儿星期六星期天不上学的时候,他就会尽量跟老爸请假,带上儿子去找她家娘俩个领着她女儿跟他儿子去街上给两个娃娃买好吃的好玩的,遇上她心情好,还能和她一道同行带着两个娃娃高兴地耍上一个中午或下午,然后就去找个味道好的饭店或者是去小娃娃爱吃的洋快餐店里吃顿好吃的,有时也会依她所提直接买了菜去她家里和她一起下厨做饭吃,普辉最喜欢的自然是跟她一起做饭做菜的那种只有夫妻和恋人才会有的快乐和幸福。

努力和坚持,无论用在什么事情上都不会白费,邓雪娇终于开始给他笑脸了。两人的关系也感觉比普通朋友亲近了许多,只要店里不是太忙,不遇上街天人多的话,她都会喊她姐来帮她照看上一天半天,和普辉一起带着两人各自的儿子女儿到玉溪,海通城里要么是去星云湖边玩上一天,转上两圈。尤其是这个月中旬,普辉在老爸老妈的支持下买了这辆小车以后,两人想去哪玩就更是方便了,有时晚上八九点,兴致上来的时候,她也会如普辉所求所提,答应和他开车去湖边走一走。只是每当他想做出点亲热的举动出来时,邓雪娇就会拒绝了他:“你莫着急可好让我再适应适应,给我点时间,从心里重新接纳你,现在我还接受不了你对我做什么。”

认识邓雪娇以后的这个七夕情人节的这天下午才收工,连跟他老爸以及他老爸手下的十二三个装修工去饭店吃饭的心思都没有,骑着摩托车冲回家,慌里慌张地洗个澡,换上干净衣裳,揣上前些日子从林美要回来,早就重新换过款式的小钻戒,就开上新车飞一般地跑去找邓雪娇了。

先到大酒店附近买花最热闹的地方买了一束六百多的捧花,就来到了邓雪娇的鞋店里,当着七八个到店里选买鞋子的女人,单腿跪在了邓雪娇的面前,一手拿着花,一手拿着好些天前就买好了的那枚钻戒向邓雪娇求婚。口巧舌灵地说了一大堆不仅让邓雪娇满面羞红,眼眸水润,更是让来她店里卖鞋子的三四个小姑娘和两三个小shao妇也感动得泪光闪闪的求爱之语,当着几个客人,邓雪娇接受了他那束裹有红玫瑰,黄玫瑰和白玫瑰的捧花,没接受他的钻戒,倒是答应了他;“普辉,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但是我还不能答应嫁给你,毕竟我们认识的时间太短了,先相处着,以后又再说,可好”本来是有点小失落的普辉,在邓雪娇关了店门,一道陪他去酒吧玩,且在喝了半支红酒以后却答应了可以跟他去开房以后,一下子又兴奋得直蹦了。

终于又能与她肌肤相亲,可以和她做那些魂牵梦萦的人生最大的美事这一整晚,普辉连眼睛都没舍得闭一下,接连要了她三次。一直看着时而美吟迷呻,时而脸色绯红,获得了身体的满足,临近天亮后才累倦得香甜入睡后也是那么的艳丽动人,美若天仙的邓雪娇,真是左看右看都看不够。

一直被他紧拥在怀里睡到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多才醒的邓雪娇,望见早已兴奋过度,醒来了老半天的普辉好像是一直都在一眼也不放塌地望着她,满眼满脸皆里对她是那么的痴迷,一看见她醒来了,就又覆盖到了她的身上,像昨晚一样又亲吻起她来,就仿佛是永远都没有够的一天。想想他为了自己不惜利用自己去达到抛弃接发之妻的目的,虽当时想着有点可无可恨。可后来想通了,还是有些动容,毕竟他都是为了爱上了自己才那样做的。如果说他爱上我有错的话,那么我又没用心去主动勾引他,我自己是没有多少过错的。这般一想,邓雪娇之前的好多对普辉他前妻林美的歉疚之心也消散了不少,慢慢的也由心底升起了些对普辉的浅浅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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