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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懷錶

雨後清新,克萊蒙也正滿臉笑意地把玩着那個看起來貴重的懷錶。被所謂的紳士罵了半天,終於找到團“棉絮”來填補殘缺。

事實上,作爲一個從小生活在貧民窟的人,小偷小摸對他來說已是常態,如果你走在第八區貧民窟的路上還能什麼都不缺的走回來的話,那你一定是有什麼特殊本領在身上,比如武力,而且不是胡亂的拳打腳踢,是要可以比擬傳說中東方神祕的功夫。

只要來了,他們不會認爲你是有權勢的富人就不會搶劫,他們什麼人都搶,因爲他們不怕上等人的報復,與其在髒亂的貧民窟等死,不如活着的時候風光一會兒。你瞧,光克萊矇住所前的這條窄小的路,幾乎任何下賤的事都能在這上演。

克萊蒙仔細端詳着這塊懷錶,他看了幾眼就知道這是個稀少的精品,大概能值七八百盎幣。當然,他也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就連入門也算不上,只是單憑一個扒手的直覺和閱歷。

它的做工非常精細,細微精美的花紋裝飾邊上一圈,有幾個轉折處如髮絲般細,鑲着琺琅,指針和分針也是鑲着像細小的寶石,可能是摔壞了,這個鍾並沒有再轉。周邊那圈花紋上刻着幾個字母,克萊蒙讀不出那幾個字母,也許是其他國家的文字。懷錶鍍得看起來不像漆,那顏色實在是太亮了,像發着光的金子……金子?!“這該不會鍍金了吧?”克萊蒙猜着,他暗自竊喜。製作這個懷錶的也也倒是個能工巧匠,這樣的手藝是克萊蒙從未見過的,他也從來沒有想象過。

懷錶被克萊蒙小心翼翼地打開,是一張照着一個女人的圓形相片。克萊蒙罵了一句,他原以爲是什麼黃金珍珠藏在裏面,結果空歡喜一場。那個富家子弟真是個特立獨行的人,富人都喜歡把珍貴的小東西放在懷錶裏,所以對克萊蒙那樣的人而言,偷到塊懷錶就可以在低層面上衣食無憂兩三個月了。而這樣的懷錶有些讓他失望,幸好還有華麗的皮囊支撐着它的價錢。

不滿幾秒後,他看向了那張相片,相片上的年輕女人倒是個俊麗的美人,白皮膚,打理整齊的捲髮,深邃的面容,穿着也是和那個富家公子一樣的整潔華麗,單調的黑白色增了些朦朧的味道。克萊蒙注意到,相片最下端的一行小字——伊麗莎白,1861年。那行字是梵特式的,但克萊蒙從來沒有上過學,他認識些字也是得益於他已逝去的祖父,所以他不知道這個字體,只覺得這些字母寫打印得太飄逸了。

“克萊蒙,你個狗雜種,今天帶回來了什麼?又被你個小兔崽子藏着?快拿出來!”渾厚的聲音立馬衝進了克萊蒙的腦子,克萊蒙迅速把懷錶塞進口袋。

男人踉踉蹌蹌地走了過來,左手攥了一瓶即將到底的酒,右手不穩地貼在破爛的,滿是污漬的牆壁上,這個酒鬼是他的父親。

克萊蒙漫不經心地從另一個口袋裏摸出兩隻鋼筆和一個銅製的勳章遞給他的父親,男人睥睨地瞧了下,隨後罵道:“沒用的傢伙!和你母親一樣地沒用!狗雜種!”他邊罵邊離開,和今天遇到的富人一樣。

在某一方面,應該說是血緣上來說,“狗雜種”這個詞對他來說也無可厚非。克萊蒙的母親是個下賤淫/亂的妓/女。她和克萊蒙父親結婚時就已經懷上他了,克萊蒙自己也認爲他不像父親的孩子,也許是哪個一夜情的嫖客的。說到底,誰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父親的孩子還是所謂的野種。

其實他父親年輕的時候有些大男子主義,那時他的責任心還很強,他信誓旦旦的說一定要對她負責。從前沒有基礎的承諾是這場混亂糟糕生活的隱患,在貧民窟,家中添了張嘴就等同於少掙了小半個月的收入,而且還是個孩子的嘴。在克萊蒙三歲時他的母親就被父親賣出去了,當時聽祖父說是賣到了南方偏僻的鄉村,從那時候起,父親開始酗酒……

深夜,克萊默躺在由幾塊從傢俱廠撿來的破木板拼湊成的“牀”上,他望着長滿黴菌的天花板,在這個矮小狹窄的房間裏,計劃明天要做的事。他要把這塊懷錶賣了,拿出三百昂幣給他的酒鬼父親,一百昂幣買些生活用品回來,剩下的藏在他母親留給他的一本書裏。

一百昂幣……他也許會買件乾淨點的二手襯衫,再給他父親買件新的外套,接着買只烤雞,三片巴式麪包,這夠他們喫上好幾天了。

想到食物,他開始餓了,從昨天下午起到現在,他只過三片硬邦邦的乾麪包,這些食物並不能充飢,尤其是對他這樣一個年輕人來說。

第二天四五點時他就出來了,大概率是被餓醒的,現在克萊蒙真的渴望快點喫到新鮮的食物,他快撐不下去了。

四五點的街道上也有幾個行人,大部分都是和他一樣的人,當然,還有在巷子裏蓬頭垢面的流浪漢,天還不怎麼亮,他們隱匿在黑暗中,像夜行的貓,誰知道他們會幹出什麼出格的事,最好離他們遠點兒。大概是大前天吧,一個流浪漢把十六七歲的貧苦人家的清白少女強/奸了,隔天,那個流浪漢便被人(大概率是被遭殃的姑娘的家人們)給剝了皮,慘死街頭。無所事事的人總說他們是社會的蛀蟲和敗類,也許這也是其中一個原因。

克萊蒙儘量遠離昨天的街道,他怕懷錶的主人在周圍尋找他這個討人厭的小偷,但他也沒有向很遠的地方走去,說不定那個富家公子想得足夠縝密,會去那裏的鐘錶店或者是當鋪抓他。

他走到了一個不是很遠也不是很近的地方,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四處逛逛。這個時候,當鋪和鐘錶店都還沒有開門,他只能在清寂的街道上隨處走到,像個找不到收容所的可憐乞丐。

這時候的路燈還開着,那是前幾年裝的。看起來有些老舊了,它散着昏黃的光芒。克萊蒙找了個長椅坐下,他擡頭看向路燈,手裏緊緊攥着懷錶,全身上下唯一的力氣似乎只存在那塊懷錶上。

腦海如同蒼茫的天,什麼也不想。

一隻溫暖的手忽然搭在他的肩上,他被嚇了一跳,心裏開始慌張和恐懼。

“喂,克萊蒙,你這個臭傢伙,怎麼早出來就幹活啊?”一個留着長髮的少年問。

原來是他的朋友,伊遜迪克爾。

“這不是在休息嘛,話說,你在做什麼?”

“哦,小聲點,海倫娜想要德塞人賣的香水,我爲了給她買到一早起來盯着,就怕那可惡的德賽人又被巡邏的士兵抓去。”伊遜迪克爾有些驕傲地說。海倫娜是伊遜迪克爾的女朋友,她長得很漂亮,但是非常崇拜金錢和利益。這個女孩今年19歲,她並不是像他們一樣貧民窟的孩子,她是一個鐵匠的女兒,家中雖稱不上中產,但至少沒有溫飽問題。

“德賽人的香水?”克萊蒙問,“他們簡直就是黑心,你瘋了嗎,兄弟?200昂幣!”

“我前幾天已經和一個德賽人說好了,他讓我去幫他做件事,就給我便宜50昂幣。”

“伊遜迪克爾,還是不要輕易相信那些奸詐的德賽人。150昂幣也夠一週的伙食費了,話說你不是要存錢留給弟弟妹妹的嗎?”

“先用,欠着。家裏不是還有蘇珊(伊遜迪克爾的姐姐,他們家裏最大的孩子)嗎?”

“好吧好吧。”

“等我娶到了海倫娜,那時候,別說200昂幣了,就算是2000昂幣我也要給她!”

克萊蒙沒有說話,他看着伊遜迪克爾走開,和他的美好的夢想。這個時候應該大概六點了,初夏的天已經亮了。街道上的人也越來越多。

“草!”克萊蒙走着,被不知道從哪裏來的小石子打在他瘦弱單薄的背上,他回頭看,是幾個穿着破爛的小孩。

克萊蒙朝他們說了句:“你們這些小兔崽子!”不過他現在並不想追究,他很餓,只想賣了懷錶換錢買麪包。

然後他繼續向前走。

又有一個石子打在他的背上,快兩天沒喫飯的他本就餓着肚子,從後背傳來的痛感更強了。他怒氣衝衝地回頭,吼道:“媽/的,給我站住!”

頑皮的小孩們看見他這副模樣,撒腿就跑,擠進了一道小巷。克萊蒙立馬追了上去。

“這幫小兔崽子,今天我一定要給你們個教訓!”他跑着怒說,“媽/的!”

克萊蒙追到了一條寬闊的街道,也許是他真的沒力氣了,餓得已經有些頭昏眼花了,沒有追上那羣孩子,也沒有看到他們究竟跑哪兒去了。他扶着身邊牆壁,耳邊傳來一道有點印象的聲音,他不知道誰在說話,只覺得好像聽過這個聲音,慢慢地問:“誰?”

“是我,朋友。”

“草!”克萊蒙說,他回頭,心頭一驚,“呃……嗨,朋友。”他有些羞愧,現在和他說話的是懷錶的年輕主人。

“朋友,我問你一件事,你昨天離開前有沒有看到我的東西,一個懷錶。”

“長什麼樣子?”他虛心的問。

“花紋很驚喜的,裏面是張相片,相片裏的女人名字叫伊麗莎白,那是我的母親。”他說到他母親的時候,語氣有些悲痛。

克萊蒙忽然猶豫了,如果他現在把懷錶交上去,然後說自己有印象,是昨天撿到的,剛纔只是一時沒想起來,這位看起來寬厚的公子哥說不定會給自己一筆不菲的獎金。至於那到底是多少錢,他也不知道,這一切都是他的猜想,說不定面前的人會這麼做呢!

“哦……我想起來了,是不是……”克萊蒙說了這些話,剛出口他就有些後悔了,他猜等會兒他要面對的是一頓毒打。

“對,那你帶過來了沒?”

“……”克萊蒙不捨地從口袋裏摸出懷錶,眼神一直停在上面,遲遲不肯離去。

這位少爺臉上洋溢着笑意。“謝謝朋友,我的名字是康德維斯。”他感激道,“你需要什麼,只要在我能力範圍之內的,我儘量可以滿足你的需求。”

“媽/的,賭贏了!”克萊蒙心中激動地想,“這個人還真的是天真,看起來這麼有錢的人,1000昂幣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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