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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

并且需要说明,这种叙事方式,是与全书所要描写的爱情婚姻悲剧、家庭悲剧和人生悲剧的主旨一致的。

比如红楼梦不但在叙述者问题上突破了说书人叙事的传统,而且在叙述角度上也创造性地以叙述人多角度复合叙述,取代了说书人单一的全知角度的叙述。

叙述人叙述视点的自由转换,进一步改变了传统的叙事方式。

例如第三回林黛玉初进荣国府,作者以石头作为全知叙述人,从全知视角展开叙述,在此基础上,穿插了通过初进贾府的林黛玉的视角,通过她的眼睛和感受来看贾府众人。

此外又通过贾府众人的眼睛和感受来看林黛玉,叙述人和叙述视角在林黛玉和众人之间频繁地转移,而林黛玉与宝玉的见面写得尤为精彩。

宝玉和黛玉的初次见面,两人互相观察,叙述视点在两人中互相转换,而他们都感到彼此相识,这便是两心交融的“永恒的一瞬”,深刻地写出了这带有神秘性的心灵感受。

这样把全知叙事和限知叙事结合起来,灵活地运用参与故事者的限知叙事,就使作品更加真实,人物性格更为鲜明。

红楼梦影响下的其他小说。

红楼梦刊行后,相继出现了一大批续书,如逍遥子的后红楼梦、案子忱的续红楼梦、陈少海的红楼复梦、海圃主人的续红楼梦、归锄子的红楼梦补、临鹤山人的红楼圆梦等,约三十余种。

这些续作有两种类型,一是接在红楼梦第120回之后,一是接在第97回之后。它们的内容,则多将原书的爱情悲剧改为庸俗的大团圆,让悲剧主人公或死后还魂得遂夙愿,或其中团聚终成眷属。

他们金榜题名,夫贵妻荣,一夫多妄,和睦相处,家道复韧,天下太平。

总之,正如郑师靖续红楼梦序所言:“遂使吞声饮恨之红楼,一变而为快心满志之红楼。”由于续作者思想庸俗,境界不高。

艺术上荒诞不经;十分拙劣,它们与红楼梦相比,真有天壤之别。

但是,这些续书的大量涌现,从另一方面说明红楼梦本身的巨大成就和艺术魅力。

红楼梦是在批判地继承唐传奇特别是金瓶梅和才子佳人小说的创作经验之后的重大突破,成为人情小说最伟大的作品。

在它之后,出现了摹仿它的笔法去写优伶妓女的悲欢离合、缠绵悱恻的狭邪小说如青楼梦、花月痕以及鸳鸯蝴蝶派小说,但是,他们只是学了皮毛,而抛弃了它的主旨和精神。

到了“五四”以后,由于“五四”文学革命者重新评价红楼梦,鲁迅等人阐述了红搂梦现实主义的精神和杰出成就,使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精神得以回归,鲁迅继承和发扬了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精神,深刻写出平凡的人物的悲剧。

郁达夫、庐隐等人把红楼梦作为自传体小说,在他们小说创作中带有浓厚的自叙传的色彩。

红楼梦里提出的妇女和爱情婚姻问题,在五四以后的社会里并没有解决,仍然是作家创作的热点,作家仍从红楼梦的爱情婚姻悲剧中得到启迪。

至于“五四”以后,以至当代,红楼梦仍然成为许多作家水远读不完、永远值得读的书,成为中国作家创造出高水乎的作品的不可多得的借鉴品。

红楼梦倍受社会的欢迎,所以便陆续有人将其搬上舞台,据不完全统计,在清代以红楼梦为题材的传奇、杂剧有近二十多种。

到了近代;花部戏勃兴,在京剧和各个地方剧种中。出现数以百计的红楼梦戏。

其中梅兰芳的黛玉葬花、苟慧生的红楼二尤等,经过杰出艺术家的再创作,成为戏曲节目中的精品,经久上演而不衰。

至于近年来拍摄的电影和电视连续剧,更把它普及到千家万户,风靡了整个华人世界。

还有就是讽刺小说界说。

在中国小说史上,自鲁迅先生把儒林外史列为讽刺小说之后,虽然人们一直沿用此说,但是对这个名称的理解时有异议。

或认为是指儒林外史的题材内容而言,因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大多是按题材分类命名的。

或认为是指儒林外史的艺术表现而言,因此指出鲁迅此说的概括与全书体例不一致。

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对鲁迅的一些论述的分析,来排除异议,明确概念。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清之讽刺小说中说:“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擿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

很明显,鲁迅所说的讽刺包括题材内容与艺术表现两个方面,即以婉曲的讽刺形式,描写被否定的讽刺形象,批判不合理的社会现实。

这里的讽刺对象,有“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这里的“指擿时弊”,除了“机锋所向,尤在士林”,还有攻难制艺,“刻划伪妄”,“掊击习俗”等。

可见,同是描写现实、反映世态的作品,讽刺小说却不同于人情小说,如果说人情小说主要是以写实的笔法,通过对婚姻家庭与社会世态的描写去反映现实的话,那么,讽刺小说则是以讽刺的形式。

包括写实、夸张、象征、怪诞等手法,通过对社会世态与被否定形象的描写去揭露时弊、批判社会。这是我们从鲁迅对作品的具体论述中引伸出的结论。

另外,从鲁迅先生的美学理论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他并没有把讽刺仅仅作为一种艺术手法。

他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讽刺又不过是喜剧的变简的一支流。”

讽刺是喜剧的支流,喜剧的本质是:人类愉快地与自己的过去诀别。然而,在尚未达到这样的历史阶段的时候,这种喜剧本质往往以一种扭曲的形态表现出来,即讽刺主体对被讽刺的客体表现为一种义愤,义愤的情感达到极致时采用了一种逆向表现形式,这便是讽刺。

可见,讽刺是一种艺术手法,同时也是社会历史中客观的喜剧性矛盾冲突的一种特殊形态。

至于讽刺艺术溯源的话,早在先秦子史部典籍中,已经出现一种假借他事他物以寄托本意的文学体裁寓言。

寓言的内容绝非事实,全凭作者想象,透过故事,表达写作意图,而且其意图不是直接表现在故事里面,而是在故事之外另有所指。

例如庄子中的井底之蛙、朝三暮四;孟子嗟来之食、揠苗助长;韩非子中的守株待兔,吕氏春秋中的刻舟求剑。

战国策中的画蛇添足、狐假虎威;列子中的杞人忧天等。

或者以拟人化的动物,或者虚构的故事,或者以一般所熟知的人物,皆他们的行为言语,在虚构的事件中,寓托作者的旨意。

这种寓言中,鸟兽有恩怨。人神能共语,都不是事实存在,而是借着荒诞不经的神、怪、人、物暴露人类的某些特征、弱点、或批评人生,或攻击人事,运用高妙的隐喻,使得人物行为在叙述中,能发挥意在言外的作用。

这都可算作是讽刺小说的滥觞。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一大批尖锐泼辣、诙谐警辟、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讽刺散文。

如阮籍的大人先生传、孔稚圭的北山移文等,在志怪、志人小说中,讽刺笔法也时露锋芒。世说新语、语林、笑林中,都有一些幽默讽刺的故事。

如邯郸淳的笑林俭啬老一篇,对俭啬老爱钱如命的贪婪性格,活龙活现的刻画,极尽讽刺之能事,俭啬老打算施舍乞丐,从房间拿出十钱,随步辄减,闭着眼睛给了乞丐,还说是倾家相授,以后不要再来。

舍钱如割心头肉,栩栩传神的写出其吝啬性格。

唐代时中国古代讽刺艺术成熟时期。传奇作家吸收长期酝酿的各种讽刺条件,终于产生丁一批成熟的讽刺小说。

作家能够恰当地运用对比、夸张、变形等各种讽刺技巧,将现实与幻想巧妙地经营布置,表达作者意图的讽刺主题。

传奇作家已经开始注意讽刺性小说,但是众多的传奇作品中,讽刺尚不能成为一种流行主题。

不过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唐传奇的特殊结构议论文字,影响了后世长篇讽刺小说的叙事方式。

综观唐传奇中的议论,多半出现在文章的结尾,有的甚至还冠以“赞曰”如沈亚之的冯燕传、君子曰如李公佐的谢小娥传、“行简曰”如白行简的三梦记、“三水人曰”如皇甫枚的步飞烟,完全是太史公口吻的翻版。

而且任氏传、南柯太守传、虬髯客传等作品,将对人物或事件的褒贬,直接加在故事之后,仍脱不了史传的惯例。

这种议论的形成,与传奇作品承袭史传的写作方式,有密切的关系。

因为不少唐传奇的作家从事修史,如古镜记与唐文粹都说古镜记的作者王度曾奉诏修国史;枕中记的作者沈既济与长恨歌传的作者陈鸿撰写文书的事迹,则见于旧唐书与唐文粹。

而李公佐在谢小娥传中,注明他以严肃作史的态度写作。由于唐传奇与史传之关系如此密切,所以唐传奇在作品中经常以作者现身的议论方式表达主题。

这种议论通常都是作者个人的评断,读者不见得完全同意,可是这种手法可以使读者更明了作者的用心和写作宗旨,因此后世注重社教功能的讽刺作家,不管小说独特的优美表达方式,为了强调或传达强烈的道德意识与讽刺宗旨,常用这种议论方式,直接表达其善恶分明的道德观念与讽刺主题。

宋元讽刺小说的写作还处在尝试阶段,笔记小说虽然承袭唐传奇的意识和手法,但是兴趣却专注于神仙志怪或稗史传说上面,很难寻找出精心设计的讽刺笔法,所以,这类小说对后世讽刺小说的影响非常薄弱。

不过,宋元话本取材于现实社会而反映人情世态的写作倾向,已经接近讽刺小说的兴盛。

此外,元代的讽刺艺术也在散曲及戏剧文学中得到新的开拓和发展。

明清的讽刺小说发展到了最高水平。讽刺小说的作品,除了儒林外史之外,还有几部稍次于儒林外史的中篇小说,也可以归入讽刺小说之列。

它们是:清初刘璋编撰的第九才子书斩鬼传四卷十回。清云中道人编的唐钟馗平鬼传八卷十六回,清张南庄撰的何典十回,清乾隆时落魄道人撰的常言道十六回。

另外,李汝珍的镜花缘也用了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独特笔法,讽刺了现实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因此,也把它列入讽刺小说。

而关于讽刺小说的分类的话,鲁迅先生说:“讽刺的生命是真实。”这里的“真实”,是指艺术真实。

因此,讽刺小说的创作在强调写实的同时,并不排斥运用夸张、变形、象征以至怪诞的手法。恰如其分地运用这些艺术手法,同样可以增加作品的艺术魅力,有时还可以起到强化艺术真实的作用。

根据几部讽刺小说不同的创作特色,我们把它分为三类:

第一,魔幻化的讽刺小说,包括斩鬼传、平鬼传、何典等。

这类讽刺小说多承袭前代讽刺文学对虚构的、寓言式的人与事进行讽刺的特色。

于是,本来可以直接认识的人和事,作者却像魔术师那样变幻或改变了它们的本来面目,用怪诞的手法描绘现实中不存在的鬼怪神妖,生活真实在作者虚幻的想象中消失了。

但是,由于作者是基于艺术真实的原则来创作的,所似他们虚构的被讽刺的对象恰好是社会丑的典型概括。

“谈鬼物正似人间”,犹如拉丁美洲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说滑稽时有深意,在恢谐的描写中表现了严肃的主题,使作品不致成为浅薄的笑剧、无理的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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