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冬日小說網>易中天中華史:青春志>第1章 刺客
閱讀設置

設置X

第1章 刺客

豫讓把劍拔出,然後跳起來,

跳起來,再跳起來,

揮劍擊斬襄子的衣服。

他一邊行刺一邊哭:

老天爺呀老天爺,

我終於可以報答智伯了!

復仇者

趙襄子又看了豫讓一眼,然後長嘆一聲說:好吧,拔出你的劍來![1]

豫讓就把劍拔出來了。

這是他第二次行刺。

爲這一天,他吃盡苦頭。

豫讓要殺的這個人名叫趙毋恤,是當時晉國最有權勢的人之一,死後諡爲襄子。周代,天子、諸侯、大夫死後,都要給一個蓋棺論定的稱呼,叫諡號。天子的叫某王,如周成王、周康王。諸侯的叫某公,如晉靈公、晉出公。大夫的叫某子,如趙簡子、趙襄子。

豫讓行刺趙襄子時,春秋已經結束,戰國尚未開始。晉國國君的大權,包括土地、人民、資源和財產,早已旁落到了六個氏室手中。氏室,就是大夫的家族。天子的家族叫王室,諸侯的叫公室,大夫的叫氏室。把持晉國大權的氏室,是趙、範、中行(讀如杭)、知(智)、魏、韓六家。[2]

知氏的家君叫智伯,正如晉國國君叫晉侯。[3]

豫讓是智伯的手下。

公元前453年,智伯死了,他死在六大氏室的爭權奪利中。起先,是智伯聯合趙、魏、韓三家滅了範氏和中行氏。然後,是趙襄子、韓康子和魏桓子聯合起來滅了智伯。趙襄子爲了解恨,還把智伯的頭蓋骨刷上油漆做成了酒具。

也有人說,做成了夜壺。[4]

殺人不過頭點地,士可殺不可辱。襄子的快意恩仇,對於豫讓來說就是必雪之恥。

豫讓決心復仇。

復仇之路坎坷曲折,艱難而漫長。

其實,知氏兵敗之後,豫讓原本是逃進了山裏的。但爲了智伯,他又改姓更名,潛入晉陽(今山西太原),假扮成服勞役的犯人,到宮裏去粉刷廁所。抹牆的抹子裏暗藏着尖刀。只要趙襄子現身,就一刀刺將過去。

可惜“天不滅趙”。正要走向廁所的襄子忽然心中一動,兩道鷹隼般的目光也立即射向豫讓。

豫讓束手就擒。

而且他供認不諱,公開承認“就是要爲智伯報仇”。

衛士們圍過去拔出了刀,趙襄子卻揮手下令放人。他說,這是一個義士啊!智伯死了,並無後代。他的家臣竟然來替他報仇,難得呀!

然而豫讓並不甘心。

當然,仍以本來面目招搖過市,肯定是不行的了,必須整容。於是,豫讓拔掉了眉毛和鬍子,又在身上塗滿油漆,弄出中毒後的累累瘢痕。爲了驗證整容效果,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飯。走到家門口,連他妻子都認不出來,只是說:這人的聲音咋那麼像我丈夫呢?豫讓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啞。

如此受盡折磨,終於面目全非。

面目全非的豫讓潛伏在趙襄子的必經之路上,準備一搏。趙襄子的車輦也按照原定路線,緩緩過橋而來。但誰都沒想到,拉車的馬突然驚了。

心有靈犀,趙襄子一躍而起——

一定是豫讓,別讓他跑了!

豫讓再次被捕。這一回,他也實在沒有理由被放過。

趙襄子該怎麼辦?

豫讓又該怎麼辦?

誰該去死

豫讓最後自殺了。

自殺前,襄子幫他完成了一樁心願,這是回頭要說的。

其實豫讓並不是第一個自殺的刺客,趙家被人暗算也不是頭一回。趙襄子既不是趙氏家族的始祖,也不是他們家族遇刺的第一人。第一個遭遇了刺客的是趙盾,亦即“趙氏孤兒”趙武的祖父趙宣子。[5]

刺客名叫鉏麑(讀如鋤泥)。[6]

這個名字怪異的刺客,是晉靈公派來的。[7]

靈公是晉國的國君,趙盾則是晉國的正卿,兩人的關係相當於總統和總理。總統刺殺總理,當然非比尋常。他挑選的殺手,也應該非比尋常。[8]

然而鉏麑卻下不了手。

現在已經無法弄清靈公是怎樣找到鉏麑的,也不知道鉏麑又是什麼人。貼身心腹?宮廷衛士?職業殺手?都不清楚。他準備用什麼手段行刺,也不清楚。總之,此人接受了任務,並潛入趙盾府中。

鉏麑到達趙府,正是黎明時分,趙家三道大門全部洞開。由於上朝的時間還早,趙盾便衣冠楚楚地端坐在室內養神,完全不知道刺客已經來了,身邊一個衛士都沒有。

鉏麑肅然起敬。

據說,深受感動的鉏麑當時喟然嘆息:孤身一人也不忘恭敬的趙盾大人,是可以爲民做主的啊!

這樣的人,也是可以謀殺的嗎?

不可以。

實際上,真正該死的不是趙盾,而是晉靈公。作爲歷史上有名的荒唐君主,他晝思夜想的事情除了喫熊掌,就是搜刮民脂民膏來裝修自己的宮室;樂此不疲的遊戲,則是站在高臺上拿彈弓射人,看行人躲避彈丸尋開心。公元前607年,即春秋時期的魯宣公二年某日,僅僅因爲熊掌沒煮爛,他就把廚子殺了,裝在簸箕裏往外扔,結果被趙盾撞見。身爲“一國總理”,趙盾當然不能不聞不問;而靈公做出的反應,竟是派出殺手把趙盾做掉。

這時的鉏麑,有點像莎士比亞筆下的哈姆雷特。

自從冤魂顯靈,丹麥王子哈姆雷特便陷入困境。因爲他明確得知:父王是被謀殺的,兇手則是自己的親叔叔,動機是因爲覬覦父親的王位,垂涎母親的美色。更可惡的是,奸人已經得逞,父王卻在地獄裏受盡煎熬。

這很不好辦。

是的,作爲人子,哈姆雷特應該拿起復仇之劍;作爲臣子,他卻不能謀殺國君,更不能謀殺母后。謀殺他們,是以惡抗惡;不報父仇,是姑息養奸。他甚至也不能自殺,因爲那是逃避責任。看來,他大約只能“苟活”。但,肩負重任的他,苟活在世間又有什麼意義呢?

於是,殺不殺叔王,就變成了殺不殺自己。他也只好自問:我爲什麼要活着?該不該活着?生與死的意義是什麼?

這就有了著名的“哈姆雷特之問”——

活着,還是去死,這是個問題。[9]

鉏麑同樣陷入兩難:命令必須服從,忠良不可殺害。殺害國之棟樑是不義,違背君主之命是不忠。要麼不義,要麼不忠,鉏麑該怎麼辦?

他選擇了自己去死。

進退兩難的鉏麑一頭撞到槐樹上,成爲歷史上第一個“自殺的刺客”。

拔出你的劍來

現在回到豫讓的現場。

就在趙襄子大喝一聲之後,豫讓毫無懸念地落入敵手,襄子也下車走到豫讓跟前。他看到的,是一個變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對手。

豫讓這仇,原本不必報得這麼苦。

事實上,就在豫讓痛苦“整容”時,他的朋友就曾流着眼淚勸阻他。朋友說:犯不着呀犯不着!以老兄的才幹,如果願意投靠,不難得到趙某的重用。有了親近的機會,你要做的事情不就方便了嗎?何苦折磨自己?你這樣做,要說志氣是真有志氣,要說聰明是真不聰明。

豫讓笑着回答:老兄的辦法,要說可行是當真可行,要說道德是真不道德。如果趙君真的親近信任我,我又去殺他,那就是爲了老知己而報復新知己,爲了前主公而殺害後主公,沒有這樣破壞君臣之義的。我現在的做法,確實很難成功。但千難萬難,正是爲了昭明大義於天下,這纔是我的目的啊!我怎麼能拿着見面禮去應聘,心裏卻想着如何取人家項上人頭呢?

這些故事,趙襄子當然未必知道。

但此刻,他站在了豫讓的對面。

這時的襄子權勢更大,可以自稱寡人。

趙襄子說:豫讓啊豫讓!你要報仇,寡人原本是可以理解的。但寡人實在不明白,你先前不也服務過範氏和中行氏嗎?智伯滅了範氏和中行氏,你不替他們報仇,反倒改換門庭化敵爲友,自己上門去爲智伯服務。同樣是主公,你爲什麼只忠於智伯,不忠於範氏和中行氏?同樣是仇家,你爲什麼只憎恨寡人,不憎恨智伯,還拼死拼活要爲他報仇?

豫讓傲然作答。

豫讓說:士爲知己者死,女爲悅己者容。臣爲範氏和中行氏服務時,他們把臣當作普通人,臣當然像普通人那樣來報答。智伯卻把臣看作國士,看作天底下最傑出的人,臣就要像最傑出的人一樣報答他。

襄子聽了,淚流滿面長嘆一聲:好吧,好吧,豫先生呀豫先生!你爲智伯盡忠,聲名已經成就;寡人對於先生,也算給夠意思。請先生做好準備,寡人不會再放你一馬!

言畢,下令衛士把豫讓圍起來。

顯然,襄子是要讓這位令人崇敬的刺客體面地死去。而戰死,無疑是最光榮的。這是趙襄子所能表達的最大尊重,也是他最崇高的敬意。

然而豫讓卻並不迎戰。

自知必死無疑的豫讓面不改色,昂然上前一步說:君上!臣聽說,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節之義。今日之事,臣死罪難逃,理應伏法受誅。但,臣斗膽請求君上成全,讓臣行刺君上的外衣,也算了卻一樁心願。

這是襄子沒想到的,卻是他可理解的。

好吧,拔出你的劍來!

豫讓把劍拔出,然後跳起來,跳起來,再跳起來,揮劍擊斬襄子的衣服。他一邊行刺一邊哭:老天爺呀老天爺,我終於可以報答智伯了!

三劍之後,豫讓從容自刎。

現在輪到趙的仁人志士們失聲痛哭了。因爲他們一致認爲,君子就該像豫讓那樣死得高貴。當然,他們也一致認同豫讓說過的那句話——

士爲知己者死,女爲悅己者容。

&

nbsp;行刺,還是演出

士爲知己者死,荊軻要算一個。[10]

荊軻是“明星刺客”。

從《史記》起,荊軻的頭上就一直戴着道德的光環,他的身上也被傾注了無限的同情和遐想。因爲他要謀殺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後來的秦始皇,而且功敗垂成。人們對嬴政有多痛恨,對荊軻就會有多敬重;對弱者有多少同情,對荊軻就會有多少謳歌。但這是靠不住的。道德的判斷從來就很容易遮蔽真相,做研究卻要的是實事求是,不能感情用事。

那就來作事實判斷。

從司馬遷的描述中我們得知,荊軻是衛國人。他流浪到燕國不走,只因爲熱愛燕國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殺狗的屠夫還有音樂家高漸離。這並不能構成所謂愛國主義的要素。也就是說,燕國的存亡,其實渾不關他的痛癢。這是他聽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陳詞後,愣了半天不說話的真實原因。

事實上,荊軻刺秦並非主動請纓,燕太子丹則是買兇殺人。所謂“車騎美女恣荊軻所欲”,便一語道破天機。

字裏行間,蛛絲馬跡,不容小覷。

荊軻,是被當作“神風突擊隊員”的。

當然,也可以換種說法叫“國士待之”。

事實上他的排場之大,成本之高,所用之費,十分驚人。徐夫人之匕首,樊將軍之頭顱;千金之禮品,督亢之地圖;高漸離之擊築,田先生之籌謀。一切高成本又具有戲劇性的要素,在這裏應有盡有,而且驚心動魄,光彩奪目。唯一沒作交代的,是不知道有沒有過行動前的沙盤推演。

這就怎麼看,怎麼像演戲。

沒錯,演戲。包括燕太子丹的“催場”,包括衆人“皆白衣冠以送之”,包括臨別之際痛哭流涕慷慨悲歌,也包括十三歲就會殺人,但見了秦王就尿褲子的副使秦舞陽,都是必需的舞美、道具和伴奏。

是啊,刺殺秦王是何等機密之事,有這麼敲鑼打鼓的嗎?就不怕秦國的臥底和線人?實際上,一次祕密行動的排場越大,戲劇性和儀式感越強,真實性就越弱。結果,作爲“無韻之離騷”華彩樂章的荊軻刺秦,便成了燕太子丹編劇和導演的一場大型演出。“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是主題歌。

這種語境下的荊軻,已不是刺客,而是演員。

可惜戰場不是劇場。一旦圖窮匕首見,那就必須動真格。然而正如武林高手魯勾踐所言,荊軻劍術不精,還不肯虛心學習。結果怎麼樣呢?秦王近在咫尺,他卻一敗塗地。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贏。什麼都幹不成功的荊軻只能在遍體鱗傷之後,靠在柱子上說完最後的臺詞:嬴政!老子本來就沒想殺你,是要劫持了你做人質,讓你跟諸侯簽訂條約的!

荊軻沒有撒謊,燕太子丹的策劃就是如此:劫秦是第一方案,刺秦不過退而求其次。這是丹的如意算盤,他其實很貪。

問題是,可能嗎?

荊軻心裏多半也沒底。他遲遲不肯成行,恐怕就因爲此。

但,歷史上那些偉大的藝術家,總是會在內心深處呼喚悲劇的出現。何況太子已經起了疑心,那就什麼都不要說了。荊軻義無反顧地走向他的戰場或劇場,哪怕明知不能全身而退,哪怕明知這不過一場真人秀。

是的,血濺王廷的真人秀。

殺手情

聶政卻不會這樣。

聶政是豫讓之後、荊軻之前的刺客。與荊軻不同,他的目標很明確,就是刺殺韓相俠累。他的行動也很機密,只有他和嚴仲子兩個人知道。[11]

這更像一個職業殺手。

的確,如果說鉏麑忠義,豫讓執著,荊軻會演,那麼,聶政專業。他的“活”實在幹得漂亮,不但乾淨利落地殺掉了俠累,還清理了現場,掐斷了線索,讓韓國人永遠無法知道兇手是誰,更無法從兇手這裏追到幕後。

這樣的刺客,是手藝人。

手藝人是要有金剛鑽的。沒有金剛鑽,他不攬瓷器活。就算有,也不輕易攬活。

聶政就是這樣。

沒錯,聶政也是“士爲知己者死”。他的出山,主要是感念嚴仲子的看重賞識。實際上,這也幾乎是“中國式殺手”的共同特點。但同樣毋庸諱言,聶政跟豫讓不同。他不是自己要報仇,而是受僱於人,嚴仲子更明明白白是買兇殺人。奉黃金百鎰,前爲聶政母壽,就是他出的價錢。

但再高的價錢,聶政也不爲所動。他謝絕了嚴仲子的饋贈,明確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許人”。不過,他心裏是領情的。而且他認爲,嚴仲子“奉黃金百鎰”正是稀罕自己的表現。既然如此,我聶政“將爲知己者用”。

因此,當母親去世居喪已畢時,聶政專程從齊國西行到衛國,在濮陽面見嚴仲子,並直截了當地說:你的仇人是誰?現在交給我吧!

嚴仲子大喜過望。

隱忍已久的嚴仲子,決定給聶政配備一支小分隊。因爲這次行動的目標是韓國的國相,也是韓侯的叔叔。此公人多勢衆,防衛森嚴,不易下手。

然而聶政卻堅決反對。他說,這事絕不可以人多。人多嘴雜,是非也多,哪有不泄密的?一旦走漏風聲,後果不堪設想。因此,臣只能一人前往執行任務。

隻身前往的聶政如入無人之境。他手提三尺之劍,入韓境,進國都,闖相府,上廳堂,在手持戈戟的衛士們還沒來得及反應時,就一劍刺死了俠累。然後,又一聲長嘯,擊殺了俠累的衛隊數十人,剩下的則全都呆若木雞。

聶政開始對自己動手。他先是割掉了自己的麪皮,又挖掉自己的眼睛,然後剖腹挑出腸子,這才倒地而死。這一系列的動作,他做得有條不紊,一絲不苟,平心靜氣。

聶政,莫非是“冷血殺手”?

不,他有情有義。

什麼情?

親情,還有友情。

事實上,聶政原本是可以全身而退的。他毅然毀容不爲別的,就是要保護所有相關人,包括嚴仲子。這也是他反對成立小分隊的初衷。他對嚴仲子說得很清楚:韓衛兩國相距不遠。一旦走漏風聲,韓人舉國與主公作對,豈不危險?同樣,一旦暴露真面目,生活在齊國的姐姐豈能不受牽連?

爲此,聶政甘當無名英雄。

這就是聶政的情義了。

只不過他沒想到,自己的姐姐更是一個俠女。

這樣的女人和男人

聶政的姐姐叫聶榮。

聶榮也到了韓國。因爲聶政死後,韓國人成了沒頭的蒼蠅。他們不知道這個刺客是誰,爲什麼要刺殺俠累,又是誰在幕後指使。冤有頭,債有主。怒不可遏的韓侯下令將聶政暴屍街頭,懸賞千金,務必查清他的真名實姓。

消息傳來,聶榮立即趕往韓都,並一眼就認出了弟弟。

聶榮伏屍大哭。

圍觀的韓國人替她捏把汗。他們說:我們國君正在懸賞追查這個刺客,夫人難道不清楚嗎?怎麼還敢來認屍?

聶榮說:我當然知道,我怎麼會不知道?想我這苦命的弟弟,雖然身懷絕技,志向遠大,卻因爲放心不下老母和妾身,只能忍辱負重,屈身市井,混跡於販夫走卒之中。現在老母賓天,妾身已嫁,他可以“爲知己者死”,也可以大顯身手,揚名立萬了。但,弟弟因爲妾身尚存,不忍牽連,竟如此地毀壞自己的容貌。我又怎麼忍心爲了苟活在世,而泯滅賢弟的英名呢?說完,聶榮竟哭死在弟弟的屍體旁。

這讓人想到了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是古希臘劇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劇中人。她的哥哥波呂尼克斯在宮廷鬥爭中失敗,被他們的舅舅、新國王克瑞翁宣佈爲“叛國者”,拋屍郊外,去喂野狗和猛禽。然而安提戈涅卻不顧克瑞翁“收屍者殺無赦”的命令,在哥哥的屍體上撒土三次,以代掩埋。

克瑞翁盛怒。

盛怒的克瑞翁抓住自己的外甥女,問她是否知道國王的命令是不可違抗的。

安提戈涅平靜地回答——

我知道。不過,我也知道另一種命令。這命令不是今天或明天的,而是永遠的。誰也不知道它來自何處,但誰都不能違抗它卻不受神的譴責。正是這命令叫我去埋葬波呂尼克斯,因爲不能讓我母親死去的兒子沒有葬身之地。

聶榮接到的,莫非也是這樣的命令?

塑造了安提戈涅形象的索福克勒斯,跟聶榮應該是同時代人。距離那位“自殺的刺客”鉏麑,則大約二百多年。真沒想到,兩個偉大的民族的童年氣質,竟會如此相同。[12]

鉏麑接到的,也是另一種命令。正是這命令讓他義無反顧,正是這命令讓他殺身成仁。當然,這三個人的出發點是不一樣的。鉏麑是爲了國,聶榮和安提戈涅是爲了家;鉏麑是爲了正義,聶榮和安提戈涅是爲了親情。然而他們接到的命令卻來自同一個地方,這個地方就叫天良。

天良在,則天理存。

不過鉏麑雖然死了,靈公卻沒有住手。他設宴招待趙盾,後堂則埋伏着甲士,還有惡犬。靠着別人的幫助,被迫害的趙盾才殺出重圍,逃離國都。如此步步緊逼的結果,是靈公終於被趙盾的堂弟或堂侄趙穿所殺。時間,是在這年的農曆九月二十六日。

但這筆賬,最後還是算到了趙盾的頭上。趙穿殺了靈公後,晉國的太史董狐立即將此事記錄在案,稱“趙盾弒其君”,並在朝廷上拿給大家看。

趙盾說:不對,不是我殺的。

董狐說:你是晉國正卿。你被追殺,並沒逃出國境;你回朝廷,又不嚴懲兇手。國君不是你殺的,是誰殺的?

史官的尊嚴有如哨兵,神聖不可侵犯。

趙盾無言以對。

這就是文天祥《正氣歌》中所謂“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它比刺客的刀子還要銳利,因爲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精神的力量雖然無形,卻也無敵。因此,文天祥那句話也可以改成“在韓聶榮哭,在晉董狐筆”。

這是怎樣的女人!

這是怎樣的男人!

有這樣的女人和男人,當然會有非同尋常的情人。

沒有了 下一章

足跡 目錄 編輯本章 報錯

隨機推薦: 主角是夏梔霍懷琛的小說女反派是不可能有小甜餅林缺開局遇到裂口女雙子修羅王高武:我爲毛是御獸世界的御獸我是大天尊海賊之妖刀降臨貓叫了趙阿福賀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