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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小李飞刀

孙老爷,全名龟孙子大老爷,因为他自己常说他自己没钱的时候虽然是龟孙子,但有钱的时候就是大老爷了,他又恰巧姓孙,所以别人就索性叫他孙老爷

孙老爷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因为只有他才可以找到江湖中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任何问题都难不倒的大智和大通。

孙老爷有这种本事,只因大智大通本就是孙老爷自己假扮的,为的只是掩人耳目罢了,他不重名利,却又怕死的紧,所以总是在逃避。

就算是李修平都不得不承认,孙老爷确实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的消息之多、见识之广,恐怕只有那位排出兵器谱的江湖百晓生才可以相提并论。

所以李修平一时兴起亲自来寻他,想要问一个问题,试一试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可以解决所有难题。

对于李修平的突然到访,孙老爷却并不开心。

他昨日刚发了笔财,今天正在潇湘院里愉快地当着他的大老爷,却被突然出现的李修平强行拉到城外来喝西北风,不论是谁恐怕都很难高兴的起来。

“我只问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对,那一箱金子便都是你的。”李修平负手而立,淡淡说道。

看到不远处的一大箱黄澄澄、金灿灿的大元宝,孙老爷再次愉快了起来。

这阿堵之物虽然用起来麻烦,远不如银票轻松便捷,但看上去的视觉冲击力还是十分震撼的。

然而孙老爷却很快便换上一副警惕的模样,“你要知道我虽然能帮人找到那两个怪物……”

孙老爷已经说不下去了,因为李修平已转头看了过来,孙老爷从未见过如此灿若星河的眸子,似乎可以洞穿一切的目光。

这一刻,孙老爷突然明白了,他的一切抵赖都是徒劳,对方必然已经看穿了自己的把戏,索性不再言语,静静等待李修平发话。

“听说你和陆凤是朋友,那你必定知道他赖以成名的灵犀一指。”李修平转过头,不再看着孙老爷。

孙老爷只觉得身上好似一轻,一股无形的压力随着李修平的目光一同移开了,他只是轻轻点头,静待李修平的下文。

“那你觉得,陆凤的灵犀一指,能不能接住李飞刀?”李修平一字一顿地问道。

闻言,孙老爷面色发苦,嗓子发干,只觉得一座大山朝着自己压来,压得自己好像快要喘不过气。

李飞刀,历经李寻欢、叶开、李曼青和李坏三代人的努力,早已成为了武林中最具传奇色彩的一柄刀,尽管已经绝迹江湖数十载,却依然有着令人心惊动魄的魔力。

其威名之隆、锋芒之盛便是如今江湖中最有名的两位剑客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加起来也远远不如。

李飞刀,这四个字已成神话!

号称什么兵器都可以夹住,万无一失的灵犀一指,能否夹住例无虚发的李飞刀,这问题本就有些关公战秦琼的意味。

可李修平已经问了出来,孙老爷便要回答,必须回答。

随着李修平比刀锋还利的目光悠悠扫了过来,孙老爷的心跳的更快了,他有种直觉,如果这个问题无法回答的让对方满意,这恐怕便是他此生的最后一个问题了。

所以孙老爷只能绞尽脑汁,奋力思索,不大会儿功夫,他的脑门上已有细密的汗珠不停渗出,汗如雨下。

“能!”

不知过了多久,孙老爷硬生生从嗓子里挤出一个字,可就是这么简简单单一个“能”字好似已经耗干了他全身的力气。

孙老爷目不转睛地盯着李修平的脸,生怕他流露出一丝不满的表情。

幸好,李修平并未有丝毫不满,反而,他笑了起来。

“很好,不愧为大智大通。”李修平似乎对孙老爷的回答很满意。

在他亲自推演的一百三十二万两千三百七十六中可能中,陆凤能接下李飞刀的可能大于九成,其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情况,飞刀根本不曾射向陆凤的要害。

李飞刀是正义之刀,正义之刀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杀死一个大侠的,而陆凤却恰好又配得上一个侠字,所以理论上来讲,他的确可以接的下李飞刀。

孙老爷这才终于重重地吐出了一口气,浑身都放松下来,那感觉好像是他年幼时被学堂里的先生点名提问时答对了问题,而避免了一顿戒尺之祸的轻松感。

“可是。”李修平继续说着,孙老爷的心一下子又被提了起来,“在我求知道路上,有一位姓陈的博士曾经教导过我,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方法。”

“可……李飞刀至少已有二十年未曾出现在江湖上了,恐怕已经失传了。”孙老爷心翼翼地说道,言语中流露出淡淡的惋惜之情,从他的情报来看李飞刀已经失传,李修平实践此事的想法在他看来无异于痴人说梦。

“失传了?当年的李家人呢?”李修平顺口问道。

“当年李探花李寻欢之孙李坏失踪之后,江湖上便再没出现过李飞刀的消息,真是可惜的紧呀。”孙老爷捶胸顿足,只感慨晚生数十年,不能一睹李飞刀的绝世风采。

“李寻欢……”李修平低声喃喃道,仿佛陷入了远久的回忆之中。

那一年,雪大,天冷。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李修平初识李寻欢,他们喝酒谈笑,相谈甚欢,可他心里清楚,他将来是要杀他的。

李修平进入主神殿后第一个任务世界便是《多情剑客无情剑》世界,他们队的任务是——屠戮兵器谱!

李寻欢乃是世界主角,这个任务原本绝不会交给一个新人,可李修平却成了执行此次任务的不二人选,因为他长得有点帅。

不可否认的是长得帅绝对是一个好用的优点,尤其是那种你一看就想与他做朋友的帅,那种一脸正气的帅。

再加上李修平当时身为大学在校生,涉世不深又血气方刚而且酒量不错,是队里最有可能与李寻欢交上朋友的人。

李寻欢武功虽强,可却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他太讲义气。

讲义气本是一种美德,可李寻欢错就错在太过重义,对于朋友他简直可以掏心掏肺,甚至可以将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妹林诗音让于结拜大哥龙啸云。

君子可欺之以方,说的就是李寻欢这等君子,这也是李修平队对付他的方法。

对付李寻欢,朋友的一杯毒酒足矣。

所以李寻欢死了,死在李修平所敬的毒酒之下。

李寻欢本有机会对着李修平发出他人生中的最后一刀,此刀一出届时刚刚粗通武学的李修平必死无疑,可是他没有,他只是缓缓闭上了双眼,手中紧紧握着林诗音的木雕,安详地离开了人世。

李修平永远忘不了李寻欢毒发时的眼神,不解、惊讶、痛心直到最后的释然与平静,李修平清晰地感觉到李寻欢最终选择了原谅,原谅一个亲手毒害他的人,这是何等的胸襟。

李修平自己永远无法成为这样的人,所以李寻欢便成为了他那段时日里最为钦佩之人。

后来李修平突破七阶可以逆转生死后,便复活了他认识的那个李寻欢,并将他送到了一处高等宇宙,从而开启另一段李飞刀的传说。

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李修平叹息道:“寻欢兄,虽然这里只是一个平行世界,但是你的李飞刀不会失传的,绝不会!”

说完,李修平手上已经出现了一把刀,一把长三寸七分的刀,李飞刀!

看到这把突兀出现的刀,孙老爷瞳孔一缩。

“您……您是李飞刀的传人?”孙老爷不敢置信地问道。

李修平摇摇头,自顾自地说了起来:“你比当年的百晓生丝毫不差,有没有兴趣重排兵器谱啊?”

“我哪有那个胆子品评天下英雄,是怕死的不够快吗,我还想多活两年呢。”孙老爷的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

“哈哈哈,你倒是聪明的很。”李修平摇头失笑道,“不过人知道的秘密越多,也就越危险,你日后可要当心了。”

孙老爷还想说什么,却只觉得眼前一花,再也找不到李修平的踪迹,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李修平。

“看来陆凤要有麻烦啦,可这……跟本大爷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要回去继续当大爷咯!”

那一天,很多人看到孙老爷费力地搬着一个大箱子,好似一只缓缓移动的癞蛤蟆,可任谁也无法嘲笑孙老爷,反而有更多的人将他当成了真正的大老爷,有一箱金子的人,必定是老爷,大大的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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