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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点化过的马儿

“俗话说得好:春风得意马蹄疾。.1kanshu看来,此言不假。”

“呵呵。别人看不出来,我却是知道的。”莎伦见李昂占了自己便宜后就趁着转移话题的当儿口借机后撤,那里肯放过?

捉过他的手臂,就势又反击了回去。

“哦噢!”

并不在意众人或欢呼或惊叫或羡慕或嫉妒的声音,李昂索性抱过瘾了,才把马上的莎伦松开。

“最后那一手,还真有点出乎我意料。”莎伦脸上有点潮红,说话时一双碧眼有点迷离,李昂只觉得甚是好看。

“哦,那也是我临时想到的。”李昂深吸了一口气,大言不惭地装了一个逼:“我只是在想,女人么,似乎都曾经有过对白马王子的期盼吧,大概。”

“那你好歹也得打扮一下吧。去湖边照照看,哪家王子有这么邋遢的?”莎伦脸上的绯红已经褪去,恢复了平日沉静的她,对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李昂补刀起来,还真不含糊。

“呃……好吧。”

难得被你这妞儿吐槽下,哥也就不反驳了。或者说,老子今儿高兴。

李昂有时感觉,自己好像越来越n了。

难道是,穿越到这个时间点后,蓄了胡子的缘故?

……

另一边,阿九妹还在劝自己的两个儿子想开一点。毕竟,身为受过面茨姆祝福的勇士,她深知世间有些东西,本就无法用肉眼所见的东西去解释。

“不可能……不可能…他明明看着就不怎么会骑马……”相对于此时表现得意外与性格不符的冷静的火娃,水娃还在哪里喋喋不休。

“要不,你去开导开导那两个家伙?”莎伦对阿九妹很是佩服,自然不忍心看到她两个宝贝儿子因为这个挫折而钻牛角尖。

“毕竟,人家可是为我们把马儿的钱给结了。”

“我看不必了吧……若是连这个结都不能自己解开,今后怎么在古道上混?”李昂说得斩钉截铁。其实,另一方面,李昂打心眼儿里也相信,阿九妹的孩子,不会那么不济。

听闻李昂如是说,莎伦也就没继续说下去。她之前就很听李昂的话,两人现在关系更进一步之后,更是像个传统媳妇一般,唯夫君的话马首是瞻。

眼看二人就要骑马踱出跑马场,之前那位马主人果然没有跳出来阻拦。看来,阿九妹果然言而有信,一早就结过了马钱。而那位曾跟段七公舌枪唇剑一番讨价还价的养马人,此时估计已经躲在一边兴高采烈地数钱去了吧,大概。

望着朝自己这边点头示意,表达过感谢后就扬长而去的一男一女,阿九妹竟被李昂这一出不卑不亢给逗笑了。

“许久没有人敢在老娘面前放肆了!”

听闻她眯起眼睛,冷不丁地冒出这么一句,还留在边上准备代表马帮跟这位叱咤风云的巾帼英雄道谢的段七公,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难道说,这位马背上的铁娘子,想要亲自上马教训下咱们的副锅头?!

大件事了!这可不得了!

所幸,段七公所担心的事情最终还是没有发生。而目送二人一马的背影远去的阿九妹,也在此时再次自言自语起来。

“这小子,在刚才那一瞬间作出和伢子们换马的选择时,其实他就已经把那匹天赋异禀的良驹给拨弄成凡马了……

更不可思议的是,落到之前两兄弟同乘的那匹白马背上时,他又故技重施,把那白马的天赋上限瞬间修改了一般……

没错,没有错,我不会看错的。

最后时刻,向终点冲刺的白马,燃烧生命奔跑时,所散发的气质,是那种万中无一的豪气!”

听她这么一说,一直以来一言不发的火娃,忍不住接上了话。

“阿娘,你是说,那李家小哥,在一眨眼间,就改变了马儿的品相?”其实,他刚才就一直在想这事儿了,否则,以他的暴脾气,根本不会吃了一次瘪就认输。拉住李昂再比一场才是他的风格。当然,如果又输了,那就再比一场。

总之,比到赢为止。

好在他没有开口。

而阿九妹也在暗自庆幸,自己没有一个激动,抖擞了精神下场跟李昂较劲,否则,恐怕她在这个马场保持了几十年的不败神话,恐怕今天就要被这名不见经传的后生仔儿给终结了。

想到这里,阿九妹已经用两腿夹了一下马肚子,喝了一声“驾”,催动了自己的坐骑。

“走吧。那种点化阴阳,拨弄天机的神通,不是你我这般凡夫俗子所能比拟的。”

听到锅头发号施令,率先平复过来的火娃赶紧给了望着李昂和莎伦远去的方向,目光还有些呆滞的水娃,示意他跟上娘亲,也就是俩人的锅头。

夕阳西下,一前一后地走着三匹马,被斜阳拉长的人影与那如血的晚霞交相辉映。

“阿娘,他是道人吗?”缓过神来的水娃忍不住幽幽地问道。

“啊,可能是吧。”阿九妹心不在焉地答应着。她也只是道听途说地听说过一些中原道人们的故事。传说他们可以日行千里,飞剑降魔。

只是,她其实并没有亲眼见过。

阿九妹一行走后,擦着颈子上情不自禁渗出来的汗珠的段九公也小跑着朝李昂和莎伦远去的方向赶去。格桑大叔的马帮子就歇在落日正下方的马店里。

只是,他并不知道,大家刚离开马场,那两匹被李昂用小七星诀点化过的马儿,竟先后不堪重负地一蹬腿,死了。

与此同时,利用心眼感受到这一切的李昂,只得带着愧疚,在马背上长长叹了口气:

“还是没有完全领悟成功吗……”

李昂和莎伦回到马店时,马脚子们已经就着驿站的灶头造好了饭。

菜式很简单,一锅肉汤,几样小菜。主食么,就是窝头和大饼,还有一种李昂在现世很爱吃的东西,米线儿。

在滇东,米线这种类似于面条,但更爽-滑,更容易煮熟的东西,很受当地人欢迎。这跟时下马场附近需要临时接待大量的外乡人有不少关系。

若是用寻常的面条,一家小店在食客云集的高峰期顶多一刻钟里煮好二十碗大锅面,但若是换成米线,往烧开水的大锅里一翻,一涮,眨眼间的工夫,就能捞起十几二十人份的伙食。

当然,缺点也是有的:米线儿不如面条饱肚子。所以,像马脚子们这种重劳力的行业,大家还要合着经得起饿的大饼一块儿吃。

往灶前拼起的桌子前一坐,早有识时务的马脚子给李昂和莎伦各盛了一碗飘着葱花和肉沫的米线。

一大碗,热腾腾地,合着盐宜适口的大饼来上一口,让饥肠辘辘的李昂顿时有种不一样的满足感。

毕竟,李昂现在是副锅头了,按照马帮的规矩,除了掌锅拿主意的锅头,从众人中脱颖而出的副锅头一般都是紧接着吃饭的。

这种习俗,说到底还是能力至上的产物。其实很容易理解,一个团队,只有保证有本事的家伙们先吃饱,团队和组织才能在各种不确定性面前保存最强战力。而其他人,也才会为了争取做到那些受到优待的位子,努力拼命。

总之,充满竞争的环境下积淀的东西,终究是合理滴。

“哧溜!”

随着莎伦一口气把一串老长的米线吸进嘴巴里吧唧着,坐在她旁边的李昂却在大快朵颐的同时瞅着她眯起了眼睛。

“既然小七星诀有能点化生灵气机的神通,咱是否可以把它用在人身上呢?”若是可行的话,岂不是随便找几个顺眼的队友,一番点打,就能造就一般牛逼哄哄的跟班?

这个念头,终究只在李昂脑海里闪现了一瞬,就被他给排除掉了。

因为,他想起了那两匹受了点拨的马匹后来不堪重负惨死的情形。毕竟,不是随便一个生灵,就能承受那般逆天改命似的神通的。

“还是算了吧。马儿还好,若是把人点出问题,就麻烦了……”李昂想着想着,不禁小声自言自语起来。

“在说什么呢?”莎伦以为他在纠结菜品,毕竟,眼前的米线肯定没有现世里的过桥米线丰盛鲜美。

“没什么。”李昂笑了笑,继续开始填饱肚子的革命活动。后面还有大半程路,下一顿大餐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吃到,眼下,吃个倍儿爽才是头等大事。

吃完大锅饭,众人都打起了饱嗝。

身为过来人,格桑大叔看出李昂和莎伦的感情似乎又增加了许多,特意告知众人明儿一早“辰时”造饭出发。相当于七点以后起床。

一众马脚子不由得面面相觑——平时,可都是卯时造饭起身的啊?

足足往后顺延了一个时辰。

李昂自然看出了锅头这决定背后的深意。

反正自己也正有此意。

于是李昂也不废话,吃饱喝足后把碗一搁,留给轮值的马脚子们收拾,自己则抹抹嘴,拉着早就吃好,微笑着等在一旁的莎伦进了厢房。

有过之前数度灵肉交融的经历,二人行起那苟且之事自然无所顾忌。眼下离子夜还早,敲锣的更夫都还没出门,可以坦坦地大战三百回合,增加下彼此的羁绊。

反正,周围也没有能够精确感知灵能的高手,那罗荃修的是佛家心法,不懂道家感知气机的门道,不必担心他两耳空明,听到不该听到的动静。而且,锅头都有意成全了,咱也不能辜负了前辈的助攻,是不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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