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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傳道授業”(上)

哥譚市,美國東海岸的特大城市,坐落在氣候宜人、風景優美的東海岸線上,南部比鄰布魯德海文,北部和帝王城遙遙相望,屬於亞熱帶季風性溼潤氣候。

從空中俯瞰整個城市,哥譚呈現一個向右偏倒的長方形,以中心商業街轉盤爲中心點,分爲東南西北四個區。

之前曾介紹過,東區擁有碼頭和貧民窟,是整個哥譚是當中最混亂但也是最富有活力的一個區,南部是哥譚的金融中心和新富人區,大部分哥譚市的照片中,高樓大廈、燈火通明的景象,都是拍攝於這個區。

而西區則是哥譚的老城區,是最早被開發的一個區,這裏擁有歐洲式的莊園和城堡,還有一個不小的公園,哥譚大學就位於西區和南區的交界線上,同時這裏也是全哥譚綠化最好的一塊地方。

而在哥譚市很少被提及的一個部分就是北區,因爲它是完全獨立的一個區,在中心商業街的北方有一條哥譚內河,它將整個哥譚是分爲了南北兩個部分,而哥譚河的北部就是就是哥譚的北區。

在哥譚河的西側,也就是北區的西南角,坐落着大名鼎鼎的阿卡姆瘋人院,而在北區的東南角則有哥譚最大的燈塔。

北區之所以不被人提及的主要原因就是,這裏是法爾科內家族與十二家族的發源地。

這還得從那個歐洲移民統治哥譚的時代說起,可能很多人在聽到意大利黑手黨發家史的時候,會想起教父這部影片中,那舒緩悠揚的音樂,帶着古舊色彩的光影,老教父那優雅的嗓音,黑西裝上的紅罌粟,雪茄、手槍……

但實際上,那個年代裏,在美國的意大利人是非常受到歧視的,因爲當時,會來美國打工的,大部分都是意大利南部的人,也就是意大利的窮人。

高貴的歐洲移民、莊園主和工廠主們,當然看不上這些西西里島來的意大利野蠻人,所以他們不允許這些人靠近他們居住的地方。

當初法爾科內帶着一羣人踏上哥譚土地的時候,這裏已經有不少的意大利裔聚居在這裏,只不過他們都住在最爲荒涼和偏僻的北區,因爲其他三個區,哪怕是混亂的東區,也都充斥着對意大利人的歧視。

法爾科內的發家史是從北區開始的,而當他在哥譚逐步發展出自己的勢力的時候,他將被分隔開的獨立的北區打造成了自己的大本營,並在這裏建立了一系列莊園建築和安保系統。

被哥譚河分割開的北區,的確是個做大本營的好地方,可那些率先來這裏的歐洲移民沒有選擇這裏,是因爲這裏的地勢不太好。

整個哥譚是呈現北高南低的地勢,南區西區都是平原,而北區則是丘陵,雖然海拔都算不上高,可顯然,在北區搞建築要比在其他地方難,而只有那些不受歡迎的意大利裔纔會居住在這裏。

哥譚發展到今天,北區已經被打造成了一個非常完善的黑幫駐地,法爾科內家族的城堡位於哥譚海拔最高的一座山的半山腰,對除了蝙蝠俠以外的所有哥譚人來說,這裏都是易守難攻。

而其他十二家族的所在地,也都圍繞着法爾科內家族的城堡,北區的其餘地方則是服務於這些黑幫家族駐地的產業鏈。

哥譚北區,裏奇莊園中,一位繫着白色圍裙棕色捲髮和酒糟鼻的太太端着托盤,快步往樓梯上走去,她來到二樓的一個房間,門口站着兩個年輕的警員,但她卻對此沒有表現出驚奇,而是勉強擠出一個笑容,對他們說:“先生們,要來杯水嗎?”

“哦,不了,謝謝,但你現在不能進去,裏面正在查案。”

“我知道,我知道……”那位太太點了點頭,但似乎還是想往裏面張望,她在托盤底下伸出一隻手,遞給警察一卷美元,那個年輕的警察咳嗽了兩聲,壓低聲音說:“我知道你們很擔心……”

那位太太抹了一下眼角,露出一個悲傷的表情說:“是的,現在整個莊園上下都人心惶惶的,誰也不知道下一個會不會是自己……”

那個警員擺了擺手,依舊低聲說:“現在誰都看得出來,這個連環殺手只挑黑幫的老大下手,好了,太太,你還是先下去吧……”

那個警員回頭看了一眼自己守衛的房門,又捏了一下手裏的那捲美元,說:“我聽說戈登頭兒找來了一個很厲害的偵探,或許要不了多久,就能查出是誰幹的,而一旦查出來了,那教父肯定不會放過他的。”

那個太太嘆了口氣,把手裏的托盤遞給年輕的警員說:“既然如此,我就不打擾你們了,幫我問問裏面的先生們要不要喝水,要是有什麼需要,再來叫我。”

那個警員本來想拒絕,但另一個人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錶,對他的同事說:“他們已經進去兩個多小時了,或許正口渴呢,我在這守着,你把水送進去吧。”

那個警員沒說什麼,他點點頭,然後轉身敲了敲門,裏面傳來一聲:“請進。”

警員端着托盤走進去的時候,裏面有兩個人,其中一個是戈登,另一個則是蝙蝠俠,但年輕的警員對此見怪不怪,他只是把托盤放在桌子上說:“頭兒,如果你們渴了,這裏有水。”

戈登點點頭,揮了揮手示意他出去,警員放下水就出去了,顯然不想在房間裏多呆,因爲這個房間裏除了兩個活人之外,還有一個死人,而且這個死人的死狀非常慘烈,以至於血腥味充斥着整個房間。

他被鋸成了兩半,而且是豎着鋸開的。

蝙蝠俠對戈登說:“之前幾天,我將所有有關耶穌十二門徒的資料全都看完了,如果我沒記錯話,這種死法應該是十二門徒當中一個叫‘奮銳黨西門’的使徒被處決的方式,他被人沿着腿中間鋸成了兩半……”

蝙蝠俠繞到屍體的另一側,戈登站在桌子後面,離那具屍體比較遠,即使是他,也很少見過這麼兇殘案發現場,地上的那具屍體左側連着大半的腦袋,而右側則連着一小半,兩個部分之間還有一定的距離,血跡幾乎遍佈整個房間,戈登捂着鼻子說:“你看出什麼了嗎?”

蝙蝠俠皺着眉,他有些疑惑的說:“事實上,我有點看不懂了,手法完全不同……”

“你指什麼?”

“兇手殺裏奇的手法,和殺勞倫斯與霍克的完全不同……”

“什麼意思?能詳細講講嗎?”

蝙蝠俠半蹲下來,絲毫不介意那濃重的有些嗆人的血腥味,他盯着裏奇那形狀慘烈的屍體說:“如果說前兩個人的死,還帶着一些處刑的意味,就是那種變態殺人魔常常推崇的‘儀式感’,那裏奇的死太粗糙了,顯然,他死的並不安詳……”

戈登低聲說:“這誰都能看得出來吧?”

蝙蝙蝠俠指着屍體上的一處痕跡說:“看這裏,看他的脖子上,這裏有一個腳印痕跡……”

然後他又站起來,指着屍體的尾部說:“他的一隻腳穿了鞋,而另一隻則沒有,有一隻鞋被丟到了旁邊,也就是那裏……”

隨着蝙蝠俠的目光,戈登看向屍體旁邊的一隻鞋,蝙蝠俠走到屍體腳部的後面,然後指着屍體的一隻腳說:“這隻沒有穿鞋的腳,踝關節有輕微骨折,腫脹的非常嚴重。”

“我們可以以此推斷兇手到底是怎麼殺人的。”

“整個過程非常簡單,兇手把裏奇推倒到了地上,用一隻腳踩住裏奇的脖子,然後彎腰抓住他的腳腕,把他的一隻腿擡起來,然後拿着鋸子,從他的兩腿之間開始鋸……”

“顯然,這個時候,裏奇還活着,並且擁有掙扎的能力,因爲劇痛,他開始拼命掙扎,而那個人完全沒有停止他的動作,爲了抓住掙扎的裏奇,他不得不加大手上的力氣,導致裏奇的腳踝骨折,鞋子也被掙脫掉了……”

“這說明了什麼?”戈登雙手叉腰。

“說明這是一個非常兇殘的殺人狂,他把一個人活活鋸成了兩半,在過程當中他不顧裏奇的掙扎慘叫,就這麼把他從頭到腳鋸開了。”

“同時,他應該擁有相當大的力量,裏奇身高1米86,體重80公斤,完全制服他已經很困難了,更別提在他還有反抗能力的情況下把他鋸開。”

“而讓我感到疑惑的地方就是,這次的手法和前兩次完全不同,我甚至懷疑我的推斷是不是錯誤了,這到底是不是一個連環兇殺案?”

“從邏輯上來講,第一個受害人勞倫斯死於釘十字架,兇手用楔子釘進他的四肢、心臟和腦袋……”

“第二個受害人霍剋死於斬首,第三個受害人死於被鋸成兩半,這都是耶穌十二門徒的死法,尤其是把人鋸成兩半這個死法,如果不是爲了還原奮銳的西門的處刑手法,不會有人用這種費時費力的手段殺人的……”

“但是這起案子又和前兩起完全不同,前面發生的兩個案子,勞倫斯的體內檢測出麻醉藥物,也就是說,他是先被麻醉,再被釘死,在被釘死的過程當中,沒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霍克也是同樣,他先被人綁起來,然後被一刀砍掉了腦袋。”

“但按照常識來講,如果一個人擁有用這麼兇殘的方式殺死裏奇的力量,那他完全沒有必要去麻醉勞倫斯,也沒有必要把霍克綁起來。”

“勞倫斯也算強壯,可畢竟是個老年人,霍克身高很高,但比較瘦弱,這兩個人都沒有正值壯年的裏奇強壯,殺手擁有一個人制服李奇並把他鋸開的力量,卻非要畫蛇添足的先把那兩個人制服住,再殺死他們,這很奇怪……”

“或許,裏奇的死是兩個人配合作案呢?”

蝙蝠俠微微搖了搖頭,他說:“在我所學到的犯罪心理學課程當中,大多數連環殺人案的案例中,兇手都是一個人,並沒有其他人配合作案。”

“除了是因爲兩個相性剛好一致的精神病碰到一起的概率很低之外,大部分會犯下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對於作案和殺人這件事都有一種特殊的癡迷,他們對殺人案有自己獨特的理解。”

“他們既在乎犯案的結果,也注重作案的過程,甚至十分享受引導警察做出錯誤判斷、看到專家猜疑困惑卻得不到答案的過程。”

“並且,他們不願意和別人分享這份快樂,他們認爲沒有人能完全理解他們,他們或許會利用一些無辜的路人來達成自己謀殺的目的,但是絕不會和任何人真心實意的合作。”

“他們享受那種一個人戲耍全世界的快感,不會讓第二個人知道他們的全部計劃,或者幫他們動手,更別提還做的這麼粗糙……”

戈登抿着嘴看着蝙蝠俠,他說:“這話聽起來可不像是能在心理學課本上學到的。”

“這確實不是從課本上學到的。”

“你的語氣讓我想起一個人。”戈登嘆了口氣說。

“那你爲什麼沒有請他過來?”

“因爲我不能確定,他到底是在根據案發現場分析情況,還是……在透露他的作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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