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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沂水弦歌

宿倾道:“沂水弦歌齐幼杉,久仰久仰。”

齐浔打量了一番宿倾,后直言不讳:“双腿有疾,玉笛随身,阁下便是宿倾宿云蓝?”

“正是在下。”宿倾笑道,丝毫不因齐浔的言语而恼。

“果真光风霁月,我说得如此直白都不生气,久仰久仰!”

辛棠荞无力去看二人相互客套寒暄,便径直打断了二人的谈话,问:“所以现在该怎么办?这些血不能一直放任不管啊。”

齐浔耸耸肩,道:“这就非我力所能及了。”

于是,几乎所有人的询问目光便转向了商芸。后者满脸无辜,同时手上已经幻化出了鬼裂。她二话不说,操纵鬼裂便直接将那沾了血的石板砍断。

她收起鬼裂,对身旁另外两名神使说:“行了,抬走吧。”

辛棠荞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齐浔则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语气说:“其实只需要撒些化骨粉,化掉即可,不必如此大费周章。”

所谓化骨粉,便是一种连铁也能轻易化无踪迹的粉末,乃不少心存歪念修道之人常备之物。

商芸歪着脑袋,问:“哦?是吗?齐公子为何不早说?”

齐浔:“……”鬼知道你这么暴力啊?你倒是温柔些啊!

今日这一插曲将现场报名搅得鸡犬不宁,好在商芸心善,辛棠荞终得报名成功。

此刻一根黑色羽毛静静躺在辛棠荞的掌心,她注视着,半晌没挪过眼。

每个神使司都有专属的神使徽,或为一个符号,或为一枚戒指,又或为一只吊饰,各不相同,但都得放在显眼之地,让他人一看便知对方来历。这是身份的象征,无神使徽者,不为神使,只能作为散修被人轻视,同时权限也有所限制。

辛棠荞手中这根羽毛,便是希崚城神使徽。准确来说,这只是参赛者的徽章,正式神使的徽章是白色羽毛,商芸胸前便挂了一片。

商芸告诉辛棠荞,这是一种名叫黑白的鸟的羽毛,此鸟传闻只能在希崚城范围内生存,一旦出了地界,不出一盏茶的功夫,必死,是故其羽便成了代表希崚神使司的神使徽,可谓独一无二。

临离开神使司时,齐浔追上辛棠荞和宿倾的脚步,笑得颇为灿烂地问:“宿兄这就要回去了啊?”

宿倾道:“已出来甚久,当回去了。”

齐浔抬头望了望天,道:“也是,时候不早了。我就住在映月客栈,如果有需要,欢迎来找我哦。”

宿倾道:“那便祝你在这希崚城游玩愉快。”

直到远去许久,辛棠荞方忍不住问宿倾:“这齐浔到底是什么人啊?”

宿倾解释道:“他是名大夫,有肉白骨活死人之能,是故人尽皆知。又因他逍遥游乐,知时处世,瞧病从来看心情,便得了个沂水弦歌的名号。”

辛棠荞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问:“像今天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吗?”

“你怕了?”

“怕?”辛棠荞干笑两声,“我怎么可能怕?我的字典里就没有怕这个字好不好?我只是要做好心理准备而已。”

“也是,我瞧你这胆子也大得很。今日之情况,不过冰山一角,太仓一粟,日后你若成为神使,经历的将比这可怕得多。你可后悔了?”

辛棠荞坚定地摇了摇头,道:“不后悔,再困难都不后悔!”

是啊,她已经与亲人朋友失散,如今孑然一身,为了找到他们,又有什么不能忍受呢?

那么就先给自己立个小目标,修个道成个仙,将来当个铲奸除恶的侠女。

是夜,辛棠荞借着梯子爬到了屋顶之上,望着那轮明月陷入遐想。故乡的月,是否也如今夜般明亮?

不知不觉,她口中吟唱起来:“马穿山径菊初黄,信马悠悠野兴长。万壑有声含晚籁,数峰无语立斜阳。棠梨叶落胭脂色,荞麦花开白雪香。何事吟余忽惆怅,村桥原树似吾乡。”

王禹偁的《村行》,她名字的由来,曾经的简单快乐如今就像是世上最奢侈之物,求之不得。

辛棠荞其实出自书香门第,只是到其父一辈便断了。她祖上都是些知识分子,爷爷曾是某大学老师,前途似锦,只是后来遇上变故,从此家族没落。到她父亲这一辈,生存都成了问题。

辛父是一个极其念旧和重孝道的人,祖辈世代都是文化人,他却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粗人,这让他一直觉得愧对祖先。

前期他为了生存,四处奔波,后来不惑之年时,白手起家开了个超市,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衣食无忧。

辛父买了许多诗词歌赋,和各类书籍回家,准备仔细研读,为的就是不拖家族后腿,不能让书香门第的称号断了。

奈何天资早被他用在了谋生上,那书简直比安眠药还管用。

好在这时候,女儿出生了,于是辛父便将所有希望寄托在这新生的小姑娘身上。

为了能给她取个带有书香气息的名字,辛父将自己买回来的诗词歌赋翻了个遍,最终找到了一首令他颇为满意的诗,便是宋代王禹偁的《村行》,这不禁让他想起年少时为了活命在乡下摸爬滚打的日子。

于是,辛棠荞这个名字也就应运而生——棠梨叶落胭脂色,荞麦花开白雪香。棠和荞都为食物,寄托了辛父希望女儿一生衣食无忧的希冀,同时他认为,这个名字相当地有书香气息。

然而有些事,你越是期待,越是不按套路来。

辛棠荞不知怎么的,慢慢竟长成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汉子,没心没肺,还有些缺心眼儿。对于老爸希望她学习的国学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伙同其母偷偷报了个柔道班,还一度在各种比赛中夺冠。

看着满屋四书五经,和那格格不入的柔道奖杯,辛父长吁短叹。

辛棠荞不喜欢父亲操控她的人生,所以这一路成长才会颇为叛逆,但对于父亲的尊敬,却是任何人都比不了的。

闹归闹,原则不能打破。就如父亲让她不许剪短发,不许烫头发,她就真的将一头青丝蓄起来,齐腰的长发质地十分柔顺黑亮,羡煞了一众人等。

她小脸俏丽,眼睛大而明亮,皮肤白皙,静坐时,还真颇有书香门第的韵味。

回想起过去的二十二年,辛棠荞的眼眶不由湿润了。

她伸出手,闭着眼想象自己抚摸着那轮明月,这时候,却听闻悠悠笛声。这吹奏的正是她方才唱的《村行》,循声望去,便见宿倾坐在轮椅之上,用那支玉笛吹奏。

为免打扰宿倾,辛棠荞没有立刻爬下屋顶,只凝望明月,细听笛音。

这首父亲为她起名字所借鉴的古诗,原本音调虽算不上欢快,但也绝对不悲凉,可从那笛子中飘出来的音调,却显得凄婉。

待那尾音落下,辛棠荞方沿着上来时所踩的梯子小心翼翼地爬了下去。

“宿公子的音律造诣果真非同凡响,仅仅听了一次,便能吹奏出来,佩服。”

“辛姑娘过奖了,雕虫小技罢了,辛姑娘的歌声才是绕梁之音,让在下不知不觉便循声过来,吹奏一曲。”

两人都相视一笑,谁也不再奉承谁。

“棠梨叶落胭脂色,荞麦花开白雪香。何事吟余忽惆怅,村桥原树似吾乡。辛姑娘,可是想家了?”

辛棠荞扯着嘴角笑了笑,却显得颇为苦涩,她说:“却是一个回不去的家。”

宿倾左手搭在置于大腿的木盒上,右手握笛,拇指与食指发力无声地将玉笛转动着,过了半晌方说:“你总会与他们团聚的。”

他说这话的语气与其说是一种祝福,不如说是一种承诺,只是辛棠荞这时还听不出来。

辛棠荞深吸一口气,敛去脸上消极的神色,露出灿烂的笑容,并说:“是啊,我也相信我能与他们团聚。”

两人沉默了半晌,似各有所想。

“对了,”宿倾似想起了什么,拿起腿上的木盒,说:“红樱浆果卖出去了,这是百金,交于姑娘。”

辛棠荞接过木盒,道了声谢,又从中拿出一小部分,交给宿倾,并说:“有劳公子,这是酬劳。”

宿倾却不接,只道:“姑娘日后用钱的地方很多,切莫浪费。”

“这不是浪费,而是感谢。感谢公子相助,感谢公子收留,请收下吧,我现在也只能以此聊表心意了。”

辛棠荞想,宿倾只是一个乐师,双腿又不便利,想必手头并不宽裕,不该白白占他的便宜。

宿倾犹豫了片刻,终是接过了金子,并道:“那我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辛棠荞冲他灿烂一笑。

“对了,希崚城有没有银行……不对,有没有什么可以把钱财存起来的地方?”

“城西的福至钱庄,在整个大夏都有分号,想来能满足你的需求。”宿倾答道。

辛棠荞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两人又聊了几句,宿倾这才独自慢悠悠地披着月光离去。

宿倾房内,六个红彤彤的果子静静躺在桌上的锦盒里,鲜艳欲滴。宿倾回来后,将辛棠荞给他的金子放进锦盒,便将它合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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